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样本条款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既往症 指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之前所患的已知的有关疾病或症状。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目 次 前文 本契約の前提 1
不可抗力事件 是指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方,并提供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还必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