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费用 样本条款

代理费用. (一) 本项目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代理费用.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5069号)规定,经双方协商,乙方依照下表的收费标准,以项目(各包组)中标金额或以项目服务期内总预算金额(多年服务期服务类、资格项目适用)为基数计算,项目分包的,按分包预算金额分别计算各包组服务费。 本项目向甲方收取交易服务费共计不超过 0元。甲方应在项目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 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由乙方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由甲方委托乙方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相关费用包含在上款交易服务费中;乙方承担组织实施采购活动所需的其他全部费用。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至本项目采购合同签订之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代理费用. 集中采购机构提供谈判文件免费下载或获取,且不收取成交服务费。
代理费用. 26.1 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代理费用. 不收取任何费用。
代理费用. 28.1 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29.廉洁自律规定 29.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 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29.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代理费用. 乙方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 号)、2003(857)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及 《广州市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规划》(穗招代理协[2017]3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 收取。
代理费用. 1. 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 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3. 本项目向中标人收取的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2011]534号文《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 类 型 费 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代理费用. (一) 经双方协商,乙方以每个包组15000元的标准收取服务费。本项目由甲方委托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费用,投标总报价须包含此费用,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代理费用. (一) 乙方参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3〕1233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中标商(成交商)收取中标(成交)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