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疗保障 样本条款

住院医疗保障. 1. 住院与日间留院手术治疗费用及陪宿费用(基本责任) (1) 住院与日间留院手术治疗费用 1) 膳宿费(包括一般护理费),但不包括住院期间购买的个人用品的费用以及任何私 人护理费用; 2) 手术费用、手术室及麻醉复苏室费用、麻醉费、重症监护室费用、重症监护护理费; 3) 病理检测费、影像学检查费、诊断性化验和检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X 光透视费、 4) 医药用品费用、血液与血浆费用、外科器材费用; 5) 医生费用,包括内科、外科(含术前咨询和术后随访咨询)、麻醉科、专科、放射科、理疗科和病理科等医生费用; 6) 由主治医生推荐的合理且必需的康复治疗费用; 7) 救护车费。 (2) 陪宿费用
住院医疗保障. (一)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与其保障类型对应的保险区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罹患疾病并经医师诊断属医学所指疾病或伤害而必须住院治疗的,由此发生的、符合通常惯例水平的以下类型费用,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一般疾病(伤害)和一般项目住院费用: 1. 医疗必须的重症监护病房费; 2. 手术室费和急诊室费; 3. 住院食宿费,标准仅限于双人病房(在中国大陆公立医院住院治疗的,可为标准单人病房); 4. 陪床费,包括:未满 18 周岁的附属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其父母中的一位的陪同住院加床费,女性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其出生不满 16 周的新生婴儿住院加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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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锁定期安排 澄星石化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因业绩补偿而发生的股份回购行为)。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前述澄星石化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限售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此外,对于澄星石化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重组 之前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无锡金投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若自其取得公司本次发行新股时,持有用于认购该等股份的标的公司权益时间超过 12 个月的,则前述交易对方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 持有用于认购该等股份的标的公司权益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则前述交易对方在 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因业绩补偿而发生的股份回购行为)。 本次重组结束后,上述全体交易对方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公司派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相应限售期的约定。若上述交易对方基于本次认购所取得股份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上述交易对方将根 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业务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持有从事经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业务所必需的相关资质和许可,并拥有足够的资金、设备及员工,不依赖于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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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与承诺 投资人保证委托投资资产的来源及用途合法,并已充分理解本合同全文,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养老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