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样本条款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评标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20.1.1 信用查询渠道。信用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 n)、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 cn/)及信用青岛(▇▇▇▇://▇▇▇.▇▇▇▇▇▇▇.▇ ▇▇.▇▇/▇▇▇▇▇▇▇▇▇/▇▇▇▇▇.▇▇▇▇)网站。 20.1.2 信用查询内容。相关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良行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0.1.3 供应商信用查询及使用规则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情况,在报名后或磋商会议开启后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良行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磋商文件一并保存,放入项目档案。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10.1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10.2 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后。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20.1.1 信 用 查 询 渠 道 。 信 用 查 询 渠 道 为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网站。 20.1.2 信用查询内容。相关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0.1.3 供应商信用查询及使用规则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情况,在报名后或开标后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1、 采购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接受谈判报名。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请报名单位必须委拟派本单位的人员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请认真填写“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报名表”(见附件 1,一式两份)和提供下列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作如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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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入札書 (1) 入札価格の評価は、「第2章 特記仕様書」に規定する業務実施に対する総価

  • 修改章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章程:

  • 信息文本的存放与备查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 基金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 指令的发送与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交易权限内发送指令。 基金管理人通过电子指令方式发送指令后,指令状态将变成“托管行已接收”或“托管行处理中”。上述指令状态改变时间视为指令到达基金托管人时间。基金管理人在发送指令后,应及时查询指令状态,发现未发送成功或指令状态有误,应立即与基金托管人联系共同解决。基金托管人通过客户端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银行间成交单信息、基金申赎款信息以及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交易单元佣金等应付款信息。基金管理人应对根据上述信息生成的电子指令进行核对或确认,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于提供上述信息造成生成指令金额错误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通过传真方式发送加盖预留印鉴的指令后,应及时以电话方式向基金托管人确认。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易结束后将全国银行间交易成交单加盖预留印鉴后及时传真给基金托管人,并电话确认。基金托管人指定专人接收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和银行间交易成交单,答复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电话。指令或成交单到达基金托管人后,基金托管人应指定专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授权文件进行表面一致性审查,及时审慎验证有关内容及印鉴,基金托管人对指令的真实性不承担责任。如有疑问必须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