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荐机构在本项目的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情况的说明 样本条款

关于保荐机构在本项目的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情况的说明. 为控制项目法律相关风险,加强对项目法律、业务事项开展的尽职调查工作,中信证券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持有编号 31110000E00017891P 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具备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 经核查,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除保荐机构律师之外,保荐机构在本次发行中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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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身体结构 指身体的解剖部位,如器官、肢体及其组成部分。

  • 申购和赎回的对价、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 其他条款 9.1 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 料金表 通則 (料金の計算方法等)

  • 投标文件澄清 2.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