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样本条款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1、 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2、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
3、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营运资金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在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的前提下协商确定;
6、 公司不存在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下列情形:
(1)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 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3) 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4) 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5) 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认真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