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的效力及其他 样本条款
协议的效力及其他. 14.4.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单只理财产品的托管关系自甲方收到乙方关于“理财产品成立通知书”的回执且单只理财产品项下全部资金划至理财产品托管专户后生效;
协议的效力及其他. 15.4.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单只理财产品的托管关系自甲方收到乙方关于“理财产品成立通知书”的回执且单只理财产品项下全部资金划至理财产品托管专户后生效;
15.4.2 乙方不能实际履行托管人职责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另行选择托管人,乙方应予以配合。
15.4.3 本协议项下的传真件或扫描件效力等同于原件,如原件与传真件或扫描件不一致的,由提供原件的一方须承担责任。
15.4.4 除非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提前终止本协议,本协议的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项下所有理财产品终止之日止。
15.4.5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所有为执行本协议而签署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的效力及其他. 16.4.1 本协议生效的条件
(1)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 托管理财产品正式成立,且甲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发出托管理财产品正式成立的书面通知或托管运作起始通知书(附件 2);
16.4.2 乙方不能实际履行托管人职责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另行选择托管人,乙方应予以配合。
16.4.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所有为执行本协议而签署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4.4 本协议以中文签署,一式 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持 贰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4.5 甲方应确保《【金港湾瑞享 6 号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不与本协议等其他文件发生冲突,若《【 金港湾瑞享 6 号净值型人民币 】理财产品说明书》之条款的有关约定与本协议相冲突,由甲方召集乙方共同协商解决。
协议的效力及其他. 14.4.1 本协议经甲方和乙方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以及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单只理财产品的托管关系自甲方收到乙方关于“理财产品成立通知书”的回执且单只理财产品项下全部资金划至理财产品托管专户后生效;
14.4.2 乙方不能实际履行托管人职责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另行选择托管人,乙方应予以配合。
14.4.3 本协议项下的传真件效力等同于原件,如原件与传真件不一致的,由提供原件的一方须承担责任。
14.4.4 除非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提前终止本协议,本协议的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项下所有理财产品终止且清算分配完毕之日止。
14.4.5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所有为执行本协议而签署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6 本协议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协议的效力及其他. 16.4.1 本协议生效的条件
(1)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 托管理财产品正式成立,且甲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发出托管理财产品正式成立的书面通知或托管运作起始通知书(附件 2);
16.4.2 乙方不能实际履行托管人职责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另行选择托管人,乙方应予以配合。
16.4.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所有为执行本协议而签署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4.4 本协议以中文签署,一式贰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持 壹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4.5 甲方应确保《【东营银行“瑞盈理财”天天乐享系列】理财产品说明书》不与本协议等其他文件发生冲突,若《【东营银行“瑞盈理财”天天乐享系列】理财产品说明书》之条款的有关约定与本协议相冲突,由甲方召集乙方共同协商解决。
协议的效力及其他. 17.4.1 本协议生效的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7.4.2 除非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提前终止本协议,本协议的期限为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项下乙方托管的所有甲方理财产品清算完毕时止。
17.4.3 根据具体理财产品情况,以加盖甲方业务往来用章的《产品要素表》确认相关条款。《产品要素表》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产品要素表》为准。
17.4.4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所有为执行本协议而签署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4.5 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形成的通知、报告、函件等书面文件,均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6 若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产品双方发生分歧,双方应本着保护理财产品项下财产和理财产品书中规定的权利人的利益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
17.4.7 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与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不符而构成无效或不可执行,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及可执行性。在出现这种情况时,双方应当立即进行协商,谈判修改该条款。
17.4.8 如果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出现影响或限制本协议约定的理财产品项下财产管理投资范围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双方应立即对本协议及附件进行协商和修改。
17.4.9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协议的效力及其他. 16.4.1 本协议生效的条件
(1) 本协议自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 托管理财产品正式成立,且甲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发出托管理财产品正式成立的书面通知或托管运作起始通知书(附件 5);
16.4.2 乙方不能实际履行托管人职责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另行选择托管人,乙方应予以配合。
16.4.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所有为执行本协议而签署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4.4 本协议以中文签署,一式 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持 贰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4.5 甲方应确保《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说明书》不 与本协议等其他文件发生冲突,若《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说明书》之条款的有关约定与本协议相冲突,由甲方召集乙方共同协商解决。
协议的效力及其他. 1、 本补充协议自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生效。
2、 本补充协议与原《托管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主。
3、 本协议以中文签署,一式 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持 贰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署页,无正文)
协议的效力及其他. 1、 本补充协议二自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生效。
2、 本补充协议与原《齐商银行理财产品托管协议》、《齐商银行理财产品托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主。
3、 本协议以中文签署,一式 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持 贰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齐商银行理财产品托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签署页,无正文)
协议的效力及其他. 1、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自生效之日起,至双方约定终止之日止。单只理财产品的托管关系自甲方收到乙方关于“理财产品成立通知书/理财产品起始运作通知书”的回执且单只理财产品项下全部资金划至理财产品托管账户后生效。
2、 本协议未经双方协商书面同意,不得予以修改。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所有为执行本协议而签署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形成的通知、报告、函件等书面文件,均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