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打印 样本条款

合同打印. 经过审核的合同,支持在线打印,打印前的合同文件系统自动做如下处理: 系统可进行自动合同编号,并自动将编号添加至文档右上角。可添加水印防伪,防篡改。自动增加合同信息二维码,二维码内容可以是中标公告(或中标通知书)地址,方便审核
合同打印. 合同定稿后,由合同承办单位的合同承办人进行合同打印。 定稿后,承办人可以进行合同打印 1、 选择需要打印的文件 2、 确定打印 承办人点击合同打印按钮,进入打印页面。选择需要打印的合同文本,确定操作后完成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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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9 月 4 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 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

  •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 合同签订 1.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广州市规定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1.2 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4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 工程质量要求 第 13.1.1 项约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