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与澄清 样本条款
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与澄清. 5.3.1 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
响应文件的澄清 30.1 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分别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委派授权代表向磋商小组作出说明或答复。 30.2 供应商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0.3 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0.4 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在评审中更加有利。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上市規則涵義 由於有關收購事項之最高適用百分比率( 定義見上市規則 )超過5 % 但低於25 % ,收購事項構成本公司之一項須予披露交易, 故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 章項下之申報及公告規定。
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首次执行投资指令之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资料书面发至基金托管人,保证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 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上述资料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确认收到上述资料。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 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