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款. 1. 被保险人资格 1) 本保险合同项下保障的被保险人均应满足如下要求: (i) 投保年龄 - 您和您的配偶在投保时应为18周岁至74周岁; - 您的子女在投保时应为出生后15天至18周岁;且 (ii) 投保时居住在中国的公民,或常住人口,或持有有效工作许可、学生签证、探亲签证等居留许可的外籍人士。 (iii) 外籍人士需要提供真实的住址。 (iv) 符合本公司承保条件;且 (v) 支付相应的保险费。 2) 经本公司同意,您和您的配偶最高可续保至99周岁。您的未婚子女、如为全职学生,最高可续保至25周岁。任何未满出生15天或已满99周岁的人员均不得纳入本保险合同的保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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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个人住院医疗保险条款, 个人牙科医疗保险条款, 个人附加生育医疗保险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