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 50 样本条款

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 50. 1.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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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托管协议正本一式 6 份 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一式 2 份外,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持有 2 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 本托管协议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后,由该双方当事人在基金托管协议上盖章,并由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注明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地点和签订日期。

  • 标包划分 共分为 1 个标包,分别为: /。

  •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6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7

  •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 基金管理人(也可称资产管理人)名称: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 号太平金融大厦 ▇▇ 层 ▇▇ 单元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殷克胜 成立时间:2015 年 7 月 3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15]1315 号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