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托管协议的终止 样本条款

基金托管协议的终止. (1) 基金合同》终止; (2)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或因其他事由造成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财产; (3) 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或因其他事由造成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权。 (4) 发生《基金法》、《销售办法》、《运作办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事项。
基金托管协议的终止. 1、 基金合同》终止。 2、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或因其他事由造成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财产。 3、 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或因其他事由造成 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权。 4、 发生《基金法》、《销售办法》、《运作办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事项。
基金托管协议的终止. 1、 基金合同》终止; 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 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基金托管协议的终止. 1、 基金合同》终止; 2、 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职务,而在 6 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托管机构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3、 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职务,而在 6 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基金管理公司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4、 发生《基金法》、《销售办法》、《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
基金托管协议的终止. 基金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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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 基金管理人(也可称资产管理人)名称: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 号太平金融大厦 ▇▇ 层 ▇▇ 单元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殷克胜 成立时间:2015 年 7 月 3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15]1315 号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 托管协议的终止 发生以下情况,本托管协议应当终止: 1、 基金合同》终止; 2、 本基金更换基金托管人; 3、 本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 4、 发生《基金法》、《运作办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事项。

  • 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修改后的新协议,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