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样本条款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一) 基金收益的构成
1. 买卖证券差价;
2. 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
3. 银行存款利息;
4.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一) 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可供分配利润是指收益分配基准日本基金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3.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每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基金实施收益分配的,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一)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 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分配频率每月不高于 1 次,基金 管理人原则上至少在权益登记日前 10 个工作日暂停办理大额资金申购;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 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余额。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一)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 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 C 类、D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 红;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在存续期内,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每月定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一定的现金,除上述定期支付外,本基金不另外进行收益分配。关于定期支付的相关规定见本基金合同第七部分“基金的定期支付”。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南方消费基础份额、南方消费收益份额、南方消费进取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如果终止南方消费收益份额与南方消费进取份额的运作,本基金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调整基金的收益分配。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一、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一) 基金利润✁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余额。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一)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但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