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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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低于 0.05 元,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并以该日作为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50%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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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 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该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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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投资者自行承担;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 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6、 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至少分配 1 次,最多分配 12 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可分配收益的 50%;
7、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8、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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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4、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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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在不同销售代理人处或者在同一销售代理人处不同交易账号下的基金份额可以设定不同的分红方式,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4、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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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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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可以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在同一销售机构只能选择一种收益分配方式,基金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收益分配方式为准。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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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托管协议, Fund Custody Agreement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4、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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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2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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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 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 值。
4、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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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1、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4、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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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4、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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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分配的收益金额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每单位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 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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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60%;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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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 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收益分配;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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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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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由于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6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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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 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该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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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 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 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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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同一投资人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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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将导致各类基金份额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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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4. 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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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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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最少一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 式不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4、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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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若每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基金每 10 份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不 低于 0.05 元,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并以该日作为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50%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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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2、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4、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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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次,某一类基金份额的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该类基金份额的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该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份额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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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截至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 60%。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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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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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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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因红利再投资所得的份额与原份额适用相同的锁定期;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本基金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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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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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在每年的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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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Fund Custody Agreement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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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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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可对 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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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但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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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若本基 金份额净值连续 10 个工作日不低于 1.15 元,且第 10 个工作日的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大于零时,则本基金将以该日为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进行收益分配,但本基金两次收益分配基准日间的间隔不得低于 30 个工作日,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9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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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场外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场内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仅能为现金分红;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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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收益分配;
6、 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7、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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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但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若《基金合 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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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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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一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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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类基金份额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4、 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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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每份基金份额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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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再投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 10%,且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0 次;
4、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 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7、 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8、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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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对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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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该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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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 人可对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的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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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由于本基金 A 类、D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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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该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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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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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应遵循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有关规定制定;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的分红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未做选择的,则现金分红方式为其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基金投资当期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7、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四次,每次分配应符合上述条件。成立未满 3 个月的可不进行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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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基金合同生效满3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05元(含),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9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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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 不进行收益分配;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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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最少一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 《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分红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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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 1%以上,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和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的计算方法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收益评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 12 次;若基金合同生效 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 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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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4、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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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除权后的该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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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0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4、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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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1、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4、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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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但由于本基金 A 类、D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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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4、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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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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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Fund Custody Agreement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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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4、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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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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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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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4、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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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除权后的该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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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 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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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 A 类基 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4、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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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每类基金份额中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A 类基金份额每次每单位基金份额分配的收益金额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相应的每单位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3、 A 类基金份额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本基金 A 类别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本基金 H 类别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仅为红利再投资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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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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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2、 收益分配方式
(1)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 分红方式的设置与变更 具体规则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4、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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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本基金的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收取费用情况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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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在不同销售机构对本基金设置为相同的分红方式,亦可设置为不同的分红方式,即同一基金账户对本基金在各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4、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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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收益分配,收益的计算以权益登记日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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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六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分红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4、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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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本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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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季度末按照最低收益分配比例计算的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超过0.001元时,本基金至少进行收益分配1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每年度末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该年度末可供分配利润的90%;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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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1、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 转为开放式运作后,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5、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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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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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但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基金收益分配后两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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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5.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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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在不同销售机构对本基金设置为相同的分红方式,亦可设置为不同的分红方式,即同一基金账户对本基金在各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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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2、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A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 A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不选择,则默认其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Y 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起始日,按原份额的持有期起始日开始计算。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4、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并对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的影响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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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对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3.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 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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