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基金的税收 Clause in Contracts

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及扣缴主体,其纳税义务及扣缴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由其各自承担、缴纳或扣缴。 鉴于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利益,投资、运用委托财产过程中,可能因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的要求而成为纳税义务人,就归属于基金的投资收益、投资回报和/或本金承担纳税义务。因此,本基金运营过程中由于上述原因发生的增值税及相关附加等税负,仍由本基金委托财产承担。基金管理人有权在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前或基金清算时从基金中先行提取一定金额作为税费备用资金,具体金额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届时情况确定,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本基金应缴税费金额。基金管理人可能通过本基金托管账户直接缴付税费,或划付至基金管理人账户并由基金管理人依据税务部门要求完成税款申报缴纳。如果本基金托管账户受现金流动性限制无法足额现金缴纳上述税款,在征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有权要求基金份额持有人向基金托管账户提供流动性支持,以按期足额缴付/划付相关税款。如果基金管理人以固有财产垫付本基金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或其他税费(如有)的,则基金管理人有权从委托财产中优先受偿。本基金清算后若基金管理人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应由 委托财产承担的上述税费的,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就补缴金额进行追偿。基金份额持有人从委托财产中获得的各项收益产生的税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 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根据法律法规或主管税务机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收益所产生的税费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届时有效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代扣代缴相关税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就其取得的基金管理费、托管费,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各自的纳税义务。若届时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发生调整变化,则依据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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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Investment Fund Agreement

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及扣缴主体,其纳税义务及扣缴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由其各自承担、缴纳或扣缴。 鉴于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利益,投资、运用委托财产过程中,可能因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的要求而成为纳税义务人,就归属于基金的投资收益、投资回报和/或本金承担纳税义务。因此,本基金运营过程中由于上述原因发生的增值税及相关附加等税负,仍由本基金委托财产承担。基金管理人有权在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前或基金清算时从基金中先行提取一定金额作为税费备用资金,具体金额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届时情况确定,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本基金应缴税费金额。基金管理人可能通过本基金托管账户直接缴付税费,或划付至基金管理人账户并由基金管理人依据税务部门要求完成税款申报缴纳。如果本基金托管账户受现金流动性限制无法足额现金缴纳上述税款,在征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有权要求基金份额持有人向基金托管账户提供流动性支持,以按期足额缴付/划付相关税款。如果基金管理人以固有财产垫付本基金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或其他税费(如有)的,则基金管理人有权从委托财产中优先受偿。本基金清算后若基金管理人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应由 委托财产承担的上述税费的,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就补缴金额进行追偿。基金份额持有人从委托财产中获得的各项收益产生的税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 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根据法律法规或主管税务机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收益所产生的税费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届时有效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代扣代缴相关税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就其取得的基金管理费、托管费,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各自的纳税义务。若届时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发生调整变化,则依据其规定执行1、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本基金应缴纳的税费(含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产生的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由基金财产承担。除法律法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情形之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自行缴纳的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负责,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代扣代缴或纳税的义务。在本基金存续期间及本基金清算结束后的任一时点,若国家税务机关以私募基金管理人未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或基金财产未足额缴纳相关税费等为理由而向私募基金管理人追缴相关税款或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处以罚款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有权直接以基金财产支付或从应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的基金分红、赎回或清算款项中扣除(现金余额不足的有权变现基金财产)或在私募基金管理人代为履行相应的义务或承担相应的责任后就补缴的税款和罚款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追偿 2、 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产生的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由基金财产承担,以私募基金管理人为纳税义务人。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核算本基金运营业务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及其附加税费。增值税应纳税额及其附加税费金额确定后,私募基金管理人应通知私募基金托管人将相应的金额从托管账户划付至私募基金管理人指定收款账户,由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申报缴纳本基金运营业务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在基金存续期间由于税款缴纳按一个计税周期汇总计算,每日计提的应计税额与实际缴纳税额可能存在差异,并将对估值日计算和披露的基金单位净值带来一定影响。如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或国家税务机关将来另有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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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