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证券账户与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1、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专门的证券账户。 2、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本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原始开户材料的保管、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4、 基金管理人为基金财产在证券经纪机构开立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用于基金财产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存管、记载交易结算资金的变动明细以及场内证券交易清算,并与基金托管人指定的第三方存管银行建立第三方存管关系。 5、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转让证券账户、证券交易资金账户,亦不得使用证券账户或证券交易资金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本基金通过证券经纪机构进行的交易由证券经纪机构作为结算参与人代理本基金进行结算。 6、 基金管理人承诺证券交易资金账户为主资金账户,不开立任何辅助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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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证券账户与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1、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专门的证券账户。
2、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本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原始开户材料的保管、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4、 基金管理人为基金财产在证券经纪机构开立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用于基金财产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存管、记载交易结算资金的变动明细以及场内证券交易清算,并与基金托管人指定的第三方存管银行建立第三方存管关系。
5、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转让证券账户、证券交易资金账户,亦不得使用证券账户或证券交易资金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本基金通过证券经纪机构进行的交易由证券经纪机构作为结算参与人代理本基金进行结算。
6、 基金管理人承诺证券交易资金账户为主资金账户,不开立任何辅助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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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托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