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基金管理人不得对基金证券交收账户、证券资金账户进行证券的超卖或超买。 基金管理人以基金名义在基金管理人选择的证券经纪机构开立证券资金账户,并通知基金托管人。证券经纪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本基金开立证券资金账户并按照该证券经纪机构开户的流程和要求与基金管理人签订相关协议。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将证券资金账户的相关信息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证券资金账户用于基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存管、记载交易结 算资金的变动明细以及场内证券交易清算,并与基金托管人指定的第三方存管银行建立第三方存管关系。
Appears in 1 contract
Sources: 托管协议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基金管理人不得对基金证券交收账户、证券资金账户进行证券的超卖或超买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基金管理人以基金名义在基金管理人选择的证券经纪机构开立证券资金账户,并通知基金托管人。证券经纪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本基金开立证券资金账户并按照该证券经纪机构开户的流程和要求与基金管理人签订相关协议。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将证券资金账户的相关信息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证券资金账户用于基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存管、记载交易结 算资金的变动明细以及场内证券交易清算,并与基金托管人指定的第三方存管银行建立第三方存管关系证券账户开立后,基金管理人以本基金的名义在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处开立证券资金账户,用于本基金交易所场内证券交易的结算以及现金资产的记录。本基金参与交易所证券交易的交易结算资金应由第三方存管银行存管,本基金在证券经营机构开立的证券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以本基金名义在第三方存管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以及第三方存管银行为本基金建立的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应当一一对应。基金管理人代表本基金与证券经营机构和第三方存管银行签署第三方存管协议及相关协议。本协议生效期间,银证转账密码由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和使用。
Appears in 1 contract
Sources: 托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