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样本条款
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上市公司独立经营的能力不会受到影响,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及业务方面将继续保持独立。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做出如下承诺:
(一) 确保金徽酒人员独立
1、 保证金徽酒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 人员在金徽酒专职工作,不在豫园股份及豫园股份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豫园股份及豫园股份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
2、 保证金徽酒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豫园股份及豫园股份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
3、 保证金徽酒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豫园股份及豫园股份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收购不涉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承诺将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等方面,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的经营体系、独立的组织机构、财务核算体系和劳动、人事等管理制度,在上述五个方面保 持独立面向市场的经营能力。 为保证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方面的独立性,收购人出具了《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维持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将继续保持独立性。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将继续保持独立性。 为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收购人中条山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山西云时代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就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作出如下承诺:
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收购后,收购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 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收购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在资产、人员、业务、财务、 机构等方面将保持独立,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为了保持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东浩实业及东浩兰生出具了《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东浩实业:
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产生影响。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仍然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继续保持管理机构、资产、人员、生产经营、财务等独立或完整。 为进一步确保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金隅集团、冀东集团作出如下承诺:
1、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切实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2、 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的独立性。上市公司独立地招聘、选聘员工。本承诺人员工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之外的职务,避免交叉任职。
3、 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确保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收购的标的公司的股权权属清晰,标的公司资产边界明确。
4、 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的独立性。确保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独立核算,独立决策。
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内容包括: “在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经核查,收购人出具了《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维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维护中国核建的独立性。中国核建将继续保持完整的采购、施工、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组织机构、财务核算体系和劳动、人事等管理制度,与收购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等方面完全分开,保持独立面向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 收购人为保证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方面的独立性,特出具承诺如下:
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合规地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上市公司仍将保持独立的企业运营体系,收购人将充分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 为了保持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中电信量子集团已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收购前,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做到与控股股东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收购人出具的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如下:
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在本次收购完成后,神雾环保仍将具有独立的经营能力和经营场所,在采购、销售等方面仍然保持独立。上市公司将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等措施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自身的独立性,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收购人承诺,本次收购完成后,将继续保持神雾环保资产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