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期限之訂定 样本条款

履約期限之訂定. 例如「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第 7 條第 1 款第 1 目:「履約期限(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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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履約期限 履約期限(由機關擇需要者於招標時載明): □廠商應於 年 月 日以前(□決標日□機關簽約日□機關通知日□收到信用狀日起 天/月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至 112 年 1 月 31 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其他:各期履約期限,如第五條分期付款期限、服務建議書徵求說明 第 8 至 9 頁。

  • 履約標的 廠商應給付之標的及工作事項(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詳如本案需求規 範說明書、投標須知及廠商所提服務建議書等資料(視同契約之一部分)。

  • 履行合同 30.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0.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履約標的品管 (一) 廠商在履約中,應對履約品質依照契約有關規範,嚴予控制,並辦理自主檢查。

  • 履行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