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管. 1. 履約標的未經驗收移交接管單位接收前,所有已完成之工程及到場之材料、機具、設備,包括本中心供給及廠商自備者,均由廠商負責保管。如有損壞缺少,概由廠商負責賠償。其經本中心驗收付款者,所有權屬本中心,禁止轉讓、抵押或任意更換、拆換。 2. 工程未經驗收前,本中心因需要使用時,廠商不得拒絕。但本中心應先就該部分辦理驗收或分段查驗供驗收之用,並由雙方會同使用單位協商認定權利與義務。使用期間因非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遺失或損壞者,應由本中心負責。
Appears in 1 contract
Sources: 工程採購契約
工程保管. 1. 履約標的未經驗收移交接管單位接收前,所有已完成之工程及到場之材料、機具、設備,包括本中心供給及廠商自備者,均由廠商負責保管。如有損壞缺少,概由廠商負責賠償。其經本中心驗收付款者,所有權屬本中心,禁止轉讓、抵押或任意更換、拆換履約標的未經驗收移交接管單位接收前,所有已完成之工程及到場之材料、機具、設備,包括機關供給及廠商自備者,均由廠商負責保管。如有損壞缺少,概由廠商負責賠償。其經機關驗收付款者,所有權屬機關,禁止轉讓、抵押或任意更換、拆換。
2. 工程未經驗收前,本中心因需要使用時,廠商不得拒絕。但本中心應先就該部分辦理驗收或分段查驗供驗收之用,並由雙方會同使用單位協商認定權利與義務。使用期間因非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遺失或損壞者,應由本中心負責工程未經驗收前,機關因需要使用時,廠商不得拒絕。但機關應先就該部 分辦理驗收或分段查驗供驗收之用,並由雙方會同使用單位協商認定權利 與義務。使用期間因非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遺失或損壞者,應由機關負責。
Appears in 1 contract
Sources: 工程採購契約
工程保管. 1. 履約標的未經驗收移交接管單位接收前,所有已完成之工程及到場之材料、機具、設備,包括本中心供給及廠商自備者,均由廠商負責保管。如有損壞缺少,概由廠商負責賠償。其經本中心驗收付款者,所有權屬本中心,禁止轉讓、抵押或任意更換、拆換履約標的未經驗收移交接管單位接收前,所有已完成之工程及到場之材料、機具、設備,包括甲方供給及乙方自備者,均由乙方負責保管。如有損壞缺少,概由乙方負責賠償。其經甲方驗收付款者,所有權屬甲方,禁止轉讓、抵押或任意更換、拆換。
2. 工程未經驗收前,本中心因需要使用時,廠商不得拒絕。但本中心應先就該部分辦理驗收或分段查驗供驗收之用,並由雙方會同使用單位協商認定權利與義務。使用期間因非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遺失或損壞者,應由本中心負責工程未經驗收前,甲方因需要使用時,乙方不得拒絕。
Appears in 1 contract
Sources: Construction Contract
工程保管. 1. 履約標的未經驗收移交接管單位接收前,所有已完成之工程及到場之材料、機具、設備,包括本中心供給及廠商自備者,均由廠商負責保管。如有損壞缺少,概由廠商負責賠償。其經本中心驗收付款者,所有權屬本中心,禁止轉讓、抵押或任意更換、拆換履約標的未經驗收移交接管單位接收前,所有已完成之工程及到場之材料、機具、設備,包括甲方供給及乙方自備者,均由乙方負責保管。如有損壞缺少,概由乙方負責賠償。其經甲方驗收者,所有權屬甲方,禁止轉讓、抵押或任意更換、拆換。
2. 工程未經驗收前,本中心因需要使用時,廠商不得拒絕。但本中心應先就該部分辦理驗收或分段查驗供驗收之用,並由雙方會同使用單位協商認定權利與義務。使用期間因非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遺失或損壞者,應由本中心負責工程未經驗收前,甲方因需要使用時,乙方不得拒絕。但應由雙方會同使用單位協商認定權利與義務。
Appears in 1 contract
Sources: Contract for the Update of Signage in the Taipei World Trade Center Exhibition Buil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