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費用 样本条款
建造費用. 指經機關核定之工程採購底價金額或評審委員會建議金額。但不包括規費、規劃費、設計費、監造費、專案管理費、物價指數調整工程款、營業稅、土地及權利費用、法律費用、甲方所需工程管理費、承包商辦理工程之各項利息、保險費及 (其他除外費用;由甲方於招標時載明)。 建造費用如包括甲方收入性質之抵減項目、金額(例如有價值之土方金額)該項金額:(未勾選者以 a 為準)
建造費用. 指工程完成時之實際施工成本。但不包括規費、規劃費、 設計費、監造費、專案管理費、營業稅、土地及權利費用、法律費用、機關所需工程管理費、承包商辦理工程之各項利息、保險費及 (其他除外費用;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 □建造費用決標價低於底價之 80% 者,前目建造費用以底價之 80% 代 之。但仍須扣除前目不包括之費用及稅捐等。實際施工成本調低者,亦同。 □建造費用無底價且決標價低於評審委員會建議之金額之 80% ,或無 評審委員會建議之金額時低於預算之 80% 者,建造費用以預算之 80%代之。但仍須扣除第 2 目不包括之費用及稅捐等。實際施工成本調低者,亦同。 □服務成本加公費法。
建造費用. 指工程完成時之實際施工費用。但不包括規費、規劃費、設計費、監造費、專案管理費、物價指數調整工程款、營業稅、土地及權利費用、法律費用、甲方所需工程管理費、承包商辦理工程之各項利息、保險費及 (其他除外費用;由甲方於招標時載明)。 建造費用如包括甲方收入性質之抵減項目、金額(例如有價值之土方金額)該項金額:(未勾選者以b為準)
建造費用. 指工程完成時之實際施工成本。但不包括規費、規劃費、設計費、監造費、專案管理費、營業稅、土地及權利費用、法律費用、機關所需工程管理費、承包商辦理工程之各項利息、保險費及 □建造費用決標價低於底價之 80% 者,前目建造費用以底價之 80% 代之。但仍須扣除前目不包括之費用及稅捐等。實際施工成本調低者,亦同。 代之。但仍須扣除第 2 目不包括之費用及稅捐等。實際施工成本調低者,亦同。 □服務成本加公費法。
建造費用. 指工程完成時之實際施工成本。但不包括規費、規劃費、設計費、監造費、專案管理費、營業稅、土地及權利費用、法律費用、機關所需工程管理費、承包商辦理工程之各項利息、保險費及
建造費用. 指經機關核定之工程採購底價金額或評審 委員會建議金額。 □ 各通知案件之工程,分別計算建造費用。 □ 累計各通知案件之工程,合併計算建造費用。 □ 其他甲方規定計算方式。 但不包括規費、規劃費、設計費、監造費、專案管理費、物價指數調整工程款、營業稅、土地及權利費用、法 律費用、甲方所需工程管理費、承包商辦理工程之各 項利息、保險費及 (其他除外費用;由甲方於 招標時載明)。 建造費用如包括甲方收入性質之抵減項目、金額 (例如有價值之土方金額)該項金額:(未勾選者以a 為準)
建造費用. 指工程完成時之實際施工成本。但不包括規費、規劃費、設計費、監造費、專案管理費、營業稅、土地及權利費用、法律費用、機關所需工程管理費、承包商辦理工程之各項利息、保險費及 (其他除外費用;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 □建造費用決標價低於底價之百分之八十者,前目建造費用以底價之百分之八十代之。但仍須扣除前目不包括之費用及稅捐等。實際施工成本調低者,亦同。 □建造費用無底價且決標價低於評審委員會建議之金額之百分之八十,或無評審委員會建議之金額時低於預算之百分之八十者,建造費用以預算之百分之八十代之。但仍須扣除第二目不包括之費用及稅捐等。實際施工成本調低者,亦同。 □服務成本加公費法。
1、 服務成本加公費法之服務費用 元(由機關於決標後填寫),包括直接費用(直接薪資、管理費用及其他直接費用,其項目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公費及營業稅。
2、 公費,為定額 元(由機關於決標後填寫),不得按直接薪資及管理費之金額依一定比率增加,且全部公費不得超過直接薪資及管理費用合計金額之百分之三十。
建造費用. 指工程完成時之實際施工成本。但不包括規費、規劃費、設計費、監造費、專案管理費、營業稅、土地及權利費用、法律費用、甲方所需工程管理費、承包商辦理工程之各項利息、保險費。 建造費用決標價低於底價之百分之八十者,前款建造費用以底價之百分之八十代之。但仍須扣除前目不包括之費用及稅捐等。 建造費用無底價且決標價低於評審委員會建議之金額之百分之八十,或無評審委員會建議之金額時低於預算之百分之八十者,建造費用以預算之百分之八十代之。但仍須扣除第二目不包括之費用及稅捐等。如決算金額高於預算金額之百分之八十者,建造費用以決算費用金額計算。
建造費用. 指經機關核定之工程採購底價金額或評審委員會建議金
建造費用. 指工程完成時之結算金額,但不包括規費、規劃費、設計費、監造費、專案管理費、物價指數調整費、營業稅、土地及權利費用、法律費用、甲方所需工程管理費、施工廠商辦理工程之各項利息、保險費等。本契約經簽訂後不論工資或物價之漲跌,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調整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