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 投标文件递交后不得影响投标的秩序,不得撤回修改。 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到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撤销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撤销的书面通知(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允许撤销。 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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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 投标文件递交后不得影响投标的秩序,不得撤回修改。
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到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撤销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撤销的书面通知(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允许撤销。
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不予退还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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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