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的制作. 1、 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2、 投标文件由投标单位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 投标单位投标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4、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单位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5、 投标文件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 6、 投标文件可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以密封。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密封袋表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书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签章。 8、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加盖与投标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须为全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9、 投标的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 10、 投标费用自理。 11、 投标人所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按保密文件处理,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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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制作. 1、 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2、 投标文件由投标单位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 投标单位投标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4、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单位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5、 投标文件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
6、 投标文件可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以密封。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密封袋表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可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以密封。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密封袋表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书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签章。
8、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加盖与投标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须为全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9、 投标的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
10、 投标费用自理。
11、 投标人所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按保密文件处理,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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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制作. 1、 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2、 投标文件由投标单位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 投标单位投标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4、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单位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5、 投标文件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
6、 投标文件可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以密封。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密封袋表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可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以密封。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密封袋表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中心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书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签章。
8、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加盖与投标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须为全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9、 投标的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
10、 投标费用自理。
11、 投标人所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按保密文件处理,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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