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是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时,按采购文件要求应该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以下统称保证金) 样本条款
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是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时,按采购文件要求应该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以下统称保证金).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管办)设立保证金管理服务窗口并负责保证金的日常管理,托管银行负责供应商基本账户信息的登记、收取和退还保证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市公管办共同加强对保证金的监督管理。
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保证金的缴纳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开户银行、行号、开户单位、账号和磋商文件本章“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 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 质量保证金保函(指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保证金额为: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1.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