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表现标准. 服务营办者须符合下列服务表现标准: 服务量 服务量 标准 服务量指标 议定水平 1 一年内的宿位使用率注 1 70% 2 一年内接受转介的比率注 2 90% 3 一年内在指定处理时间注 3 90% (即 7 个工作天)内完成的比率 4 一年内定期个案检讨会议注率 服务成效 4 的比 85% 服务成效 议定水平 标准 服务成效指标 (每年) 1 儿童表示自己在安全及稳定的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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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津贴及服务协议
服务表现标准. 服务营办者须符合下列服务表现标准: 服务量 服务量 标准 服务量指标 议定水平
1 一年内的宿位使用率注 1 702 75%
2 一年内接受转介的比率注 2 一年内完成定期个案检讨的比率 注 3 90%
3 一年内在指定处理时间注 3 一年内完成个人工作计划的比率 注 4 90% (即 7 个工作天)内完成的比率%
4 一年内定期个案检讨会议注率 服务成效
一年内提供活动/小组注 5 的数目 4 的比 85% 服务成效 议定水平 标准 服务成效指标 (每年以每个儿童之家计 算)
1 儿童表示自己在安全及稳定的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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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津贴及服务协议
服务表现标准. 服务营办者须符合下列服务表现标准: 服务量 服务营办者须符合下列服务表现标准:服务量 服务量 标准 服务量指标 议定水平议定 水平
1 一年内的宿位使用率注 一年内的宿位使用 注 1 70率R(1) 80% 2 一年内的个别儿童发展进度评估报告 注 2 完成率R(2) 98%
2 一年内接受转介的比率注 2 90%
3 一年内在指定处理时间注 3 90% (即 7 个工作天)内完成的比率
4 一年内定期个案检讨会议注率 服务成效
4 的比 85% 服务成效 议定水平 标准 服务成效指标 (每年)
1 儿童表示自己在安全及稳定的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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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津贴及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