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样本条款

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 在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比选人可以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2. 比选人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比选人将在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3. 申请人应于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前,在网上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比选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申请人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在比选截止时间前,比选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 比选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比选文件要求的提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在发布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6.3 在比选截止时间前,比选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比选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
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 申请人如对比选文件有疑问,应在提交代理申请书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方式提出,比选人将在提交代理申请书截止时间2日前将澄清文件发给所有领取比选文件的申请人,但不载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提交代理申请书截止时间不足2天的,相应延长提交代理申请书的截止时间。 2. 在提交代理申请书截止时间2日前,比选人可以书面方式修改比选文件,并通知所有领取比选文件的申请人。如果修改比选文件的时间距提交代理申请书截止时间不足2天的,相应延长提交代理申请书的截止时间。 3. 申请人在收到澄清或修改后,应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比选人,确认已经收到。
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比选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澄清。 11.2 招标人需要对比选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招标人将会通过“上海交通大学数字化采购平台”网站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11.3 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比选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 比选文件收受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比选文件予以澄清或者修改。 2.2.2 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 2.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主动澄清或者修改比选文件。 2.2.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 比选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发出。如果发出的时间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相应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5 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后 2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
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 比选文件收受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比选文件予以澄清或者修改。 2.2.2 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
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 在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比选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5.2 比选人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比选文件要求的提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发布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申请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5.3 在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前,比选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会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以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所有申请人。
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 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应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10.2 比选截止前,采购人需要对比选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将会通过“天津市安定医院官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10.3 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安定医院官网”发布,采购人将及时通知已报名的供应商,并以邮件的形式将《更正公告回执》发至已报名供应商邮箱。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填写《更正公告回执》,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0.4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比选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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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 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 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 件。 4.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 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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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 。

  •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一) 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