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资金保管原则 样本条款

理财资金保管原则. 1、 乙方应安全、完整地保管托管账户内的理财资金,确保依本合同保管的托管账户内的理财资金与乙方自有资金及其他保管财产之间相互独立。 2、 除依审核无误的甲方所送达的划款指令外,乙方不得擅自动用或处分保管的理财资金。 3、 乙方对理财资金单独设置托管账户、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确保托管账户内的理财资金的完整与独立。 4、 因理财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项,应由甲方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乙方。 5、 乙方的保管职责始于理财资金到账之日,终于理财产品终止且理财资金划至甲方指定账户之日。 6、 乙方负责托管理财产品的资金及其所投资的资产或保管代表资产的权益凭证或财产清单。
理财资金保管原则. 1、 乙方应安全、完整地保管托管账户内的理财资金,确保依本合同保管的托管账户内的理财资金与乙方自有资金及其他保管财产之间相互独立。 2、 除依审核无误的甲方所送达的划款指令外,乙方不得擅自动用或处分保管的理财资金。 3、 乙方对本系列理财产品的理财资金按期单独设置托管账户、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确保各期理财产品托管账户内的理财资金的完整与独立。 4、 因理财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项,应由甲方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乙方。 5、 乙方的保管职责始于理财资金到账之日,终于理财产品终止且理财资金划至甲方指定账户之日。 6、 乙方仅负责保管存放于托管账户内的理财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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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赎回资金 1. T+1 日 15:00 前,基金管理人将 T 日赎回确认数据汇总传输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据此进行赎回的基金会计处理。 2. 基金管理人在账户资金充足、划款指令于 T+2 日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将赎回资金(含赎回费)于 T+3 日上午划往基金管理人指定的 TA 专用账户。特殊情况时,双方协商处理。划款当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赎回资金进行账务处理。

  • 交易类资金 对于T日港股通交易清算结果为托管资产净应付的,管理人应保证在T+1日14:00前资金账户有足够的资金,基金托管人于T+1日14:00自主从资金账户扣收应付资金。对于T日港股通交易的清算结果为托管资产净应收的,基金托管人在收到中国结算支付的资金后于T+3日上午12:00前返还应收资金至资金账户。

  • 募集资金投向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1,607.00 万元( 含 41,607.00 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自筹资金支付 元) 0.00 注: 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

  •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6〉资金类型: 商业性: 非商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