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CA はい、そうです。
定期存款账户 基金财产投资定期存款在存款机构开立的银行账户,包括实体或虚拟账户,其预留印鉴经各方商议后预留。本着便于本基金的安全保管和日常监督核查的原则,存款行应尽量选择基金托管人经办行所在地的分支机构。对于任何的定期存款投资,基金管理人都必须和存款机构签订定期存款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作为划款指令附件。该协议中必须有如下明确条款:“存款证实书仅可用于存款、提款,不可用于出借、质押或转让等任何其他行为。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本息到期归还或提前支取的所有款项必须划至托管专户(明确户名、开户行、账号等),不得划入其他任何账户”。如定期存款协议中未体现前述条款,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定期存款投资的划款指令。在取得存款证实书后,基金托管人保管证实书正本或者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应该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定期存款的投资和支取事宜,若基金管理人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定期存款,若产生息差(即本基金已计提的资金利息和提前支取时收到的资金利息差额),该息差的处理方法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协商解决。
交易概述 2023 年1 月30 日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宸展光电” 、 “TES”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参股瑞迅30%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促进公司业务进一步向产业电脑及物联网方向延伸,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支付现金方式向陕西瑞迅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迅”、“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进行投资(以下简称“本次投资”)。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2年12月22日出具的《宸展光电(厦门) 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陕西瑞迅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2)沪第S00007号):资产评估报告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以2022年9月30日为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15,2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贰佰万元整)。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按照标的公司的投后估值为人民币11,000万元执行。 本次投资以受让标的公司原股东部分股权及认购标的公司增资的方式进行,TES以自有资金支付现金方式共投资人民币3,300万元,本次投资完成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15,428,571元,TES持有标的公司30%股权(对应标的公司注册资本额人民币4,628,571元)。具体如下: (1) TES以人民币8,555,556元受让原股东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增资前10%的股权 (对应标的公司注册资本额人民币1,200,000元):其中,受让控股股东王少峰持有的标的公司增资前7.5%的股权、受让西安瑞迅智成物联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迅智成”)持有的标的公司增资前2%的股权、受让蒋剑锋持有的标的公司增资前0.5%的股权。 (2) TES以人民币24,444,444元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428,571元。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一般競争 (最低価格) 2,967,800 2,967,800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