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Clause in Contracts

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投资中期票据应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中期票据属于固定收益类证券,基金投资中期票据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中关于该基金投资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相关比例;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处置的监督职责限于: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并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中期票据是否符合相关制度、流动 性风险处置预案以及相关投资额度和比例的情况进行事后监督,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 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向基金托管人说明原因和解决 措施。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所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 管理人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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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托管协议

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投资中期票据应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中期票据属于固定收益类证券,基金投资中期票据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中关于该基金投资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相关比例;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处置的监督职责限于: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并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中期票据是否符合相关制度、流动 性风险处置预案以及相关投资额度和比例的情况进行事后监督,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 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向基金托管人说明原因和解决 措施。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所通知事项进行复查(七)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中期票据的监督 1. 基金管理在投资中期票据前,须根据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规定,制定严格的关于投资中期票据的风险控制制度和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书面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依据上述文件对基金管理人投资中期票据的比例进行监督。 2. 如未来有关监管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对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中期票据另有规定的,从其约定,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 3. 基金托管人有权监督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基金投资中期票据时的法律法规遵守情况,有关制度、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的完善情况,有关比例限制的执行情况。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以及本协议的规定,有权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应按相关托管协议要求向基金托管人及时发出回函,并及时改正。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所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 管理人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如果基金管理人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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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托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