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样本条款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9.1 所有竞争性磋商竞争性响应文件应于“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 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于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点前递交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19.2 信封或外包装上请按以下格式标记: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2. 1 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于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点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整个磋商会议全程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 原件、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否则作弃权处。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2.1 响应供应商应将报价信封、响应文件正本、U盘或光盘介质文件、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共4包,同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报价信封”、“正本”、“电子文档”、“副本”字样,并应于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点前递交到指定地点,如不按上述要求密封递交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 12.2 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12.3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2.1 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于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点前递交到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事务中心。 12.2 信封或外包装上请按以下格式标记: 正本/副本/开标信封 注意:封口处应加盖响应供应商印章。 12.3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事务中心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加密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2.1 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于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点前递交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12.2 信封或外包装上请按以下格式标记: 正本/副本/唱标信封 响应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联 系 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于__年__月__日__时__分之前不准启封(即开启时间) 注意:封口处应加盖响应供应商印章。 12.3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9、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文档必须密封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递交,包装上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 (磋商时间) 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9.2 为方便磋商记录,供应商还应将一份《报价一览表》(原件)与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 件)及报价优惠声明(如果有的话)单独密封提交,除需按上款要求注明外还应在信封上标明 “报价一览表”字样。 19.3 未按要求密封和签章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9.4 要求在磋商时提交样品的,应在样品上标明磋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样品。 20、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20.1 截止时间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首次送达、提交响应文件的最后时间。本次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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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拒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投标的概不负责。

  •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参加:

  • 一般规定 (1) 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 一般约定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支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法律或专用合同条件中禁止分包的工作事项分包给第三人,不得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