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指令人员的书面授权 1. 基金管理人应指定专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令。
2. 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书面授权文件,内容包括被授权人名单、预留印鉴及被授权人签字样本,授权文件应注明被授权人相应的权限。
3.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授权文件原件并经电话确认后,授权文件即生效。如果授权文件中载明具体生效时间的,该生效时间不得早于基金托管人收到授权文件并经电话确认的时点。如早于,则以基金托管人收到授权文件并经电话确认的时点为授权文件的生效时间。
範例說明 假設2006年1月16日為投入6年期(H=6)結構型債券之起始日,起始日投資標的價值為10,000美元,其連結之標的有3支指數(N=3),結構型債券以6個月為一期(即tm=6,每年期數m=12/6=2,債券期間總期數T=6×12/6=12)。而每一期之收益分配率為1.5%(即Rh%=1.5%),債券期滿時投資組合指數成長率計算公式如下:
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合同效力 21.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施行規則 第 11 条第 1 項第 1 号、同条第 2 項第 9 号】 【施行規則第 47 条第 2 項第 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