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系统内转托管 Clause in Contracts

系统内转托管. 1、 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上市交易的会员单位(交易单元)时,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 2、 本基金系统内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结算、上交所以及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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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内转托管. 1、 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上市交易的会员单位(交易单元)时,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 2、 本基金系统内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结算、上交所以及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系统内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本基金系统内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结算、上交所以及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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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基金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