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受到一笔海关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年 6 月 7 日,因发行人工作人员工作疏忽导致实际贸易方式申报错误,青岛大港海关下发《当场处罚决定书》(大港关简违字[2018]0073 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发行人处以警告。 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简单案件程序规定》中规定:简单案件是指海关在行邮、快件、货管、保税监管等业务现场以及其他海关监管、统计业务中发现的违法事实清楚、违法情节轻微,经现场调查后,可以当场制发行政处罚告知单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简单案件程序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条第一、二项规定进行处理的。因此,发行人受到的上述海关行政处罚属于违法事实清楚、违法情节轻微的简单案件。 根据青岛海关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出具的证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 公司(原青岛海尔特种电器有限公司)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2 月 11 日,在青岛关区范围内无走私、违规重大情事。” 综上所述,金杜认为,发行人受到的海关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根据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及发行人的说明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走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信用中国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查询以及在百度搜索引擎检索,除前述情形外,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受到其他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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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法律意见书
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受到一笔海关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2018 报告期内,光华百货受到的行政处罚合计为 3 个(食品药品局作出的处罚 2 个,发展改革局作出的处罚 1 个)。食品药品局作出的处罚主要如下:
(1) 光华百货因销售的深海刺参标签标注过期的食品标准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于 2015 年 6 月 7 日,因发行人工作人员工作疏忽导致实际贸易方式申报错误,青岛大港海关下发《当场处罚决定书》(大港关简违字[2018]0073 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发行人处以警14 日被成都市青羊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 没收 2 袋明威牌深海刺参,没收违法所得 2800 元,罚款 2000 元的处罚。
(2) 光华百货因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烹烹享珑琍鱼排” 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于 2015 年 8 月 5 日被成都市青羊区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 121 元,罚款 3000 元的处罚告。 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简单案件程序规定》中规定:简单案件是指海关在行邮、快件、货管、保税监管等业务现场以及其他海关监管、统计业务中发现的违法事实清楚、违法情节轻微,经现场调查后,可以当场制发行政处罚告知单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简单案件程序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条第一、二项规定进行处理的。因此,发行人受到的上述海关行政处罚属于违法事实清楚、违法情节轻微的简单上述处罚均为光华百货因向供应商采购的产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等非因主观故意的原因而导致,并且成都市青羊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出具证明,证实光华百货近三年不存在因违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则及规范性文件受到任何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且该等处罚所涉及的金额对光华百货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影响极小,光华百货的经营活动未因该等处罚而受到实质性影响案件。 根据青岛海关于 201成都市青羊区发展改革局的处罚为 2013 9 年 2 月 20 日出具的证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 公司(原青岛海尔特种电器有限公司)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2 月 11 日,在青岛关区范围内无走私、违规重大12 月光华百货因刊登的促销活 动广告与实际促销活动不符构成价格欺诈,被成都市青羊区发展改革局处以 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机构作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前述 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本次处罚为处以 6 万元的罚款,不属于“情节严重,责令停业整顿”的情形;且本次处罚所涉及的金额对光华百货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影响极小,光华百货的经营活动未因本次处罚而受到实质性影响。 经核查,光华百货均已全额缴纳罚款,前述行政处罚并未对目标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且光华百货已采取措施防止再犯,基于该等行政处罚的事实、处罚依据和处罚结果以及政府出具的证明,该等行政处罚均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或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因此,该等行政处罚不构成本次重组的实质性法律障碍情事。” 综上所述,金杜认为,发行人受到的海关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根据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及发行人的说明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走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信用中国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查询以及在百度搜索引擎检索,除前述情形外,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受到其他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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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受到一笔海关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处罚决定书、主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发行人确认并经本所律师在发行人相关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信用中国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网、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网查询以及在百度搜索引擎检索和走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期内除发行人因未批先建曾受到胶州市城乡建设局的处罚外,发行人及德固特轨道装备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前述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因德固特在未按规定办理工程安全报监手续,未按照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形下建设前述相关厂房及综合中心楼,2017 年 6 9 月 7 日,因发行人工作人员工作疏忽导致实际贸易方式申报错误,青岛大港海关下发《当场处罚决定书》(大港关简违字[2018]0073 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发行人处以警1 日,胶州市城乡建设局作出《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胶建行处字[2017]第 II-10 号),决定对德固特给予警告,罚款 10 万元,并责令改正告。 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简单案件程序规定》中规定:简单案件是指海关在行邮、快件、货管、保税监管等业务现场以及其他海关监管、统计业务中发现的违法事实清楚、违法情节轻微,经现场调查后,可以当场制发行政处罚告知单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简单案件程序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条第一、二项规定进行处理的。因此,发行人受到的上述海关行政处罚属于违法事实清楚、违法情节轻微的简单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确认,针对胶州市城乡建设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发行人积极进行了改正,并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案件。 根据青岛海关于 201年 9 月 5 日,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确认》,载明:“本 管委会与德固特于 2013 9 年 2 月 20 日出具的证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 公司(原青岛海尔特种电器有限公司)自 2018 日签订《关于建设“德固特高端节能装备项目”合作合同》,基于该合同约定,本管委会有义务协助德固特办理开工建设等相关手续;另外,本管委会为实现‘双月奋战’攻坚、加速推进项目建设,同意德固特项目各环节‘边上车、边补票’压茬推进,一定程度上造成德固特存在上述未批先建的事实。本着尊重客观历史事实的原则,同时为进一步支持本开发区内优秀民营企业发展,本管委会已于 2017 6 年 10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2 月 11 日,在青岛关区范围内无走私、违规重大16 日实际代德固特缴纳上述胶州市城乡建设局的相应罚款,且本管委会不会向德固特追偿上述罚款资金情事。” 综上所述,金杜认为,发行人受到的海关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根据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及发行人的说明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走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信用中国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查询以及在百度搜索引擎检索,除前述情形外,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受到其他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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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法律意见书
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受到一笔海关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曾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2018 2020 年 3 月 30 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舒泰神出具《行政处 罚决定书》(京建法罚(京技管)字[2020]第 780001 号),舒泰神因蛋白药物中试生产车间项目(装修)工程因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因上述行为违反了《建筑法》第七条,根据《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舒泰神处以合同价款 1%的罚款处罚,即 9,962.99 元。 上述施工为在公司厂区车间进行的内部装修施工,虽公司作为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但聘请的施工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且针对上述情形公司已采取整改措施,已缴纳罚款,上述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 根据《建筑法》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该规定并未规定“情节严重”的升格处罚 情形,仅规定罚款幅度,由处罚机关根据违法行为性质行使自由裁量权确定罚款金额。舒泰神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仅被处以其工程造价百分之一的罚款,属于最低幅度的行政处罚,且罚款金额较小。同时,公司后续已取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2020]施[经]装字 0115 号 110230202008170203)。 综上所述,上述建设相关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情形,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会对本次发行造成实质性影响。 除上述行政处罚外,报告期内,发行人还存在补缴相关税款及滞纳金的税务处理情况,具体如下: 2020 年 6 月 7 日,因发行人工作人员工作疏忽导致实际贸易方式申报错误,青岛大港海关下发《当场处罚决定书》(大港关简违字[2018]0073 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发行人处以警告。 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简单案件程序规定》中规定:简单案件是指海关在行邮、快件、货管、保税监管等业务现场以及其他海关监管、统计业务中发现的违法事实清楚、违法情节轻微,经现场调查后,可以当场制发行政处罚告知单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简单案件程序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条第一、二项规定进行处理的。因此,发行人受到的上述海关行政处罚属于违法事实清楚、违法情节轻微的简单案件。 根据青岛海关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出具的证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 公司(原青岛海尔特种电器有限公司)29 日,舒泰神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下简称“第二稽查局”)下发的《税务处理决定书》(京税稽二处[2020]643 号),第二稽查局对舒泰神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4 2 月 11 日,在青岛关区范围内无走私、违规重大情事。” 综上所述,金杜认为,发行人受到的海关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30 日期间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因公司存在取得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均已在销售费用中予以列支、与开票单位无业务往来且相关开票单位亦未给公司开具过发票、相关发票与开票单位开具的发票金额不符以及公司照明系统转为固定资产后未与其他固定资产合并缴纳房产税等情形,第二稽查局对舒泰神作出补缴企业所得税 1,191.38 万元、追缴 房产税 3.03 万元并加收滞纳金的处理决定。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缴纳了上 述相关税款及滞纳金共计 1,653.89 万元。此次税务处理属于行政处理的范畴,不属于行政处罚障碍。 根据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及发行人的说明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走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信用中国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查询以及在百度搜索引擎检索,除前述情形外,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受到其他行政处罚的情2023 年 3 月 17 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向 舒泰神出具《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经查询,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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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募集说明书
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受到一笔海关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新增主要单笔罚款金额 1 万元以上的重大行政处罚如下: 2018 江 西 省 德 因废水治理设施正在提 标改造,存在运行负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 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依据 德 罚 决 [2023]2 号 上饶市 德兴生 江西省德馨水务 有限责任公司已 馨 水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偏高的现象,污水排放存在非人为因素超标风险。2023 年 6 4 月 7 日,因发行人工作人员工作疏忽导致实际贸易方式申报错误,青岛大港海关下发《当场处罚决定书》(大港关简违字[2018]0073 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发行人处以警14-16 日,上饶市德兴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对外排废水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外排废水 COD、 NN3-N 日均值未超标,但多次出现瞬时值超标 的现象告。 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简单案件程序规定》中规定:简单案件是指海关在行邮、快件、货管、保税监管等业务现场以及其他海关监管、统计业务中发现的违法事实清楚、违法情节轻微,经现场调查后,可以当场制发行政处罚告知单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简单案件程序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条第一、二项规定进行处理的。因此,发行人受到的上述海关行政处罚属于违法事实清楚、违法情节轻微的简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结合江西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江西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通知,决定处以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 13 万元的行政处罚案件。 根据青岛海关于 201态环境局 缴纳完毕罚款,并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向上饶市德兴生态环境局出具关于出水异常的报告
1) 江西省德馨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已足额缴纳罚款并根据要求进行整改。上饶市德兴生态环境局于 2023 9 年 8 2 月 20 日出具的证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 公司(原青岛海尔特种电器有限公司)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2 月 11 日,在青岛关区范围内无走私、违规重大情事。” 综上所述,金杜认为,发行人受到的海关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根据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及发行人的说明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走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信用中国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查询以及在百度搜索引擎检索,除前述情形外,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受到其他行政处罚的情22 日出具书面证明,确认江西省德馨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已积极配合对上述情形进行整改并已缴纳相关罚款,现已经整改到位。鉴于上述情形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和重大人员伤亡,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该局认为上述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 该项处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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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Supplementary Legal Opinion
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受到一笔海关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年 6 月 7 日,因发行人工作人员工作疏忽导致实际贸易方式申报错误,青岛大港海关下发《当场处罚决定书》(大港关简违字[2018]0073 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发行人处以警告。 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简单案件程序规定》中规定:简单案件是指海关在行邮、快件、货管、保税监管等业务现场以及其他海关监管、统计业务中发现的违法事实清楚、违法情节轻微,经现场调查后,可以当场制发行政处罚告知单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简单案件程序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条第一、二项规定进行处理的。因此,发行人受到的上述海关行政处罚属于违法事实清楚、违法情节轻微的简单案件。 根据青岛海关于 201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和承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工商、税务、劳动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国土、住房与建设、房屋管理、海关、消防及工业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登录相关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等网站查询,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计受到 5 次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i)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 2022 9 年 2 月 20 日出具的证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 公司(原青岛海尔特种电器有限公司)自 20121 日,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办事处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 深南西丽综罚决字第 0023 号),就发行人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四款,在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去 TCL 国际 E 城 G2 栋一楼施工时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且逾期未改正的行为,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四款及《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项处以罚款 2,000 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缴款凭证及发行人的说明和承诺,发行人已按时缴纳罚款并纠正违法行为。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施工单位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而根据《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应当依法从轻处罚。 基于上述,发行人上述建设施工违法行为未被处罚机关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为依法从轻处罚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ii)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行政处罚 2021 6 年 8 1 月 1 日13 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京海四税简罚[2021]26692 号),就发行人北京分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在 2020 年 8 月属期个人所得税逾期未申 报的行为处以罚款 1,000 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缴款凭证及发行人的说明和承诺,发行人北京分公司已按时缴纳罚款并纠正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行人北京分公司上述逾期未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行为未被处罚机关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iii) 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税务局第一税务所行政处罚 2020 年 10 月 28 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京海一税简罚[2019]6031043 号),就北京融智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在 至 2019 年 2 月 11 日,在青岛关区范围内无走私、违规重大月属期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 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的行为处以罚款 1,000 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缴款凭证及发行人的说明和承诺,北京融智惠已按时缴纳罚款并纠正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 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事。” 综上所述,金杜认为,发行人受到的海关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根据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及发行人的说明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走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信用中国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查询以及在百度搜索引擎检索,除前述情形外,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受到其他行政处罚的北京融智惠上述未按期进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行为未被处罚机关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情
(iv)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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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补充法律意见书
行政处罚.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受到一笔海关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并经核查,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报告期内受到的金额在 2,000 元以上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1) 神码中国 2012 年 9 月 18 日,财政部向神码中国出具财库[2012]129 号《财政部行 政处罚决定书》,对神码中国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处以 3,918 元 罚款,限 15 日内缴纳,同时神码中国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根据神码中国提供的行政处罚缴款书,神码中国已经全部缴纳上述罚款。除上述行政处罚之外,神码中国报告期内因丢失发票受到如下行政处罚: 2018 年 6 月 7 日,因发行人工作人员工作疏忽导致实际贸易方式申报错误,青岛大港海关下发《当场处罚决定书》(大港关简违字[2018]0073 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发行人处以警告。 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简单案件程序规定》中规定:简单案件是指海关在行邮、快件、货管、保税监管等业务现场以及其他海关监管、统计业务中发现的违法事实清楚、违法情节轻微,经现场调查后,可以当场制发行政处罚告知单的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简单案件程序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条第一、二项规定进行处理的。因此,发行人受到的上述海关行政处罚属于违法事实清楚、违法情节轻微的简单案件。 根据青岛海关于 201序号 登记日期 登记机构 主要违 法违章手段 简易/处 罚决定书文号 罚款应缴 (元) 罚款实缴 (元) 违法违章 状态 1 2013/ 12/12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九税务所 发票违法-丢失发票 海九国罚 [2013]4 49 号 2,000 2,000 执行完毕 2 2012/ 9/28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九税务所 发票违法-丢失发票 海九国罚 [2012]2 67 号 9,900 9,900 执行完毕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神码中国已于规定期限内全额缴纳了上述罚款。
(2) 北京神州数码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2014 9 年 2 月 20 日出具的证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 公司(原青岛海尔特种电器有限公司)自 20121 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京发改价格处罚[2014]1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北京神州数码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 90,000 元的行政处罚,限 15 日内缴纳。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北京神州数码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已于规定期限内全额缴纳了上述罚款。 2014 6 9 月 28 日,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出具京工商海处字(2014)第 告的违法行为处以 4,236.26 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北京神州数码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已于规定期限内全额缴纳了上述罚款。
(3) 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 除上述行政处罚之外,北京神州报告期内因丢失发票受到如下行政处罚: 序号 登记日期 登记机构 主要违法违章手段 简易/处罚决定书文号 罚款应缴 罚款实缴 违法违章状态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2 月 11 日,在青岛关区范围内无走私、违规重大2013/ 12/12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九税务所 发票违法-丢失发票 海九国罚 [2013]450 号 2,000 2,000 执行完毕 根据标的公司说明,上述罚款总金额占标的公司营业额较小,对标的公司正常业务经营并不构成实质性影响。上述丢失发票事件发生后,标的公司已针对公司发票管理制度展开专项整改。 综上,金杜认为,上述行政处罚金额占营业额较小,对标的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未构成重大影响,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情事。” 综上所述,金杜认为,发行人受到的海关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根据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及发行人的说明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走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信用中国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查询以及在百度搜索引擎检索,除前述情形外,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受到其他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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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