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复核. 26.1 谈判小组要对评审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对报价最低的、报价文件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情形的、采用政策性因素进行价格扣除的报价等进行复核。 26.2 复核中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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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