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样本条款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29.1 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2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9.3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 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注: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29.1 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2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3) 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 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授予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注: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 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 人电子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30.8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与报价要求响应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不一致的,以报价要求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为准。
2)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确认,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0.9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0.10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30.11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包括未提交有效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3) 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作出响应的;
4)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7) 投标文件中含有虚假材料的;
8) 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9) 投标文件关键内容缺失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10) 投标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
11)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0.12 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的,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29.1 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2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9.3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 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 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29.4 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