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与义务 样本条款
责任与义务. 参加女超联赛,参赛队则应承诺如下:
(一) 遵守国际足球理事会发布的《足球竞赛规则》。
责任与义务. (一) 乙方只能用于潮州市市区智慧停车系统(步道部分)建设项目,不得挪作它用或者提前偿还收益金。
责任与义务. 1. 在家具到达安装使用地点后,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卸货安装场所。
2. 在家具安装时,如乙方提出,甲方应为家具安装人员的食宿提出方便,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3. 甲方有权利到乙方厂内进行生产质量跟踪考察,乙方应为甲方的考察提供方便条件。
责任与义务. 10.1.1 发包人的义务
责任与义务. 5.1 对于任何最终⽤户对任何许可应⽤程序的安装和/或使⽤,Apple 概不负责。你应全权负责与每款许可应⽤程序有关的所有产品保证、最终⽤户帮助和产品⽀持。
5.2 对于因许可应⽤程序和/或任何最终⽤户对这些许可应⽤程序的使⽤⽽引起或可归因于此的任何和所有索赔、诉讼、责任、损失、损害、成本和费⽤,你应承担全部责任,Apple 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i) 因违反保证⽽提出的索赔,⽆论是在 EULA 中指定还是根据适⽤法律确⽴的;
(ii) 产品责任索赔;以及
(iii) 因任何许可应⽤程序和/或最终⽤户对这些许可应⽤程序的拥有或使⽤侵犯了任何第三⽅的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提出的索赔。
责任与义务. 1、 在材料(设备)到达安装使用地点后,采购方应当为供货方提供卸货安装场所。
2、 必要时,供货方应接受采购方对生产过程的监督及质量检验发生的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其他合同供货方与采购人约定需要进行质量检验的,供货方也应接受质量检测。供货方应为采购方的考察、检测提供便利条件并予以配合。 供方方应当提供有效的材料(设备)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不符合要求或过期的,应当重新检测,检测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3、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材料(设备)需要二次检测的,其检测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其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专家费、交通费、检验费及成品补做等费用均由供货方承担。
责任与义务. 宋都锂科主要负责:接受业主的各项指令,并负责项目的垫资、供货、运营等工作;接受业主方支付的设备采购费、接受业主方支付的合同款等;接收处罚;负责与业主洽谈、办理有关经济洽商和变更手续。 启迪清源主要负责:接受业主的各项指令,服从牵头单位的管理,负责本合同的技术保障、设计提资、核心设备供货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接受牵头单位支付的工程款;按照工作划分承责;与业主方洽谈、办理有关经济洽商和变更手续。
责任与义务. 1. 甲方负责组织保洁人员维护乙方合作区域的卫生,包括配备工具、清扫、处理垃圾。
2. 若发生保洁服务质量问题时,乙方需及时向甲方反馈,甲方需在工作时间段(7点至19点)两小时内进行响应处理。
3. 乙方及乙方客户有义务保护公共环境卫生整洁,文明有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甲方有权拒绝承担超出合理保洁服务范围的工作,或与乙方另行协商处理措施。
责任与义务. 1、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甲方或其单位等原因导致甲方住房公积金未及时托收、欠缴、停缴、缴存额减少等,使甲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可提额度不足,影响按月提取划转,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2、 甲方保证在贷款还贷账户内始终保留1个月以上的还贷资金,由于甲方在每月还款日之前,未及时向贷款还贷账户内存足资金或未保留1个月以上的还贷资金,造成划转额不足而产生逾期及其他违约,由甲方负责。
3、 甲方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前需终止本协议的,应及时到乙方办理终止委托协议的书面申请手续。若因甲方没有及时办理终止委托按月提取还贷手续,而继续发生提取还贷等违背甲方意愿的情况,由甲方自行负责。
4、 在办理委托按月提取还贷业务时,如发生数据差错的,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按规定进行纠错。
5、 甲方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身份证号码、贷款还贷账户、委托按月提取收款账户等发生变化,应于变更后,及时到乙方处办理信息变更。甲方未及时按协议约定到乙方办理信息变更,而造成委托按月提取未能操作或提取不足,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贷款逾期等法律纠纷及其他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6、 甲方不得将乙方每月划转的公积金提取资金挪作他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7、 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前还贷和一次性提前还贷除外。
8、 乙方应根据甲方上月还贷及当月公积金账户可提额度情况确定当月提取金额,并在当月月底前将提取的公积金划转到由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内。如遇特殊情况乙方不能按时划转的,应在问题解决后及时划转。
9、 乙方应为甲方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以及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账提供服务。
责任与义务. 1. 财务公司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中国一重支付需求;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财务公司在为中国一重提供存款和相关结算业务时,有义务保证中国一重在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如财务公司因各种原因不能支付中国一重的存款,中国一重有权从财务公司已经提供给中国一重的贷款中抵扣同等数额的款项,同时,中国一重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如因财务公司过错导致中国一重的存款、结算资金等出现损失,财务公司应全额赔偿中国一重的损失,且中国一重有权利单方终止本协议,若财务公司无法全额偿还中国一重的损失金额,则其差额部分中国一重有权从财务公司已经提供给中国一重的贷款中抵扣。如有不足,应另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