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 甲方持有标的企业 23760 万股,持股比例 45.03%。该 45.03%股权即为本合同项下的转让标的。该转让标的所对应的资产、负债及相关情况详见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4)第 0996 号《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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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标的. 甲方持有标的企业 23760 28220.61 万股,持股比例 45.03%。该 45.03%股权即为本合同项下的转让标的。该转让标的所对应的资产、负债及相关情况详见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4)第 0996 34.85%。该 34.85%股权即为本合同项下的转让标的。该转让标的所对应的资产、负债及相关情况详见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字 (2015)第 1226 号《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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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标的. 甲方持有标的企业 23760 12,784.48 万股,持股比例 45.03%。该 45.03%股权即为本合同项下的转让标的。该转让标的所对应的资产、负债及相关情况详见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4)第 0996 15.79%。该 15.79%的股权即为本合同项下的转让标的。该转让标的所对应的资产、负债及相关情况详见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5)第 1309 号《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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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股权转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