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样本条款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 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 适用标准、规范本合同文件适用《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程》(DG/TJ08-19 -2011)、 《园林绿化植物栽植技术规程》(DG/TJ08-18-2011)、《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TJ08-701-2008)、《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11)。 若上述标准、规范有调整或修订,适用最新版本。 若双方认为,合同文件还需适用其它的国家标准、规范,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分担,由发包方承包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上海市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2.2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1) 国家、上海市及行业颁布现行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
(2) 执行各类标准、规范,应按最近期颁布的,并就高不就低。发包方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承包方应向发包方事先提出,发包方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根据发包方提出的施工技术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 建筑法》 《合同法》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及地方法规。
2、 国家现行质量验评标准、规范和行业标准。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