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JJCCS2023026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JJCCS2023026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医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 :松江区九亭医院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竞争性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第六章 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第七章 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附 件---项目采购需求
第一章 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医院信息化建设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12-05 10: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17-20231114-1069
项目名称:上海市松江区九亭医院信息化建设预算编号:1723-021033305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757814.00 元 (国库资金 2757814.00 元;自筹资金:0 元)最高限价(元):包 1-2757814.00 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松江区九亭医院信息化建设数量:1
预算金额(元):2757814.00 元
简要规则描述:本项目对医院的部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和扩充,从而提高医院业务水平、减少医疗差错,并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与便捷的医疗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系统调研、安装、调试和系统上线。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11-17 至 2023-11-24,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下午 12:00:00~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2-05 10:00:00 (北京时间)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12-05 10:00:00 (北京时间)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松江区九亭医院
地 址:▇▇▇▇▇▇▇▇▇▇ ▇▇▇ ▇联系方式:021-57635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 ▇ ▇ ▇▇ ▇ ▇联系方式:677426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电 话:67742698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编号: 详见采购邀请
项目地址:详见采购邀请项目内容:详见采购邀请
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2757814.00 元人民币,超过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采购人
名称:松江区九亭医院
地址:▇▇▇▇▇▇▇▇▇▇ ▇▇▇ ▇联系人:▇▇
电话:▇▇▇-▇▇▇▇▇▇▇▇传真:021-57635959
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 ▇ ▇ ▇▇ ▇ ▇联系人:▇▇
电话:▇▇▇▇▇▇▇▇传真:67743657
三、合格供应商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磋商有关事项
1、磋商答疑会:不召开
2、踏勘现场:不集中组织
3、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自解密之日起 90 日
4、磋商保证金:不收取
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详见采购邀请(竞争性磋商公告)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
6、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和网址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由供应商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提交。响应文件提交网址:▇▇▇▇://▇▇▇.▇▇▇▇.▇▇.▇▇▇.▇▇
7、解密时间和解密地点网址
解密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解密地点网址: 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 门户网站: 上海政府采购网, 网址: ▇▇▇▇://▇▇▇.▇▇▇▇.▇▇.▇▇▇.▇▇)
8、磋商时间和磋商地点:
磋商时间:2023 年 12 月 05 日 13: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9、磋商小组的组建与竞争性磋商要求:
评审方法:详见第五章《竞争性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
成交供应商推荐办法:详见第五章《竞争性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五、其它事项
1、付款方式: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商务要求》
2、质量保证期: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商务要求》
3、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六、说明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预留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手机号码。如因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中预留手机号码,导致集中采购机构无法联系供应商参加磋商的,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电话通知集中采购机构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集中采购机构在采购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响应截止时间上传造成集中采购机构无法在响应截止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响应未完成。
七、磋商通知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均参加磋商。请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前文规定的磋商时间在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出席磋商会议。出席磋商会议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政府采购专用 CA 认证证书、
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和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后还有一次最后报价的机会。最后的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采购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最后的磋商报价应包括响应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而提供服务的一切费用,包括响应供应商的各种成本、费用、利润和税金等。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1.2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采购。
1.3 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
1.4 参与采购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5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 ▇▇▇.▇▇▇▇.▇▇.▇▇▇.▇▇)进行。
2.定义
2.1 “采购项目”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2 “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2.3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采购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
2.4 “供应商”系指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处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5 “成交供应商”系指成交的供应商。
2.6 “甲方”系指采购人。
2.7 “乙方”系指成交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2.8 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
2.9 “采购云平台” 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 门户网站为上海政府采购网
(▇▇▇.▇▇▇▇.▇▇.▇▇▇.▇▇),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
3.合格的供应商
3.1 符合《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
3.2《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3.1 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合同份额;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
4.合格的服务
4.1 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4.2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5.磋商费用
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成交公告以及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和“松江区门户网”( ▇▇▇▇://▇▇▇.▇▇▇▇▇▇▇▇▇.▇▇▇.▇▇)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7.询问与质疑
7.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供应商的询问,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其中,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收到磋商文件之日(以采购云平台显示的报名时间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次数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7.3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并加盖公章。
7.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并加盖公章。
质 疑 函 应 当 按 照 财 政 部 制 定 的 范 本 填 写 , 范 本 格 式 可 通 过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右侧的“下载专区”下载。
7.5 供应商提起询问和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规定办理。质疑函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第 7.3 条和第 7.4 条规定的,集中采购机构将当场一次性告知供应商需要补正的事项,供应商超过法定质疑期未按要求补正并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质疑。
质疑函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形式,质疑联系部门: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21)▇▇▇▇▇▇▇▇,地址:▇▇▇▇▇▇▇▇▇▇ ▇▇▇-▇▇▇ ▇ ▇ ▇▇ ▇ ▇ ▇▇▇▇ ▇。
7.6 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7 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磋商文件变更或者影响采购活动继续进行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供应商,并在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
8.1 供应商在本采购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响应等。
8.2 如果有证据表明供应商在本采购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其提交响应文件,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5 条之条文描述方式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8.3 采 购 人 、 集 中 采 购 机 构 将 在 解 密 后 至 磋 商 前 ,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上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打印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9.其他
本《供应商须知》的条款如与《采购邀请》、《采购需求》和《竞争性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采购邀请》、《采购需求》和《竞争性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二、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构成
10.1 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邀请(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4)采购需求;
(5)竞争性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
(6)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7)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
(8)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
10.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其响应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3 供应商应认真了解本次采购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响应报价的资料。一经成交,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0.4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项目采购有关活动。
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 5 天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通知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
11.2 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 5 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答复的;或者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并通过采购云平台发送至已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工作区。如果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且澄清或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 5 天的,则相应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中的规定为准。
11.3 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11.4 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集中采购机构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和通知,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响应的依据,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1.5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或者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踏勘现场
12.1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集中
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不组织踏勘现场的,供应商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供应商需要踏勘现场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应为供应商踏勘现场提供一定方便,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时应当服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安排。
12.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12.3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在现场介绍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或误导性。
12.4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三、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3.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采购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13.2 响应文件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4.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14.1 响应文件应从解密之日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有效。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比磋商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4.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可书面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其他内容。
14.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成交供应商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15.响应文件构成
15.1 响应文件由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二部分构成。
15.2 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应具体包含的内容,以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为准。
16.商务响应文件
16.1 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磋商响应函》;
(2)《报价一览表》(在采购云平台填写);
(3)《报价汇总表格式》等相关报价表格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4)《资格审查要求表》;
(5)《符合性要求表》;
(6)《商务要求响应表》;
(7)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内容;
(8)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需求》所规定的内容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响应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17.磋商响应函
17.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磋商响应函》。
17.2 供应商不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磋商响应函》,或者填写不完整的,评审时将按照第五章《竞争性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予以扣分。
17.3 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磋商响应函》的,为无效响应。
18.报价一览表
18.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采购云平台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报价一览表》,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
18.2《报价一览表》是为了便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解密。
18.3 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采购云平台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报价一览表》、或者未提供《报价一览表》,导致其解密不成功的,其责任和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9.报价
19.1 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行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报价。除《采购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报价应当是供应商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班工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设备、国家规定检测、材料(含辅材)、管理、税费及利润等。经通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后还有一次最终报价的机会。
19.2 报价依据:
(1)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作范围和要求。
(2)本磋商文件明确的服务标准及考核方式。
(3)其他供应商认为应考虑的因素。
19.3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供应商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19.4 除《采购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每一种单项服务的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响应文件中包含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对于其响应均将予以拒绝。
19.5 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报价,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均将予以拒绝。
19.6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各类报价分类明细表,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交付时间、价格构成等。
19.7 应以人民币报价。
20.资格审查及符合性要求表
20.1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格式,逐项填写并提交《资格审查要求表》、《符合性要求表》,以证明其响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合格供应商资格审查及符合性要求。
20.2 响应文件中未提供《资格审查要求表》、《符合性要求表》的,为无效响应。
21.技术响应文件
21.1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需求》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技术响应文件,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
的技术需求全面完整地做出响应并编制服务方案,以证明其响应的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21.2 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表格、图纸和数据等各项资料,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22.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22.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和采购云平台要求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22.2 响应文件中凡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显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字样及供应商的公章。供应商名称及公章应显示全称。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响应文件,则应当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供应商自拟授权书格式,则其授权书内容应当实质性符合磋商文件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之内容)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在修改错漏之处同样显示出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字样。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其中对《磋商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格审查要求表》、《符合性要求表》以及《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供应商未按照上述要求显示公章的,其响应无效。
22.3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政府采购应尽的义务和职责,需要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共同践行。目前,少数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存在编写繁琐、内容重复的问题,既增加了制作成本,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增加了评审成本,影响了评审效率。为进一步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提请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注意下列事项:
(1)磋商小组主要是依据响应文件中技术、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指标来进行评定。因此,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内容▇▇明了,编排合理有序,与磋商文件内容无关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料不要编入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应规范,应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规范填写,扫描文件应清晰▇▇、上传文件应规范。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3.响应文件的递交
23.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参考第六章响应文件有关格式,在采购云平台中按照要求填写和上传所有响应内容。有关事项应根据采购云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
23.2 响应文件中含有公章,防伪标志和彩色底纹类文件(如《磋商响应函》、营业执照、身份证、认证证书等)应清晰显示。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文件原件进行核对,供应商必须按时提供,否则供应商须接受可能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并且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对该供应商进行调查,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3.3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提交响应文件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应的风险。对因网上投标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供应商响应内容缺漏、不一致或响应失败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4.1 供应商必须在《采购邀请(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网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在采购云平台中上传并正式提交。
24.2 在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按《供应商须知》规定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的情况下,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4.3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均将拒绝接收。
2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以对在采购云平台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有关事项应根据采购云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
五、解密
26.解密
26.1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按《采购邀请》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中规定的时间在采购云平台上组织公开解密。
26.2 解密程序在采购云平台进行,所有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采购云平台参加解密。解密主要流程为签到和解密,每一步骤均应按照采购云平台的规定进行操作。
26.3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采购云平台显示解密后,供应商进行签到操作,供应商签到完成后,由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解除采购云平台对响应文件的加密。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响应文件解密。签到和解密的操作时长分别为半小时,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供应商,其响应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的除外。
如采购云平台解密程序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准。六、评审
27.磋商小组
27.1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7.2 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8.响应文件的初审
28.1 解密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协助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检查响应文件内容是否完整、编排是否有序、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规范以及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等。
28.2 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核并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8.3 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不参加进一步的磋商及评审,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28.4 解密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拒绝供应商主动提交的任何澄清与补正。
28.5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
不规范的内容。
29.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修正
29.1 响应文件内容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与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结果为准,并修正总价;
(4)对响应文件中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响应文件中如果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则根据以上排序,按照序号在先的方法进行修正。
29.2 响应文件中如果有其他与评审有关的因素前后不一致的,将按不利于出错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即对于不一致的内容,评审时按照对出错供应商不利的情形进行评分;如出错供应商成交,签订合同时按照对出错供应商不利、对采购人有利的条件签约。
29.3 上述修正或处理结果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
30.响应文件的澄清
30.1 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分别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委派授权代表向磋商小组作出说明或答复。
30.2 供应商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0.3 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0.4 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在评审中更加有利。
31.磋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2.响应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32.1 磋商小组只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32.2 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审,并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33.评审的有关要求
33.1 磋商小组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磋商小组成员及参与评审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33.2 评审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所有知情人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33.3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采购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33.4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磋商小组均无义务向供应商做出有关评审的任何解释。七、定标
34.确认成交供应商
除了《供应商须知》第 37 条规定的采购失败情况之外,采购人将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及排序情况,依法确认本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35.成交公告及成交和未成交通知
35.1 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和“松江区门户网”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35.2 成交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及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通知成交,向其他未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供应商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6.响应文件的处理
所有在解密会上被接受的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均不退回响应文件。
37.采购失败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家;或者在评审时,发现符合资格条
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 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
本合作项目)符合资格条件或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2 家;或者在最后报价时,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 3 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
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 2 家,磋商小组确定为采购失败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和“松江区门户网”发布失败公告。
八、授予合同
38.合同授予
除了成交供应商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之外,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把合同授予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34 条规定所确定的成交供应商。
39.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0.其他
采购云平台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考采购云平台(网址:▇▇▇.▇▇▇▇.▇▇.▇▇▇.▇▇)中的“操作须知”专栏。
第三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类别的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类别的产品,按规定实行优先采购。
中小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按照规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见附件
二、项目服务范围、内容及目标要求见附件
三、商务要求:
类别 | 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解密之日起 90 日 |
质量保证期 |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项目整体质保 12 个月。 |
交付日期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系统调研、安装、调试和系统上线。 |
付款方式 | 1.签订合同后 15 日内,支付合同价 20%的预付款; 2.上线运行后 15 日内,支付合同价 40%的款项; 3.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支付合同价 40%的款项。 |
转让与分包 | 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与分包 |
四、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磋商响应函》;
(2)《报价一览表》(在采购云平台填写);
(3)《报价分类明细表》
(4)《资格审查要求表》;
(5)《符合性要求表》;
(6)《商务要求响应表》;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9)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10)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11)供应商基本情况简介。
2、技术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技术响应参照表格:
①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②主要管理、技术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经历、技术职称汇总表
(2)其他技术需求响应方案,应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①需求理解及方案设计;
②实施方案;
③售后服务;
④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以上各类响应文件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有关格式》(格式自拟除外)。
第五章 竞争性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
一、响应无效情形
1、 磋商小组将按照《供应商须知》以及《资格审查要求表》、《符合性要求表》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响应文件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表》、《符合性要求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响应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3、除上述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响应无效情形外,响应文件有其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均作为评审时的考虑因素,而不导致响应无效。
二、竞争性磋商程序
1、成立磋商小组。本项目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 3 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不多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余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代表不参加评审的,则磋商小组均由评审专家组成。集中采购机构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2、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包括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首先,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审查、确定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其次,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企业性质认定。磋商小组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供应商自报企业类型及供应商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从业人员数量情况,对供应商的企业性质进行认定。
4、拟定磋商提纲并上传。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供应商自报企业性质,拟定磋商提纲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
5、磋商通知。集中采购机构将通知所有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本项目磋商,并不再接受其最后报价。
6、磋商准备。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事先做好时间安排和磋商准备,根据通知的安排,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政府采购专用 CA 认证证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和供应商认为必
要的其他相关资料准时参加磋商,根据磋商小组拟定的磋商提纲进行准备。
7、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8、提交最终响应文件。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响应文件(包括最终报价,磋商文件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仅需提供最终报价及根据磋商情况作出的相关承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9、综合评分。所有磋商和最后报价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项目《评分细则》对提交最终响
应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坚持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综合、科学、客观评分。
10、推荐成交候选人。各评委按照评审办法对每个供应商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平均分值,从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只有 2 家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方案优劣/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根据规定,采购人按照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11、提供的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提供同品牌核心产品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总分为 100 分。
1、价格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1)价格评分:磋商报价得分=价格分值×(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2)磋商基准价:是经初审合格(技术、商务基本符合要求,无重大缺、漏项)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价格最低的报价。
(3)最后磋商报价:最终报价无缺漏项的,最终报价即最后磋商报价;最终报价有缺漏项的,按照其他供应商相同项的最高报价计算其缺漏项价格,经过计算的缺漏项价格不超过其最终
报价 10%的,其最终报价也即最后磋商报价,缺漏项的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最终报价中,经过计
算的缺漏项价格超过其最终报价 10%的,其响应无效。
(4)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包件,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允许分包的项目或包件,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投标人,给予其报价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响应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其他评分因素及分值设置等详见《评分细则》。
评分细则(100 分)
序 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因素 | 类 别 | 评审标准 | 分值 (分) |
1 | 报价得分 | 报价得分 | 客观分 |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20%×100 | 0-20 |
2 | 需求理解 | 现状分析 | 主观分 | 能否全面准确理解并完整阐述本项目现状及需求,包括对松江区九亭医院信息化现状的分析、现有的应用系统情况等的分析,对项目的建设需求分析是否与采购人的需求相 吻合。 | 0-4 |
重点、难点分 析 | 能否根据建设需求总结提炼出项目特征,并分析建设中的 重点、难点内容。 | 0-4 | |||
3 | 整体技术方案 | 健康体检系统 | 客观分 | 1、 体检医生工作站:医生检查操作工作站,条码扫描调入病人信息,提供模板及录入功能,纯鼠标工作模式支持,自动展示历史体检异常结果,可查看历史体检信息,智能化自动小结分析并产生疾病异常及专家建议。2、 总检医生工作站:总检医生操作工作站,分颜色直观显示和自动按项目完成情况分类体检者资料,列表清晰显示科室结果录入状态与检查情况,可自动总检并自动产生诊断建议,可查看历史体检信息,可连接超声放射接口查看图文检查报告(提供功能截图,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未提 供的不得分)。 | 0-4 |
线上便捷就医系统 | 客观分 | 1、 门诊缴费:已绑定的就诊卡产生诊间待缴费订单后,支持用户线上进行查询已绑定就诊卡的待缴费订单,同时支持线上完成费用支付。2、 医技预约:已完成付费的检查检验项目,需要预约的可在线查询预约时间资源并完成自助预约,来院后直接前往检验窗口就医(提供功能截图, 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0-4 | ||
移动输液系 统 | 客 观 | 1、 输液大厅:提供对当天收费病人根据电脑处方中的输 液药品进行按配液要求进行分组,座位安排。支持对输液 | 0-4 |
分 | 大厅布局位置座位编排。2、 输液接药:支持本院接药。支持外院接药。支持门诊发药后,接药护士进行接药登记,自动生成病人的输液分瓶信息。提供接药台护士按照处方打印病人识别卡条码、瓶签条码、巡视卡条码相关打印功能。支持人工分瓶操作。支持对患者历史过敏药物的提醒操作,如青霉素、头孢类药品(提供功能截图,提供一项 得2分,最高得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PACS 系统 | 客观分 | 1、 登记工作站:支持动态查看设备使用情况如:检查量、排队量、已完成等信息;支持自定设置登记列表展示规则,支持自定义显示字体大小;支持一个患者对应多个检查申请单,一个申请单可对应多个检查部位,这些检查部位有独立的影像和诊断报告并且临床能调阅。2、护士工作站:支持护士工作站根据科室分区管理,支持同步排队叫号大屏展示;支持患者类型优先级排队,如:急诊,老人,儿童,军人干部等类型.3、 技师工作站: 可在技师工作站中直接浏览影像,不需要切换系统; 可自定义技师工作站表头和操作快捷键设置。4、 影像诊断工作站:显示本病人的所有不同时间、不同设备的相关影像检查资料;同时可查询调阅其他患者不同时间、不同设备的相关影像检查资料(提供功能截图,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未提 供的不得分)。 | 0-4 | ||
6 | 实施方案 | 组织架构 | 主观 分 | 能否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构建的保证质量的组织架构。 | 0-3 |
进度安排 | 能否提供符合需求,确保按时交付的项目时间进度表。 | 0-3 | |||
系统实施方案 | 主观分 | 能否提供成熟可靠的项目实施标准规范、并具有必要的质 量管理体系。 | 0-3 | ||
能否遵循项目实施原则并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合理安 排实施步骤。 | 0-3 | ||||
数据迁移方案 | 主观分 | 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提供 PACS 系统的数据迁移方案,将老系统的数据完整迁移到新系统中,新系统能否满足新老 数据的统计、分析、查询、展现等要求。 | 0-3 | ||
根据迁移方案的安排,提供保证医院业务不间断的具体措 施。 | 0-3 | ||||
客观分 | 承诺保证迁移过程数据的完整性,不得造成数据的丢失或损坏,如有丢失或损坏,响应人承担数据恢复的所有费用及相关采购人的损失(响应人提供数据安全无损迁移承诺 书,并盖投标人的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 0-5 | |||
项目验收 | 主 观分 | 承诺所有应用系统必须通过软件测评,硬件必须通过安全测评。 | 0-4 | ||
7 | 项目团队 | 项目经理 | 客观分 | 项目经理具备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提供一个得 2 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需提供有效的国家有关职能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开标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未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0-2 |
具有同类项目的管理经验,提供证明文件的得 2 分,未提 供的不得分。 | 0-2 | ||||
研发负责人 | 拟派的研发负责人具备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提供证书的得 2 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需提供有效的国家有关职 能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开标日 | 0-2 |
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未完 整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项目团队成员 | 派驻项目团队成员中具有:系统分析师证书、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软件设计师证书、软件评测师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网络工程师证书。有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6 分(上述人员需提供有效的人员资质证书、开标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证明材料,未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0-6 | |||
8 | 售后服务方案 | 售后服务体 系 | 主观分 | 能否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提供完备的售后服务方 案。 | 0-4 |
应急保障方 案 | 能否提供针对售后服务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各类典型或常 见应急保障问题的分析与解决办法。 | 0-4 | |||
培训方案 | 能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 | 0-4 | |||
9 | 业绩 | 业绩 | 客观分 | 提供近三年信息化建设项目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项目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否则将不予认可),每 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 1 分,最高得 5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0-5 |
100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一、商务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1、磋商响应函格式
致: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及采购邀请,
(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规定向贵方提交响应文件 1 份。
据此函,供应商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我方的报价总价为 (大写)元人民币。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解密之日起 日。
4.如我方成交,响应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5.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响应或其他任何响应。
7.我方已充分考虑到响应文件提交期间网上操作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应的风险,并对因网上操作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响应文件内容缺漏、不一致或响应文件提交失败的,承担全部责任。
8.我方同意解密内容以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解密时的《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我方授权代表将及时使用数字证书对《报价一览表》中与我方有关的内容进行签名确认,授权代表未进行确认的,视为我方对解密内容无异议。
9.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报价货物和相关服务,我方就本次响应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报价一览表格式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采购云平台,并在该平台填写。
质量保证期 | 交付日期 | 响应总价(总价、元) |
填写说明:
(1)“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最终报价确认”单位为“万元”,两者所填金额须一致。所填金额为每一包件报价,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精确到分;
(2)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需求》和《供应商须知》的要求报价。
3、报价汇总表格式
序号 | 子项目名称 | 报价费用 | 说明 | 备注 |
1 | 硬件设备(含成品软件) | 详见明细( ) | ||
2 | 软件开发 | 详见明细( ) | ||
3 | ... | 详见明细( ) | ||
4 | 详见明细( ) | |||
5 | 详见明细( ) | |||
6 | 详见明细( ) | |||
7 | 详见明细( ) | |||
8 | 供应商认为本表中未能 包括的其他必要费用 | 详见明细( ) | ||
报价合计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说明:(1)投标人应编制报价明细表并随本表一起提供。
(2)本表合计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相等。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 应 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4、报价分类明细表格式
(1)各子项目报价明细表
序号 | 子系统名称 | 人·月 数量 | 人·月报价(单价) | 子系统报价(元)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 | ||||
合计报价(元) |
(2)软硬件产品购置和集成报价明细表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综合单价(含产品采购、运输、集成等所有服务费用) | 数量 | 报价 (元) |
… | |||||
合计报价(元) |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 应 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资格审查要求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内容 | 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 | 响应检查项( 响应内容说明 (是/否)) | 详细内容所对应电子响应文件名称与 页次 | 备注 |
法定基本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 商。 | |||
联合体响应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
大中小微企业 |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 应 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6、符合性要求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内容 | 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 | 响 应 检 查项(响应 内 容 说明(是/ 否)) | 详细内容所对应电子响应文件名称与 页次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授 权 | 1、在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情况下,应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 |||
响应文件 内容、密封、签署等要 求 |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1、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函》、《报价一览表》、 《资格审查要求表》、《符合性要求表》; 2、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适用于纸质采购项目),电子响应文件须经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即自动加密)。 | |||
报价 | 1、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2、报价不得超出磋商文件标明的采购预算金额或项目最高限价; 3、不得低于成本报价; 4、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报价按照其他供应商相同项的最高报价计算,计算出的缺漏项部分报价不得超过总报价的 10%。 | |||
商务要求 | 1.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交付日期、质量保证期、付款方式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2.合同不得转让与分包。 | |||
“★”要求 | 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采购需求》质量标准,或者符合磋商文件中标“★”的技术、性能及其它要求的; | |||
公平竞 争和诚实信用 | 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 |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 应 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7、商务响应表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类别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 |||
质量保证期 | |||
交付日期 | |||
付款方式 | |||
转让与分包 |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 应 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 (姓名)系注册于 (地址)的
( 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我方) 的法定代表人, 现代表我方授权委托我方在职职工
(姓名,职务)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中心 项目的采购活动,由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提交、解密、磋商、响应文件澄清、报价、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贵中心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照片一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照片一面)
供应商(公章): 受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本公司(联合体)▇▇▇▇,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日 期:
说明:(1)本声明函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本声明函所称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规定为准。
(5)供应商未按照上述格式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注:行业划型标准: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安置残疾人 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比例 %,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日 期 :
说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本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如供应商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无需填写本声明。
11、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
二、技术响应文件有关表格格式 1 、 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毕业时间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从事本类项目工作年限 | 联系方式 | ||||
职业资格 | 技术职称 | 聘任时间 | ||||
主要工作经历: 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 主要工作业绩: 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主要管理、技术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经历、技术职称汇总表
项目组成员姓名 | 年龄 | 在项目组中的岗位 | 学历和毕业时间 | 技术职称 | 进入本单位时间 | 相关工作经历 | 联系方式 |
……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保密协议(格式自拟)
第七章 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各方:
甲方(买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 乙方(卖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
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信息系统设备、应用软件和服务项目:
1.1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医院信息化建设
乙方所提供的信息系统设备、应用软件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信息系统设备、应用软件的模块配置、功能、版本、数量、价格和交付日期等详见合同附件。
2.合同价格、交付地点和交付日期
2.1 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2 交付地点
本系统设备、应用软件和服务项目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 交付日期
本信息系统应用软件和服务项目的交付日期:详见响应文件或详见供应商最终承诺。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交付信息系统设备、应用软件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信息系统应用软件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软件开发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信息系统应用软件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其交付的信息系统应用软件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漏洞,后门等安全隐患。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息系统应用软件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信息系统应用软件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交付、领受与验收
5.1 甲方应依据信息系统项目工程的条件和性质,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信息系统的施工、安装和调试环境。如甲方未能在该时间内提供该施工和安装环境,乙方可相应顺延交付日期。如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还应依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2 乙方应在进行每项交付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安排接受交付。乙方在交付前应当根据附件中的检测标准对所交付的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交付项目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5.3 乙方应按照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如果本合同约定甲方可以使用或拥有某软件源代码的,乙方应同时交付软件的源代码。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可供人阅读的书面和电子文档。
5.4 甲方在领受交付项目后,应当对所交付项目进行检验,向乙方出具书面文件,以确认其符合本合同所约定信息系统设备及应用软件的模块、需求和功能、使用手册、维护手册。如有缺陷,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报告,▇▇需要改进的缺陷。乙方应立即改进此项缺陷,并再次进行检测和评估,甲方应当再次检验并向乙方出具书面领受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甲、乙双方将重复此项程序直至甲方领受或甲方依法或依约终止本合同为止。
5.5 自系统功能检测通过之日起,甲方拥有系统试运行权利。
5.6 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故障或问题。以上行为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7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乙方应及时配合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或问题。以上行为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5.8 系统试运行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系统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系统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9 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直至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10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5.11 甲方根据信息系统应用软件模块和功能,对信息系统设备及应用软件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在《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知识产权和保密
6.1 甲方委托开发软件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向甲方交付使用的信息系统应用软件已享有知识产权的,甲方在许可的范围内合理使用。
6.2 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因合同乙方发生收购、兼并、重组、分立而发生变化。如果发生上述情形,则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重组后的企业继续履行合同,分立后成立的企业共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6.3 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1.签订合同后 15 日内,支付合同价 20%的预付款;
2.上线运行后 15 日内,支付合同价 40%的款项;
3.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支付合同价 40%的款项。
8.辅助服务
8.1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信息系统应用软件包括相应的每一模块技术文件,例如: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项目交付一起交付给甲方发运。
8.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质量保证期内对交付的信息系统设备、应用软件实施运行监督、维护、维修;
(3)乙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和需要与客户的合理要求,及时安排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使受训者能够独立、熟练地完成操作,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化系统应用软件的目标和功能。
8.3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9.系统保证和维护
9.1 在乙方所交付的信息系统设备、应用软件中,不得含有未经甲方许可的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2 乙方所提供的软件,包括受甲方委托所开发的软件,如果需要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或许可的,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软件已经完成上述手续。
9.3 乙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信息系统设备、应用软件及其附属产品不存在品质或工艺上的瑕疵,能够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功能进行正常运行。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在当前情况下是最适合本项目的版本。
9.4 乙方自各项目交付验收通过之日起 详见响应文件质保期或供应商最终承诺质保 期 内向甲方提供免费的保修和维护服务并对由于设计、开发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在此期间如发生系统运作故障,或出现问题,乙方将按照售后服务的承诺(见合同附件)提供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
9.5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信息系统应用软件的模块或功能与合同不符,或证实信息系统设备、应用软件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设计、开发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0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9.6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7 在维护期内如由于乙方的责任而需要对本信息系统应用软件中的模块予以更换或升级,则该部件的保修期应相应延长。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信息系统应用软件的功能模块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信息系统应用软件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0.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 除合同第 13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天)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
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
(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15.争端的解决
15.1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起诉。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信息系统应用软件。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6.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 16.1 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的信息系统应用软件,乙方应对购买类似的信息系统应用软件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3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0.合同附件
20.1 本合同附件包括: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供应商最终承诺、补充协议(若有)
20.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3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 |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 |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
项目名称 |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医院信息化建设 |
采购内容 | 本项目对医院的部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和扩充,从而提高医院业务水平、减少医疗差错,并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与便捷的医疗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项目预算 |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2757814 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 |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现状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医院位于上海市西部、松江区东北部,临近地铁 9 号线,是九亭镇区域内唯一
一家二级综合性医院,隶属于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院已完成一期改扩建工程,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启用新门急诊、医技楼试运行,医院总面积由原来的 1.17 万平方米扩建到 4.45 万平方米。在学科方面,增设病理科、PCR 实验室等,细分内科、外科、中医科等二级学科;在设备方面,配置新的 CT、DR、腹腔镜、胃肠镜、喉镜、听力设备、发药机、牙齿治疗椅等。现在医院服务质量、效率显著提升,患者就医舒适度也得到改善。
(二)项目背景和目标
医院信息化建设于 2007 年开始,经过多年建设已经初具应用规模,在日常诊疗业务和服务、管理中发挥了比较实用的功效。但对比松江区域内同等级别的医院来说信息化水平相对一般。同时,从信息化发展、电子病历等级评审的要求和技术应用、功能扩展的角度来看,医院现有信息系统与目前较为先进的综合性医院信息系统还存在着明显的差距。
本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紧密结合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政策,以医院实际需求为基础,以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为建设目标,对医院的部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和扩充,减少医疗差错,提高医院业务水平和管理效率,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与便捷的医疗服务;另外,升级老院区监控系统,进一步加强防控的范围和力度及突发事件的响应速度,从而提升医院现代化管理水平及综合实力。本次拟新建健康体检系统、升级线上便捷就医系统、新建移动输液系统、新建病理系统、新建 PACS系统、升级排队叫号系统、升级医院应急改造服务、升级老院区监控设备。
医院网络拓扑图如下:
(三)采购内容
本建设项目包含以下内容(其中硬件设施配套的机柜利旧,用电由医院提供):
序号 | 类别 | 建设内容 | 数量 | 单位 |
1 | 应用软件 | 健康体检系统 | 1 | 套 |
线上便捷就医系统 | 1 | 套 | ||
移动输液系统 | 1 | 套 | ||
病理系统 | 1 | 套 | ||
排队叫号系统 | 1 | 套 | ||
PACS 系统 | 1 | 套 | ||
医院应急改造 | 1 | 套 | ||
2 | 硬件 | 22 寸监视器 | 20 | 台 |
43 寸监视器 | 2 | 台 | ||
8TB 硬盘 | 144 | 台 | ||
汇聚交换机 | 1 | 台 | ||
光模块 | 48 | 个 | ||
核心交换机 | 1 | 台 | ||
存储NVR | 18 | 台 | ||
4 路高清解码器 | 1 | 台 | ||
车牌识别一体机 | 4 | 个 | ||
管理电脑 | 1 | 台 | ||
医保备用前置机 | 1 | 台 |
注:成交供应商需对以上软硬件进行整体集成,达到本次建设的相关要求。
1、技术要求
1.1 整体概览
1.1.1 设计要求
1.总体设计:本项目建设需遵循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对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要求。
2.方案设计:需具有针对性、合理性、先进性、拓展性;采用先进的技术路线和系统架构,同时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和未来的发展,出具一个符合医院发展规划的整体设计。
1.1.2 技术要求
1.支持主流硬件设备、网络协议、开发语言、操作系统、数据库;
2.支持信息的安全及隐私保护策略:采用多手段保证信息的安全。
3.根据医院现状制定合理的与其他系统以及区、市各级整合协调的方案;
1.2 详细要求
1.2.1 应用软件系统
1.2.1.1 健康体检系统(1 套)
基础维护:含体检项目维护,科室维护,项目结果模板,关键词维护,套餐 | ||
维护,单位维护,诊断建议维护,诊断表达式维护,诊断条件维护等。 | ||
体检预约:个人预约及单位团队批量预约管理,预约日历。 | ||
体检单:体检指引单,体检收费单,体检条码的维护、打印及补打的功能。 | ||
登记管理:体检登记管理,可接身份证识别仪登记,连接摄像头现场拍摄照 | ||
片,既可单个登记也可批量登记与修改,套餐项目均可快速查找与灵活选择 | ||
登记。 | ||
体检医生工作站:医生检查操作工作站,条码扫描调入病人信息,提供模板 | ||
及录入功能,纯鼠标工作模式支持,自动展示历史体检异常结果,可查看历 | ||
史体检信息,智能化自动小结分析并产生疾病异常及专家建议。 | ||
总检医生工作站:总检医生操作工作站,分颜色直观显示和自动按项目完成 | ||
体检管理 | 情况分类体检者资料,列表清晰显示科室结果录入状态与检查情况,可自动 总检并自动产生诊断建议,可查看历史体检信息,可连接超声放射接口查看 | |
健康体检系 | 图文检查报告。 | |
统(1 套) | 体检报告:体检报告管理,提供各种格式体检报告,如详细版,招工版,简 | |
单版,分栏板,复检报告及图文报告等,并支持报告单个打印批量打印以及 | ||
导出PDF 的功能。 | ||
随访管理:可进行随访设置及自动计划管理功能,随访形式可选择电话短信 | ||
随访、根据随访的内容自动产生下次随访计划。 | ||
历史数据对比:对于多次来检查的客人,提供历史数据对比分析功能,可查 | ||
看历史体检对比形象,产生历史数据对比报告。 | ||
单位团检报告:图文一体的团队报告功能,包含单位历次体检的对比分析情 | ||
况,专项疾病指标解读及健康建议处方,高发疾病统计,健康检查建议等内 | ||
容。 | ||
统计分析决策支持:工作量统计,套餐项目统计,体检收入统计,体检疾病 | ||
情况统计,疾病系统异常比例,前十位疾病统计表,体检阳性汇总表,体质 | ||
报表统计 | 指数统计表,年龄段异常情况统计,自定义统计综合分析等。 | |
体检报告导出:体检报告导出,体检项目结果导出,体检科室小结导出,体 | ||
检综述导出,体检诊断导出,体检建议导出。 |
1.2.1.2 线上便捷就医系统(1 套)
线上便捷就医系统( 1套) | 患者端—门诊 | 门诊智能门户:门诊服务工具,实现所有功能的聚合,通过任务流形式导航推送就医关键节点服务,并提供身份展码衔接线下场景。 1.可预设互联网医院患者端标准门户,门户中预置诊疗资源查询/申请、就诊 /处方/医嘱订单记录、消息中心、个人中心入口。 2.患者门户可通过后台进行模块及展示配置。 消息中心:为患者提供集中式应用内消息提醒,方便患者通过消息提醒快速触达就医全流程的场景参与及就医环节的快速通行。 预约记录查询:用户可在线通过我的预约查询到历史的预约挂号记录,包含已经完成的历史和就医挂号和未完成预约记录。 1.查询绑卡用户的预约挂号记录 2.根据业务状态对应显示挂号记录状态及归类展示 3.就诊当日可选择预约记录完成挂号支付 4.支持取消预约挂号 5.需要签到的就诊记录可在线进行定位签到 |
就诊卡管理:对账户下已经绑定的就诊卡进行查询管理,支持实名认证、信 | ||
息查询,可新添加就诊卡、删除已绑定就诊卡。 | ||
1.可切换设置当前就诊卡 2.绑卡按钮提示还可绑定多少卡 3.可管理就诊卡,支持删除就诊卡。查询就诊卡绑卡详情 4.未实名就诊卡可点击进行实名 候诊查询:对接院内系统,支持用户在手机端查询已经绑定就诊卡的当前就 | ||
诊进度及状态,等待队列。 | ||
1.可手动刷新页面获取最新排队信息,页面显示最后一次刷新时间; 2.查询账户下所有绑卡用户的当前候诊信息并展示。 门诊缴费:已绑定的就诊卡产生诊间待缴费订单后,支持用户线上进行查询 | ||
已绑定就诊卡的待缴费订单,同时支持线上完成费用支付。 | ||
1.为患者展示所有待缴费账单信息; 2.支持患者通过线下扫码方式获取账单详情; 3.用户可在线进行缴费支付; 4.支持未支付挂号费情况下提示引导挂号缴费; 5.医保脱卡地区支持在线电子医保凭证结算支付。 医技预约:已完成付费的检查检验项目,需要预约的可在线查询预约时间资 | ||
源并完成自助预约,来院后直接前往检验窗口就医 | ||
1.查询绑卡用户的可预约项目记录,列表整理展现; 2.对预约项目进行公示信息告知; 3.支持预约资源安日期和时间段进行筛选查询; 4.预约成功后可查询预约结果 账单查询:用户可在线通过我的账单查询到历史的缴费信息记录,聚合门诊 | ||
所有交易记录查询,方便用户及时准确的了解费用去向并提供依据。 | ||
1.查询绑卡用户的缴费账单记录 2.根据业务状态对应显示费用类型 3.可查看费用明细详情 医生名片:患者在线预约医生挂号资源时,可以对出诊医生的专业背景、从 | ||
医经验、擅长领域等信息有全面的线上获知,确认预约挂号的资源信息与自 | ||
身的就医诉求能够准确匹配。同时医生名片中的基本信息可以通过 H5 页面 进行主动分享,提升医生在患者群体中的知名度和认可度,减少医患双方医 | ||
疗服务对接的信息传递障碍。 | ||
就诊记录管理:院方管理者可查看便捷就医业务中产生的预约情况、报到情 | ||
管理端 | 况、诊疗进行状态及历史诊疗记录。 基础信息管理:系统支持运维人员在后台维护管理基础信息管理如科室、医 | |
生等。 |
1.2.1.3 移动输液系统(1 套)
移动输液系统(1 套) | 输液管理 | 1、输液大厅:提供对当天收费病人根据电脑处方中的输液药品进行按配液要求进行分组,座位安排。支持对输液大厅布局位置座位编排。 2、输液接药:支持本院接药。支持外院接药。支持门诊发药后,接药护士进行接药登记,自动生成病人的输液分瓶信息。提供接药台护士按照处方打印病人识别卡条码、瓶签条码、巡视卡条码相关打印功能。支持人工分瓶操作。支持对患者历史过敏药物的提醒操作,如青霉素、头孢类药品。 3、药品核对:支持接药护士用PDA 扫描输液瓶签条码进行药品核对确认,记录药品核对人、核对时间。提供PC 端对药品的核对,记录药品核对人、核对时间。然后在大输液袋上贴上药品标签送入配液室。 4、加药核对:配液室护士用PDA 扫描输液瓶签条码进行加药核对确认,记录加药核对人、核对时间。支持对药品的不同状态进行查询。 5、窗口呼叫 5.1 持输液呼叫:穿刺台护士通过 PDA 扫描输液瓶签条码呼叫病人到穿刺台 |
进行输液。 | ||
5.2 支持皮试呼叫:护士通过PDA 扫描皮试单上的条码呼叫病人到穿刺台, 告知皮试结果。呼叫屏幕上会显示具体的呼叫信息,同时进行语音播报。支 | ||
持对患者重新呼叫。支持Android 呼叫显示屏对患者药品的状态实时更新、 患者的呼叫列表。 | ||
6、输液处理:支持穿刺台输液模式:护士呼叫病人到穿刺台打针输液。支持小推车输液:接药时分配座位,根据座位号找到病人进行输液。支持 PDA端同步患者输液信息及PC 端。 7、输液巡视:输液过程中提供巡视护士使用移动 PDA 实时记录病人的输液 情况,如输液滴速、不良反应等,完成对病人整个输液过程的监控。PDA支持对输液中暂停操作。 | ||
8、病人呼叫:提供病人按座位边的呼叫按钮呼叫护士,护士所持 PDA 上会 显示病人的呼叫信息,并进行语音播报。 | ||
9、输液结束:护士扫描要结束的输液瓶签条码,结束输液,结束时不用核对(病人识别卡与瓶签)。 10、注射执行:提供护士通过 PDA 扫描注射单条码调入病人注射信息,再 扫描病人识别卡核对病人身份,执行注射,记录注射人和注射时间。支持输 | ||
入患者的门诊号、发票号码进行注射执行。 | ||
11、皮试执行:护士通过 PDA 扫描皮试单条码调入病人皮试信息,再扫描 病人识别卡核对病人身份,执行皮试注射及结果录入。 | ||
12、统计查询:提供对输液室即时信息的总查询。提供对输液室某段时间的 输液瓶数统计。提供对输液室某个人在某段时间的输液情况、不良反应、人 | ||
次分布、输液用药的查询。 | ||
统计查询 | ||
统计查询 | 1.提供对输液室即时信息的总查询。 2.提供对输液室某段时间的输液瓶数统计。 3.提供对输液室某个人在某段时间的输液情况、不良反应、人次分布、输液用药的查询。 |
1.2.1.4 病理系统(1 套)
登记工作站提供对患者基本信息、临床信息、标本部位、申请目的等信息的 | ||
登记功能。登记室收到患者的标本时,对标本袋上的条码进行扫描,系统便 | ||
自动加载申请单信息,包含患者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以完成登记申请。 | ||
登记工作站应具有以下功能: | ||
病理系统(1套) | 登记工作站系统 | 1. 从HIS 提取患者申请单信息。 2. 临床送检标本条码扫码接收。 3. 手工登记病例信息。 4. 冰冻预约查阅、确认。 5. 申请单列表批量接收申请单和标本信息。 6. 检查类型自定义扩展,配置必填信息与病理号码规则。 7. 按需分配病理号。 |
取材工作站实现整个病理标本取材过程的电子化管理,包括常规病理取材、 | ||
巨检描述、录音功能、详单打印、及取材后标本确认和标签打印等操作。 | ||
取材工作站应具有以下功能: | ||
取材工作站系统 | 1. 常规标本取材(活检取材、手术取材)。 2. 提供标本扫码定位患者,未编码分配病理号。 3. 支持边取材边打印包埋盒号。 4. 提供材块来源,标注淋巴结、免疫组化、补取、重取、脱钙等。 5. 提供大体取材便捷的结构化模板。 6. 支持大体取材拍照、录音。 7. 支持材块复制、组织名称、直径、备注等。 8. 支持材块分配技术组。 |
9. 提供冰冻患者信息查阅,同名病例查阅。 10. 提供冰冻取材,标本自动添加为材块列表。 11. 提供冰冻取材便捷的模板。 12. 提供取材信息核对,包含蜡块数、重取数、补取数、脱钙数。 13. 提供蜡块制作完成后提交档案室。 | ||
技师工作站系统 | 技师工作站,即制片工作站,实现整个技师切片制作流程的电子化管理,包括脱水、包埋、切片、染色、封片及重切深切等操作。 技师工作站应具有以下功能: 1. 蜡块包埋管理,提供脱水、包埋流程监控。 2. 支持蜡块取材注意事项显示、后续工作提醒标注。 3. 支持取材评价,单蜡块评价,如记录材块“翻盖”、“无组织”等特殊质量评价情况。 4. 蜡块扫码执行包埋操作,支持撤回操作。 5. HE 切片全流程提供蜡块切片、染色、封片、医嘱执行管理。 6. 细胞切片全流程管理,提供标本制片、染色、封片。 7. 支持制片评价,如记录材块“翻盖”、“无组织”、细胞量不足等特殊质量评价情况。 8. 技师内部切片自检评价,支持原切片和重做切片的区分统计。 9. 提供蜡块扫码制片,切片扫码染色封片等。 10. 支持载玻片打号机的对接。 | |
病理诊断工作站系统 | 病理诊断工作站实现报告医生对病理检查的诊断和审核。报告医生可以查看患者的基本信息和取材信息,并根据镜下观察到的情况进行诊断和记录,通过手工或电子签名完成病理报告。 报告工作站应具有以下功能: 1.常规报告诊断提供科内会诊、延期报告、补充报告。 2.提供技术医嘱开单、特检医嘱开单、按需复片等。 3.提供同名病例、冰冻报告、历史检查查阅。 4.术中冰冻诊断提供冰冻与常规诊断符合评价。 5.提供已有的 20 种亚专科结构化模板,支持 60 多种结构化报告样式。 6.细胞学提供 6 种非妇科、液基细胞专用诊断样式。 7.免疫组化诊断提供快速的抗体列表选择(-,+,++,+++或-,1+,2+,3+)及备注。 8.免疫组化诊断完成自动回填常规报告。 9.提供镜下阅片摄像,实时图像浏览、拍摄。 10.支持参数配置拍摄N 张图自动关闭或切换患者、报告单打印图像数量等。 11.支持调整摄像头的亮度、饱和度等。 12.支持根据拍照图像规则设置多种摄像头亮度参数自动切换。 | |
医嘱管理工作站系统 | 医嘱管理工作站主要对免疫组化、分子病理、特殊染色等特检和重补取、重切、深切等技术医嘱进行电子化流程管理。 特检工作站应具有以下功能: 1.技术医嘱开单。 2.特检医嘱开单(免疫组化、特殊染色)。 3.免疫组化全流程追踪(申请、接收、制片中、完成、确认)。 4.提供医嘱或单抗体室内质控。 5.提供阳性对照库及便捷维护。 6.提供不同厂家设备、抗体的检测指标录入及查看医嘱的检测详情。 7.支持主流全自动免疫组化仪对接。 8.支持批量分配医嘱抗体设备对接与分配机制。 | |
病理质控与统计工作站系统 | 病理质控与统计工作站可以对病理全流程中的质控追踪数据进行汇总,并按可视化的图、表进行展示。同时也支持制片流程的自检和医师报告的自检。 按病例、标本量统计技术人员和病理医师的工作量。 |
病理质控与统计工作站应具有以下功能: | ||
1.提供国家质控中心 13 项指标:标本规范化固定率、HE 切片优良率、免疫 组化切片优良率、术中快速病理诊断及时率、组织病理诊断及时率、细胞病 | ||
理诊断及时率、细胞病理诊断质控符合率、术中快速诊断与石蜡诊断符合率。 | ||
2.提供技师切片自检、医师报告自检。 3.标本质控、取材质控、制片质控等。 4.提供临床科室送检工作量统计。 5.提供送检医生工作量统计。 6.病理科医生工作量统计。 7.数据列表展示,图标展示(柱状图、饼状图等)。 | ||
档案工作站可以对报告完成后的患者申请单、蜡块和切片等资料进行数字化 | ||
归档,便于以后的借阅和使用。档案归档是通过条件查询出可以归档的病理 | ||
号,选择该病理号可以显示相关的归档资料,填写资料存放的房间号、柜子 | ||
档案工作站系统 | 号、和抽屉号等信息,从而完成归档。档案工作站应具有以下功能: 1.档案存档。 2.外借会诊申请与归还。 3.机构借阅流程管理。 4.档案全流程追溯管理。 |
1.2.1.5 排队叫号系统(1 套)
排队叫号(1套) | 检验科排队叫号及签到取号 | 1.系统支持院内就诊卡、医保卡、手动输入门诊号等方式取号。 2.系统支持自动入队功能,分配病人到对窗口排队,可设定等候人数 1-3 人不等。 3.系统支持对初诊患者、过号患者进行间隔呼叫的设定,设定规则灵活简便。 4.系统支持过号病人呼叫推后,推后的位数和次数可自行设定。 5.系统支持医生设置暂停看诊,这时有新的患者时,会进行语音及弹出式消息提示。 6.系统支持优先级设定,主要是针对特殊病人、老年人、残疾人等需照顾的患者;支持病人的优先级别定义和优先设定,医生叫号时病人的排序自动根据优先的设定调整。 7.系统支持界面隐藏、悬浮功能、快捷键功能,最大程度减少对医生操作其它软件工作的影响。 8.系统支持默认、自定义快捷键功能,实现快速叫号。 9.系统支持设定呼叫人数,可批量呼叫多个患者功能。 |
检验科患者数据接口 | 1.基于 LIS 系统和客户要求进行二次开发。 2.支持视图、Web Service、等方式进行数据对接。 3.支持读取患者缴费数据、检验项目信息、检验窗口信息等内容。 支持患者数据回传。 | |
医生工作站叫号软件 | 1.支持账号密码登录,可显示正在呼叫的病人及等候人数。 2.支持顺叫、重呼、选呼、设为过号和设为结束等功能,能查询详细的排队等候队列信息。 3.支持将病人转移到其他队列或诊室功能。 | |
门诊分诊签到系统 | 1.患者在看诊前先到签到机前进行(手动输入卡号、刷卡)的签到流程;签到成功后后自动分配至患者最少的诊室进行排队等待叫号。 2.当患者被呼叫未到达就诊视为过号处理,需重新先前签到机重新签到,签到成功后将患者插入当前诊室最少患者队列里的第三位置。 3.当患者需要回诊时,也需要到签到机进行签到,且将会诊患者顺延值第二位排队。 4.界面设计需要▇▇,能让患者一目了然如何去操作;且能实现刷卡签到或 进行手动输入卡号的方式进行签到。 |
门诊排队叫号系统升级服务 | 1.系统支持自动入队功能,分配病人到对应诊间排队,可设定诊间等候区等候人数 1-3 人不等。 2.系统支持护士指定诊室、指定医生或紧急优先患者进行分配处理并且自动加上优先标识(如:军人优先、80 岁以上老人照顾优先等)。 3.系统支持分时段预约叫号及预约优先叫号功能。 4.系统支持对初诊患者、复诊患者及过号患者进行间隔呼叫的设定,设定规则灵活简便。 5.系统支持对复诊患者将其自动分配到原看诊医生的队列中排队。 6.系统支持全自动形成队列、人工报到形成队列以及自动及人工混合报到三种模式。 7.系统支持复诊、过号患者再次报到,进入排队队列,叫号时可在病人名字后加上复诊、过号标识。 8.系统支持一对多(单个医生看诊多个队列)和多对一(多个医生看诊同一个队列)叫号模式。 9.系统支持一诊室一医生和一诊室多医生的排队叫号模式。 10.系统支持设定分时段预约病人在预约时间段内,提前多少时间可以签到功能,超过预约时间段签到不在享受优先就诊或按过号处理。 11.系统支持医保卡(电子医保卡)、院内就诊卡、扫描条码或刷身份证等多种方式签到功能。 12.支持当日挂号与预约患者混合排队模式,预约患者在预约时段内优先就诊。 13.系统支持自动签到和手动批量签到机制。 14.系统支持排队统计功能,可查看当前队列排队情况(包含当前呼叫、当前等候)。 15.系统支持对现有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支持对接现有数据接口。 |
1.2.1.6PACS 系统(1 套)
PACS 系统 (1 套) | 核心服务 | PACS 系统服务软件 | 1.图像、存储、传输核心服务,支持 Linux、Windows 2008 Server R2 企业版、Oracle11g 以上或 SQL Server 等数据库,支持双机热备。 2.实现患者基本信息、检查信息、影像数据、病例信息的存储管理,包括 DICOM 影像、操作软件系统、调取网页信息、浏览等过程信息的存储及管理。操作系统平台支持:Unix、Linux 及 Windows;数据库支持:oracle、MS SQL、DB2。 3.系统具有高度的可靠性,提供详细的系统日志记录和管理功能,易于进行系统维护 4.存储图像格式为DICOM 标准,符合 DICOM3.0 标准:提供图像存储 SCU/SCP,DICOM Worklist,DICOM MPPS,DICOM SOP, QUERY/RETRIEVE SCU/SCP。 5.支持基于前后端分离的开发模式,同时支持 B/S 与 C/S 的架构 模式。 |
C_SORTE 应 用服务软件 | 接收设备发送的DICOM 图像,提供影像传输、集中存储服务。 DICOM 网关是医学图像存档与通信系统的关键部分,用于接收、存储、转发 DICOM 医学图像。网关由三个模块组成:接 收模块、发送模块、数据模块。 | ||
WORKLIST 应用服务软件 | 负责与设备的 Worklist 服务通迅,实现设备获得患者检查记录,设备上就不用重新输入患者信息。自动将影像与 RIS 系统中的 数据进行匹配、统一。 | ||
存储管理 | 存储模式 | 支持并实现存储模式采用对象存储形式。 |
安全要求 | 系统的安全管理采用信息安全组织管理策略,为确保系统和数据库的访问与权限均能适用医院授权、分配和管理,对系统的用户账号要进行分级管理。 1.禁止使用磁盘或文件夹共享方式。 2.禁止使用 135、137、138、139、445 等高危端口。 3.第三方系统及临床客户端系统禁止直连数据库。 | ||
存储管理软件 | 支持采用集中式数据库及独立影像储存管理机制,记录所有影像的储存位置。支持影像的分级存储。支持在线、近线及离线存储与管理,可设定存储管理策略,支持自动和手动方式管理。图像采用无损压缩,由 PACS 系统打印出的图像硬拷贝应不低 于原设备打印输出的硬拷贝质量。 | ||
核心管理应用 | 系统管理 | 支持多级的用户权限管理如: 1.设备管理。 2.科室管理。 3.角色管理。 4.用户账号管理。 5.医疗机构管理。 6.检查部位及检查方法管理等 | |
科室统计管理 | 1.特殊疾病的统计和查询。 2.诊断准确率统计。 3.阳性率统计。 4.登记员工作量统计,检查技师工作量及医生工作量统计。按时间段工作量统计。 5.胶片使用量,收费情况统计。 6.报告医生(一级)、审核医生(二级)工作量统计。 7.统计报表打印、导出 Excel 和PDF 格式。 8.支持定制化报表开发。 | ||
放射科系统 | 登记工作站系统 | 登记负责录入患者在检查之前的基本信息和检查项目信息,这些信息为检查和统计查询做准备,包括以下检查信息: 1.支持扫码登记、手动登记分诊等多种方式; 2.支持动态查看设备使用情况如:检查量、排队量、已完成等信息; 3.支持患者的基本信息:录入住院号(门诊号)、姓名、性别、年龄等信息,对初诊患者,上述信息必须录入,对复诊患者在输入住院号(门诊号)之后,会自动从数据库中得到影像号、姓名、性别、年龄等信息。并支持影像号,检查号自动生成; 4.支持自定设置登记列表展示规则,支持自定义显示字体大小; 5.支持患者的检查信息:录入设备名称、检查部位、检查项目、申请科室和检查时间等信息。 6.支持申请单扫描:在患者检查登记的过程中,可以增加患者的申请单扫描,扫描后的申请单可保存在系统中,供诊断医院参考。系统支持多种图像输入设备、包括扫描仪、高拍仪、数码相机等。 7.支持通过与医院信息系统(HIS)的数据接口,可以直接从 HIS 系统中获得患者的基本信息、患者的检查申请信息等。 8.支持接口实现方式包含不限于:HL7 方式,WebService 方式,视图方式,中间件调用方式。 9.支持一个患者对应多个检查申请单,一个申请单可对应多个检 查部位,这些检查部位有独立的影像和诊断报告并且临床能调阅。 |
预约工作站系统 | 1.支持预约资源管理,根据设备、检查诊室设置预约队列。 2.支持选择日期时间、检查时段。 3.支持取消预约、修改预约时间等。 | ||
护士工作站系统 | 1.支持护士工作站根据科室分区管理,支持同步排队叫号大屏展示; 2.支持队列总览;支持暂缓检查、恢复队列; 3.支持患者类型优先级排队,如:急诊,老人,儿童,军人干部等类型; 4.可优先排序,可调整检查队列顺序。 5.支持切换检查队列。 | ||
技师工作站系统 | 1.提供技师处理功能,如患者拒绝检查、到诊确认、呼叫、退回。 2.有对急诊/绿色通道/床边检查/特殊患者的处理。 3.有对整个检查过程中各种信息缺失的处理,信息完善后,有相应的信息更改措施。 4.能够自动将已发送的图像与RIS 信息进行关联。 5.可在存储影像之前修正指定DICOM Tag。 6.支持条形码扫描登录。 7.可进行图像质量预检功能。 8.可实时观察PACS 影像接收队列,并调整顺序。 9.可在技师工作站中直接浏览影像,不需要切换系统。 10.可直接打印报告。 11.可修改患者登记信息。 12.可自定义呼叫内容如:过号、跳号、转诊、重叫等操作。 13.可设置自动叫号,页面自定义设置呼叫语音内容。 14.可自定义技师工作站表头和操作快捷键设置。 | ||
影像诊断工作站系统 | (1)信息查询与管理 1.基本信息查询:根据患者的影像号、姓名、年龄、性别、设备类型、检查状态、检查时间等条件进行查询。 2.高级查询:高级查询可用于在科研、教学特定条件下的影像资料查询,根据患者的住院号(门诊号)、检查部位、检查项目、申请科室、科研病例、特殊病例、一线医生姓名、二线医生姓名等条件进行查询。 (2)自定义显示列表 在患者信息列表中,将显示设备类型、检查部位、影像号、姓名、年龄、性别、检查状态、检查时间、住院号(门诊号)、检查部位、检查项目、申请科室、图像数量、检查次数等信息,医生可根据个人的需要,将显示的信息进行左右移动以排定信息显示的顺序,将医生关心的信息列到前面,设置完毕后,下次进入系统将根据医生的个人习惯,自动加载已设置的顺序显示患者的相关信息。 (3)个性化设置管理功能 个性化设置是 PACS 系统提供的重要功能,个性化设置内容包括显示设置、窗体设置、预设值设置、报告设置、其它等设置内容。个性化设置是将医生的操作诊断习惯设置成固定的参数,保存在系统中,当医生下次进入系统时,系统会自动按照医生的操作习惯加载已设置的各种个性化设置。 (4)自定义一键执行按钮功能 可根据不同的工作场景,自定义快捷按钮,如分诊的时候设置常用的修改信息,取消登记,查看申请单,胶片打印,报告打印等常用按钮,一键执行功能。技师设置呼叫,取消呼叫,检 查完成,胶片排版等常用功能。诊断场景设置浏览图像,编辑 |
报告,查看相关诊断,查看电子病历等常用一键执行按钮。 (5)工作站基本功能 1.急诊患者图像管理:针对急诊患者可不进行分诊操作,直接进入到设备进行检查,系统将根据 DICOM 信息病人图像资料的传输并自动分诊,可在诊断过程中补录分诊信息。 2. 图像导入/导出:导出/导入 DICOM3.0 格式、BMP、JPEG、 AVI 等格式文件。 3. 相关诊断功能:显示本病人的所有不同时间、不同设备的相关影像检查资料;同时可查询调阅其他患者不同时间、不同设备的相关影像检查资料。 4. 迅速进入工作状态:系统支持在调入图像的同时进行图像显示和诊断工作,医生可以在第一幅图调入后就可以进入阅片工作状态。 (6)影像浏览功能 1. 提供图像缩放功能。 2. 提供左右上下旋转功能。 3. 提供镜像功能。 4. 提供图像漫游功能。 5. 提供黑白反相功能。 6. 提供放大镜功能。 7. 提供滤波功能。 8. 提供伪彩功能。 9. 提供窗宽、窗位调节功能。 10. 提供序列播放功能。 11. 提供无级缩放功能。 (7)实现与超声、内镜、病理系统数据互联互通,系统内同一窗口界面内实现数据的共享及调阅。 (8)辅助测量与标注功能。 1. 提供直线距离测量功能。 2. 提供角度测量功能。 3. 提供椭圆测量功能。 4. 提供矩形测量功能。 5. 提供折线区域测量功能。 (9)图像显示功能 1. 提供拼图模式下多个病人的图像对比功能。 2. 提供同一病人多种图像(MR、CT、DR、US 等)同屏显示功能。 3. 提供不同时间的图像同屏显示功能。 4. 提供恢复原始图像功能功能。 5. 提供显示 CT、MRI 图像的密度值功能。 6. 提供 MRI 和 CT 图像的定位线显示功能。 7. 提供依据 MRI、CT 定位线查找相关图像功能。 8. 提供滚动显示图像功能。 9. 提供 DICOM 头文件信息可选择显示功能。 10. 提供动态图像播放显示功能。 11. 提供关键图像标记功能。 12. 提供多屏幕图像显示功能。 13.支持图像自动联动功能,不同序列自动定位相同层面。 14.支持图像拷贝增益对比功能,增益任意图像效果,另一图像 不受影响。 |
报告编辑工作站系统 | 1.急诊检查红色显示。 2.报告任务自动刷新,支持任务优先级。 3.可以浏览电子申请单和已拍摄申请单。 4.报告单预览功能(在书写、审核、打印时都可随时预览报告)。 5.报告模板可以按设备类型和检查部位进行分类;支持输出报告设计,功能包括输出模板文件管理,模板编辑功能,图像内容编辑,文字内容编辑和布局编辑。 6.在书写报告过程中可随时切换报告单样式。 7.支持报告回退流程。 8.历史诊断报告列表功能,审核医生可查看当前病人同模态的历史诊断报告。 9.常用词汇管理,支持报告模板管理。 10.报告模版功能,有常见疾病的模版,模版分为公有模版和私有模版,并可以互相转换。 11.报告内容模板分级管理(检查大部位/详细检查部位/内容模板)。 12.通过为诊断报告设置关键词,可以按关键词分类检索诊断报告。 13.报告书写/审核权限分为三级:报告/审核/审核后修改权限。报告打印或审核后,可以修改并留痕迹。 14.内置图文报告功能。 15.诊断报告分类、组合、模糊检索功能。 16.支持诊断结论查询,并可将查询结果导出到 EXCEL 作进一步统计打印。 17.支持阳性记录、阳性率统计。 | ||
高级三维可视化阅片系统 | 1. MPR:厚度任意调节,厚度 MPR 支持 MIP、MinIP 和AIP;任意角度的斜切工具,实现了利用任意空间平面浏览数据。 2. CPR:定义多条空间曲线进行曲面重建;选择曲面重建方向并可以进行 360 度旋转;对曲线进行编辑、反序、保存等操作。 3.可视化:支持 VR、MIP、MinIP、AIP 四种显示方式;VR 的多种预设配置方案并支持用户自定义方案。 4.支持全景 CT 口腔影像图像三维斜切功能。 | ||
科室统计管理 | 1.特殊疾病的统计和查询。 2.诊断准确率统计。 3.阳性率统计。 4.登记员工作量统计,检查技师工作量及医生工作量统计。按时间段工作量统计。 5.胶片使用量,收费情况统计。 6.报告医生(一级)、审核医生(二级)工作量统计。 7.统计报表打印、导出 Excel 和PDF 格式。 | ||
超声科系统 | 登记工作站系统 | 登记负责录入患者在检查之前的基本信息和检查项目信息,这些信息为检查和统计查询做准备,包括以下检查信息: 1.支持扫码登记、手动登记分诊等多种方式; 2.支持动态查看设备使用情况如:检查量、排队量、已完成等信息; 3.支持患者的基本信息:录入住院号(门诊号)、姓名、性别、年龄等信息,对初诊患者,上述信息必须录入,对复诊患者在输入住院号(门诊号)之后,会自动从数据库中得到影像号、姓名、性别、年龄等信息。并支持影像号,检查号自动生成; 4.支持自定设置登记列表展示规则,支持自定义显示字体大小; 5.支持患者的检查信息:录入设备名称、检查部位、检查项目、 |
申请科室和检查时间等信息; 6.支持申请单扫描:在患者检查登记的过程中,可以增加患者的申请单扫描,扫描后的申请单可保存在系统中,供诊断医院参考。系统支持多种图像输入设备、包括扫描仪、高拍仪、数码相机等; 7.支持通过与医院信息系统(HIS)的数据接口,可以直接从 HIS 系统中获得患者的基本信息、患者的检查申请信息等; 8.支持接口实现方式包含不限于:HL7 方式,WebService 方式,视图方式,中间件调用方式; 9.支持一个患者对应多个检查申请单,一个申请单可对应多个检查部位,这些检查部位有独立的影像和诊断报告并且临床能调 阅。 | |||
预约工作站系统 | 1.支持预约资源管理,根据设备、检查诊室设置预约队列。 2.支持选择日期时间、检查时段。 3.支持取消预约、修改预约时间等。 | ||
图文报告工作站系统 | 1.通过采集卡,可以实时显示设备图像并采集。 2.支持动态图像。 3.对有DICOM 接口的设备实现DICOM 采集图像。 4.可将非DICOM 图像转化为 DICOM 图像。 5.支持单帧,限时录像、无限时录像。 6.提供完整的图像后处理功能,如图像标注、倒置、图像裁剪等。 7.支持图像和视频的导出、导入。 8.异步图像采集,医师书写报告时,不影响图像采集。 9.与报告整合在一起形成图文并茂的报告。 10.在图像采集之后,需要对诊断报告进行编辑,在诊断报告编辑过程中可以调入已有的报告模板,同时也可以将新写的报告以报告模板的形式保存起来,供以后的诊断应用。 11.ICD10 编码:提供 ICD10 编码。 12.特殊符号输入:对μ、γ、ξ、θ、π等特殊符号,系统提供特殊符号的工具栏,可由诊断医生从中选择特殊符号。 13.选择报告模板:诊断医生根据患者的检查类型调用已定义的典型报告模板,模板调入后可进行简单的编辑,快速生成影像诊断报告。 14.版本比较:支持多版本比较,可以查看各版本之间的差异。 15.阳性标记:便于对诊断阳性率的查询和管理。 16.动态图像输出选择:双击动态图像,系统会自动播放动态图像(DICOM3.0 或 AVI 录像文件),操作人员可截取多幅重点图像。 17.静态图像输出选择:从静态图像列表中选择需要打印到报告上的重点图像。 18.图像处理工具:系统提供对图像的移动、翻转、镜像、放大、缩小等图像显示处理工具,提供角度、直线、箭头、圆、矩形、多边形、手绘线和文字等批注工具。 19.重点标记:对检查结果为阳性、或典型病例可将该患者的检查标记为“阳性”和“典型病例”,供科研和教学使用。 20.输出报告格式选择:可选择根据医院的超声输出报告样自定义的输出报告模板,作为输出报告的样式。 21.图像描述:报告的图像一般有文字说明,是对图像性质等的描述,其文字内容由诊断医生输入,并将在报告上打印出来。 22.存为模板:当医生在完成一份诊断报告之后,认为该报告可 作为典型模板保存起来,可以使用该功能,保存为私有模板, |
便于以后同类型诊断使用。 23.支持报告异常提醒,如检查部位与描述不符则提示无法提交报告。 24.相关诊断功能:显示本病人的所有不同时间、不同设备的相关影像检查资料。 报告的打印和预览:在打印之前可以选择系统中已定义好的输 出报告模板,以确定输出报告的形式。 | |||
科室统计管理 | 1.特殊疾病的统计和查询。 2.诊断准确率统计。 3.阳性率统计。 4.登记员工作量统计,检查技师工作量及医生工作量统计。按时间段工作量统计。 5.胶片使用量,收费情况统计。 6.报告医生(一级)、审核医生(二级)工作量统计。 7.统计报表打印、导出 Excel 和PDF 格式。 | ||
内镜科系统 | 登记工作站系统 | 登记负责录入患者在检查之前的基本信息和检查项目信息,这些信息为检查和统计查询做准备,包括以下检查信息: 1.支持扫码登记、手动登记分诊等多种方式。 2.支持动态查看设备使用情况如:检查量、排队量、已完成等信息。 3.支持患者的基本信息:录入住院号(门诊号)、姓名、性别、年龄等信息,对初诊患者,上述信息必须录入,对复诊患者在输入住院号(门诊号)之后,会自动从数据库中得到影像号、姓名、性别、年龄等信息。并 4、支持影像号,检查号自动生成。 4.支持自定设置登记列表展示规则,支持自定义显示字体大小。 5.支持患者的检查信息:录入设备名称、检查部位、检查项目、申请科室和检查时间等信息。 6.支持申请单扫描:在患者检查登记的过程中,可以增加患者的申请单扫描,扫描后的申请单可保存在系统中,供诊断医院参考。系统支持多种图像输入设备、包括扫描仪、高拍仪、数码相机等。 7.支持通过与医院信息系统(HIS)的数据接口,可以直接从 HIS 系统中获得患者的基本信息、患者的检查申请信息等。 8.支持接口实现方式包含不限于:HL7 方式,WebService 方式,视图方式,中间件调用方式。 9.支持一个患者对应多个检查申请单,一个申请单可对应多个检 查部位,这些检查部位有独立的影像和诊断报告并且临床能调阅。 | |
预约工作站系统 | 1.支持预约资源管理,根据设备、检查诊室设置预约队列。 2.支持选择日期时间、检查时段。 3.支持取消预约、修改预约时间等。 | ||
图文报告工作站 | 1.通过采集卡,可以实时显示设备图像并采集。 2.支持动态图像。 3.对有DICOM 接口的设备实现DICOM 采集图像。 4.可将非DICOM 图像转化为 DICOM 图像。 5.支持单帧,限时录像、无限时录像。 6.提供完整的图像后处理功能,如图像标注、倒置等。 7.支持图像和视频的导出、导入。 8.异步图像采集,医师书写报告时,不影响图像采集。 9.与报告整合在一起形成图文并茂的报告。 10.在图像采集之后,需要对诊断报告进行编辑,在诊断报告编 |
辑过程中可以调入已有的报告模板,同时也可以将新写的报告 | |||
以报告模板的形式保存起来,供以后的诊断应用。 | |||
11.ICD10 编码:提供 ICD10 编码。 12.特殊符号输入:对μ、γ、ξ、θ、π等特殊符号,系统提供特殊符号的工具栏,可由诊断医生从中选择特殊符号。 | |||
13.选择报告模板:诊断医生根据患者的检查类型调用已定义的 典型报告模板,模板调入后可进行简单的编辑,快速生成影像 | |||
诊断报告。 | |||
14.版本比较:支持多版本比较,可以查看各版本之间的差异。 15.阳性标记:便于对诊断阳性率的查询和管理。 16.动态图像输出选择:双击动态图像, 17.系统会自动播放动态图像(DICOM3.0 或 AVI 录像文件),操作人员可截取多幅重点图像。 | |||
18.静态图像输出选择:从静态图像列表中选择需要打印到报告 上的重点图像。 | |||
19.图像处理工具:系统提供对图像的移动、翻转、镜像、放大、 缩小等图像显示处理工具,提供角度、直线、箭头、圆、矩形、 | |||
多边形、手绘线和文字等批注工具。 | |||
20.重点标记:对检查结果为阳性、或典型病例可将该患者的检 查标记为“阳性”和“典型病例”,供科研和教学使用。 | |||
21.输出报告格式选择:可选择根据医院的超声输出报告样自定 义的输出报告模板,作为输出报告的样式。 | |||
22.图像描述:报告的图像一般有文字说明,是对图像性质等的 描述,其文字内容由诊断医生输入,并将在报告上打印出来。 | |||
23.存为模板:当医生在完成一份诊断报告之后,认为该报告可 作为典型模板保存起来,可以使用该功能,保存为私有模板, | |||
便于以后同类型诊断使用。 | |||
24.支持报告异常提醒,如检查部位与描述不符则提示无法提交 报告 | |||
25.相关诊断功能:显示本病人的所有不同时间、不同设备的相 关影像检查资料。 | |||
26.报告的打印和预览:在打印之前可以选择系统中已定义好的 输出报告模板,以确定输出报告的形式。 | |||
科室统计管理 | 1.特殊疾病的统计和查询。 2.诊断准确率统计。 3.阳性率统计。 4.登记员工作量统计,检查技师工作量及医生工作量统计。按时间段工作量统计。 5.胶片使用量,收费情况统计。 6.报告医生(一级)、审核医生(二级)工作量统计。 7.统计报表打印、导出 Excel 和PDF 格式。 8.支持定制化报表开发。 | ||
1.实现与PACS 系统无缝对接。 2.可以方便的将 PACS 系统与电子病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交换 与数据采集。 | |||
其他系统模块 | 临床调阅服务 | 3.方便院内医护人员直接在电子病历系统中查看各类 PACS 影像资料。 4.支持直接查看PACS 影像报告。 5.MPR:厚度任意调节,厚度 MPR 支持 MIP、MinIP 和 AIP;任意角度的斜切工具,实现了利用任意空间平面浏览数据。 | |
6.CPR:定义多条空间曲线进行曲面重建;选择曲面重建方向并 |
可以进行 360 度旋转;对曲线进行编辑、反序、保存等操作。 7.可视化:支持 VR、MIP、MinIP、AIP 四种显示方式;VR 的多种预设配置方案并支持用户自定义方案。 8.以上功能须提供B/S 和C/S 两种模式。 | |||
危急值提醒 | 危急值管理,PACS 系统提供危急值管理功能,帮助临床科室提 供危急值病患提醒,能迅速给予患者干预措施或治疗。进行危急值闭环管理。 | ||
随访管理 | 随访记录主要负责对科室工作中发现的典型病例、急诊病例或阳性报告患者进行随访跟踪管理,支持科室人员对患者创建随 访档案和记录,并记录患者随访结果。 | ||
质量控制模块 | 在院内实行影像质控一体化管理,摆脱传统质控方式通过流程化管理,进行: 1.常规质控管理。 2.图像质量评分。 3.报告质量评分。 | ||
病例收藏 | 1.可针对典型病例及疑难病例进行收藏。 2.创建共享、私有病例库,支持私有目录的分享,可实现分享给指定某科室、医护人员。 3.可创建自定义标签,在影像病例收藏管理时,选择相关标签字 段,或新建标签,对收藏典型病例进行特征性或关键字标记。 | ||
自助打印 | 支持对接院内打印机系统,获取打印机接口信息,同时支持读取报告单信息,实现自助打印报告。 | ||
排队叫号 | 队列管理 | 1.登记室医护人员可登录队列管理系统。 2.查询患者信息,分诊排队患者就诊诊室。 3.查看科室内各检查诊室患者排队情况。 4.根据患者排队状态,管理或调整患者就诊诊室。 | |
就诊呼叫 | 1.查看当前诊室在大厅排队队列。 2.支持对诊室排队队列患者进行呼叫、重叫、过号等指令。 | ||
大屏管理 | 1.大屏幕显示模块:在大屏幕上显示各诊室的患者队列情况及相关信息。 2.大屏显示模板管理。 | ||
语音播叫 | 语音播叫模块:语音播叫,呼叫相应的患者进行就诊。 | ||
系 统 集 成 (接口) | HIS 基本数据接口 | 支持读取患者基本信息接口,获取电子申请单信息接口: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 | |
EMR 基本数据接口 | 支持患者电子病历信息接口,实现 PACS 调阅病例信息。同时对接调用患者电子病历信息,同过WEB 接口调用。 | ||
体检基本数据接口 | 支持体检系统信息接口,实现获取体检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 | ||
数据上报接口 | 支持院内影像数据通过 WEB 共享方式设计将需上报数据对外提供数据标准化接口。 | ||
危急值接口 | 对接院内危急值系统接口,能够将检查危急值发送给临床医生及护士。 | ||
平台接口 | PACS 系统支持对接松江区区域影像中心与松江区区域互联互通平台,实现数据的上传。 |
1.2.1.7 医院应急改造(1 套)
根据医院应急业务和管理需求,需记录并标识收治人员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包 | ||
患者身份管理 | 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同行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现住址,公司名称及地址、时间活动场所及地址、人员性质等。 满足医院管理需要,需对特殊患者与普通患者进行区分,在住院医生、住院护 | |
士、住院结算各个系统进行特殊符号标识,通过肉眼即可马上辨识患者类型。 | ||
患者转运管理是将已经确认的管控人员分配到相应的医院,并且记录转运的状 | ||
态,包括已通知、转运中、转移完成等状态。 | ||
医生对患者进行诊治过程中,发现需要向上转诊的患者,填写转诊申请单,填 | ||
患者转运管理 | 写患者基本信息和患者病情信息,根据患者的病人需要,选择相应的转诊类型,转诊类型包括:门诊转诊、住院转诊两个类型。申请提交发送后,由接受机构 的机构管理员对转诊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给相应人员进行处理,实 | |
现转运闭环管理。 | ||
基层医生在就诊过程中,对需要转诊的病人,可通过填写转诊申请单,将病人 | ||
转诊到更加合适的医院中。 | ||
根据医院医务人员日常管理需要,需要对特殊患者进行固定检查和监测,医护 | ||
医院应急改造(1 套) | 临床医疗服务 | 人员通过选择固定套餐集中、统一、批量的方式下达相关治疗医嘱,从而减少医务工作的工作量,提高准确性。 另外针对监测数据设置对应阈值,患者某项监测结果超过相应阈值后系统给予 |
警示,提醒医护人员对该患者需要进一步优化治疗方案,提升医疗质量。 | ||
根据政策文件的要求,对特殊患者结算时享有国家补助,具体在门诊挂号结算、 | ||
患者结算管理 | 住院登记结算的业务中实现。 对完成临床出院的病人进行费用结算处理,需要根据自负费用总额和缴款金额 计算出病人需要缴纳或者退找的金额,并完成病人出院、清空床位等,另外医 | |
保患者需上传住院费用明细。 | ||
根据上海市、松江区应急管理措施和要求,满足各个条线管理需要,对特殊患 | ||
者进行实时监控,需要对入院、转院、出院数据实时接入市平台。 | ||
数据管理 | 另外医院针对特殊患者的费用申报往往涉及到多个数据来源,需要从 HIS、 EMR、LIS 等各种系统中整理数据,数据采集和整理的存在比较大的问题。需支持编写 SQL 采集语句,设置不同采集时间和采集周期,实现对医院各业务库 数据的采集,并且采集过程中会进行数据转换,转换成符合上报规范的数据格 | |
式。完成数据采集工作后,数据上报系统通过创建任务的方式,可设置上报项 | ||
目、上报流程、填报部门、填报者等信息,通过填报人对现有数据的核对或者 | ||
填报,对即将上报的数据进行确认,确认后完成数据上报审核操作。 |
1.2.2 硬件
1.2.2.1 监视器 22 寸(20 台)
配置要求 | 要求:更换原有监视器,接入新的监控系统中。 1.面板尺寸为 22 英寸 2.屏幕比例 16:9 3.亮度≥350cd/m2 4.对比度≥1000:1 5.分辨率支持 1920×1080 6.供电方式支持AC100-240V(±10%) 7.电源频率支持 50/60Hz 8.输入信号满足VGA(D-Sub)≥1 个,CVBS(BNC)≥1 个,DVI-D≥1 个,HDMI≥1 个,S-video≥1个 9.输出信号满足CVBS(BNC)≥1 个 |
1.2.2.2 监视器 43 寸(2 台)
配置要求 | 要求:更换原有监视器,接入新的监控系统中。 1.面板尺寸为 43 英寸 2.屏幕比例 16:9 3.亮度≥350cd/m2 4.对比度≥1200:1 5.分辨率支持 1920×1080 6.供电方式支持AC100-240V(±10%) 7.电源频率支持 50/60Hz 8.输入信号满足VGA(D-Sub)≥1 个,USB 插口≥1 个,SPDIF≥1 个,HDMI≥2 个,Audio≥1 个, RS232≥1 个 9.输出信号满足CVBS(BNC)≥1 个 |
1.2.2.3 硬盘 8TB(144 台)
配置要求 | 要求:原硬盘系统进行扩容。 1.容量≥8000GB 2.接口支持SATA3.0 3.转速≥7200rpm 4.传输速率≥210MB/s 5.缓存≥256MB |
1.2.2.4 汇聚交换机(1 台)
配置要求 | 要求:更换原交换机,接入新的监控系统中。 1.业务端口≥24 个 10/100/1000Mbps Base-T 电口,≥4 个 1G/10Gbps SFP+光口 2.路由接口数≥128 3.调试端口≥1 个 console 4.供电方式满足AC100-240V 5.交换容量≥128G 6.VLAN 功能支持 802.1Q 标准VLAN 7.网络协议支持STP/RSTP/MSTP/ERPS |
1.2.2.5 光模块(48 个)
配置要求 | 要求:接入新的监控系统中。 1.网口信息≥1000Mbps 2.光接口类型支持 LC 3.光纤支持单模双纤类型 4.波长≥1310M 5.传输距离≥20km |
1.2.2.6 核心交换机(1 台)
配置要求 | 要求:更换原核心交换机,接入新的监控系统中。 1.业务端口≥24 个 10/100/1000Mbps Base-T 电口,≥4 个 1G/10Gbps SFP+光口 2.路由接口数≥128 3.调试端口≥1 个 console 4.供电方式满足AC100-240V 5.交换容量≥128G 6.VLAN 功能支持 802.1Q 标准VLAN 7.网络协议支持STP/RSTP/MSTP/ERPS 8.支持 ACL 9.支持环路保护 10.支持每个端口 8 个输出队列 11.支持 SNMP V1/V2C/V3 |
1.2.2.7 存储 NVR(18 台)
配置要求 | 要求:接入新的监控系统中。 1.支持全新UI4.0 界面风格 2.支持嵌入式 Linux 系统,工业级嵌入式微控制器 3.支持WEB、本地 GUI 界面操作 4.支持Smart H.265\Smart H.264 MJPEG 码流 5.网络硬盘录像机最大可接入 8 块接口为 SATA 的硬盘,每个 SATA 口可接入最大 10TB 容量的硬盘 6.支持 VGA、HDMI 异源输出,HDMI 视频输出分辨率最高达 4K |
1.2.2.8 高清解码器 4 路(1 台)
配置要求 | 要求:接入新的监控系统中。 1.支持 4 路HDMI 信号输出 2.支持 4 路HDMI 音频输出 3.支持MPEG2/MPEG4/H.264/H.265/SVAC/MJPEG 标准网络视频流解码 4.支持QCIF/CIF/2CIF/HD1/D1/720P/1080P/300W/500W/600W/800W/1200W/3200W 视频解码 5.支持通过串口控制屏幕开关 6.支持2 路3200W@25fps/7 路1200W@25fps/10 路800W@25fps/14 路600W@25fps/18 路500W @25fps/28 路 300W @25fps/36 路 1080P @30fps/144 路 D1@30fps 同时解码 7.支持单屏 1/4/6/8/9/16/25/36 分割,支持 M×N 自由分割 8.HDMI 输出接口支持 3840×2160 ,1920×1080 ,1280×1024 ,1280×720 ,1024×768 五种显示 分辨率 9.支持Onvif、RTSP 协议接入 10.支持国标GB28181 接入 11.支持▇▇私有协议/大华私有协议接入 12.支持预案轮巡 13.支持底色选择 15.支持自定义分辨率输出,支持小间距 LED 对接 16.支持多屏融合拼接,跨屏画面毫秒级同步 17.支持≥1 个 10M/100M/1000M 自适应以太网接口 |
1.2.2.9 车牌识别一体机(4 个)
配置要求 | 要求:替换现有车牌识别一体机,并接入新的监控系统中。 1.适应车速支持 0-40Km/h 2.识别距离 2.8-10M 3.数据接口方式:10/100M 以太网 TCP/IP 4.有效像素≥720P |
1.2.2.10 管理电脑(1 台)
配置要求 | 要求:接入新的监控系统中,供管理使用。 1.处理器四核,2.9GHz 以上 2.内存≥16GB 3.硬盘容量≥256GB |
1.2.2.11 医保备用前置机(1 台)
配置要求 | 要求:安装医保相关软件,并协助医院完成调试,接入医保线路中。 1.处理器四核,2.1GHz 以上 2.内存≥32GB,支持 raid5 3.硬盘容量≥2TB |
(四)项目实施与服务要求
本项目建设的软件系统需无缝对接医院HIS、EMR、LIS、排队叫号系统,响应报价应包含相关接口费用(接口内容包含不仅限于:院内申请单接口、院内危急值接口、松江区域数据上传接口、松江区域影像接口),采购人无需再支付费用。另外,本项目建设的硬件系统需无缝接入医院目前新楼的监控系统中,标报价应包含相关接入费用,采购人无需再支付费用。
响应人需要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和进度需要,派驻项目小组对医院信息系统进行实施及服务。期间可能由于医院的需要及政策的变化而对系统进行相应的客户化修改,响应人必须无条件满足。响应人应承诺在项目建设及维护过程中,如医院需要,中标人应与医院共同定制开发信息系统产品,并承诺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申请和办理等工作。
1、数据迁移要求
(1)本项目建设后,将原有的PACS 系统数据完整地迁移到新PACS 系统上,由新PACS 系统来承担医院业务运行。数据迁移不能影响医院HIS 业务系统、电子病历业务系统、检验业务系统的正常使用且保证迁移数据的完整性。响应人承诺保证迁移过程数据的完整性,不得造成数据的丢失或损坏,如有丢失或损坏,响应人承担数据恢复的所有费用及相关采购人的损失(响应人提供数据安全无损迁移承诺书,并盖投标人的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2)通过对原有 PACS 系统功能梳理,保留并延续已有的特色化功能,在升级系统中定制化移植。对于原有特色功能中不完善的部分,依照新升级业务系统的路径进行重新开发与完善,并嵌入新系统功能中。同时,对于原有系统中缺失的应用功能和未考虑到的功能点,将根据新系统的逻辑和特性进行定制化开发。对历史数据进行分类,制定合理的迁移策略,从而实现新系统与历史数据的无缝集合以及有机融合,形成数据支撑业务运行的发展轨迹,知识数据运行呈现可持续、不间断的应用状态。
2、项目工期要求
(1)总体建设周期:6 个自然月内完成系统调研、安装、调试和系统上线、验收工作。
(2)项目建设工作完成以医院盖章确认的验收单做为最终唯一依据。
3、项目管理及售后服务要求
(1)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总体设计、设计开发、测试、需求分析、试运行、项目验收等。
(2)提供详细的项目管理方案。包含实施计划、实施团队、实施进度、质量控制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3)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包含售后服务机构和人员、售后服务内容和流程、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和质量、售后服务方式。
(4)售后服务承诺:
1)免费服务期内提供 7×24 小时服务;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 1 小时;
2)项目相关系统自验收之日起,项目整体提供 1 年免费质保。
4、项目培训要求
提供详细的用户培训方案,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人员和相关输出成果,确保医院各操作、管理人员熟练掌握系统。
5、项目团队要求
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小组人员名单和职责;派驻经验丰富且熟悉相关业务的项目团队,保障项目实施的科学、合理、按时完工,团队人员不得少于 8 人,包括项目经理、技术经理及相关工程实施人员。同时项目经理需具备同类项目实施管理经验。
6、项目验收要求
(1)所有应用系统必须通过软件测评,硬件必须通过安全测评。
(2)根据验收的最终依据组织初验,达到整体要求后,通过初步验收、开始试运行。试运行一个月结束且无重大故障,达到相关要求项目竣工验收。
7、项目保密要求
所有参与本次项目的人员应签订正式保密协议,并在工作中坚持保密原则,响应人严格规范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对在项目招标、建设、质保各阶段取得采购人各类信息进行保密管理,杜绝任何泄密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