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信托计划采用(T+1)工作日(估值日为(T+1)工作日)估值制度。如 果由于制度变化等政策原因造成不能按上述规定日期估值,则根据相应政策调整。如因单一资金信托之受托人未能及时向受托人发送估值数据,则受托人计算信托 计划资产净值的时间相应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