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GDZJCG2024-K005
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GDZJCG2024-K00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机关食堂 2024-2026 年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机关食堂 2024-2026 年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机关食堂 2024-2026 年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DZJCG2024-K00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20.00 万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免缴纳社保;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提供截图即可,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或 2023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
截止前 6 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资料的,需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打印页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投标人注册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提供截图即可,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者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4)包组 1、2、4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 年 4 月 30 日至 2024 年 5 月 9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本招标文件时提交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核对)
(3)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3、获取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 ▇ ▇▇▇▇▇▇▇ ▇▇ ▇▇▇ ▇ ▇ 04、05 号商铺)获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工本费:0.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 ▇▇ ▇楼第 2 层 04、05 号商铺)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http:
//▇▇▇.▇▇▇▇▇▇.▇▇▇/#/)。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
地址:▇▇▇▇▇▇▇▇▇▇▇ ▇▇ ▇
联系方式:钟先生 0759-3288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 ▇▇▇▇▇▇▇ ▇▇ ▇▇ ▇ ▇ ▇▇、
05 号商铺
项目联系人:叶工
联系方式:0759-3389936
第二章 采购需求
包组号 | 项目内容 | 采购预算(万元) | 服务期限 |
包组 1 | 禽畜类 | 66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共 24 个月。 |
包组 2 | 水产海鲜类 | 380.00 | |
包组 3 | 蔬菜类 | 260.00 | |
包组 4 | 粮油和干货类 | 220.00 | |
合计 | 1520.00 |
注:每个包组确定 1 家中标供货商,共确定不多于 4 家中标供货商。本项目将按照包组号从小到大的顺序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包组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每个投标人中标包组最多 2 个。其中,包组 1 为肉类加工产品,非预包装食品;
包组 2 包含农产品和半加工产品,非预包装食品;包组 3 仅为农产品;包组 4 包含散装和预包装食品。凡符合配送准入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参与竞标。
为了规范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食堂采购工作,确保安全、卫生,拟对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机关食堂的食材等配送的供货资格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共两个食堂。
1、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共 24 个月。服务期限内食材配送服务
合同每年一签,合同期限均为 1 年;采购人每年度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方可再续签下一年。
2、项目配送地点:▇▇▇▇▇▇▇▇▇▇▇ ▇▇ ▇、▇▇▇▇▇▇▇▇▇▇▇ ▇▇ ▇。
3、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不多于 4 家配送单位,具体配送数量以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采购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单位实际采购品类,也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
内的实际采购数量。
4、本项目对入围的配送单位设置为期 1 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限:合同签订日起 1个月。试用期间,若配送服务要求与招标文件中各配送品种质量要求不一致,或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或延迟配送影响正常就餐的,按照退出机制或合同约定方式,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框架协议,如造成责任事故的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通过者(考核细则详见附件一《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单位考核细则(试用期)》),采购人与中标人继续执行所签订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 2 年,合同一年签订一次。如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未招到新的供应商的,则在合同有效期内续签补充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 10%。
5、采购人提前一天以邮件、微信、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等。
6、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与采购人约定的时间前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果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中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 1 小时内前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
7、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湛江)至少设立一个配送中心作为本项目应急或临时任务保障,提供具体地址(提供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等相关证明)和负责人资料及联系方式。
8、★投标人必须承诺,如果中标,将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提供 2-3 名初加工人员(具有有效健康证明),配合采购人完成所供货物的初加工,并承担用工责任和费用。投标人必须承诺,如果中标,中途更换项目经理的,需提供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最近 1 年的社保缴交记录。(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投标人必须承诺,如果中标,须完善以下制度:①十项制度(索证采购制度、采购验收储存制度、分拣加工管理制度、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制度、留样制度、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场地车辆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安全保卫制度、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卫生责任追究制度)需齐全,并公布上墙;②八项岗位职责(单位法人岗位职责、财务人员工作职责、卫生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采购员验收员岗位职责、分拣员岗位职责、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检测员岗位职责、送货员
岗位职责)需齐全,并公布上墙,落实到人。(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投标人必须承诺,如果中标,所有食材全程冷链配送(包组 4 粮油干货类除外)。
包组 1 的投标人必须承诺,供应新鲜屠宰的禽畜肉产品,在屠宰后通过冷藏车 3 小时内送到交货地点。(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1、★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食材要求均为非转基因食品。(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2、★采购人对政府扶贫农副产品采购有自主权,采购人有权直接采购,不受中
标供应商和本项目制约。(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3、★投标人必须承诺,理解并同意“服务期内如因相关法律法规等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税收征管改革发展需要,机构撤并、改革等原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费用按服务期内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
15、所有食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等都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塑化剂,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过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其它食品原料质量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所有食材的来源必须清晰,须注明食材来源。
16、★投标人不得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围猎”采购人税务人员行为(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馈赠礼品礼金、邀请娱乐旅游消费、提供便利条件等非正常交往手段“围猎”相关税务人员及其亲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人相关处罚。若投标人存在“围猎”行为的,自采购人及采购人主管机关认定或通报之日起三年内,采购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参与其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投标人的物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管理规范专业,团队统一工衣穿着。
2、所供商品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
证明;对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的来源须清晰。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生产的源头与投标人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投标人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给采购人。投标人应对的来源和质量标准有详尽的描述。验收须提出行业标准和感官标准。如该品牌商品无质量标准,则需由投标人按国家和行业的要求自行描述。
序号 | 包组号 | 类别 | 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 |
1 | 包组1 | 肉类 | 达氟沙星、▇▇特罗、莱克多巴胺 |
2 | 禽类 | Hg、Pb、土霉素、氯霉素 | |
3 | 包组2 | 鱼类 | 孔雀石绿、氯霉素、土霉素、敌敌畏 |
4 | 包组3 | 蔬菜类 | Hg、Pb、氧乐果、六六六、敌敌畏 |
5 | 包组4 | 菌菇类 | Hg、Pb、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
6 | 蛋类 | ▇▇红(Ⅰ、Ⅱ、Ⅲ、Ⅳ)、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 林代谢物 | |
7 | 干货类 | Pb、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及其钠盐 |
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十天内提供2024 年1 月以来,由国家认可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至采购人处:(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各项技术指标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5、所有食材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中标人所供应的产品均具有检验合格报告。
6、中标人须负责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7、场所要求
(1)食材检测场地要求:中标人需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为确保配送产品符合安全要求,要求中标人自有检测室与具备 CMA 或CNAS 认证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有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合作。
(2)食材仓储场所要求:中标人需具备食材仓储场所,并根据所中包组划分存放区域,制定食材布局、分类平面图及存储方案。中标人需针对包组一、二设置专门的冷藏
冷冻库,针对包组三设置专门的冷藏库。
8、中标人每天需做好各种的索证记录,按采购人的要求上交。
9、中标人所供应的食材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各地政府定点屠宰厂(场),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批次有效的动物检验合格证,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当日屠宰),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各类熟食须注明供货渠道及包装方式。
10、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好的感官性状以及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每次送交的所有货品都要注明来源,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中标人需在1 小时以内予以退还补货。中标人每一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和货物供货清单随同交到采购人指定的负责人手中。
11、每次送货,中标人须委派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
1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求进行调整,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需0.5 小时内响应,1 小时内到达现场。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 1 小时内送到。对不合格产品,需及时更换,1 小时内送到。
13、中标人经营场所应具备净菜工作间,能够为采购人提供净菜服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经营场所的净菜工作间的明确的平面图及现场相片)。
14、中标人应确保验收的场所、设备须保持清洁。应当在固定的场所进行验收,定期清扫,保证无积尘、无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15、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配合相应货品的更换工作,保质期过期的货品,免费退换。
16、特殊情况或紧急所需要,中标人无法在要求时间内提供的,委托采购人代买,货款由中标人支付。
17、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食材供应,若中标后反悔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8、按合同约定供货,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中
标人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19、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定。
20、中标人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因中标人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1、由采购人对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人须无条件退货、换货,并做好相关退换货情况登记,由双方共同签名确认;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22、采购人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有权对配送的货物进行检测,必要时采取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来衡量质量问题,如果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采购人第一次和第二次给予书面警告,中标人要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并给予采购人书面答复说明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并1 小时内更换好所需。第三次取消中标单位食堂配送资格,并将情况反映采购监管部门。
23、中标人被有效投诉3 次或造成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的,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24、从事食品安全生产的人员具有健康证,具有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的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合格证明。
25、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15 天内,对其配送服务内容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期限
须至合同期满且投保金额不得低于500 万元,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中标人公章至采购人处备案,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6、中标人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
(1)必须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80%。
(2)所配送的冰鲜食材自冰冻起来到收到货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48 小时。
27、若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所供货物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包含但不限于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有毒食品,含寄生虫或含菌量超标食品,转基因食品,其他有害健康的食品),
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8、投标人需要提供配送方案和应急方案。配送方案要完整可行,包括食材来源可追溯、食材安全检验检疫票证、配送车辆安排、配送时间、配送地点、卸货交付方式、配送人员(着装、健康证、礼仪礼节等)和食材质量保证措施等。应急方案要完整可行,包括应急补货处理、食物中毒处理、食堂停水或电的盒饭配送、配送车辆故障、恶劣天气情况的配送、不可抗力条件的处理及其他突发情况的应急方案。
1、中标人具有食品原料安全检测设备及试剂,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2、中标人从生产加工单位、生产基地、流通经营单位(商店、超市、个体工商户)采购食品原材料的,要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采购畜禽肉类的,要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肉品品质合格证明原件,并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及提供复印件给采购人存档。
3、食品配送要求中标人及采购人双方都必须进行留样。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及留样食品盛放容器要求、放置条件要求、冷藏时间要求(48 小时)、留样数量要求(100克),并做好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数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台帐记录。
4、中标人供应的食品必须到合法经营单位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查验有关食品经营单位的证照。
5、食品来源要确保无毒无污染,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6、中标人供应的肉类产品及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相关卫生标准的要求,确保所供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
7、中标人应对所配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作出承诺,若因食品质量问题发生相关食品安全事件,中标人应承担因此造成采购人的一切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
8、为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能避开配送企业另外采购食品原材料。
1、运输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需要冷藏、冷冻的食材需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保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3、中标人送货车辆应实行 1 小时配送圈运作,禽畜类、海产品类、蔬菜类食材用冷藏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 至 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4、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5、在本环节中应保证冷藏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冷冻脱离冷链时间不
得超过 30 分钟。
1、中标人负责将所有物料配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食材经采购人当场验收质量和数量后,将订货单一并交于当日采购人指定的收货人员,由收货人员签名确认后,将作为有效结算单据。
2、中标人不负担采购人内部分发及内部分发配送过程所造成的损伤、损耗及其它人为造成的问题。
3、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订单规定的交货时间、地点,准确交货。
4、如需分批交货,中标人也应按照订单所注明的时间送货。
5、服务期限内如因办公地点发生改变(湛江内)导致配送地点更改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继续履行合同条款。
1、食材应干净整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完整,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应确定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冷冻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
2、产品必需为近期出厂,保质期超过 15 日(含 15 日)的货品剩余保质期不得短于获批保质期的 80%,保质期不足 15 日的货品必须为送货当日屠宰或制作的货品。
3、为保证水(海)产品的新鲜,保证生鲜类产品的成活率不得低于 99%。
4、对食材检查如下:
(1)采购的食材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范。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
(2)食材包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材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包装上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SC 认证等。
(3)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材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样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支付。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
(4)干货制品不得使用硫磺熏制,不得含有防腐添加剂、着色剂及任何非食品化学化工材料物质。如腐竹配料仅为黄豆和水。干货制品如果出现味苦、异味、变红、变黑、发霉、虫蛀均为不合格制品。
(一)包组 1:禽畜类
1、禽畜类(含生鲜、冻品、熟食等)产品总体质量要求:
(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供货时须提交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
(2)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3)冷冻禽类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4)熟食包括烧鸡、烧鸭、烧鹅等。熟食(特别是鲜制熟食)它的保质期较短,保鲜要求高,供应的熟食需保证产品的品质,同时需提供熟食相关许可证。
(5)家禽类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提供《产品合格证》;肉制品需出具半年内有效的《卫生检疫报告》及《产品合格证》。其中鲜牛肉、猪肉、猪骨必须由湛江市及▇▇城市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的放心肉并提供肉品检验合格证明,并盖上公章,并注明保鲜期限。
2、鲜肉(猪肉、牛肉等)
(1)中标人所供食材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安全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需提交当天卫生监督部门(当批次有效的)发放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供货时原件备查),外观检测新鲜肉质柔软有光泽,无腐臭变质异味、无寄生虫、无粘液、无渗出液体。肉色色泽棕红,脂肪呈淡黄色或深黄色,肉质弹性足,鲜肉确保每日新鲜。
(2)中标人需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如猪肉来源跨区,需提供由政府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交货时需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3)部分食材质量要求: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质量描述 |
1 | 去皮五花肉 | 1×10kg鲜肉 | 肥瘦比例为3:7(三线肉),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富有弹性,有坚实感,用手指按压凹陷 后会立即复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 |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质量描述 |
肪洁白,肉汁透明。 | |||
2 | 去皮上肉 | 1×10kg鲜肉 |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无霉点。 |
3 | 牛肉 | 1×10kg鲜肉 |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表微干或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不粘手,良质牛肉的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用手指按 压凹陷后会立即复原,肌纤维韧性强。 |
3、货物名称(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品种)
(1)猪肉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带皮上肉 | 15 | 带皮花肉 | 29 | 去皮上肉 |
2 | 去皮花肉 | 16 | 带皮猪踭 | 30 | 去皮猪踭 |
3 | 赤肉 | 17 | 枚肉 | 31 | 枚柳 |
4 | 一字枚 | 18 | 肉眼 | 32 | 猪展 |
5 | 鲜排骨 | 19 | 肋排 | 33 | 肉排 |
6 | 猪手、脚 | 20 | 龙骨 | 34 | 筒骨 |
7 | 尾脊骨 | 21 | 猪头骨 | 35 | 扇骨 |
8 | 肥肉 | 22 | 猪颈肉 | 36 | 圆蹄 |
9 | 蹄筋 | 23 | 猪肝 | 37 | 猪心 |
10 | 猪肚 | 24 | 猪腰 | 38 | ▇▇ |
11 | 猪尾 | 25 | 小肚 | 39 | 大肠 |
12 | 大肠头 | 26 | 粉肠 | 40 | 猪皮 |
13 | 猪肺 | 27 | 生肠 | 41 | 猪红 |
14 | 大油 | 28 | 猪肉滑 | 42 | …… |
(2)牛肉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牛肉 | 5 | ▇▇ | 9 | 牛百叶 |
2 | 牛展 | 6 | 牛柳 | 10 | 牛坑腩 |
3 | 牛碎腩 | 7 | 牛肉滑 | 11 | 腌牛肉片 |
4 | 牛心 | 8 | 牛骨头 | 12 | …… |
(3)禽鸟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光鸡 | 5 | 灵山鸡 | 9 | 湛江鸡 |
2 | 老鸡 | 6 | 竹丝鸡 | 10 | 正宗走地鸡 |
3 | 水鸭 | 7 | 番鸭 | 11 | 光鸭 |
4 | 鹌鹑 | 8 | 乳鸽 | 12 | 卢鸭 |
(4)羊肉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羊肉 | 3 | 羊腰 | 5 | 羊骨头 |
2 | 羊腿 | 4 | 羊排 | 6 | 羊心 |
4、中标人需要提供专门储存禽畜类的恒温车间,保证禽畜肉类的新鲜。
(二)包组 2:水产海鲜类
1、新鲜水产品的具体要求:要体态完整,体色正常,捞离水后,挣扎有力。
2、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盖有冻结的透明粘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鱼体完整无伤残,带鳞鱼应体表鳞片完整无损。去鳞鱼不应有残鳞片。另外鱼体富有弹性,手指轻按鱼体后,手指凹陷处可马上恢复。鱼应无异味有较温和的鱼腥味。
3、虾的头胸甲与躯干连接紧密,无断头现象。虾身清洁无污染无异味,虾眼突起,虾身较挺,肉质坚实;虾壳发亮、发硬,呈青绿色或青白色。
4、贝壳类要求肉质新鲜,无臭味,两贝壳相碰发出实响,且响声均匀,在静水中会伸出触角;表面清洁完整,无寄生物,外观完美,有光泽。
5、冷冻水产类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所
有冷冻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6、水产品须出具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
(三)包组 3:蔬菜类
1、中标人每天的供应按采购人提出的品种要求和计划数量进行供应。
2、属季节问题,若出现品种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情况,可与采购人协商调换相应类别的品种(按叶菜、瓜菜等进行分类)。
3、蔬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利用率达到 95%。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蔬菜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
4、蔬菜包装与标志要求:
(1)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2)标志:每件包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5、供应链要求:所有的来源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6、对蔬菜生产商的管理要求:菜地配有专用的农药喷洒用具及其他农用器具;蔬菜采收后需用清洁、无污染的运输工具运抵加工地点。
7、对蔬菜生产商环境要求:菜地周围需设有隔离网、隔离带或其他有效的隔离措施,确保不受临近农田施肥和用药污染;菜地周围无养殖场、化工厂、垃圾处理场、医院以及污水排放管道等污染源。
8、对蔬菜生产商水源要求:菜地应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灌溉水井设有防护设施。灌溉水源需经检测验证符合规定要求,并一年内在蔬菜种植过程对水源进行 2 次监测。
9、农药要求:种植使用的农药须符合安全管理部门的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农药的采购、保管、发放、使用须建立记录;蔬菜生产使用农药的间隔期需符合行业规定,并且采收前供应商应从种植地取样检测农残项目,合格后方可供应。
10、要求中标人的配送半径能够严格保证采购人在货物使用时间上的安排以及保证货物新鲜。
11、蔬菜卫生质量要求: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12、货物名称(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品种)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潺菜 | 37 | 红尖椒 | 73 | 雪里红 |
2 | 苋菜 | 38 | 鲜淮山 | 74 | 榨菜丝 |
3 | 通心菜 | 39 | 土豆 | 75 | 什锦菜 |
4 | 春菜 | 40 | 莲藕 | 76 | 无叶酸菜 |
5 | 小白菜 | 41 | 西红柿 | 77 | 酸笋片 |
6 | 小塘菜 | 42 | 白萝卜 | 78 | 鲜木耳 |
7 | 菜心 | 43 | 红萝卜 | 79 | 绿色海带丝 |
8 | 奶白菜 | 44 | 青萝卜 | 80 | 带皮玉米棒 |
9 | 菠菜 | 45 | 冬瓜 | 81 | 去皮玉米棒 |
10 | 芥菜 | 46 | 苦瓜 | 82 | 荷兰豆 |
11 | 芥兰菜 | 47 | 白瓜 | 83 | 甜豆 |
12 | 西洋菜 | 48 | 青瓜 | 84 | 玉豆 |
13 | 生菜 | 49 | 茄瓜 | 85 | 白豆角 |
14 | 油麦菜 | 50 | 青木瓜 | 86 | 青豆角 |
15 | 枸杞叶 | 51 | 半生熟木瓜 | 87 | 番薯 |
16 | 椰菜 | 52 | 节瓜 | 88 | 蒜苔 |
17 | 苦麦菜 | 53 | 水瓜 | 89 | 青蒜 |
18 | 枸杞菜 | 54 | 丝瓜 | 90 | 干葱头 |
19 | 大白菜 | 55 | 南瓜 | 91 | 马蹄肉 |
20 | 潮州白菜 | 56 | 云南小瓜 | 92 | 鲜玉米粒 |
21 | 长白菜 | 57 | 浦瓜 | 93 | 鲜笋 |
22 | 京包菜 | 58 | 鲜草菇 | 94 | 洋葱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23 | 菜花 | 59 | 鲜冬菇 | 95 | 香芋 |
24 | 西芹 | 60 | 茶树菇 | 96 | 蒜头 |
25 | 正宗香芹 | 61 | 鸡腿菇 | 97 | 蒜米 |
26 | 椰子/个 | 62 | 鲜平菇 | 98 | 姜肉 |
27 | 香菜 | 63 | 金针菇 | 99 | 生姜 |
28 | 韭菜 | 64 | 百合/包 | 100 | 鲜沙姜 |
29 | 韭黄 | 65 | 酸豆角 | 101 | 绿豆芽 |
30 | 韭菜花 | 66 | 萝卜干 | 102 | 黄豆芽 |
31 | 生葱 | 67 | 萝卜条 | 103 | 本地新土豆 |
32 | 北方京葱 | 68 | 榨菜粒 | 104 | 无土番茄 |
33 | 莴笋 | 69 | 有叶酸菜 | 105 | 茅根/湿 |
34 | 西兰花 | 70 | 咸梅菜 | 106 | 竹蔗 |
35 | 圆椒 | 71 | 甜梅菜 | 107 | 沙葛 |
36 | 尖椒 | 72 | 榨菜/件 | 108 | 粉葛 |
(四)包组 4:粮油干货类 1、大米、食用油
(1)米、油、面、豆类货物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散装粉、面需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2)米、油:要提供SC 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供应方所提供产品质量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3)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中标人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
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干货
(1)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2)几种主要干货制品的质量标准:
1)黄花菜:又名金针菜,干燥、有清香味,菜色▇▇、身条长而粗壮、条杆粗细均匀者为佳。
2)黑木耳:黑木耳的质量一般以条形大而完整,耳瓣舒展少卷曲,内厚黑,富于光泽,体干不霉,无杂质和碎者为优,反之则差。
3)银耳:银耳又称白木耳,以朵大、色洁白、有光泽、无杂质,根小、干度足,完整者为佳品,朵小、色黄、根大、无光泽,散碎者次之;黄黑色者质量最次,依上述标准可将银耳分为上中下三等。质量好的银耳,根部易酥烂,食之柔软,质量次则根部大而发硬。
4)香菇:根据采收季节和形状不同,香菇又分为花菇、厚菇、薄菇和菇丁四类,其中以花菇质量最好,厚菇次之,薄菇更差,菇丁质量最差。
①花菇:朵小柄短,呈半球状,菇伞顶面有似菊花似的白色裂纹,肉厚、菌盖色泽淡黑,菇底褶,通过加工呈淡黄色,身干、质嫩、有芳香气味者为质好香菇。
②厚菇:形状如伞,顶面无花纹,呈黑色并略有光泽,质嫩、肉厚、朵稍大,质量稍次。
③薄菇:形状扁平、开伞、朵大、肉薄、菌盖表面浅褐色,菌褐白色,菌柄稍高,浅咖啡色,基部稍带红色或红褐色,质量比花菇厚,菇差,味淡。
④菇丁:是指未充分发育的香菇,个小,直径在 2cm 以下,味淡质差。
5)腐竹:腐竹又名豆腐皮和油皮,有一、二、三级品之分。一级品:色泽▇▇、干
燥筋韧、耐贮、无碎块;二级品:颜色较一极品灰黄、干燥无碎块;三级品:颜色更灰黄、无光泽、易碎、筋韧性差。
6)粉丝:质量好的粉丝,粉条细长、白净、晶莹透明、丝条均匀、整齐、干燥,不易折断,无斑点、黑迹,无霉变,有粉丝特有的光泽。
7)干贝:上等干贝粒大完整、▇▇干燥、肉质饱满,肉丝清晰、粗且有特殊香气。粒小、碎破、色淡无光泽者较次。破碎、发黑发霉的为变质品。
8)鱿鱼:市场上常见的鱿鱼有椭圆形和长方形,选购时应注意:体干、体形完整、光亮洁净、淡粉红色、片大头小、肉厚者为优。体形部分卷曲,尾部和背部红中透暗,两侧有微红点、体小而宽、肉薄者为次品。
9)海蛰:海蛰是由水母加工制成,选购时应注意色泽,以乳白色或淡黄色、气味清新、质厚均匀、个体完整、块大、无血黑(体肉红皮)有光泽的为上品,带有膜状血衣的为次品。
10)紫菜:属海产红藻类植物,因鲜紫菜叶较宽大,经干制成长方块形,散片状卷筒,其中以卷筒形柔嫩微脆、叶薄、色紫清香鲜美的为品质优。
(3)蛋类:
外壳光滑,无裂纹,无污渍,无异味,蛋壳颜色均匀,没有变色或斑点的新鲜蛋。以上四个包组具体质量要求方面的不尽事项,以采购人的具体要求为准。
九、送货及验收方式 1、数量重量验收
肉禽、蛋类:去外包装后称重或清点数量验收蔬菜类:去筐包装后按实物过磅称重验收。
2、检验流程
中标人将货物送货至采购人交货地点后,由采购人根据投标文件约定对货物的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提供验收清单。
一是要作好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二是应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须认真检验的质量要
求,按索证→检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三是须进行抽查验收,抽查样本数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 10%。
3、验收工作人员应按照本招标文件食材具体要求进行检查,以确保品种符合要求。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刻通知送货人员。如发现有损坏的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建议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采购人的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4、退(补)货流程
(1)由采购人对食材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食材,中标人须无条件退货、换货,并做好相关退换货情况登记,由双方共同签名确认;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2)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样备案并做好登记,由双方共同签名确认,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如检测结果属中标人的责任,相关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并记录下来,作为日常考核依据。出现退(补)货情况,应及时报告。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而不是退货给供应商。
5、验收记录
每次采购的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6、中标人应在送货前提前通知采购人送货时间,以便做好交收工作。如中标人未能按时交货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1、所有配送食材价格随行就市,每月双方定价一次。每月中标人到采购人所在地▇
▇(5 公里范围内)选择不少于 2 家大型超市或零售市场进行询价,在每月 28 号前(节假日顺延)根据当月调查的结果向采购人提供一次货物价目表,由双方共同核定次月的核定价格。供货价格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如遇台风暴雨等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市场价格上涨或下降需临时调整时,中标人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
2、投标人应承诺及时提供用户需求书所列的目录品种,投标人可以适当增加品种及相应报价。该增加品种在采购人有采购需求时并经审批后可列入采购范围,采购价格以双方协商解决。
3、供货价格须包含发票税金、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1、投标人报价采用投标折扣率形式执行,结算价=实际采购量×货品核定价格×中标折扣率。
2、货款按月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
3、付款条件:无质量问题,无中毒事件,已履行服务承诺并已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4、采购人与中标人每月 1-5 日(节假日顺延)核对上月账单,经核对无误后,中标
人按经双方确认的每天送货清单汇总金额后10 个工作日内凭国家增值税发票向采购人申
请付款,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货款以转账方式付给中标人。
1、如中标人不具备货物出厂检验能力,应按照就近的原则委托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并同意公布的检验机构进行货物出厂检验。中标人具备货物出厂检验能力须按规定实施货物出厂检验,并向采购人提供每批货物检验资料。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2、质量与检验:
(1)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国家、部有关行业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货物质量。凡中标人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肠道病等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2)中标人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采购人负责清点接货,如因运输过程中发生短少事件,由中标人负责处理。
(3)中标人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采购人应立即派人员进行数量过磅或清点,按国家有关标准计算。
(4)对有质疑的食材可送有关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质量有问题,则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否则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5)中标人所供应的货物送达时,须提供地级市以上卫生或质监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明。
考核机制包括试用期考核和日常管理考核,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一)试用期考核
试用期考核评分 | 等级 | 考核结果 |
90-100(含 90) | 优 | 通过考核,中标单位继续履行食堂配送资格。 |
70-90(含 70) | 及格 | 通过考核,但仍存在部分问题,需马上整改。同时扣除履约银行保函总额 10%作为惩罚,并在一个月后再次进行考核。 累积三次及格等级,即整改问题不到位,将视 为不及格处理。 |
70 以下 | 不及格 | 不通过考核,取消中标单位配送资格,单方面解除配送服务合同。 |
试用期满后,采购人对中标人试用期期间配送服务进行考核评分,评分共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优秀、及格和不及格。每个等级的考核结果如下表:
(注:试用期考核细则详见附件一)
(二)日常管理考核
日常考核评分 | 等级 | 考核结果 |
85-100(含 85) | 优秀 | 通过每月的日常考核,中标人对被扣分的项目及时作出调整即可。 |
75-85(含 75) | 及格 | 勉强通过每月的日常考核,中标人在食材配送方面存在较多问题。中标人会被约谈,沟通协调关于及时整改食材配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若连续两个月都被评为及格,将视为不及格。 |
75 以下 | 不及格 | 不通过每月的日常考核,中标人除了会被约谈,沟通协调关于及时整改食材配送服务中存在的 问题,还会被扣除履约金的 10%作为惩罚。 |
采购方对中标人每次的食材配送进行考核,对于不符合考核要求的进行登记,于每个月月底统一考核评分,评分共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优秀、及格和不及格。每个等级的考核结果如下表:
(注:日常管理考核细则详见附件二)
1、中标人当天未按送货时间和地点等要求送达货物的,采购人向中标人予以口头警告,中标人作书面保证;当月有两次迟到的,扣除当月货款总价的 1%,当月三次迟到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中标人当天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足量货物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规定时间予以补齐,出现一次,采购人向中标人予以口头警告,中标人作书面保证;当月出现两次的,扣除当月货款总价的 1%;当月出现三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中标人向采购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质量要求的,情节轻微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更换,出现一次,采购人向中标人予以口头警告,中标人作书面保证;出现两次的,扣除当月货款总价的 3%;出现三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向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申请将中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十五、退出机制、补位机制和终止合同 1、退出机制
(1)中标人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的配送合同及安全承诺书,在服务期满后自然退出。
(2)在采购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配送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3)中标人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正常就餐,达到两次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4)确认为中标人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质量引发重大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5)在试用期不通过考核的,取消中标人配送资格,单方面解除配送服务合同。
(6)在下达取消中标人配送资格通知书后,采购人重新招标新的配送公司期间,原中标人仍要保质保量做好在此期间的食材配送保障。
2、补位机制
原中标人达到退出机制条件时,采购人将重新启动该包组新的采购工作,由新的中标公司继续保障后续的配送服务。
3、终止合同:
当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将情况提交采购领导小组讨论,并上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经同意后,采购人可以按规定与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重新采购该包组。作合同终止处理的,中标人将承担所有损失及后果:
(1)中标人每月未按送货时间和地点等要求送达货物的情况出现三次及以上的;
(2)中标人每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足量货物的情况出现三次及以上的;
(3)中标人在交付货物不符招投标文件规定质量要求的情况出现三次及以上的;
(4)中标人连续三次考核低于 75 分且整改不力的;
(5)发现中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行为的;
(6)中标人私自转包、分包给第三方的;
(7)其他严重影响采购人工作的情形。
中标人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因中标人原因对采购人或第三人造成任何损失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附件一:
(试用期)
被考核单位: 考核月份: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细则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规章制度 | 十项制度(索证采购制度、采购验收储存制度、分拣加工管理制度、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制度、留样制度、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场地车辆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安全保卫制度、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卫生责任追 究制度)齐全,并公布上墙。 | 3 | 缺一项制度扣 0.3分,不上墙扣 1 分,扣完为止 | |
2 | 岗 位 职责 | 八项岗位职责(单位法人岗位职责、财务人员工作职责、卫生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采购员验收员岗位职责、分拣员岗位职责、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检测员岗位职责、送货员 岗位职责)齐全,并公布上墙, 落实到人。 | 2 | 缺一项岗位职责扣 0.5 分,不上墙扣 1分,扣完为止。 | |
3 | 从 业 人员 | 从业人员名册及健康证原件 | 1 | 须持有效健康证,缺一个扣完 1 分 | |
统计、会计、驾驶员、检测员 从业资格证 | 1 | 缺一个扣完 1 分 | |||
配送人员每次配送食材是否有统一着工装 | 2 | 每次配送均要统一着工装,缺一扣 0.5 分,扣完为止 | |||
4 | 安全保障 | 领导小组、管理网络健全 | 1 | 缺一扣完 1 分 | |
卫生应急预案 | 1 | 如无扣完 1 分 |
序 号 | 考核内 容 | 考核细则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 分 |
配送车辆安全检查 | 1 | 如无扣完 1 分 | |||
电路器材安全可靠、消防设施 配置合理、有防盗措施 | 1 | 缺一扣完 1 分 | |||
5 | 货源组织 | 从符合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货、有协议及资质证明材料 | 4 | 缺一扣 1 分,扣完为止 | |
产品证件(合格证、检疫证、检验报告等原件或复印件) | 4 | 每次食材配送都要提供食材的合格证、检验检疫证件及自主检验报告的复印件(缺一扣 2 分,扣 完为止) | |||
6 | 质量保障 | 产品有质量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 | 6 | 缺一扣 1 分,扣完为止 | |
7 | 各类台帐及时对帐 | 进出库记录 | 2 | 缺一扣完 2 分 | |
蔬菜残留农药检验检测记录 | 2 | 缺检一样扣完 2 分 | |||
48 小时留样记录 | 2 | 缺一扣完 2 分 | |||
财会人员与采购人及时对帐 | 2 | 不及时每次扣 0.5 分,扣完为止 | |||
退换货记录 | 2 | 缺一扣 1 分,扣完为止 | |||
8 | 环境卫生 | 车况整洁,每天进行清洗消 毒,有记录 | 3 | 不符要求每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 |
用具干净卫生,每天进行清洗消毒,有记录 | 3 | 不符要求每次扣一分,扣完为止 | |||
配送场地整洁卫生 | 3 | 不符要求扣完 3 分 | |||
9 | 储存 | 货物存放要求离墙、离地,有货架、垫仓板、货物标牌 | 3 | 不符要求扣完 3 分 | |
库内五防(防火、防鼠、防蝇、防尘、防盗) | 3 | 少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
序 号 | 考核内 容 | 考核细则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 分 |
冷冻库、保鲜库内货物堆放整齐,清洁无异味,正常使用 | 3 | 不符要求扣完 3 分 | |||
10 | 配送 | 按时送货 | 5 | 送货准时,每天所需食材一并送达 ( 非不可抗拒情况下延误一次扣 2 分,以此类推, 扣完为止。如发现委托其他人或其他车代送不 得分) | |
按要求使用配送车辆 | 6 | 禽畜类、海产品类、蔬菜类食材必须用冷藏车配送,干货类可用干净整洁卫生的货车运送。如发现配送车辆未按规定要求使用的,发现一 次扣 2 分。 | |||
指定品牌采购情况 | 4 | 发现一次不按指定 品牌采购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 |||
食材质量情况 | 6 | 发现配送食材质量不符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立即更换食材,并及时做好退换货登记,让双方共同签名确认,作为评分依据(每次扣 2 分, 扣完为止) | |||
11 | 价格执行 | 按双方签署确认的价格执行 | 6 | 不按双方签署确认价格执行一次扣 | |
12 | 沟通协 | 中标方主动询问配送情况,对 | 4 | 对于采购人的意见 |
序 号 | 考核内 容 | 考核细则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 分 |
调及时整改 | 于采购人反馈的配送过程中不符合要求和食材质量不达标的意见及时整改 | 和建议要虚心接受,协调有效果,及时整改见实效得 4 分(整改效果不明显扣 1分,未见任何整改效 果不得分) | |||
13 | 采购人评价 | 采购人后勤管理人员评价 | 5 | 优 5 分,良 3 分,一 般 1 分,差不得分 | |
采购人食用者满意度测评 | 4 | 优 4 分,良 2 分,一 般 1 分,差不得分 | |||
14 | 廉 政 承诺 | 廉政承诺执行情况 | 5 | 发现中标人贿赂食堂工作人员 1 次扣 3分,2 次扣 5 分,3次采购人有权单方 面解除合同 | |
总分 | 100 | 总得分 |
注:每个单项分扣完为止。考核得分:
考核日期: 考核人:
附件二: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单位考核细则
(日常管理)
被考核单位: 考核月份:
序号 | 考 核 内容 | 考核细则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流程管理 | 按时送货 | 12 | 送货准时,每天所需食材一并送达,(非不可抗拒情况下延误一次扣3 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如发现委托其他人或其他车代 送不得分) | |
足斤足两 | 8 | 送货无缺斤少量现象。(分量短缺达到 该类食材配送量 5%以上,每次扣 2 分,扣完为止) | |||
服务态度 | 4 | 中标方配送人员工作认真负责,服务热情周到,运送文明(配送人员野蛮运装货无正当理由与食堂人员争执,每次扣 2 分,扣完为止) | |||
着装要求 | 4 | 中标方配送人员每次配送都要统一着工 装(带配送公司名称或者 logo),不按要求着装每次扣 2 分,扣完为止。 | |||
工作细致 | 6 | 送货单(结算凭证)项目齐全,机器打印清晰,配送物品清单与实际配送无差错 (项目不齐全或打印不清晰,每次扣1 分;配送物品清单与实际配送有差错,每次 扣 3 分。扣完为止) | |||
配送车辆 | 6 | 禽畜类、海产品类、蔬菜类食材必须用冷藏功能正常且干净、整洁、卫生、无异味的的冷藏车配送,干货类可用干净、整洁、卫生、无异味的货车运送。提供的配送车辆必须与标书提供的一致。(不符合要求的配送车辆每次扣 2 分,配送车辆卫生不 达标,有异味,每次扣 3 分。扣完为止) | |||
2 | 科学管理 | 结算精准 | 4 | 送货单上单价、发票上单价与每月双方共同核定的报价表一致,送货单和发票 |
序 号 | 考 核 内 容 | 考核细则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得 分 |
上的食材数量也要与实际送货数量一致 (每发现一次错误扣 2 分,扣完为止) | |||||
货源组织 | 6 | 中标人每次食材配送都要提供食材的合格证和检疫证件及检测报告的复印件, 供采购人留底。(缺一扣 2 分,扣完为止) | |||
沟通协调 | 4 | 对于配送中存在的问题愿意主动沟通,寻求解决办法,同时也会主动了解和记录采购人在食材方面的要求,注重沟通与协调 (采购人反馈了意见和建议,不予理睬, 不愿沟通和协调的,每次扣 | |||
及时整改 | 6 | 对于采购人的意见和建议要虚心接受,协调有效果,及时整改见实效得6 分(整改效果不明显扣2 分,未见任何整改效果不得 分) | |||
3 | 质量管理 | 食材质量 | 20 | 发现配送食材质量不符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立即更换食材,并及时做好退换货登记,让双方共同签名确认,作为评 分依据(每次扣 5 分,扣完为止) | |
指定采购 | 10 | 指定品牌采购情况(发现一次不按指定牌子采购扣 2 分,扣完为止) | |||
4 | 廉政管 理 | 廉政承诺 | 10 | 廉政承诺执行情况(发现中标人贿赂食 堂工作人员一次扣 5 分,扣完为止) | |
总分 | 100 | 总得分 |
注:每个单项分扣完为止。考核得分:
考核日期: 考核人: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现场并取得回执,逾期递交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投标人:是指在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采购包情况 | 本项目共 4 个采购包 |
2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 |
3 | 评标方式 | 现场评标 |
4 | 评标办法 | 采购包 1-4:综合评分法 |
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 1-4:折扣率 |
6 | 报价要求 | 0%-100% |
7 | 现场踏勘 | 否 |
8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
9 | 投标保证金 | 采购包 1-包 4: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 元整。开户单位: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340001230900001969 开户银行:广东南粤银行华盛新城支行 支票提交方式:原件单独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室)汇票、本票、保函提交方式:原件单独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室)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
10 | 投标文件要求 | 一、电子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 1 份(供应商应同时提交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相同并签字盖章后以 PDF 的形式的电子文件一套(以 U 盘/光盘形式),如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不符时,以书面文件为准。) 二、纸质投标文件: (1)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1 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 4 份。 |
11 | 中标候选供应商 推荐家数 | 采购包 1-4:3 家 |
12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采购包 1-4:1 家 |
13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 1-4:3 家 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 |
14 | 项目兼投兼中 (兼投不兼中)规则 | / |
15 | 中标供应商确定 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16 | 代理服务费 |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收费按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3〕1233 号文规定的 85%收取。2)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3)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以银行划账形式支付。(户名: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湛江市霞 山支行,账号:2015 0205 0900 0396 983) |
17 | 代理服务费收取 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18 | 其他 | 合同备案,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中标供应商章)提交到代理机构 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
19 | 开标解密时长 | / |
20 | 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 采购包 1-4: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三、说明
1.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 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进行项目投标,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 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6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 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 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招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8.3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
8.7 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
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招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 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 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 现场踏勘(如有)
10.1 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 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发出;不足 15 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五、投标要求
1.投标文件编写及组成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从而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所附的相关资料复印件若模糊不清的,将影响其评审得分。
(2)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3)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投标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投标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目录表》 2.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柒份,其中正本壹份和副本陆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
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应同时提交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相同并签字盖章后以 PDF 的形式的电子文件一套(以 U 盘/光盘形式),如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不符时,以书面文件为准。
(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私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3.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北 6 号南国豪苑三期 16 号楼第 2 层 04、05 号商铺)。
(2)纸质投标文件若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经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予以证实,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各一份单独密封提交,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投标,应将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一并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开标信封”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 “副本”字样。
(2)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袋装密封:投标人应将正本、副本和开标信封(详见附件格式)分别袋装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正本(副本或开标信封)、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每个封口处建议使用密封条进行密封,并在每个密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3)每个密封件上应注明“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准启封”字样。
(4)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5.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6.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投标邀请函。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的纸质投标文件以及签到,投标截止时间后送到的投标文件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被拒绝。
(3)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开始接收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电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报名而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6)投标截止时间后,本项目投标人少于 3 家的,本项目废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人要求对该项目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根据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其他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7)在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应延长至新的截至时间。
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解密
本项目不适用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收。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自行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
6.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有效期
7.1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 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2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 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招标公告)规定的地点、时间公开开标。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和主持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全权代表)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以其他的证件代替身份证的视为无效)原件准时出席,并在签到表上签名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3)采购代理机构对唱标报价等做出书面记录,并由各投标人代表及采购人开标代表签字确认,存档备查。投标人代表未出席开标会或未签字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4)未宣读的投标价格,评标时不予承认。
(5)任何迟交或撤回的投标文件将被原封退回投标人,项目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退还所有的投标文件。
(6)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
次采购活动结束。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定标
3.1 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http://www.xf0759.com/#/)。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30 日内与采购人办理签定合同手续并签订合同,合同签订
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采购代理机构。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 终止公告: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http://www.xf0759.com/#/)。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 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叶小姐
电话:0759-3389936
传真:/
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北 6 号南国豪苑三期 16 号楼 2 层 04、05 号商铺邮编:524022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本级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 30 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1.2 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合同的履行
2.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
购金额的 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四章 评标
一、评标要求
1.评标方法
采购包 1(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机关食堂 2024-2026 年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 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 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7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 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印章的。
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7.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
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本项目不适用)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
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采购包 1(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机关食堂 2024-2026 年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序 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 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 | 本项目服务全部为小 | 10% | 服务由小微企业承 |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 型或微型企业承接 | 接,即提供 服务的人 | ||
性单位 | 员为小微企业依照《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 ||||
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 | ||||
同的从业人员时,给 | ||||
予 10%的价格扣除 C1,即:评标价=核实价×(1-C1); 监狱企 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 | ||||
位 视同小型、微型企 | ||||
业,享受同 等价格扣 | ||||
除,当企业属性重复 | ||||
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
。 |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
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 1-4(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机关食堂 2024-2026 年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 ||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 ||
1 | 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 | |
责任的能力 | ||
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 | ||
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 ||
纳社保的,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免缴纳社 | ||
2 | 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 |
好记录 | 保;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 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提供截图即可,则无须提供该项 | |
证明文件。 | ||
提供 2022 或 2023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前 6 个月 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资料的,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 需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打印页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 | |
3 | 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 证;若投标人注册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本年度任意一 |
计制度 |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 | |
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提供 | ||
截图即可,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 ||
4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 | 提供承诺函或者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
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 | ||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 |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 | |
5 | ||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 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 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 | |
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 ||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单位全部为符合 | ||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 | ||
应行业(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 ||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 | ||
6 | 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 | |
策 | ||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 | ||
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 |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 ||
7 | 信用记录 | 供 应 商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 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8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 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
9 | 特定资格 |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或《食品经营者备案 信息采集表》;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 1-4(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机关食堂 2024-2026 年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投标承诺函及投标有 效期符合要求 | 投标承诺函,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对应格式文 | ||
件签署、盖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 |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 | ||
2 | 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投标供应 |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 | ||
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
3 | 报价要求 | 投标报价是固定唯一价,报价不在有效区间(0%-100%) 的为无效报价。 |
4 | “★”号条款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5 |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
6 | 其他 | 无招标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
2.投标文件澄清
2.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现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签字并加盖手指印。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详细评审
采购包 1-4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机关食堂 2024-2026 年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 50.0 分 技术部分 40.0 分 报价得分 10.0 分 |
技术部分 | 配送服务方案 (20 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定具体配送服务安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配送方案;②食材供货保障;③食材质量保障;④食材来源追溯管理;⑤交付及验收保障;⑥日常管理制度; (1)包括以上 6 项内容,相应内容能够优于项目需求,并完全满足项目和采购人需要,20 分; (2)包括以上 6 项内容,相应内容符合项目需求,基本满足项目和采购人需要,16 分; (3)包括以上 6 项内容,但部分内容不太符合项目需求,不能确保满足项目和采购人需要,12 分; (4)只包括以上 1-5 项内容,提供的内容符合项目需求,基 本满足项目和采购人需要 8 分; (5)只包括以上 1-5 项内容,且提供的内容不太符合项目需求,不能确保满足项目和采购人需要,4 分; (6)未提供或提供完全不符合项目需求跟采购人需求的,0 分。 |
应急方案(10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定具体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应急补货处理;②食物中毒处理;③配送车辆故障;④恶劣天气情况的配送;⑤其他突发状况应预案。 (1)包括以上 5 项内容,相应内容能够符合项目需求,并完全满足项目和采购人需要,10 分; (2)包括以上 5 项内容,相应内容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基本满足项目和采购人需要,8 分; (3)包括以上 5 项内容,但部分内容不太符合项目需求,不能确保满足项目和采购人需要,6 分; (4)只包括以上 1-4 项内容,提供的内容符合项目需求,基本满足项目和采购人需要,4 分; (5)只包括以上 1-4 项内容,且提供的内容不太符合项目需求,不能确保满足项目和采购人需要,2 分; (6)未提供或提供完全不符合项目需求跟采购人需求的,0 分。 |
售后服务方案 (10 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定售后及相应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计划及承诺;②响应时效;③退换货制度。 (1)包括以上 3 项内容,相应内容能够符合项目需求,并完全满足项目和采购人需要,10 分; (2)包括以上 3 项内容,相应内容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基本满足项目和采购人需要,8 分; (3)包括以上 3 项内容,但部分内容不太符合项目需求,不能确保满足项目和采购人需要,6 分; (4)只包括以上 1-2 项内容,提供的内容符合项目需求,基本满足项目和采购人需要,4 分; (5)只包括以上 1-2 项内容,且提供的内容不太符合项目需求,不能确保满足项目和采购人需要,2 分; (6)未提供或提供完全不符合项目需求跟采购人需求的,0 分。 | |
商务部分 | 类似业绩情况 (12 分) |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情况(以合 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2 分,最高得 12 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关键页(需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采购内容、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类似指的是所投包组项目内容,如 A 供应商所投包组 1 禽畜类,那所提供的业绩应包含禽畜类 内容,未按照要求提供不得分。 |
包组 1(禽畜类)货源能力: | ||
养殖基地面积≥400 亩,得 10 分; | ||
400 亩>养殖基地面积≥300 亩,得 7 分; | ||
300 亩>养殖基地面积≥200 亩,得 4 分; | ||
200 亩>养殖基地面积≥100 亩,得 2 分; | ||
养殖基地面积﹤100 亩,得 1 分; | ||
无,得 0 分。 | ||
注: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缺少任何一项该项不得分: | ||
(1)自有基地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 ||
①基地产权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
②基地现场实景照片。 | ||
(2)合作基地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 ||
①与合作方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 | ||
②合作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
货源保障能力 | ③基地现场实景照片。 | |
(10 分) | 包组 2(水产海鲜类)货源能力: | |
养殖基地面积≥400 亩,得 10 分; | ||
400 亩>养殖基地面积≥300 亩,得 7 分; | ||
300 亩>养殖基地面积≥200 亩,得 4 分; | ||
200 亩>养殖基地面积≥100 亩,得 2 分; | ||
养殖基地面积﹤100 亩,得 1 分; | ||
无,得 0 分。 | ||
注: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缺少任何一项该项不得分: | ||
(1)自有基地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 ||
①基地产权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
②基地现场实景照片。 | ||
(2)合作基地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 ||
①与合作方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 | ||
②合作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
③基地现场实景照片。 |
包组 3(蔬菜类)货源能力: | ||
种植基地面积≥400 亩,得 10 分; | ||
400 亩>种植基地面积≥300 亩,得 7 分; | ||
300 亩>种植基地面积≥200 亩,得 4 分; | ||
200 亩>种植基地面积≥100 亩,得 2 分; | ||
种植基地面积﹤100 亩,得 1 分; | ||
无,得 0 分。 | ||
注: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缺少任何一项该项不得分: | ||
(1)自有基地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 ||
①基地产权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
②基地现场实景照片。 | ||
(2)合作基地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 ||
①与合作方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 | ||
②合作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
③基地现场实景照片。 | ||
包组 4(粮油干货类)货源能力: | ||
投标人具有储存干货类的仓库的,得 10 分。 | ||
注: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缺少任何一项该项不得分: | ||
①仓库产权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
②仓库现场实景照片。 |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食品相关专业检测设备的情况进 | ||
行评审,每提供一项食品相关专业检测设备的得 2.5 分,最 | ||
多得 10 分。 | ||
注: | ||
检测实力 | (1)自有检测室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检测室照片、检测设备 | |
(10 分) | 清单、检测设备照片、购买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 | |
盖公章。 | ||
(2)合作检测室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检测机构提供租赁的提 | ||
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检测设备清单、检测设备照片、购 | ||
买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投标人承诺如在本项目成为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15 天 | ||
内,对其配送服务内容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期限须至合同 | ||
期满且投保金额不得低于500 万元,并将该保险合同复印件作 | ||
安全保障能力 | ||
为签署本项目合同的附件装订的,得 5 分。 | ||
(5 分) | ||
注: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承诺函可参照附件中《承诺函》格 | ||
式。函中须清晰明确购买到位时间、投保金额及保证本项目 | ||
合同期在该保险期限内,无承诺或其他情况不得分。 | ||
根据投标人的配送仓储能力进行评分: | ||
1、配送仓储 500(不含)平方米以上得 13 分; | ||
2、配送仓储 300(不含)-500(含)平方米得 8 分; | ||
3、配送仓储 150(不含)-300(含)平方米得 4 分; | ||
仓储能力 | ||
4、配送仓储 150(含)平方米以下得 1 分; | ||
(13 分) | ||
5、没有不得分。 | ||
注:需提供配送仓储产权证明(或有效期内的租赁协议/合同) | ||
复印件和配送仓储实景照片并加盖公章,资料不齐全或未按 | ||
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10.0 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 |
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 ||
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 | ||
价。 |
4.汇总、排序
采购包 1-4: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
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中标价的确定
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 7 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
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
正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 合同文本
政府采购
合同书
(服务类)
采购编号:GDZJCG2024-K00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机关食堂 2024-2026 年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包组号: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 方(采购人): 乙 方(乙方):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机关食堂 2024-2026 年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
购编号:GDZJCG2024-K005】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中标折扣率为: %。
服务期限为 2 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 24 个月。服务期限内合同每年一签,
合同期限均为 1 年。甲方每年度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方可再续签下一年。
本合同为一年一签的第一年签订合同,服务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为了规范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食堂采购工作,确保安全、卫生,拟对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机关食堂的食材等配送的供货资格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共两个食堂。
1、项目配送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 67 号、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 33 号。
2、本项目具体配送数量以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甲方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单位实际采购品类,也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的实际采购数量。
3、本项目对入围的配送单位设置为期 1 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限:合同签订日起 1
个月。试用期间,若配送服务要求与招标文件中各配送品种质量要求不一致,或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或延迟配送影响正常就餐的,按照退出机制或合同约定方式,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框架协议,如造成责任事故的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通过者(考核细则详见附件一《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单位考核细则(试用期)》),甲方与乙方继续执行所签订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 2 年,合同一年签订一次。如合同期满后,甲方未招到新的供应商的,则在合同有效期内续签补充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 10%。
4、甲方提前一天以邮件、微信、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向乙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等。
5、乙方须在接到甲方订单之日的第二天与甲方约定的时间前将甲方所订购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果甲方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 1 小时内前将货物送达,待甲方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
6、乙方在项目所在地(湛江)至少设立一个配送中心作为本项目应急或临时任务保障,提供具体地址(提供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等相关证明)和负责人资料及联系方式。
7、乙方必须承诺,如果中标,将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 2-3 名初加工人员(具有有效健康证明),配合甲方完成所供货物的初加工,并承担用工责任和费用。乙方必须承诺,如果中标,中途更换项目经理的,需提供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最近 1 年的社保缴交记录。
8、乙方必须承诺,如果中标,须完善以下制度:①十项制度(索证采购制度、采购验收储存制度、分拣加工管理制度、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制度、留样制度、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场地车辆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安全保卫制度、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卫生责任追究制度)需齐全,并公布上墙;②八项岗位职责(单位法人岗位职责、财务人员工作职责、卫生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采购员验收员岗位职责、分拣员岗位职责、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检测员岗位职责、送货员岗位职责)需齐全,并公布上墙,落实到人。
9、乙方必须承诺,如果中标,所有食材全程冷链配送(包组 4 粮油干货类除外)。
包组 1 的乙方必须承诺,供应新鲜屠宰的禽畜肉产品,在屠宰后通过冷藏车 3 小时内送到
交货地点。
10、乙方须承诺所提供的食材要求均为非转基因食品。
11、甲方对政府扶贫农副产品采购有自主权,甲方有权直接采购,不受乙方和本项目制约。
12、乙方必须承诺,理解并同意“服务期内如因相关法律法规等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税收征管改革发展需要,机构撤并、改革等原因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费用按服务期内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
1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14、所有食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等都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塑化剂,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过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其它食品原料质量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所有食材的来源必须清晰,须注明食材来源。
15、乙方不得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围猎”甲方税务人员行为(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馈赠礼品礼金、邀请娱乐旅游消费、提供便利条件等非正常交往手段“围猎”相关税务人员及其亲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甲方相关处罚。若乙方存在“围猎”行为的,自甲方及甲方主管机关认定或通报之日起三年内,甲方可以拒绝乙方参与其政府采购活动。
1、乙方的物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管理规范专业,团队统一工衣穿着。
2、所供商品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对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的来源须清晰。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生产的源头与乙方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乙方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给甲方。乙方应对的来源和质量标准有详尽的描述。验收须提出行业标准和感官标准。如该品牌商品无质量标准,则需由乙方按国家和行业的要求自行描述。
3、乙方须提供2024 年1 月以来,由国家认可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至甲方处:
序号 | 包组号 | 类别 | 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 |
1 | 包组1 | 肉类 | 达氟沙星、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 |
2 | 禽类 | Hg、Pb、土霉素、氯霉素 | |
3 | 包组2 | 鱼类 | 孔雀石绿、氯霉素、土霉素、敌敌畏 |
4 | 包组3 | 蔬菜类 | Hg、Pb、氧乐果、六六六、敌敌畏 |
5 | 包组4 | 菌菇类 | Hg、Pb、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氯氟氰菊酯和高效 氯氟氰菊酯 |
6 | 蛋类 | 苏丹红(Ⅰ、Ⅱ、Ⅲ、Ⅳ)、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 | |
7 | 干货类 | Pb、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及其钠盐 |
4、乙方所提供的食材各项技术指标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5、所有食材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乙方所供应的产品均具有检验合格报告。
6、乙方须负责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7、场所要求
(1)食材检测场地要求:乙方需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为确保配送产品符合安全要求,要求乙方自有检测室与具备 CMA 或CNAS 认证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有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合作。
(2)食材仓储场所要求:乙方需具备食材仓储场所,并根据所中包组划分存放区域,制定食材布局、分类平面图及存储方案。乙方需针对包组一、二设置专门的冷藏冷冻库,针对包组三设置专门的冷藏库。(根据不同包组内容签订时再删减)
8、乙方每天需做好各种的索证记录,按甲方的要求上交。
9、乙方所供应的食材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各地政府定点屠宰厂(场),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批次有效的动物检验合格证,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当日屠宰),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各类熟食须注明供货渠道及包装方式。
10、乙方所提供的货物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好的感官性状以及满足甲方的要求。每次送交的所有货品都要注明来源,否则,甲方有权要求退货,乙方需在1 小时以内予以退还补货。乙方每一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和货物供货清单随同交到甲方指定的负责人手中。
11、每次送货,乙方须委派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甲方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甲方验收的结果为准。
1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求进行调整,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需
0.5 小时内响应,1 小时内到达现场。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 1 小时内送到。对不合格产品,需及时更换,1 小时内送到。
13、乙方经营场所应具备净菜工作间,能够为甲方提供净菜服务。
14、乙方应确保验收的场所、设备须保持清洁。应当在固定的场所进行验收,定期清扫,保证无积尘、无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1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相应货品的更换工作,保质期过期的货品,免费退换。
16、特殊情况或紧急所需要,乙方无法在要求时间内提供的,委托甲方代买,货款由乙方支付。
17、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甲方的食材供应,若中标后反悔或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8、按合同约定供货,乙方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9、乙方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定。
20、乙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甲方。因乙方因延误交货日期的(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1、由甲方对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乙方须无条件退货、换货,并做好相关退换货情况登记,由双方共同签名确认;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
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22、甲方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有权对配送的货物进行检测,必要时采取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来衡量质量问题,如果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第一次和第二次给予书面警告,乙方要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并给予甲方书面答复说明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 1 小时内更换好所需。第三次取消中标单位食堂配送资格,并将情况反映采购监管部门。
23、乙方被有效投诉3 次或造成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24、从事食品安全生产的人员具有健康证,具有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的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合格证明。
25、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15 天内,对其配送服务内容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期限须
至合同期满且投保金额不得低于500 万元,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至甲方处备案,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6、乙方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
(1)必须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80%。
(2)所配送的冰鲜食材自冰冻起来到收到货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48 小时。
27、若甲方发现乙方所供货物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包含但不限于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有毒食品,含寄生虫或含菌量超标食品,转基因食品,其他有害健康的食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必须具有食品原料安全检测设备及试剂,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2、乙方从生产加工单位、生产基地、流通经营单位(商店、超市、个体工商户)采购食品原材料的,要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采购畜禽肉类的,要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肉品品质合格证明原件,并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及提供复印件给甲方存档。
3、食品配送要求乙方及甲方双方都必须进行留样。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及留样食品盛放容器要求、放置条件要求、冷藏时间要求(48 小时)、留样数量要求(100 克),并做好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数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台帐记录。
4、乙方供应的食品必须到合法经营单位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查验有关食品经营单位的证照。
5、食品来源要确保无毒无污染,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6、乙方供应的肉类产品及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相关卫生标准的要求,确保所供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
7、乙方应对所配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作出承诺,若因食品质量问题发生相关食品安全事件,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
8、为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乙方确定后,甲方不能避开配送企业另外采购食品原材料。
1、运输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需要冷藏、冷冻的食材需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保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3、乙方送货车辆应实行 1 小时配送圈运作,禽畜类、海产品类、蔬菜类食材用冷藏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 至 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4、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5、在本环节中应保证冷藏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冷冻脱离冷链时间不
得超过 30 分钟。
1、乙方负责将所有物料配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食材经甲方当场验收质量和数量后,将订货单一并交于当日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员,由收货人员签名确认后,将作为有效结算单据。
2、乙方不负担甲方内部分发及内部分发配送过程所造成的损伤、损耗及其它人为造成的问题。
3、乙方须按甲方订单规定的交货时间、地点,准确交货。
4、如需分批交货,乙方也应按照订单所注明的时间送货。
5、服务期限内如因办公地点发生改变(湛江内)导致配送地点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条款。
1、食材应干净整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完整,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应确定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冷冻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
2、产品必需为近期出厂,保质期超过 15 日(含 15 日)的货品剩余保质期不得短于获批保质期的 80%,保质期不足 15 日的货品必须为送货当日屠宰或制作的货品。
3、为保证水(海)产品的新鲜,保证生鲜类产品的成活率不得低于 99%。
4、对食材检查如下:
(1)采购的食材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范。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
(2)食材包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材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包装上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
质期限以及规格和SC 认证等。
(3)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材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样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
(4)干货制品不得使用硫磺熏制,不得含有防腐添加剂、着色剂及任何非食品化学化工材料物质。如腐竹配料仅为黄豆和水。干货制品如果出现味苦、异味、变红、变黑、发霉、虫蛀均为不合格制品。
(一)包组 1:禽畜类
1、禽畜类(含生鲜、冻品、熟食等)产品总体质量要求:
(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供货时须提交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
(2)所有货物规格符合甲方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3)冷冻禽类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4)熟食包括烧鸡、烧鸭、烧鹅等。熟食(特别是鲜制熟食)它的保质期较短,保鲜要求高,供应的熟食需保证产品的品质,同时需提供熟食相关许可证。
(5)家禽类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提供《产品合格证》;肉制品需出具半年内有效的《卫生检疫报告》及《产品合格证》。其中鲜牛肉、猪肉、猪骨必须由湛江市及周边城市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的放心肉并提供肉品检验合格证明,并盖上公章,并注明保鲜期限。
2、鲜肉(猪肉、牛肉等)
(1)乙方所供食材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安全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需提交当天卫生监督部门(当批次有效的)发放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供货时原件备查),外观检测新鲜肉质柔软有光泽,无腐臭变质异味、无寄生虫、无粘液、无渗出液体。肉色色泽棕红,脂肪呈淡黄色或深黄色,肉质弹性足,鲜肉确保每日新鲜。
(2)乙方需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如猪肉来源跨区,需提供由政府部门出具的
《检疫合格证》,交货时需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3)部分食材质量要求: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质量描述 |
1 | 去皮五花肉 | 1×10kg鲜肉 | 肥瘦比例为3:7(三线肉),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富有弹性,有坚实感,用手指按压凹陷后会立即复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 肪洁白,肉汁透明。 |
2 | 去皮上肉 | 1×10kg鲜肉 |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 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无霉点。 |
3 | 牛肉 | 1×10kg鲜肉 |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表微干或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不粘手,良质牛肉的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用手指按 压凹陷后会立即复原,肌纤维韧性强。 |
3、货物名称(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品种)
(1)猪肉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带皮上肉 | 15 | 带皮花肉 | 29 | 去皮上肉 |
2 | 去皮花肉 | 16 | 带皮猪踭 | 30 | 去皮猪踭 |
3 | 赤肉 | 17 | 枚肉 | 31 | 枚柳 |
4 | 一字枚 | 18 | 肉眼 | 32 | 猪展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5 | 鲜排骨 | 19 | 肋排 | 33 | 肉排 |
6 | 猪手、脚 | 20 | 龙骨 | 34 | 筒骨 |
7 | 尾脊骨 | 21 | 猪头骨 | 35 | 扇骨 |
8 | 肥肉 | 22 | 猪颈肉 | 36 | 圆蹄 |
9 | 蹄筋 | 23 | 猪肝 | 37 | 猪心 |
10 | 猪肚 | 24 | 猪腰 | 38 | 猪俐 |
11 | 猪尾 | 25 | 小肚 | 39 | 大肠 |
12 | 大肠头 | 26 | 粉肠 | 40 | 猪皮 |
13 | 猪肺 | 27 | 生肠 | 41 | 猪红 |
14 | 大油 | 28 | 猪肉滑 | 42 | …… |
(2)牛肉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牛肉 | 5 | 牛霖 | 9 | 牛百叶 |
2 | 牛展 | 6 | 牛柳 | 10 | 牛坑腩 |
3 | 牛碎腩 | 7 | 牛肉滑 | 11 | 腌牛肉片 |
4 | 牛心 | 8 | 牛骨头 | 12 | …… |
(3)禽鸟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光鸡 | 5 | 灵山鸡 | 9 | 湛江鸡 |
2 | 老鸡 | 6 | 竹丝鸡 | 10 | 正宗走地鸡 |
3 | 水鸭 | 7 | 番鸭 | 11 | 光鸭 |
4 | 鹌鹑 | 8 | 乳鸽 | 12 | 卢鸭 |
(4)羊肉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羊肉 | 3 | 羊腰 | 5 | 羊骨头 |
2 | 羊腿 | 4 | 羊排 | 6 | 羊心 |
4、乙方需要提供专门储存禽畜类的恒温车间,保证禽畜肉类的新鲜。
(二)包组 2:水产海鲜类
1、新鲜水产品的具体要求:要体态完整,体色正常,捞离水后,挣扎有力。
2、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盖有冻结的透明粘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鱼体完整无伤残,带鳞鱼应体表鳞片完整无损。去鳞鱼不应有残鳞片。另外鱼体富有弹性,手指轻按鱼体后,手指凹陷处可马上恢复。鱼应无异味有较温和的鱼腥味。
3、虾的头胸甲与躯干连接紧密,无断头现象。虾身清洁无污染无异味,虾眼突起,虾身较挺,肉质坚实;虾壳发亮、发硬,呈青绿色或青白色。
4、贝壳类要求肉质新鲜,无臭味,两贝壳相碰发出实响,且响声均匀,在静水中会伸出触角;表面清洁完整,无寄生物,外观完美,有光泽。
5、冷冻水产类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6、水产品须出具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
(三)包组 3:蔬菜类
1、乙方每天的供应按甲方提出的品种要求和计划数量进行供应。
2、属季节问题,若出现品种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的情况,可与甲方协商调换相应类别的品种(按叶菜、瓜菜等进行分类)。
3、蔬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利用率达到 95%。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蔬菜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
4、蔬菜包装与标志要求:
(1)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2)标志:每件包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5、供应链要求:所有的来源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
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6、对蔬菜生产商的管理要求:菜地配有专用的农药喷洒用具及其他农用器具;蔬菜采收后需用清洁、无污染的运输工具运抵加工地点。
7、对蔬菜生产商环境要求:菜地周围需设有隔离网、隔离带或其他有效的隔离措施,确保不受临近农田施肥和用药污染;菜地周围无养殖场、化工厂、垃圾处理场、医院以及污水排放管道等污染源。
8、对蔬菜生产商水源要求:菜地应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灌溉水井设有防护设施。灌溉水源需经检测验证符合规定要求,并一年内在蔬菜种植过程对水源进行 2 次监测。
9、农药要求:种植使用的农药须符合安全管理部门的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农药的采购、保管、发放、使用须建立记录;蔬菜生产使用农药的间隔期需符合行业规定,并且采收前供应商应从种植地取样检测农残项目,合格后方可供应。
10、要求乙方的配送半径能够严格保证甲方在货物使用时间上的安排以及保证货物新鲜。
11、蔬菜卫生质量要求: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12、货物名称(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品种)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潺菜 | 37 | 红尖椒 | 73 | 雪里红 |
2 | 苋菜 | 38 | 鲜淮山 | 74 | 榨菜丝 |
3 | 通心菜 | 39 | 土豆 | 75 | 什锦菜 |
4 | 春菜 | 40 | 莲藕 | 76 | 无叶酸菜 |
5 | 小白菜 | 41 | 西红柿 | 77 | 酸笋片 |
6 | 小塘菜 | 42 | 白萝卜 | 78 | 鲜木耳 |
7 | 菜心 | 43 | 红萝卜 | 79 | 绿色海带丝 |
8 | 奶白菜 | 44 | 青萝卜 | 80 | 带皮玉米棒 |
9 | 菠菜 | 45 | 冬瓜 | 81 | 去皮玉米棒 |
10 | 芥菜 | 46 | 苦瓜 | 82 | 荷兰豆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1 | 芥兰菜 | 47 | 白瓜 | 83 | 甜豆 |
12 | 西洋菜 | 48 | 青瓜 | 84 | 玉豆 |
13 | 生菜 | 49 | 茄瓜 | 85 | 白豆角 |
14 | 油麦菜 | 50 | 青木瓜 | 86 | 青豆角 |
15 | 枸杞叶 | 51 | 半生熟木瓜 | 87 | 番薯 |
16 | 椰菜 | 52 | 节瓜 | 88 | 蒜苔 |
17 | 苦麦菜 | 53 | 水瓜 | 89 | 青蒜 |
18 | 枸杞菜 | 54 | 丝瓜 | 90 | 干葱头 |
19 | 大白菜 | 55 | 南瓜 | 91 | 马蹄肉 |
20 | 潮州白菜 | 56 | 云南小瓜 | 92 | 鲜玉米粒 |
21 | 长白菜 | 57 | 浦瓜 | 93 | 鲜笋 |
22 | 京包菜 | 58 | 鲜草菇 | 94 | 洋葱 |
23 | 菜花 | 59 | 鲜冬菇 | 95 | 香芋 |
24 | 西芹 | 60 | 茶树菇 | 96 | 蒜头 |
25 | 正宗香芹 | 61 | 鸡腿菇 | 97 | 蒜米 |
26 | 椰子/个 | 62 | 鲜平菇 | 98 | 姜肉 |
27 | 香菜 | 63 | 金针菇 | 99 | 生姜 |
28 | 韭菜 | 64 | 百合/包 | 100 | 鲜沙姜 |
29 | 韭黄 | 65 | 酸豆角 | 101 | 绿豆芽 |
30 | 韭菜花 | 66 | 萝卜干 | 102 | 黄豆芽 |
31 | 生葱 | 67 | 萝卜条 | 103 | 本地新土豆 |
32 | 北方京葱 | 68 | 榨菜粒 | 104 | 无土番茄 |
33 | 莴笋 | 69 | 有叶酸菜 | 105 | 茅根/湿 |
34 | 西兰花 | 70 | 咸梅菜 | 106 | 竹蔗 |
35 | 圆椒 | 71 | 甜梅菜 | 107 | 沙葛 |
36 | 尖椒 | 72 | 榨菜/件 | 108 | 粉葛 |
(四)包组 4:粮油干货类 1、大米、食用油
(1)米、油、面、豆类货物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散装粉、面需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2)米、油:要提供SC 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供应方所提供产品质量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3)乙方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乙方责任,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干货
(1)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2)几种主要干货制品的质量标准:
1)黄花菜:又名金针菜,干燥、有清香味,菜色黄亮、身条长而粗壮、条杆粗细均匀者为佳。
2)黑木耳:黑木耳的质量一般以条形大而完整,耳瓣舒展少卷曲,内厚黑,富于光泽,体干不霉,无杂质和碎者为优,反之则差。
3)银耳:银耳又称白木耳,以朵大、色洁白、有光泽、无杂质,根小、干度足,完整者为佳品,朵小、色黄、根大、无光泽,散碎者次之;黄黑色者质量最次,依上述标
准可将银耳分为上中下三等。质量好的银耳,根部易酥烂,食之柔软,质量次则根部大而发硬。
4)香菇:根据采收季节和形状不同,香菇又分为花菇、厚菇、薄菇和菇丁四类,其中以花菇质量最好,厚菇次之,薄菇更差,菇丁质量最差。
①花菇:朵小柄短,呈半球状,菇伞顶面有似菊花似的白色裂纹,肉厚、菌盖色泽淡黑,菇底褶,通过加工呈淡黄色,身干、质嫩、有芳香气味者为质好香菇。
②厚菇:形状如伞,顶面无花纹,呈黑色并略有光泽,质嫩、肉厚、朵稍大,质量稍次。
③薄菇:形状扁平、开伞、朵大、肉薄、菌盖表面浅褐色,菌褐白色,菌柄稍高,浅咖啡色,基部稍带红色或红褐色,质量比花菇厚,菇差,味淡。
④菇丁:是指未充分发育的香菇,个小,直径在 2cm 以下,味淡质差。
5)腐竹:腐竹又名豆腐皮和油皮,有一、二、三级品之分。一级品:色泽黄亮、干燥筋韧、耐贮、无碎块;二级品:颜色较一极品灰黄、干燥无碎块;三级品:颜色更灰黄、无光泽、易碎、筋韧性差。
6)粉丝:质量好的粉丝,粉条细长、白净、晶莹透明、丝条均匀、整齐、干燥,不易折断,无斑点、黑迹,无霉变,有粉丝特有的光泽。
7)干贝:上等干贝粒大完整、黄亮干燥、肉质饱满,肉丝清晰、粗且有特殊香气。粒小、碎破、色淡无光泽者较次。破碎、发黑发霉的为变质品。
8)鱿鱼:市场上常见的鱿鱼有椭圆形和长方形,选购时应注意:体干、体形完整、光亮洁净、淡粉红色、片大头小、肉厚者为优。体形部分卷曲,尾部和背部红中透暗,两侧有微红点、体小而宽、肉薄者为次品。
9)海蛰:海蛰是由水母加工制成,选购时应注意色泽,以乳白色或淡黄色、气味清新、质厚均匀、个体完整、块大、无血黑(体肉红皮)有光泽的为上品,带有膜状血衣的为次品。
10)紫菜:属海产红藻类植物,因鲜紫菜叶较宽大,经干制成长方块形,散片状卷筒,其中以卷筒形柔嫩微脆、叶薄、色紫清香鲜美的为品质优。
(3)蛋类:
外壳光滑,无裂纹,无污渍,无异味,蛋壳颜色均匀,没有变色或斑点的新鲜蛋。以上具体质量要求方面的不尽事项,以甲方的具体要求为准。
十、送货及验收方式 1、数量重量验收
肉禽、蛋类:去外包装后称重或清点数量验收蔬菜类:去筐包装后按实物过磅称重验收。
2、检验流程
乙方将货物送货至甲方交货地点后,由甲方根据投标文件约定对货物的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提供验收清单。
一是要作好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二是应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须认真检验的质量要求,按索证→检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三是须进行抽查验收,抽查样本数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 10%。
3、验收工作人员应按照本招标文件食材具体要求进行检查,以确保品种符合要求。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刻通知送货人员。如发现有损坏的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建议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甲方的验收人员应和乙方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4、退(补)货流程
(1)由甲方对食材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食材,乙方须无条件退货、换货,并做好相关退换货情况登记,由双方共同签名确认;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2)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样备案并做好登记,由双方共同签名确认,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如检测结果属乙方的责任,相关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
并记录下来,作为日常考核依据。出现退(补)货情况,应及时报告。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而不是退货给供应商。
5、验收记录
每次采购的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6、乙方应在送货前提前通知甲方送货时间,以便做好交收工作。如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的。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1、所有配送食材价格随行就市,每月双方定价一次。每月乙方到甲方所在地周边(5公里范围内)选择不少于 2 家大型超市或零售市场进行询价,在每月 28 号前(节假日顺延)根据当月调查的结果向甲方提供一次货物价目表,由双方共同核定次月的核定价格。供货价格由甲方与乙方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如遇台风暴雨等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市场价格上涨或下降需临时调整时,乙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
2、乙方应承诺及时提供用户需求书所列的目录品种,乙方可以适当增加品种及相应报价。该增加品种在甲方有采购需求时并经审批后可列入采购范围,采购价格以双方协商解决。
3、供货价格须包含发票税金、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1、乙方报价采用投标折扣率形式执行,结算价=实际采购量×货品核定价格×中标折扣率。
2、货款按月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
额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
3、付款条件:无质量问题,无中毒事件,已履行服务承诺并已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4、甲方与乙方每月 1-5 日(节假日顺延)核对上月账单,经核对无误后,乙方按经
双方确认的每天送货清单汇总金额后 10 个工作日内凭国家增值税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
甲方在收到发票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货款以转账方式付给乙方。
1、如乙方不具备货物出厂检验能力,应按照就近的原则委托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并同意公布的检验机构进行货物出厂检验。乙方具备货物出厂检验能力须按规定实施货物出厂检验,并向甲方提供每批货物检验资料。费用由乙方负担。
2、质量与检验:
(1)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国家、部有关行业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货物质量。凡乙方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肠道病等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2)乙方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甲方负责清点接货,如因运输过程中发生短少事件,由乙方负责处理。
(3)乙方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应立即派人员进行数量过磅或清点,按国家有关标准计算。
(4)对有质疑的食材可送有关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质量有问题,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否则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
(5)乙方所供应的货物送达时,须提供地级市以上卫生或质监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明。
考核机制包括试用期考核和日常管理考核,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一)试用期考核
试用期考核评分 | 等级 | 考核结果 |
90-100(含 90) | 优 | 通过考核,中标单位继续履行食堂配送资格。 |
70-90(含 70) | 及格 | 通过考核,但仍存在部分问题,需马上整改。同时扣除履约银行保函总额 10%作为惩罚,并在一个月后再次进行考核。 累积三次及格等级,即整改问题不到位,将视 为不及格处理。 |
70 以下 | 不及格 | 不通过考核,取消中标单位配送资格,单方面解除配送服务合同。 |
试用期满后,甲方对乙方试用期期间配送服务进行考核评分,评分共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优秀、及格和不及格。每个等级的考核结果如下表:
(注:试用期考核细则详见附件一)
(二)日常管理考核
日常考核评分 | 等级 | 考核结果 |
85-100(含 85) | 优秀 | 通过每月的日常考核,乙方对被扣分的项目及 时作出调整即可。 |
75-85(含 75) | 及格 | 勉强通过每月的日常考核,乙方在食材配送方面存在较多问题。乙方会被约谈,沟通协调关于及时整改食材配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若连 续两个月都被评为及格,将视为不及格。 |
75 以下 | 不及格 | 不通过每月的日常考核,乙方除了会被约谈,沟通协调关于及时整改食材配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还会被扣除履约金的 10%作为惩罚。 |
采购方对乙方每次的食材配送进行考核,对于不符合考核要求的进行登记,于每个月月底统一考核评分,评分共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优秀、及格和不及格。每个等级的考核结果如下表:
(注:日常管理考核细则详见附件二)
1、乙方当天未按送货时间和地点等要求送达货物的,甲方向乙方予以口头警告,乙方作书面保证;当月有两次迟到的,扣除当月货款总价的 1%,当月三次迟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当天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足量货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予以补齐,出现一次,甲方向乙方予以口头警告,乙方作书面保证;当月出现两次的,扣除当月货款总价的 1%;当月出现三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上报财政监管单位。
3、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质量要求的,情节轻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更换,出现一次,甲方向乙方予以口头警告,乙方作书面保证;出现两次的,扣除当月货款总价的 3%;出现三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向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申请将乙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十六、退出机制、补位机制和终止合同 1、退出机制
(1)乙方按要求与甲方签订的配送合同及安全承诺书,在服务期满后自然退出。
(2)在采购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配送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甲方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3)乙方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正常就餐,达到两次的,甲方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4)确认为乙方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质量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5)在试用期不通过考核的,取消乙方配送资格,单方面解除配送服务合同。
(6)在下达取消乙方配送资格通知书后,甲方重新招标新的配送公司期间,原乙方仍要保质保量做好在此期间的食材配送保障。
2、补位机制
原乙方达到退出机制条件时,甲方将重新启动该包组新的采购工作,由新的中标公司继续保障后续的配送服务。
3、终止合同:
当乙方在服务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权将情况提交采购领导小组讨论,并上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经同意后,甲方可以按规定与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重新采购该包组。作合同终止处理的,乙方将承担所有损失及后果:
(1)乙方每月未按送货时间和地点等要求送达货物的情况出现三次及以上的;
(2)乙方每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足量货物的情况出现三次及以上的;
(3)乙方在交付货物不符招投标文件规定质量要求的情况出现三次及以上的;
(4)乙方连续三次考核低于 75 分且整改不力的;
(5)发现乙方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行为的;
(6)乙方私自转包、分包给第三方的;
(7)其他严重影响甲方工作的情形。
乙方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乙方原因对甲方或第三人造成任何损失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
1)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由乙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2)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乙方的财产。如果乙方有要求,甲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乙方。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指定联系人: 手机: 邮箱:
乙方指定联系人: 手机: 邮箱: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1)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壹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政
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
附件一:
(试用期)
被考核单位: 考核月份: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细则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规章制度 | 十项制度(索证采购制度、采购验收储存制度、分拣加工管理制度、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制度、留样制度、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场地车辆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安全保卫制度、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卫生责任追 究制度)齐全,并公布上墙。 | 3 | 缺一项制度扣 0.3分,不上墙扣 1 分,扣完为止 | |
2 | 岗 位 职责 | 八项岗位职责(单位法人岗位职责、财务人员工作职责、卫生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采购员验收员岗位职责、分拣员岗位职责、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检测员岗位职责、送货员 岗位职责)齐全,并公布上墙, 落实到人。 | 2 | 缺一项岗位职责扣 0.5 分,不上墙扣 1分,扣完为止。 | |
3 | 从 业 人员 | 从业人员名册及健康证原件 | 1 | 须持有效健康证,缺一个扣完 1 分 | |
统计、会计、驾驶员、检测员 从业资格证 | 1 | 缺一个扣完 1 分 | |||
配送人员每次配送食材是否有统一着工装 | 2 | 每次配送均要统一着工装,缺一扣 0.5 分,扣完为止 | |||
4 | 安全保障 | 领导小组、管理网络健全 | 1 | 缺一扣完 1 分 | |
卫生应急预案 | 1 | 如无扣完 1 分 |
序 号 | 考核内 容 | 考核细则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 分 |
配送车辆安全检查 | 1 | 如无扣完 1 分 | |||
电路器材安全可靠、消防设施 配置合理、有防盗措施 | 1 | 缺一扣完 1 分 | |||
5 | 货源组织 | 从符合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货、有协议及资质证明材料 | 4 | 缺一扣 1 分,扣完为止 | |
产品证件(合格证、检疫证、检验报告等原件或复印件) | 4 | 每次食材配送都要提供食材的合格证、检验检疫证件及自主检验报告的复印件(缺一扣 2 分,扣 完为止) | |||
6 | 质量保障 | 产品有质量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 | 6 | 缺一扣 1 分,扣完为止 | |
7 | 各类台帐及时对帐 | 进出库记录 | 2 | 缺一扣完 2 分 | |
蔬菜残留农药检验检测记录 | 2 | 缺检一样扣完 2 分 | |||
48 小时留样记录 | 2 | 缺一扣完 2 分 | |||
财会人员与采购人及时对帐 | 2 | 不及时每次扣 0.5 分,扣完为止 | |||
退换货记录 | 2 | 缺一扣 1 分,扣完为止 | |||
8 | 环境卫生 | 车况整洁,每天进行清洗消 毒,有记录 | 3 | 不符要求每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 |
用具干净卫生,每天进行清洗消毒,有记录 | 3 | 不符要求每次扣一分,扣完为止 | |||
配送场地整洁卫生 | 3 | 不符要求扣完 3 分 | |||
9 | 储存 | 货物存放要求离墙、离地,有货架、垫仓板、货物标牌 | 3 | 不符要求扣完 3 分 | |
库内五防(防火、防鼠、防蝇、防尘、防盗) | 3 | 少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
序 号 | 考核内 容 | 考核细则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 分 |
冷冻库、保鲜库内货物堆放整齐,清洁无异味,正常使用 | 3 | 不符要求扣完 3 分 | |||
10 | 配送 | 按时送货 | 5 | 送货准时,每天所需食材一并送达 ( 非不可抗拒情况下延误一次扣 2 分,以此类推, 扣完为止。如发现委托其他人或其他车代送不 得分) | |
按要求使用配送车辆 | 6 | 禽畜类、海产品类、蔬菜类食材必须用冷藏车配送,干货类可用干净整洁卫生的货车运送。如发现配送车辆未按规定要求使用的,发现一 次扣 2 分。 | |||
指定品牌采购情况 | 4 | 发现一次不按指定 品牌采购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 |||
食材质量情况 | 6 | 发现配送食材质量不符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立即更换食材,并及时做好退换货登记,让双方共同签名确认,作为评分依据(每次扣 2 分, 扣完为止) | |||
11 | 价格执行 | 按双方签署确认的价格执行 | 6 | 不按双方签署确认价格执行一次扣 | |
12 | 沟通协 | 中标方主动询问配送情况,对 | 4 | 对于采购人的意见 |
序 号 | 考核内 容 | 考核细则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 分 |
调及时整改 | 于采购人反馈的配送过程中不符合要求和食材质量不达标的意见及时整改 | 和建议要虚心接受,协调有效果,及时整改见实效得 4 分(整改效果不明显扣 1分,未见任何整改效 果不得分) | |||
13 | 采购人评价 | 采购人后勤管理人员评价 | 5 | 优 5 分,良 3 分,一 般 1 分,差不得分 | |
采购人食用者满意度测评 | 4 | 优 4 分,良 2 分,一 般 1 分,差不得分 | |||
14 | 廉 政 承诺 | 廉政承诺执行情况 | 5 | 发现中标人贿赂食堂工作人员 1 次扣 3分,2 次扣 5 分,3次采购人有权单方 面解除合同 | |
总分 | 100 | 总得分 |
注:每个单项分扣完为止。考核得分:
考核日期: 考核人:
附件二: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单位考核细则
(日常管理)
被考核单位: 考核月份:
序号 | 考 核 内容 | 考核细则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流程管理 | 按时送货 | 12 | 送货准时,每天所需食材一并送达,(非不可抗拒情况下延误一次扣3 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如发现委托其他人或其他车代 送不得分) | |
足斤足两 | 8 | 送货无缺斤少量现象。(分量短缺达到 该类食材配送量 5%以上,每次扣 2 分,扣完为止) | |||
服务态度 | 4 | 中标方配送人员工作认真负责,服务热情周到,运送文明(配送人员野蛮运装货无正当理由与食堂人员争执,每次扣 2 分,扣完为止) | |||
着装要求 | 4 | 中标方配送人员每次配送都要统一着工 装(带配送公司名称或者 logo),不按要求着装每次扣 2 分,扣完为止。 | |||
工作细致 | 6 | 送货单(结算凭证)项目齐全,机器打印清晰,配送物品清单与实际配送无差错 (项目不齐全或打印不清晰,每次扣1 分;配送物品清单与实际配送有差错,每次 扣 3 分。扣完为止) | |||
配送车辆 | 6 | 禽畜类、海产品类、蔬菜类食材必须用冷藏功能正常且干净、整洁、卫生、无异味的的冷藏车配送,干货类可用干净、整洁、卫生、无异味的货车运送。提供的配送车辆必须与标书提供的一致。(不符合要求的配送车辆每次扣 2 分,配送车辆卫生不 达标,有异味,每次扣 3 分。扣完为止) | |||
2 | 科学管理 | 结算精准 | 4 | 送货单上单价、发票上单价与每月双方共同核定的报价表一致,送货单和发票 |
序 号 | 考 核 内 容 | 考核细则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得 分 |
上的食材数量也要与实际送货数量一致 (每发现一次错误扣 2 分,扣完为止) | |||||
货源组织 | 6 | 中标人每次食材配送都要提供食材的合格证和检疫证件及检测报告的复印件, 供采购人留底。(缺一扣 2 分,扣完为止) | |||
沟通协调 | 4 | 对于配送中存在的问题愿意主动沟通,寻求解决办法,同时也会主动了解和记录采购人在食材方面的要求,注重沟通与协调 (采购人反馈了意见和建议,不予理睬, 不愿沟通和协调的,每次扣 | |||
及时整改 | 6 | 对于采购人的意见和建议要虚心接受,协调有效果,及时整改见实效得6 分(整改效果不明显扣2 分,未见任何整改效果不得 分) | |||
3 | 质量管理 | 食材质量 | 20 | 发现配送食材质量不符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立即更换食材,并及时做好退换货登记,让双方共同签名确认,作为评 分依据(每次扣 5 分,扣完为止) | |
指定采购 | 10 | 指定品牌采购情况(发现一次不按指定牌子采购扣 2 分,扣完为止) | |||
4 | 廉政管 理 | 廉政承诺 | 10 | 廉政承诺执行情况(发现中标人贿赂食 堂工作人员一次扣 5 分,扣完为止) | |
总分 | 100 | 总得分 |
注:每个单项分扣完为止。考核得分:
考核日期: 考核人: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进行查询;
(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6.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GDZJCG2024-K005
(投标人名称)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投标保证金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承诺函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十五、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八、履约进度计划表十九、各类证明材料
二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十一、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二、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三、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
二十四、附件
格式一:
投标函
致: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你方组织的“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机关食堂 2024-2026 年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GDZJCG2024-K005],我方愿参与投标。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机关食堂 2024-2026 年度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
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五)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代表姓名: 职 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