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費:契約容量之基本電費,由甲方與乙方依實際使用之比例o:o給付,另流動電費依廚房分電錶實際使用度數計價後支付(寒暑假亦同)。超過契約容量所衍生之罰款,依契約 容量之基本電費,由甲方與乙方依實際使用之比例o:o給付(未足1個月部分,依天數比例計算)。 水費:依當月應繳總金額,甲方與乙方依實際使用之比例o:o給付;倘廚房設有獨立水錶,則應以實際使用度數計價後支付(寒暑假亦同)。 前揭第1、2目之費用結算支付須於次月O日(如未填寫則為5日)前繳納至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