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投资者所参与的投资策略发生调仓/发车时,广发基金将通过页面提示、APP 推送、短信、公众号信息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方式将调仓/发车信息以投顾建议的方式通知投资者,由投资者自行决定是否根据建议进行相应操作。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服务业务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规范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基金)基金投资顾问服务(以下简称基金投顾服务)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关于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试点通知》)、《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内容与格式指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接受广发基金基金投顾服务的投资者,本规则所约定的服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电话、自助终端、互联网或广发基金在指定合作机构提供的基金投顾服务方式。
第三条 基金投顾服务,是指广发基金向投资者提供的管理型投顾服务或非管理型投顾服务。
管理型投顾服务,指广发基金接受投资者委托,与投资者签订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协 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后,由广发基金或广发基金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并作为投资者基金投顾服务指定的授权账户(以下称授权账户),广发基金向投资者提供基
金投资组合策略(以下简称组合策略)建议,根据投资者选择的组合策略为其构建投顾组合,代投资者做出具体基金投资品种、数量和买卖时机的决策,并代投资者执行基金产品申购(或认购)、赎回、转换等交易申请,并直接或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服务。
非管理型投顾服务,指广发基金与投资者签订《服务协议》 后,由广发基金为投资者提供组合策略建议,为投资者提供关于具体投资品种、数量和买卖时机的参考建议,由投资者自行决定是否进行基金产品申购(或认购)、赎回、转换等交易操作。
第四条 基金投顾服务的流程主要分为客户需求调研、组合策略选择、投顾组合转入、投顾组合调仓、投顾组合转出、基金投顾服务终止等流程。
第二章 业务概述
第五条 广发基金通过以下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问卷调研、电话访谈、数据分析等,充分了解投资者的身份信息、财务状况、投资知识、投资经验、投资目标、风险偏好等基本情况。投资者应真
实、完整、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并确保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完 整、准确,没有任何遗漏、误导,以便广发基金充分了解投资者的情况,为投资者提供合适的服务。
第六条 根据对投资者的需求调研结果,广发基金为投资者提供相应的组合策略,并对组合策略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介绍、业绩基准、风险收益特征、基金投顾服务费率等作出说明。
第七条 投资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具体的组合策略,确认
《服务协议》《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说明书》(以下简称《策略说明书》)及《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
服务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以及本规则并足额支付首次参与款后,投资者转入该组合策略的申请方为有效。
若投资者选择的组合策略的风险等级超过其风险承受能力,广发基金告知投资者不适合该等组合策略后,投资者仍主动要求选择该组合策略的,广发基金在确认其不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并就该组合策略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后,投资者仍坚持选择该组合策略的,广发基金可以同意(或拒绝)向投资者提供相关服务,具体以广发基金确认的结果为准。
第八条 广发基金在投顾组合转入、投顾组合调仓、投顾组合转出等基金投顾服务流程中,为投资者代为执行基金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申请,涉及的基金交易规则、交易限额、交易时间限制等均遵循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或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
第九条 投顾组合转入指投资者在选择特定组合策略后,通过转入资金的方式申请参与该组合策略的基金投顾服务。投顾组合转入时可能有相应的转入时间、转入金额等交易限制,具体以实际展示为准,广发基金有权设置或者调整前述交易限制。
第十条 广发基金收到投资者有效转入申请后,将按照投资者所选择的组合策略前一日成分基金配置情况和比例为投资者投顾组合发起各成分基金的申购申请。如果投资者有效申请当天广发基金对该组合策略配置的各成分基金或比例进行调整,则按调整后的目标配置情况和比例为投资者投顾组合发起各成分基金的申购申请。
成分基金的申购将遵循以下规则:
(1)若拟配置的目标成分基金暂停申购,广发基金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策略基金库中的其他基金进行申购、延迟发起该目标成分基金的申购申请等措施。
(2)若拟配置的目标成分基金因超过每日申购限额导致无法全部申购,广发基金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顺延多日完成申购、选择策略基金库中的其他基金进行申购等措施。
(3)若拟配置的目标成分基金因低于申购最低金额无法发起申购,广发基金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策略基金库中的其他基金、货币基金进行申购等措施。
(4)若遇到基金账户开立失败而导致拟配置的目标成分基金申购失败,广发基金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策略基金库中的其他基金进行申购等措施。
(5)若出现合作机构异常或系统异常以及广发基金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广发基金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延迟发起申购申请等措
施。
根据前款约定顺延、延迟发起相关基金申购申请的,顺延、延迟时间超过广发基金指定的期间或者发生广发基金认定的其他事项时(包括但不限于基金长期暂停申购或限制申购金额等情形),广发基金有权在不违反《策略说明书》中相关约定的前提下,结合基金实际情况、市场判断、交易策略等因素,为投资者选择申购货币基金、策略基金库中的其他基金,或者代投资者实施广发基金按照审慎原则认定为适当的其他操作。
第十一条 为便于投顾组合管理,投顾组合内各成分基金的红利分配方式一般统一设定为红利再投资,且投资者不得进行修改,广发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投顾组合调仓/发车是指广发基金根据市场情况、基金投资组合运作策略、投资者授权账户内资产配置等研究分析以及费用支付等特定情形,对投资者投顾组合成分基金的配置情况和比
例进行调整的行为。
(1)若投资者选择的是管理型投顾服务
当投资者所参与的投资策略发生调仓/发车时,广发基金将按照投资团队所决策的调整方案自动为投资者发起交易申请,无需投资者确认。
若授权账户近期发生过成分基金的申购或转入,为避免因持有时间过短适用高额赎回费率而增加投资者交易成本,广发基金有权为投资者延迟执行或不执行该成分基金的调仓交易指令。
若成分基金出现账户开立失败、暂停申购、限制转出、赎回、最低交易金额等交易状态、交易限制或其他异常情况影响调仓交 易,广发基金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不发起调仓申请或交易申请、在策略基金库中选择其他基金进行申购以及其他广发基金认为适当的操作。
(2)若投资者选择的是非管理型投顾服务
当投资者所参与的投资策略发生调仓/发车时,广发基金将通过页面提示、APP 推送、短信、公众号信息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方式将调仓/发车信息以投顾建议的方式通知投资者,由投资者自行决定是否根据建议进行相应操作。
若投资者确认跟随调仓/发车,则视为投资者接受调仓/发车建议并提出调仓申请,由广发基金发起对应的调仓交易指令并执行。
第十三条 投顾组合转出指投资者申请全部或部分退出其参与的特定组合策略基金投顾服务,投资者可选择的转出比例以实际展示为准。
第十四条 广发基金收到投资者有效的转出申请后,将对投资者授权账户中投顾组合的成分基金可用份额按比例发起基金赎回申
请。因司法冻结或其他情况导致某成分基金全部或部分份额不可用的,将不会发起该份额的赎回申请。已计提未支付的基金投顾服务费(对应的等值货币基金)不属于可用份额,无法发起赎回。
发起赎回申请时,将遵循以下规则:
(1)若因交易限制情况导致某一成分基金赎回失败,广发基金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延迟发起该基金的赎回申请、将该基金的赎回申请置为失败等措施。
(2)遇到合作机构异常或系统异常以及广发基金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广发基金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为投资者延迟发起赎回各成分基金等措施。
(3)投资者无法通过基金投顾服务相关系统自行调整单个基金的赎回份额或比例。
根据前款约定延迟发起相关基金赎回申请的,延迟时间超过广发基金指定的期间或者发生广发基金认定的其他事项时(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从业人员持有基金锁定期等情形),广发基金有权按照审慎原则确定并代投资者执行适当操作。
因本条约定情况导致广发基金未发起成分基金赎回或赎回失败的,投资者可以再次发起投顾组合转出申请,但不能单独申请赎回特定基金或基金的部分份额。
第十五条 基金投顾服务终止指投资者申请终止全部或特定组合策略的基金投顾服务,每个组合策略基金投顾服务的终止均需单独发起申请。投资者申请转出投顾组合全部资产,并终止该组合的全部定投协议,视为申请终止该组合策略的基金投顾服务。
第十六条 投资者主动申请终止基金投顾服务后,若授权账户存在未赎回资产,广发基金将不再为投资者的投顾组合提供基金投顾
服务,不再对投资者授权账户做出任何调整,投资者需自行赎回授权账户成分基金或进行其他操作,并自行承担服务终止后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如投资者在基金投顾服务终止后,未自行赎回成分基金的,投资者将可能继续持有该成分基金。广发基金不承担投资者继续持有该成分基金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广发基金也不为投资者持有该成分基金提供任何服务,广发基金系该成分基金基金管理人的除外。
第十七条 因出现下列情形导致基金投顾服务终止的,广发基金应当告知投资者,并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对授权账户成分基金发起赎回,将赎回资金转入投资者银行账户或者转申购货币基金等措施:
(1)广发基金终止特定组合策略的。
(2)广发基金投顾业务试点资格被取消的。
(3)广发基金依据《服务协议》《策略说明书》约定主动终止提供基金投顾服务的。
(4)广发基金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
(5)基于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应当终止的。第三章 风险等级划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匹配原则
第十八条 组合策略依照其风险水平由低至高依次分为五个等级:
R1、R2、R3、R4、R5。
第十九条 广发基金从以下方面对组合策略进行风险等级划分:
(1)组合策略的投资方向、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 R1:全部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
R2:不低于 80%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基金且不满足 R1 的
条件;
R3:不低于80%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基金、权益类基金,且不满足 R1 和 R2 的条件;
R4:2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另类基金; R5:投资于具有复杂结构的基金。
(2)组合策略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
(3)组合策略的流动性,包括存续期限、锁定期、提前终止条件等。
(4)组合策略的交易方式,包括申赎方式、最低投资金额等。如果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或实际情况需要,需增加或减少组合策略
风险等级的,可以上述规则为基础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 在发生下列情况时,广发基金可以对组合策略的风险等级评级进行调整:
(1)组合策略发生重大变化,原来的风险等级已经不适合变化后的组合策略,如组合策略投资范围变化、转型等。
(2)出现特殊组合策略或者遇到特殊情况,按照上述风险等级评级规则不能客观反应组合策略风险特征的。
(3)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使上述风险等级评级所依赖的组合策略类型发生变化。
(4)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需要对组合策略评级进行调整的。
(5)市场变化、行业情况变化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使得上述风险等级评级不能客观反映组合策略风险等级的。
第二十一条 投资者分类: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具有一定的风险承 受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广发基金普通投资者按照风险承受能力测评 问卷对客户进行划分,可分为保守型(C0)、谨慎型(C1)、稳健偏谨慎 型(C2)、稳健型(C3)、稳健偏进取型(C4)、进取型(C5)六类。
第二十二条 根据《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广发基金根据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和组合策略的风险等级建立以下适当性匹配原则:
(1)C0 型及 C1 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 R1 级组合策略。
(2)C2 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 R2 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组合策略。
(3)C3 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 R3 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组合策略。
(4)C4 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 R4 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组合策略。
(5)C5 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所有风险等级的组合策略。
如果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分类或者组合策略风险等级评级规则发生变化,则上述风险匹配原则相应调整。
第四章 基金投顾服务费用
第二十三条 广发基金有权就投资者参与的基金投顾服务,按照投资者授权账户资产的一定比例(简称规模挂钩基金投顾服务费)或按照固定金额(简称固定基金投顾管理费)向投资者收取基金投顾服务费。不同组合策略的费率可有所不同,具体收费标准和收费
规则由广发基金通过《策略说明书》、广发基金公告等方式通知投资者,投资者选择广发基金基金投顾服务即视为认可基金投顾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和收费规则。
第二十四条 广发基金收取规模挂钩基金投顾服务费的,将每日按投资者授权账户的资产总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费用计提。
规模挂钩基金投顾服务费按日计提,计算方法为: H=E×X%÷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投顾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授权账户资产净值
X%为各类基金投资组合策略适用的年基金投顾服务费率
当日授权账户资产净值=当日投资者授权账户总资产-累计已计提的基金投顾服务费-投资者当日转入授权账户的资金;
当月累计计提的基金投顾服务费,广发基金将在下月的第 1 个工作日,通过将投资者授权账户等值货币基金份额非交易过户至广发基金指定基金账户的形式或广发基金指定的其他形式进行费用收取。具体收取形式以广发基金或合作机构实际展示为准。
若投资者授权账户中的货币基金可用份额对应的资产少于当日应计提的基金投顾服务费,广发基金将按照差额赎回授权账户中的非货币基金,申购货币基金并完成费用的计提。赎回非货币基金计提基金投顾服务费遵循如下规则:
(1)非货币基金赎回的优先顺序依次为:A.广发基金管理的基金产品;B.依据基金招募说明书公示的持有 30 天赎回费率从低到 高;C.持有市值较大的基金产品。
(2)按前一个交易日公布的净值计算赎回份额,尾数按截尾法保留两位小数。
(3)非货币基金赎回确认金额若大于待计提基金投顾服务费金额,剩余金额将发起策略基金库中的货币基金份额申购。
投资者终止基金投顾服务或转出特定组合策略投顾组合全部资产,广发基金一次性收取相关组合策略已计提未支付的基金投顾服务费。
第二十五条 广发基金收取固定投顾管理费的,投资者可选择按月/季/年支付,广发基金将通过将投资者授权账户等值货币基金份额过户至广发基金指定基金账户或广发基金指定的其他形式进行收取,具体形式通过广发基金公告为准。
第二十六条 基金投顾服务费的收取可能触发投顾组合调仓,可能产生基金赎回费用并改变投资者投顾组合成分基金的配置情况和比例。
广发基金有权在对投资者当前持有的投资组合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基金投顾服务费的支付形式进行调整,具体支付形式以广发基金发布的最新广发基金公告为准。
第二十七条 广发基金可针对特定时间的投资者制定基金投顾服务费的优惠措施,具体以广发基金公告为准。
第五章 信息披露
第二十八条 广发基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的约定,在广发基金直销平台或其指定合作机构,每日向投资者披露前一日的账户资产净值,以不低于每季的频率披露账户收益、持仓明细、交易记录、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备选基金库等信息。
以不低于每季的频率向投资者发送定期报告,就是否全面根据协议相关约定、是否存在交易执行偏差、是否作出交易策略的调整
进行专项说明。上述信息的实际披露频率由广发基金确定。披露规则如有变更,通过本业务规则或广发基金公告等方式告知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