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X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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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GXCZ-A1-22630604
项目名称: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校聘人员职员职级制建设项目(三次)
采 购 人: |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
采购代理机构: |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
目 录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3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受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委托,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国劳动关系 学院校聘人员职员职级制建设项目(三次)(项目编号:GXCZ-A1-22630604)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 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校聘人员职员职级制建设项目(三次)预算金额:16.0000 万元
最高限价:16.0000 万元三、 项目概况;
服务名称: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校聘人员职员职级制建设项目(三次)服务内容:
1.对校聘人员岗位进行梳理,对岗位职责进行分析,对其进行基本类别的划分。
2.根据校聘人员职员职级制,进行薪酬数据的测算,设计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薪酬激励体系。
3.对标市场职员职级制设置、奖金激励方式及薪资标准,结合我校事业编制人员实际,提出校聘人员职员职级制通道建设方案和管理办法,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服务期: 60天
服务地点: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北京校区。四、采购项目参照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依据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的 供 应 商 、 被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4.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售价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30日(每日9:00- 12:00,14: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请按以下程序办理报名和获取采购文件的手续。
1、线上注册。请在“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
(▇▇▇▇://▇▇▇▇.▇▇▇▇.▇▇▇.▇▇/▇▇▇/▇▇▇▇/▇▇▇▇▇/▇▇▇▇▇▇▇▇.▇▇▇)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上述网址仅限电脑端浏览器使用,手机等移动端无法使用)。
2、线上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在上述“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注册成功后,供应商请将 其法人代表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 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等资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可电汇标书款,并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3、特别提醒:投标单位在“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第一次注册时
填报的人员,默认为该单位的主账号管理员。后续再来注册的时候,会提示该单位已注册,此次来报名的人员如发现本单位已注册,应去联系本单位主账号管理员,申请添加子账号,或者由主账号管理员告知其主账号用户名及密码。
七、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竞争性磋商公告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次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 月 5 日 14 时 00 分;磋商时间:为磋商小组通知时间。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和磋商地点:▇▇▇▇▇▇▇▇▇▇ ▇ ▇▇国信招标会议室九、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地址:▇▇▇▇▇▇▇▇▇ ▇▇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路和泓四季 6 号楼
联系人:▇▇▇
电话:▇▇▇▇▇▇▇▇▇▇▇
户名: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分公司开户行:招行中关村支行
账号:1109090990102012200016554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加磋商项目的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磋商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分包 | ■不允许 □允 许: 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 |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组 织: 踏勘时间:/集合地点:/ | |
供应商询问或要求澄清的截止时 间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 | |
质疑函送达方式 | 质疑提出人应将质疑函原件委派专人或通过邮寄方式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 | |
磋商保证金 | 保证金的形式:█支票█金融机构保函 █汇票█担保机构保函 █电汇█本票 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元):3000 元 接收保证金开户行、账号: 账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招行中关村支行 账号:1109090990102012200016554 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否 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响应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建议各供应商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 日,按磋商文件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磋商保证金,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拒绝; 3、磋商保证金缴纳人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保持一致,保证金的有效期和响应文件一致; 4、以电汇、支票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需保证其 保证金从基本账户转出,若供应商未按此要求办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3.8.3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文件 2份(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与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包括所有响应文件内容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PDF或JPG格式)1份和签字盖章前的可编辑版本(WORD、EXCEL等格式)1份。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U盘。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在封套上标记“响应文件电子版”字样。) |
3.8.4 | 装订要求 | 应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方式 |
4.1.2 | 封套上写明 | 采购人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分前不得开启 供应商名称: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磋商小组成员 | ▇项目磋商小组由 3 名专家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人,外聘技术、经济专家 2 人;外聘专家均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 |
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 | █采购人 □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 |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 |
7 | 其他 | |
(1) | 代理服务费计算 | 收费对象: □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服务类标准90%计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会议费、专家评审费据实结算。以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向采 购代理机构一次性全部交纳。 |
(2) | 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尤其是复印件)应清晰可辨,业绩证明文件应体现合同实施范围和实施时间等相关信息,否则磋商小组有权认为供应商所提供的内 容无效。 | |
(3) | 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则应提供其有效性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性相关文件以及满足上述政策文件的说明或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有权认为供应商所提供的内容 无效。 | |
(4) | 供应商应在每一册响应文件开始位置编制目录,应尽可能的详细、清晰。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对目录补充完善。响应文件的装订顺序应按目录顺序依次装订,并连续编排页码(扫描或复印件可以采用包括页码机加盖等方式加 ▇页码)。如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分册编制的,目录应按各分册分别编制。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5) | 1、内容要求: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响应文件,不得完全照搬规范标准文件。技术应答部分或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货物和服务类项目的不超过50页,工程类的不超过80页。工程项目的单价分析表不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但需要提供电子版(格式为GBQ和excel)。 2、装订要求:所有响应文件放在一册内装订,不分册装订。 3、关于目录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每一册响应文件开始位置编制目录,应尽可能的详细、清晰。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对目录补充完善。响应文件的装订顺序应按目录顺序依次装订。 4、关于底部页码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每一页底部连续编排页码(扫描或复印件可以采用包括页码机加盖等方式加盖页码),并与目录对应。 5、关于右上角页码的要求:除上述第4条要求的页码外,供应商还应在响应文件每张纸面(包括但不限于封面和扉页等)右上角编制页码。若双面打印,则只在正面右上角编制页码,背面不要编制页码。每张纸的右上角页码应保证页码连续。本页码的作用是对纸张进行计数,不对应页面,也不需与目录对应。该页码可以手写,也可以打印,也可以采用包括页码机加盖等方式加 ▇页码。若打印,则字号为四号,字体为宋体、加粗。 | |
(6) | 供应商须认真填写《递交响应文件登记表》、《供应商基本信息表》、《磋商保证金信息表》(加盖公章)和《对开收据》(加盖公章)、《关于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承诺函》(加盖公章)、《补充文件回执》(如有,加盖公章),以上文件的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单独递交一份,不要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上述 《 磋 商 保 证 金 信 息 表 》 电 子 版 ( WORD 版 本 ) 发 至 邮 箱 ▇▇▇▇▇▇▇▇▇▇▇▇@▇▇▇▇.▇▇▇.▇▇(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磋商保证 金信息表》) |
(二)供应商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
1.1.2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1.3 采购代理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1.4 采购项目名称: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2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3 采购范围、服务期和质量要求见采购需求。
1.4 供应商:指递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5 对供应商相关要求
1.5.1 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
1.5.2 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5.3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1.5.4 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内容和义务;
(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6 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
(1)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
(2)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供应商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磋商文件一并保存;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存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述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磋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将拟在成交后将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1.8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9 保密
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10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11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2 踏勘现场
1.12.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
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12.2 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
1.12.3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1.12.4 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
2 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和标准;
(4)采购合同;
(5)设计任务书;
(6)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
2.2.2 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3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通过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澄清修改和更正内容将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予以公告。
2.2.4 供应商应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或根据澄清通知中要求的时间内,
将加盖公章的回执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否则,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
3 响应文件编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3) 中小企业声明函;
(4) 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5) 磋商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复印件或扫描件;
(6) 响应书;
(7) 授权委托书;
(8) 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
(9) 分项报价表;
(10) 合同条款偏离表;
(11) 采购需求偏离表
(12)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13) 主要人员简历表;
(14)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5)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6) 最后报价函(磋商结束后,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
3.2 首次报价
3.2.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进行首次报价。
3.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中。
3.2.3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所有磋商文件,填报自己认为正确的报价。
3.3 供应商对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3.4 本项目为总价合同,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供应商所报的最后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3.5 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预算价或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3.6 响应文件有效期
3.6.1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有效期。
3.6.2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7 磋商保证金
3.7.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7.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3.7.3 供应商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磋商保证金,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拒绝。
3.7.4 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与磋商项目的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7.5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非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或者转为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磋商保证金的,除退还磋商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7.6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其磋商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应由成交供应商缴纳代理服务费而成交供应商未缴纳的;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8 响应文件的编制
3.8.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采购范围、服务期、响应文件有效期及磋商文件要求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8.2 响应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表须根据磋商文件第六章的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需要签字和(或)盖章的位置签字(或盖人名章)和(或)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对首次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包括在响应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均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
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8.3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及电子文档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8.4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分册及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 响应文件提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标包分别加以密封。密封方式为在响应文件外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4.1.2 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标识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第4.1.1项要求密封并加写标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如有变化,见澄清修改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如有变化,见澄清修改文件。
4.2.3 除因供应商家数不满足要求未进行磋商的情形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修改的内容为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首次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评审与磋商
5.1 磋商小组
5.1.1 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1.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5.1.3 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 确认磋商文件;
(2) 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3) 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4) 编写评审报告;
(5) 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5.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3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最后报价函,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 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最后报价函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5.4 若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函与供应商首次递交的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的内容有差异,以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函内容为准。
5.5 若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函的报价与首次递交的报价函的报价有差异,则首次响应文件中所列明的各项单价和合价,应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按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的变化幅度进行调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的3日内提交给采购人;对采购人提出的审查意见在合同签订前修改完成。
5.6 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参与磋商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 合同授予
采购人应当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2 成交公告
6.2.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
成交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6.2.2 供应商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本须知2.3款接收质
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对成交结果的质疑。
6.3 成交通知
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其他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
6.4 履约保证金
6.4.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6.4.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6.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6.5 签订合同
6.5.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6.5.2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6.5.3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6.5.4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第6.1款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7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
动,通过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的,将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通过邀请方式的,将通知每位接受邀请的供应商)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要求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正▇▇,诚实守信,参照政府采购政策。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8.2 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8.3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
8.4 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 确定参与磋商至磋商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2) 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情形除外;
(3) 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 在评审与磋商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5) 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6) 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
8.5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参与评审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
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与磋商程序正常进行。
8.6 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9 其他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和标准
1 评审方法
▇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 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相等时,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综合得分与报价都相等时,按技术优劣排序。
2 评审标准
2.1 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标准:见附表一和附表二。
2.2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中
商务部分:40分技术部分:50分
报价部分:10分 。
2.3 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
2.3.1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三
2.3.2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四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调整供应商参与评标的价格。(本项目不适用
(2)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10%至20%)的扣除。或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4 %
(4%至6%)的价格扣除。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时给予1%的价格扣除。
(3)评审基准价
有效响应文件中的并按2.3.3项(1)进行调整的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
(4)供应商报价(按2.3.3项(1)进行调整后价格)得分: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经评审的最后报价)×报价部分满分分值注:本项目三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3 评审程序
3.1 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3.1.1 磋商小组按附表一所列审查标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3.1.2 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按附表二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见本章内的符合性审查表)。
3.1.3 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
3.1.4 不具备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或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参与磋商,由磋商小组告知该供应商。
3.2 磋商
3.2.1 按“供应商须知”第5条规定,由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3.2.2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与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下,并经采购人代表同意后,对磋商文件的技术标准、拟签订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动。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3 评审
3.3.1 比较与评价
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3款[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包括最后报价函)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与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报价或明
显低于采购预算时,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3.3.2 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3.1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3.2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3.3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C。
3.3.3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4 供应商得分=A+B+C
4.3 评审结果
3.3.5 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
3.3.6 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4.0 其他:若报名截止时间后,报名家数不足3家,可继续安排评审。
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响应文件家数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的供应商不足3家,可继续评审;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响应文件家数仅1家,或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的供应商仅1家,参照单一来源进行协商。
附表一 资格审查表
资格性检查要求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 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
1-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响应,则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 件。 | 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1-2 |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 提供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 格 式 见 《响应文件格式》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2-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如下资料: 1、供应商单独响应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 1 或 注 2 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 1 或注 2 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注 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格 式 见 《响应文件格式》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3-1 | 供应商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 、 ▇▇▇.▇▇▇▇.▇▇▇.▇▇); 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性检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为准;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 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无须供应商提供, 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3-3 | 是否接受联合体 (项目不适用) | 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磋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 1-1、1-2 的证明文件。 3、本表序号 3-2 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 供证明文件。 | 提供《联合协议》原件格式见《响应文 件 格式》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时,供应商不 得为联合体。 | |||
4 |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无 |
注:1、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附表二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论 (√/ ×) |
1. | 磋商保证金 | 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包括形式 及金额); | |
2. | 响应文件签署盖章 | 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加盖了供应商公章和(/或)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 |
3. | 实质性格式 |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 提供; | |
4. | 报价 | 供应商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预算金额(磋商文 件有最高限价的,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 | |
5.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6. | 公平竞争 | 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没有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或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弄虚作假、相互串通的情形见附注 | |
7. | 其他无效情形 | 无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8.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 |
9. | 备选方案 | 供应商不得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 文件,或者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磋商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 | |
10. | 响应文件内容 |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无实质性遗漏 | |
11. | 服务标准 | 符合“采购需求”要求,无实质性偏差。 | |
12. | 服务期和服务地点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
结论(通过或未通过) |
注:1、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与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附表三 商务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表
(满分 40 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标准分 | 评 审 标 准 |
1 | 业绩 | 10 | 供应商 2017 年 12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 日承担过类似项目(高校或事业单位中开展过职级制建设相关工作)。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 2 分,最高得 10 分。 注:须提供合同并附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内容页、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主)复印件, 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
2 | 拟派人员专业性 | 5 | 1、项目负责人类似工作经验: 具有 10 年及以上人力资源咨询及管理工作经验,得 5 分;具 有 5-10 年人力资源咨询及管理工作经验,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能够证明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 |
4 | 2、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 承担过类似项目(高校或事业单位中开展过职级制建设相关工作),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2分,最高得4分。 | ||
3 | 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具有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
5 | 4、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学历比例: 硕士研究生以上人员占比在 70%(含)以上,得 5 分;在 50%(含)-70%之间,得 3 分;在 50%以下,不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人员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 | ||
3 | 4、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师数量: 每有 1 位人力资源管理师,得 1.5 分,满分 3 分。 | ||
3 | 5、对校聘人员岗位进行梳理、分析、分类的团队人员构成:团队人员构成合理,专业配置齐全,分工明确,且人员资历丰 富,数量充足,得5分; 团队人员构成和专业配置完整,且人员数量满足项目要求,得 3分; 团队人员构成和专业配置基本完整,且人员数量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1分; 团队人员构成和专业配置有欠缺,或人员数量不满足项目要 |
求,得0分。 | |||
3 | 6、编制薪酬激励体系的团队人员构成: 团队人员构成合理,专业配置齐全,分工明确,且人员资历丰富,数量充足,得5分; 团队人员构成和专业配置完整,且人员数量满足项目要求,得 3分; 团队人员构成和专业配置基本完整,且人员数量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1分; 团队人员构成和专业配置有欠缺,或人员数量不满足项目要 求,得0分。 | ||
4 | 7、编制校聘人员职员职级制通道建设方案和管理办法的团队人员构成: 团队人员构成合理,专业配置齐全,分工明确,且人员资历丰富,数量充足,得5分; 团队人员构成和专业配置完整,且人员数量满足项目要求,得 3分 ;团队人员构成和专业配置基本完整,且人员数量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1分; 团队人员构成和专业配置有欠缺,或人员数量不满足项目要 求,得0分。 | ||
注意 | 以上4、5、6项人员配置情况应分别提供,并详细注明在各项工作中的岗位分配和职责分工情况,人员可以重复。 |
附件四 技术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
(总分 50 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1 | 服务保证措施 (保密、进度、质量等) (10 分) | 保证措施合理,全面,针对 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 | 10 | |
保证措施较合理,较全面, 针对性较强,基本满足采购需求 | 6 | |||
保证措施合理性一般,有欠缺,针对性一般,部分满足采购 需求 | 2 | |||
不满足采购需求或未提供 | 0 | |||
2 | 服务方案 (50 分) | 服务方案-对校聘人员岗位进行梳理、分析、分类 (10分) | 服务方案包含项目全部工作,考虑合理,内容完整,可行性强,完全满足各项采购内容及采购需 求 | 10 |
服务方案包含项目主要工作,考虑较全面,内容较完整,可行性较强,基本满足采购内容及采购 需求 | 6 | |||
服务方案包含项目部分工作,考虑有欠缺,内容基本完整,可行性一般,部分满足采购内容及采 购需求 | 2 | |||
不满足采购需求或未提供 | 0 | |||
服务方案-编制薪酬激励体系 (10 分) | 服务方案包含项目全部工作,考虑合理,内容完整,可行性强,完全满足各项采购内容及 采购需求 | 10 | ||
服务方案包含项目主要工作,考虑较全面,内容较完整,可行性较强,基本满足采购内容 及采购需求 | 6 | |||
服务方案包含项目部分工作,考虑有欠缺,内容基本完 整,可行性一般,部分满足采购 内容及采购需求 | 2 | |||
不满足采购需求或未提供 | 0 | |||
服务方案-编制校聘人员职员职级制通道建设方案和 管理办法 | 服务方案包含项目全部工作,考虑合理,内容完整,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完全满足各项采 购内容及采购需求 | 10 |
(10 分) | 服务方案包含项目主要工作,考虑较全面,内容较完整,可行性较强,基本满足采购内容 及采购需求 | 6 | ||
服务方案包含项目部分工作,考虑有欠缺,内容基本完 整,可行性一般,部分满足采购 内容及采购需求 | 2 | |||
不满足采购需求或未提供 | 0 | |||
驻场服务方案 (10 分) | 服务方案包含项目全部工作,考虑合理,内容完整,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完全满足各项采 购内容及采购需求 | 10 | ||
服务方案包含项目主要工作,考虑较全面,内容较完整,可行性较强,基本满足采购内容 及采购需求 | 6 | |||
服务方案包含项目主要工作,考虑有欠缺,内容基本完 整,可行性一般,部分满足采购 内容及采购需求 | 2 | |||
不满足采购需求或未提供 | 0 | |||
合计 | 50 |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项目编号: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乙方(卖方):
甲方与▇▇▇(填写项目名称)相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按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定义
1.本合同下列术语解释:
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人(含最终用户)。 1.4“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二、合同内容及期限
2.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填写项目名称)。
2.1 服务项目要求:(工作任务、工作任务下达方式、数量/质量要求、完成方式、特殊需求等)
(1);
(2);
(3)。
2.2 提供服务地点:。
3.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
3.1 自合同生效起至 年 月日止。
三、合同价格
4.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此项目发生
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5.服务支出包括:。四、支付和结算方式
6.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7.双方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
8.付款方式及条件:
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 额的 40%的首付款,计 XX 元。
第三次付款:项目成果交付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 付合同金额的 50%,计 XX 元。
第三次付款: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 同金额的 10%,计 XX 元。
五.履约验收
9.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10.验收方式:
11.验收程序与标准:六、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2.1 根据需要向乙方以书面形式下达工作任务。
12.2 根据项目要求,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
12.3 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有关事宜。
12.4 …
1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3.1 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
13.2 应依法独立完成的工作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于其他机构。
13.3 乙方应严格按照服务承诺完成相关工作。
13.4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13.5...
七、知识产权和使用权
14.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属:。
15.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与服务配套的货物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八、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保证金
16.履约保证金
16.1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且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
16.2 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将在合同执行完成并且甲方完成支付后 7 个工作日内提交退款手续办理退保证金事宜。
16.3 履约保证金以电汇、履约保函或双发约定的其他形式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
17.预付款保函
17.1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且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的预付款保函。
17.2 乙方的预付款保函将在合同执行完成并且甲方完成支付后 7 个工作日内提交退款手续办理退预付款保函事宜。
17.3 预付款保函以电汇、履约保函或双发约定的其他形式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九、违约责任
18.因乙方提供的服务使合同标的无法实现的;乙方转包服务的;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服务逾期超过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十、不可抗力
19.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 20.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作出的公证证明。
2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22.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
是继续履行本合同。十一、保密条款
23.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4.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25.此外的其它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十二、合同的解释和法律适用
26.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
27.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自然日。
28.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作出。
29.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十三、合同的终止
30.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30.1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30.2 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0.3 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30.4 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
31.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
十四、权利的保留
32.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
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33.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十五、争议的解决
34.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双方同意:
34.1 在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4.2 由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5.本合同甲、乙双方一致认为,本合同仅属于甲、乙双方之间的协议,任何争议均只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方式处理,任何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应当成为该等争议的当事人,无论该等仲裁或诉讼均不得针对采购代理机构提起。
36.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六、合同的补充修改和变更
37.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
38.对本合同的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乙方自签订补充合同之日起五日内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补充、修改或变更的协议的签署及生效方式与本合同的签署及生效方式相同。
39.招投标文件及其全部条款、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生效
40.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八、其他约定事项
41.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2.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
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联合投标须在本次招标允许的情况下并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全
部规定。
4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签字盖公章:
甲方: 联系人:
地址: 邮编: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帐号: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年月日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邮编: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帐号: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年月日
合同附件一:
履约保证金担保函
编号:
(填写买方名称):
鉴于你方与(填写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执行的。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整(¥小写)。(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 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提供服务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 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服务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质
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合同附件二:
预付款保证金担保函
编号:
(填写买方名称):
鉴于你方与(填写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预付款保证金,且可以预付款担保函的形式交纳预付款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预付款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执行的。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整(¥小写)。(即主合同预付款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服务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提供服务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 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服务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质
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第五章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校聘人员职员职级制建设项目(三次)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16 万
二、商务和服务要求
序号 | 商务和服务项目 | 商务和服务要求 |
1 | 服务期: | 60 天内交付;交付后 1 年内,协助甲方对相关文件 进行动态调整 |
2 |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 交付后 1 年内,能够及时答复甲方对乙方所交付产品 的各种问题,响应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 |
4 | 服务地点: | 服务地点: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
6 | 验收标准 | 学校组织专家小组对项目最终成果物《校聘人员职员职级制管理办法》评审,验收合格。 |
7 | 付款方式(实例) | 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 40%的首付 款,计 XX 元。 第三次付款:项目成果交付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50%,计 XX 元。 第三次付款: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10%,计 XX 元。 |
8 | 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 |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无不良信用记录; |
9 | 能力或业绩要求 | 类似高校或事业单位中开展过职级制建设相关工作; |
10 | 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 24 小时内响应 |
三、技术需求/服务需求(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近年来,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迅速,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管理工作的标准、数量、难度逐年增加,校聘人员的数量、重要性、专业性都日益增强,部分优秀校聘人员已经成长为学校管理工作的骨干力量。一方面全总日益重视我校校聘人员的管理工作,对规范校聘人员管理的要求和标准越来越高;另一方面的受学校体制、编制的限制,校聘人员在个人职业发展上的“天花板”一直存在,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优秀校聘人员的大量流失,给学校发展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为了打通校聘人员的职业发展通道,留住优秀校聘人员,激发校聘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人事处拟启动校聘人员职员职级制相关工作。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直属的唯一一所普通本科院校,由全总和教育部共建。学校前身是 1946 年 4 月从华北联合大学分离建校的晋察冀边区行政干部学 校,与中国人民大学同根同源。现有教职工(不含外包、劳务派遣等)564 人,其中事业编 449 人,校聘人员 115 人。其中校聘人员分布情况为:各二级学院 67 人,主要从
事教秘及辅导员工作;各职能部门 56 人,主要从事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二)目前校聘人员薪酬及职务层级设置情况
我校校聘人员职务层级根据学校教职工管理办法设置,按照岗位性质分为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管理岗位与辅导员岗位设置 3 个层级,分
别为干部、副科、正科;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3 个层级,分别为干部、初级、中 级。薪酬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及上级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发放,其中管理与辅导员岗位设置 7 个级别,即管理七级-管理十级,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10 个级别即专技八级-专技十一级。
(三)职员职级制建设项目主要内容
1.对校聘人员岗位进行梳理,对岗位职责进行分析,对其进行基本类别的划分。
2.根据校聘人员职员职级制,进行薪酬数据的测算,设计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薪酬激励体系。
3.对标市场职员职级制设置、奖金激励方式及薪资标准,结合我校事业编制人员实际,提出校聘人员职员职级制通道建设方案和管理办法,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四)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项目启动后,乙方应成立项目组,项目组组成人员不少于 3 人,项目组成员
均应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工作,均具备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知识背景,其中经理层人员应当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项目组其他成员硕士研究生以上人员占比不低于 50%,;
2.项目启动后,根据工作需要,项目组经理层每周驻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2 小
时/人次,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含常驻人员)驻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24 小时/人次;
3.项目启动后,甲方每周组织一次进度通报会,常驻人员每周需向甲方提供本周项目进展及下周工作计划;甲方每月组织一次项目汇报会,项目组负责人需向甲方汇报项目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工作建议;
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递交响应文件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截止时间:
项 | 目 | 内 容 | ||||
供应商 (单位全称) | ||||||
响应文件 | 正 | 本 | 份 | 是否分册 | □否 □是 共 册 | |
副 | 本 | 份 | 是否分册 | □否 □是 共 册 | ||
电子版 | □无 □有 ,介质: ;数量: 份 | |||||
联 系 人 | 姓 | 名 | ||||
手 | 机 | |||||
电 | 话 | |||||
传 | 真 | |||||
磋商保证金 | □无 □有 | ,形式: ;金额: 元 | ||||
上述内容由供应商代表使用正楷字填写;下述内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填写 | ||||||
递交时间 | □上午 年 月 日 时 分 □下午 | |||||
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邮寄递交 □其他方式: | 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 ||||
递交顺序 | 接收人员签字 | |||||
备注及说明 |
注:本附件请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单独递交(无须密封),不要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磋商保证金信息表
序号 | 类别 | 具体信息 | |||
1 | 项目名称 | ||||
2 | 项目编号 | ||||
3 | 供应商名称 | ||||
4 | 保证金情况 | 金额 | 汇出日期 | ||
形式 | □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其他:(请注明) | ||||
5 | 承诺书 | 致: (采购代理机构 ) 我单位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中若获得成交资格,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或由贵公司从我单位递交的保证金中扣除),贵公司按下栏发票信息向我公司开具发票,因发票信息填写有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我单位自行承担。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下栏退款账户信息划入我单位账户(需与保证金凭证上所载的账户信息一致)。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或开户人和账号与划款时所用的开户人和账号不一致而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单位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特此承诺! | |||
6 | 采购代理服务费发票信息 | 发票类型 |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 ||
单位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单位地址 | |||||
电话号码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发票领取 | □现场领取 □快递寄送,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手 机: | ||||
7 | 磋商保证金汇出账户 (须为基本账户) | 单位名称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8 | 磋商保证金退款账户 (须与汇出账户一 直) | 单位名称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供应商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附件请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单独递交(无须密封),不要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供应商基本信息表
供应商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类型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 真 | 邮 箱 |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供应商须知要求供 应商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 类型: | 等级: | 证书号: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 | |||||
备注 |
注:本附件除在响应文件中装订外,还应单独打印盖章提交一份,无需密封。
对开收据
请供应商填写以下内容,用于项目结束后退还磋商保证金使用。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财务章,收款人签字后,单独提交,无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收 据
今收到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分公司交 来 GXCZ-A1-22630604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校聘人员职员职级制建设项目(三 次)
退还磋商保证金 人民币 (大写)叁仟元整
¥ 3000.00
收款单位盖章 收款人
1 | 磋商保证金汇出账户 | 单位名称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2 | 磋商保证金退款接收账户 | 单位名称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收款单位盖章 (收款单位盖章确认) |
供应商基本信息表
供应商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类型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邮箱 |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供应商须知要求供 应商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 | ||||
备注 |
注:本附件除在响应文件中装订外,还应单独打印盖章提交一份,无需密封。
关于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承诺函
致: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校聘人员职员职级制建设项目(三次)(项 目编号:GXCZ-A1-22630604 )中参加响应。我方在此承诺,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收到贵公司的服务费通知单后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以支票、电汇或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向贵公司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若在收到贵公司服务费通知单后 30 日内我公司仍未缴纳服务费,则视为我公司同意在磋商保证金中扣除相同金额以用于交纳服务费。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 期:
注:本附件请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单独递交,不要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评审索引
序号 | 评审办法条款号 | 评审办法要求 | 响应文件对应内 容的册及页码 |
一 | 资格审查 | ||
1 | |||
2 | |||
... | |||
二 | 符合性审查 | ||
1 | |||
2 | |||
... | |||
三 | 商务评审 | ||
四 | 技术评审 | ||
注:该评审索引表格放在响应文件目录后,正文的第一页。
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1-1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
(六)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我单位承诺本项目不得转包、不得分包。
(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1 | ||
2 | ||
… |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
(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非必须提供;当小微企业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
(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
(4)其他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
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
(实质性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
本公司▇▇▇▇,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单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日 期: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联合协议(如有)(实质性格式)(本项目不适用,无需提供)
联合协议
、 及 就“ (项目名称)” 包采购项目的磋商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由 牵头, __ 、 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采购项目的磋商工作。
二、 为本次磋商的牵头人,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参加磋商,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 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
四、 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 五、 负责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六、 负责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
七、 负责 (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 八、 本项目联合协议合同总额为 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
合体成员分别列明):
(1) 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 元;
(2) 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 元;
(…) 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 元。
九、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十、 其他约定(如有): 。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
联合体成员名称: ▇▇:
日期: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
4 磋商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复印件或扫描件
5 响应书
响应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就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
1.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愿参与磋商并承诺如下:
(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 其他补充条款(如有): 。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传 真 电子函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 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 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说明:
1.须提供委托代理人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2.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
《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7 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实质性格式)
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对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报价函附录”所填写的响应总价、服务期及服务地点,向你方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
2.我方承诺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响应文件。
3.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个 日历日。
4.我方承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若我方已经收到成交通知书,我方将无条件的承认该成交通知书无效,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5.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3)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招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的货物和(/或)服务。
(4)我方保证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支付代理服务费。
6.如磋商后的最后报价函与本报价函内容有差异,以最后的报价函内容为准。
7.(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地址:
电话:传真:年 月 日
报价函附录
项目编号及磋商文件名称 | 项目编号: 磋商项目名称: |
响应文件总价 | 人民币(小写金额):元 人民币(大写金额): 整注:如有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
服务期 | |
服务地点 | |
其他声明(如有) |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人名章): 日期:
注:《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除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外,须单独密封一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8 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序号 | 名称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 |
注:1. 供应商需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编写分项报价。
2. 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扩展表格细项。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 期: 年 月 日
9 合同条款偏离表
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 □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 码)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偏离情况 (据实填写) | 说明 |
注:
1. 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2. “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0 采购需求偏离表
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 (页码)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 (据实填写) | 说明 |
注:
1.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响应无效。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11-1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注:注:供应商应附相应的证明材料(如:社保缴纳证明、职称或资格证书)。项目组主要人员须按照附件 11-1 单独列表详细说明,且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未得到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
11-2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简历表
岗位名称 | |||||
姓 | 名 | 年 | 龄 | ||
性 | 别 | 毕业学校 | |||
学历和专业 | 毕业时间 | ||||
拥有的执业资格 | 专业职称 |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工作年限 | ||||
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
1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服务期限 | |
服务内容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备注:
1、类似项目指类似高校或事业单位中开展过职级制建设相关工作项目。
2、本表后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13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3-1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以及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如有)
14 最后报价函(实质性格式,磋商后提交)
最后报价函
项目编号及磋商文件名称 | 项目编号: 磋商项目名称: |
响应文件总价 | 人民币(小写金额):元 人民币(大写金额): 整注:如有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
服务期 | |
服务地点 | |
其他变化(如有) | |
声明 | 1、若本最后报价函与我方首次递交的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的内容有差异,以本最后报价函内容为准。 2、若我方为成交供应商,我方承诺:如本最后报价函的报价与首次递交的报价函在报价有差异,我方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对首次响应文件中所列明各分析表中的各项单价和合价,按本最后报价函的总价与首次报价函总价的变化幅度进行调整;并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的 3 日内完成并提交给采购人。对采购人提出的审查意见在合同签订 前修改完成。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