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交银施▇▇▇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1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交银施▇▇▇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08年2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239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08年3月31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实施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收益品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12月0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1年09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十二、基金的财产 102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103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109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11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14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115
十八、侧袋机制 121
十九、风险揭示 123
二十、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28
二十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130
二十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46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57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159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63
二十六、备查文件 164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交银施▇▇▇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基金或本基金: 指交银施▇▇▇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指交银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 指《交银施▇▇▇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交银施▇▇▇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交银施▇▇▇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交银施▇▇▇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交银施▇▇▇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证券法》: 指2005年10月27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6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1年6月9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中国: 就本招募说明书之目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但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
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年满18周岁,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可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
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销售机构: 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直销机构: 指交银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服务业务的会员单位;
会员单位: 指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基金销售网点: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登记结算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登记结算机构: 指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交银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交银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
基金账户: 指登记结算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交易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上证所《业务规则》: 指2005年7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并于2005年7月14日起施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业务办理规则(试
行)》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业务规则》: 指《交银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场外: 指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场内: 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销售服务费: 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基金份额类别: 指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
用、赎回时收取后端认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的,称为B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向有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申购日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
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不可抗力: 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
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交银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200120法定代表人:▇▇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
电话:(021)▇▇▇▇▇▇▇▇传真:(021)61055034
交银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12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股权比例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使用全称 或其简称“交通银行”) | 65% |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0% |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 5% |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女士,董事长,博士。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处长,交通银行海外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交银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女士,董事,硕士。现任交通银行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兼任零售信贷业务部副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部、法律合规部、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交通银行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助理。
▇▇▇先生,董事,学士。现任交通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内控案防办 副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外汇资金处交易员、澳门分行资金部主管、总行金融市场部债券投资部副高级经理、外汇交易部高级经理。
▇▇▇▇,董事,总经理,博士,高级经济师,民盟中央委员、全国政协委 员。现任交银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交银施▇▇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央财经大学教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交银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先生,副董事长,硕士。现任▇▇▇集团全球业务总裁、亚太区行政总裁, 担任集团管理委员会成员。历任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洲投资产品总监,▇▇▇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行政总裁兼亚太区基金业务拓展总监。
▇▇▇▇▇,董事,硕士,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持证人。现任施▇▇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亚洲投资风险主管。历任渣打银行(香港)交易风险监控,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法国安盛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亚洲风险经理等职。
▇▇▇女士,独立董事,学士。历任人民银行稽核司副处长、处长,合作司调研员,非银司副巡视员、副司长,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银行监管一部副主任、巡视员,汇金公司派出董事。
▇▇▇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兼任基金业协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委员。历任证监会办公厅副处长、上市公司监管部处 长、行政处罚委员会专职委员、副主任审理员,兼任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现任香港大学工业工程系荣誉教授,亚洲风险及危机管理协会主席,兼任深交所上市的中联重科集团独立非执行董事。历任香港城市大学管理科学讲座教授,湖南省政协委员并兼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先生,监事长,硕士。现任交通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历任交通银行总行办公室副处长,交通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副处长、高级经理、总经理助 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交通银行江苏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总行战略投资部总经理,交银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
▇▇▇女士,监事,学士。现任▇▇▇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合规主 管。历任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投资产品科助理,骏利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高级合规分析师,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合规经理,施▇▇投资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合规经理。
▇▇先生,监事,硕士。现任交银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 理。历任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管理培训生,交通银行总行战略投资部高级投资并购经理,交银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高级综合管理经理、副总经理。
▇▇▇▇▇,监事,硕士。现任交银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历任平安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行政督导、营销管理经理,交银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部总经理助理、西部营销中心总经理、机构理财部(上海)总经理兼产品开发部总经理。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地质大学经济管理系教师、经济学院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副处长、处长、高级经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云南省曲靖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
印皓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交银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交通银行研究开发部副主管体改规划员,交通银行市场营销部副主管市场规划员、主管市场规划员,交通银行公司业务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交通银行机构业务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女士,督察长,硕士,兼任交银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发展部高级经理、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部总监,交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监察风控副总监、投资运营总监。
▇▇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交通银行总行投资管理部高级投资分析、副高级经理,交银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总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总监、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女士:基金经理。厦门大学金融学硕士、学士,9年证券投资行业从业经验。2012年至2013年任招商证券固定收益研究员,2013年至2016年任国信证券固定收益高级分析师。2016年加入交银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曾任交银▇▇▇▇▇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08月29日至2020年10月 16日)的基金经理。现任交银施▇▇裕如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08月29日至今)、交银施▇▇▇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08月29日至今)、交银施▇▇▇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08月29日至今)、交银施▇▇丰润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1月02日至今)、交银施▇▇▇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11月02日至今)、交银施▇▇▇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01月23日至今)、交银施▇▇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07月11日至
今)、交银施▇▇裕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12月10日至今)、交银施▇▇▇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04月29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2008年03月31日至2014年08月20日);▇▇▇▇▇(2008年03月31日至2009年10月30日);▇▇▇▇▇(2014年08月04日至2015年05月30日);▇▇▇▇▇(2015年05月09日至2015年08月28日);▇▇先生(2015年07月18日至2017年06月21日); ▇▇颖女士(2017年06月10日至2020年08月21日)。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委员:▇▇(总经理)
▇▇(副总经理、研究总监)
▇▇▇(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颖(固定收益(公募)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权益投资副总监、权益部一级专家、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上述各项人员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21年12月 03日,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监事会
是公司常设的监事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3)合规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监察稽核制度进行检查评估;审查公司财务,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程序和运作流程进行合规性审议;对公司资产与基金资产的经营进行评估。
(4)风险控制委员会
作为总经理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及政策,制定灾难复原计划及紧急情况处理制度,确保公司风险控制符合标准,就潜在风险与相关部门协调,审阅公司审计报告及监察情况。
(5)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定期和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6)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防范及控制措施,组织执行,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汇总公司业务所有的风险信息,独立识别、评估各类风险,提出风险控制建议,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7)审计部
审计部负责按照公司要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公司战略发展及管理目标,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适当性及运行的效果和效率进行独立评价,协助促进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完善,实现合规经营目标。
(8)法律合规部
法律合规部负责公司的法律、合规事务及协调实施信息披露事务,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评估并处理公司运营中发生的法律、合规及信息披露相关问题,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传达法规及监管要求。
(9)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 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体系,通过高管人员关于内控的明确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独立,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通过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住所:▇▇▇▇▇▇▇▇▇▇▇▇▇
办公地址:▇▇▇▇▇▇▇▇▇▇▇▇▇▇▇▇楼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整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联系人:▇▇
联系电话:(▇▇▇)▇▇▇▇▇▇▇▇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全球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新兴业务处、运营管理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社保及大客户服务处、托管应用系统支持处、合规监督处等12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30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 “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 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 (R)QFII、(R)QDII、企业年金、存托业务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1097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截至目前,中国建设银行先后多次被《全球托管人》、 《财资》、
《环球金融》杂志及《中国基金报》评选为“最佳托管银行”、连续多年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债)“优秀资产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清所)“优秀托管银行”奖项、并在2017、2019及2020年分别荣获
《亚洲银行家》颁发的“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中国年度托管业务科技实施奖”以及“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大型银行)”奖项。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检查,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 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 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 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 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
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柜台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站及 APP,下同)。
名称:交银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电话:(021)▇▇▇▇▇▇▇▇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网址:▇▇▇.▇▇▇▇▇▇▇.▇▇▇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 站。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www. ▇▇▇▇▇▇▇.▇▇▇。 2、代销机构
(1)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010)▇▇▇▇▇▇▇▇传真:(010)▇▇▇▇▇▇▇▇客户服务电话:95533网址:▇▇▇.▇▇▇.▇▇▇
(2)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传真:(010)68858117联系人:▇▇▇
(3)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
(4)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5)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电话:(025)▇▇▇▇▇▇▇▇传真:(025)58587038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网址:▇▇▇.▇▇▇▇▇▇▇▇.▇▇
(6)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法人代表:▇▇▇
电话:▇▇▇▇-▇▇▇▇▇▇▇▇传真:0755-82080406
联系人:▇▇
客服电话:95511-3或95501网址:▇▇▇▇.▇▇▇▇▇▇.▇▇▇
(7)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首层法定代表人:▇▇▇
传真:(010)66226045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8)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
电话:(021)▇▇▇▇▇▇▇▇传真:(021)63586215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96528(上海地区962528)网址:▇▇▇.▇▇▇▇.▇▇▇.▇▇
(9)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中国光大中心法定代表人:▇▇▇
电话:(010)▇▇▇▇▇▇▇▇传真:(010)63639709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
(10)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电话:(010)▇▇▇▇▇▇▇▇传真:(010)57092611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网址:▇▇▇.▇▇▇▇.▇▇▇.▇▇
(11)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
(12)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传真:(010)▇▇▇▇▇▇▇▇客户服务电话:95566网址:▇▇▇.▇▇▇.▇▇
(13)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办公地址:▇▇▇▇▇▇▇▇▇▇▇▇▇▇▇凯晨世贸中心东座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
(14)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电话:(010)▇▇▇▇▇▇▇▇传真:(010)85230024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
(15)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电话:(021)▇▇▇▇▇▇▇▇传真:(021)68476111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888 网址:▇▇▇.▇▇▇▇▇▇▇▇▇▇▇▇▇▇.▇▇▇
(16)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电话:(0755)▇▇▇▇▇▇▇▇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
(17)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电话:(021)▇▇▇▇▇▇▇▇传真:(021)58408483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
(18)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
电话:(0571)▇▇▇▇▇▇▇▇、85120696传真:(0571)86475527
联系人:▇▇、▇▇客户服务电话:96523
(19)名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电话:(0769)▇▇▇▇▇▇▇▇传真:(0769)22866282
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22网址:▇▇▇.▇▇▇▇▇▇▇.▇▇▇
(20)名称: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0512)▇▇▇▇▇▇▇▇传真:(0512)52909122
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962000 网址:▇▇▇.▇▇▇▇▇▇▇▇.▇▇▇
(21)名称: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电话:▇▇▇▇-▇▇▇▇▇▇▇▇传真:0519-89995170
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96005
(22)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客服电话:95528
(23)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电话:(021)▇▇▇▇▇▇▇▇传真:(021)22169134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
(24)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办公地址:▇▇▇▇▇▇▇▇▇▇▇▇▇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电话:▇▇▇-▇▇▇▇▇▇▇▇
客服电话:95548
(25)名称: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 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法定代表人:▇▇
电话:(0755)▇▇▇▇▇▇▇▇
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95532/▇▇▇-▇▇▇-▇▇▇▇网址:▇▇▇.▇▇▇▇▇▇.▇▇▇
(26)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0431)▇▇▇▇▇▇▇▇
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0431)85096733网址:▇▇▇.▇▇▇▇.▇▇
(27)名称: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
(28)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层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传真:(0591)▇▇▇▇▇▇▇▇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网址:▇▇▇.▇▇▇▇.▇▇▇.▇▇
(29)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
电话:(010)▇▇▇▇▇▇▇▇传真:(010)66555246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
(30)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
电话:(021)▇▇▇▇▇▇▇▇传真:(021)63326173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
(31)名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电话:(010)▇▇▇▇▇▇▇▇
传真:(010)68546792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32)名称: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客户服务电话:▇▇▇-▇▇▇-▇▇▇▇网址:▇▇▇.▇▇▇▇▇.▇▇▇
(33)名称: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电话:(021)▇▇▇▇▇▇▇▇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网址:▇▇▇.▇▇▇▇▇.▇▇▇.▇▇
(34)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A02单元法定代表人:▇▇▇
电话:(0755)▇▇▇▇▇▇▇▇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网址:▇▇▇.▇▇▇▇▇▇▇.▇▇▇.▇▇
(35)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客户服务电话:▇▇▇-▇▇▇▇-▇▇▇网址:▇▇▇.▇▇▇▇.▇▇▇.▇▇
(36)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电话:(0791)▇▇▇▇▇▇▇▇传真:(0791)86770178
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网址:▇▇▇.▇▇▇▇▇▇▇.▇▇▇
(37)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楼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010)▇▇▇▇▇▇▇▇传真:(010)65182261联系人:▇▇
(38)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39)名称: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电话:(0471)▇▇▇▇▇▇▇传真:(0471)4961259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0471)▇▇▇▇▇▇▇,(021)68405273网址:▇▇▇.▇▇▇▇.▇▇▇.▇▇
(40)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办公地址:▇▇▇▇▇▇▇▇▇▇▇▇▇▇▇▇▇华泰证券广场法定代表人:▇▇
电话:(0755)▇▇▇▇▇▇▇▇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
(41)名称: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电话:(021)▇▇▇▇▇▇▇▇传真:(021)68865680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网址:▇▇▇.▇▇▇▇.▇▇▇
(42)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
联系人:▇▇▇
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43)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电话:(020)▇▇▇▇▇▇▇▇传真:(020)87553600联系人:▇▇▇
(44)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传真:(021)23219100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网址:▇▇▇.▇▇▇▇▇.▇▇▇"
(45)名称: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财富中心
办公地址:▇▇▇▇▇▇▇▇▇▇▇▇▇▇财富中心法定代表人:▇▇▇
电话:(0931)▇▇▇▇▇▇▇传真:(0931)4890628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0931)4890208网址:▇▇▇.▇▇▇▇▇▇.▇▇▇
(46)名称: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
电话:(021)▇▇▇▇▇▇▇▇传真:(021)68777822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网址:▇▇▇.▇▇▇▇▇▇▇▇▇.▇▇▇
(47)名称: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电话:(0592)▇▇▇▇▇▇▇传真:(0592)5161640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0592)▇▇▇▇▇▇▇网址:▇▇▇.▇▇▇▇.▇▇
(48)名称: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电话:(021)▇▇▇▇▇▇▇▇传真:(021)68728703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021)▇▇▇▇▇▇▇▇网址:▇▇▇.▇▇▇▇.▇▇▇
(49)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长江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
电话:(027)▇▇▇▇▇▇▇▇传真:(027)85481900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网址:▇▇▇.▇▇▇▇▇.▇▇▇
(50)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霍达
电话:(0755)▇▇▇▇▇▇▇▇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婵君
客户服务电话:▇▇▇-▇▇▇▇-▇▇▇,95565网址:▇▇▇.▇▇▇▇▇▇.▇▇▇.▇▇
(51)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国泰君安大厦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
服务热线 : 95521 / 4008888666
(52)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辛国政
客户服务电话:▇▇▇-▇▇▇-▇▇▇▇网址:▇▇▇.▇▇▇▇▇▇▇▇▇▇.▇▇▇.▇▇
(53)名称:▇▇▇▇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电话:(021)▇▇▇▇▇▇▇▇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网址:▇▇▇.▇▇▇▇.▇▇▇
(54)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客户服务电话:▇▇▇-▇▇▇-▇▇▇▇网址:▇▇▇.▇▇▇▇▇.▇▇▇
(55)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518048)法定代表人:▇▇▇
电话:(0755)▇▇▇▇▇▇▇▇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网址:▇▇▇.▇▇▇▇▇▇.▇▇▇
(56)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住所:▇▇▇▇▇▇▇▇▇▇▇▇▇▇▇▇2001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95548网址:▇▇.▇▇▇▇▇▇.▇▇▇
(57)名称:▇▇▇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住所:▇▇▇▇▇▇▇▇▇▇▇▇
办公地址:▇▇▇▇▇▇▇▇▇▇▇▇▇▇宏源证券法定代表人:▇▇
电话:(010)▇▇▇▇▇▇▇▇传真:(010)88085195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网址:▇▇▇.▇▇▇▇▇.▇▇▇
(58)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电话:(0531)▇▇▇▇▇▇▇▇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
(59)名称:▇▇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
电话:(0451)▇▇▇▇▇▇▇▇传真:(0451)82287211
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网址:▇▇▇.▇▇▇▇.▇▇▇.▇▇
(60)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及28层法定代表人:▇▇▇
电话:(010)▇▇▇▇▇▇▇▇传真:(010)85679203联系人:▇▇▇
(61)名称: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15层法定代表人:▇▇▇
电话:(010)▇▇▇▇▇▇▇▇传真:(010)58328740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网址:▇▇▇.▇▇▇▇▇▇▇▇▇▇▇▇▇.▇▇▇
(62)名称: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
电话:(0755)▇▇▇▇▇▇▇▇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0755)▇▇▇▇▇▇▇▇,▇▇▇-▇▇▇▇-▇▇▇
(63)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028)▇▇▇▇▇▇▇▇,(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联系人:▇▇▇ ▇▇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
(64)名称: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022)▇▇▇▇▇▇▇▇传真:(022)28451892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
(65)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楼信达金融中心法定代表人:▇▇▇
电话:(010)▇▇▇▇▇▇▇▇传真:(010)63081344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
(66)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办公地址:▇▇▇▇▇▇▇▇▇▇▇西南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
电话:(023)▇▇▇▇▇▇▇▇传真:(023)63786212
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95355、▇▇▇-▇▇▇-▇▇▇▇网址:▇▇▇.▇▇▇▇.▇▇▇.▇▇
(67)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电话:(010)▇▇▇▇▇▇▇▇传真:(010)58568062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010)▇▇▇▇▇▇▇▇网址:▇▇▇.▇▇▇▇▇.▇▇▇.▇▇
(68)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军
联系人:▇▇▇ ▇▇▇电话:▇▇▇▇-▇▇▇▇▇▇▇▇/2
客户服务电话:95377
(69)名称: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办公地址:▇▇▇▇▇▇▇▇▇▇▇▇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
层
法定代表人:▇▇
电话:(021)▇▇▇▇▇▇▇▇传真:(021)33606760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网址:▇▇▇.▇▇▇▇.▇▇▇.▇▇
(70)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华西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
电话:(028)▇▇▇▇▇▇▇▇传真:(028)86150400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网址:▇▇▇.▇▇▇▇▇.▇▇▇.▇▇
(71)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电话:(0769)▇▇▇▇▇▇▇▇
传真:(0769)22115712
联系人:▇▇
(72)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 ▇▇▇、▇▇▇
办公地址:▇▇▇▇▇▇▇▇▇▇▇▇▇▇▇▇▇▇ ▇ ▇▇▇、▇▇▇法定代表人:▇▇▇
电话:(0755)▇▇▇▇▇▇▇▇传真:(0755)25831718
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
(73)名称: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20层
办公地址:▇▇▇▇▇▇▇▇▇▇▇▇▇▇▇▇▇▇▇▇▇▇▇▇▇、20层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020-88836984
联系人:▇▇
客服电话:(020)95396网址:▇▇▇.▇▇▇.▇▇▇.▇▇
(74)名称: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 ▇▇▇▇▇▇▇ ▇ ▇ ▇▇▇、F13邮政编码:030600
法定代表人:▇▇
电 话:(0351)4130322传 真:(0351)▇▇▇▇▇▇▇客服电话:▇▇▇▇▇▇▇▇▇▇ 网址:▇▇▇.▇▇▇▇▇.▇▇▇.▇▇
(75)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501、502、1103、1601- 1615、1701-1716
办公地址:▇▇▇▇▇▇▇▇▇▇▇▇▇▇▇▇▇▇▇▇、501、502、1103、1601- 1615、1701-1716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
客户服务电话:95336,40086-96336
(76)名称: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电话:(010)▇▇▇▇▇▇▇▇传真:(010)66045518
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010)▇▇▇▇▇▇▇▇
网址:▇▇▇▇://▇▇▇.▇▇▇▇▇.▇▇▇,▇▇▇.▇▇▇.▇▇▇.▇▇
(77)名称: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电话:(010)▇▇▇▇▇▇▇▇传真:(010)57569671联系人: 魏争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
(78)名称: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021-20219923
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网址:▇▇▇▇▇://▇▇▇.▇▇.▇▇▇.▇▇
(79)名称: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
办公地址:▇▇▇▇▇▇▇▇▇▇▇▇▇▇▇▇▇▇▇▇▇▇▇▇楼12楼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021-50583633
联系人: ▇▇
客服电话:▇▇▇-▇▇▇-▇▇▇▇
网址:▇.▇▇▇▇▇▇▇▇.▇▇▇.▇▇
(80)名称: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021-63332523
联系人:▇▇▇
客服电话:▇▇▇▇ ▇▇▇ ▇▇▇
(81)名称: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单元法定代表人:▇▇
电话:(010)▇▇▇▇▇▇▇▇传真:(010)65951887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网址:▇▇▇.▇▇▇▇▇▇▇▇▇▇▇▇.▇▇▇/
(82)名称: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住所:▇▇▇▇▇▇▇▇▇▇▇▇▇▇▇▇▇▇▇▇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021)▇▇▇▇▇▇▇▇传真:(021)38509777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网址:▇▇▇.▇▇▇▇-▇▇▇▇.▇▇▇
(83)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021)68596916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网址:▇▇▇.▇▇▇▇▇▇▇.▇▇▇
(84)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电话:(021)▇▇▇▇▇▇▇▇传真:(021)20691861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网址:▇▇▇.▇▇▇▇▇▇▇▇▇.▇▇▇
(85)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电话:(0755)▇▇▇▇▇▇▇▇传真:(0755)33227951
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
(86)名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电话:(0571)▇▇▇▇▇▇▇▇,(021)60897869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网址:▇▇▇.▇▇▇▇▇▇▇.▇▇
(87)名称: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电话:(010)▇▇▇▇▇▇▇▇传真:(010)58325282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网址:▇▇▇▇://▇.▇▇▇.▇▇▇.▇▇/
(88)名称: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电话:(010)59601366-7024
传真:(010)62020355联系人: ▇▇
客户服务电话:▇▇▇-▇▇▇-▇▇▇▇网址:▇▇▇.▇▇▇▇▇▇.▇▇▇
(89)名称: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
电话:▇▇▇-▇▇▇▇▇▇▇▇传真:010-88312099
联系人: ▇▇
客户服务电话:▇▇▇-▇▇▇-▇▇▇▇
(90)名称: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电话:(021)▇▇▇▇▇▇▇▇传真:(021)20835879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
(91)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传真:(021)64385308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网址:▇▇▇.▇▇▇▇▇▇▇.▇▇▇.▇▇
(92)名称: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网址:▇▇▇.▇▇▇▇▇▇▇▇.▇▇▇
(93)名称: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电话:(020)▇▇▇▇▇▇▇▇传真:(020)89629011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020)▇▇▇▇▇▇▇▇网址:▇▇▇.▇▇▇▇▇▇.▇▇
(94)名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电话:(021)▇▇▇▇▇▇▇▇传真:(021)55085991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网址:▇▇▇.▇▇▇▇▇▇▇▇.▇▇▇.▇▇
(95)名称:▇▇▇▇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住所:▇▇▇▇▇▇▇▇▇▇▇▇▇▇▇▇▇▇▇▇▇▇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010-85894285
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网址:▇▇▇.▇▇▇▇▇▇▇▇▇.▇▇▇
(96)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楼 2楼法定代表人:▇▇▇
电话:(0571)▇▇▇▇▇▇▇▇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
客户服务电话:▇▇▇-▇▇▇-▇▇▇▇网址:▇▇▇.▇▇▇▇▇▇.▇▇▇
(97)名称: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 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010-60833754传真:021-60819988
联系人:刘宏莹
客服电话:400-990-8826
(98)名称: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话:(021)20665952传真:(021)22066653联系人:宁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网址:www.lufunds.com
(99)名称: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法定代表人:李悦
电话:(010)56642600传真:(010)56642623联系人:张晔
客户服务电话:4007868868网址:www.chtfund.com
(100)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010)56282140传真:(010)62680827联系人:丁向坤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n、www.51jijinhui.com
(101)名称: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A座17楼1704室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电话:(0755)89460500传真:(0755)21674453
联系人:叶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网址:www.ifastps.com.cn
(102)名称: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A综合楼712室法定代表人:梁蓉
电话:(010)66154828传真:(010)63583991联系人:李婷婷
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818网址: www.5irich.com
(103)名称: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200127办公地址:上海市锦康路308号6号楼6层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电话:(021)20538888传真:(021)20538999联系人:江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104)名称: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法定代表人: 钱昊旻
电话:(010)59336533传真:(010)59336500联系人: 孟汉霄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网址: www.jnlc.com
(105)名称: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电话:(010)60619607传真:8610-62676582
联系人:付文红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网址:www.xincai.com
(106)名称: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座15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电话:95118
传真:010-89189566
联系人:李丹
客服热线:95118
网址:kenterui.jd.com
(107)名称: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010)61840688传真:(010)84997571联系人:侯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108)名称: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 1402(750000)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 (100000)法定代表人:程刚
电话:(010)58160168传真:(010)58160173联系人:张旭
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919网址:www.fengfd.com
(109)名称: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科兴科学园B3单元7楼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电话:(0755)66892301传真:(0755)66892399
联系人:张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9500-888网址:www.jfzinv.com
(110)名称: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电话:(010)85594745传真:(010)65983333联系人:张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网址:www.igesafe.com
(111)名称: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9楼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电话:021-50712782传真:021-50710161
联系人: 徐亚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网址: www.520fund.com.cn
(112)名称: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电话:(010)59013828
传真:(010)59013707联系人:王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42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113)名称: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法定代表人: 胡燕亮
电话:(021)50810687传真:(021)58300279联系人: 李娟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网址:www.wacaijijin.com
(114)名称: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电话:(021)38789658传真:(021)68880023联系人: 王宫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网址: www.harvestwm.cn
(115)名称: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法定代表人:王锋
电话:025-66996699传真:025-66996699
联系人: 冯鹏鹏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116)名称: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1幢1层1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9号奎科大厦法定代表人: 张旭阳
电话:010-61952703传真:010-61951007
联系人:霍博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99-9
(117)名称: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1号泰康金融中心38层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电话:(010)85870662传真:(010)59200800联系人: 刘美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9868网址:www.tdyhfund.com
(118)名称: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法定代表人: 毛淮平
电话:010-88066632传真:010-63136184
联系人: 张静怡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网址: www.amcfortune.com
(119)名称: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5号中环国际1413室法定代表人: 吴言林
电话:025-66046166转837传真:025-56663409
联系人: 孙平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网址: www.huilinbd.com
(120)名称: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电话:(021)50701053传真:(021)50701053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8208网址:www.licaimofang.cn
(121)名称: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法定代表人:李科
电话:(010)85632771传真:(010)85632773联系人:王超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122)名称: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法定代表人: 樊怀东
电话:(0411-39027810)传真:(0411-39027835)
联系人: 于秀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99-100 网址:http://www.yibaijin.com
(123)名称: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399号1栋1单元龙湖西宸天街B座1201号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电话:028-8661-6229
传真:无
联系人:隋亚方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3388
(124)名称: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
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电话:0371-85518395传真:0371-85518397
联系人:胡静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网址:www.hgccpb.com
(125)名称: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电话:95017(拨通后转1转8)联系人:谭广峰
客户服务电话:95017(拨通后转1转8)
网址:http://www.tenganxinxi.com/
(126)名称: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电话:010-56075718传真:010-67767615
联系人:张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网址:www.zhixin-inv.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法定代表人:于文强
电话:(010)50938782传真:(010)50938907联系人:赵亦清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传真:(021)51150398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梁丽金、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电话:(021)23238888传真:(021)23238800联系人:金诗涛
经办注册会计师:童咏静、金诗涛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2008年2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239号文批准募集发售。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基金。基金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本基金募集期间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0元,按初始面值发售。本基金于2008年3月3日进行发售。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共募集
10,322,807,118.45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70,477户。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已于2008年3月31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两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上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投资人可通过下述场所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申购或赎回: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电话:(021)61055724传真:(021)61055054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网址:www.fund001.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A类及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 站。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www.fund001.com。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目前场内交易只支持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具体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场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本基金的场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请见本招募说明书“五、相关服务机构”章
节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投资人可通过上述场所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申购或赎回。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基金的开放日是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证券交易所交易日
(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
回时除外)。代销网点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2、申购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已于2008年5月9日开放场内、场外日常申购业务。 3、赎回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已于2008年5月9日开放场内、场外日常赎回业务。
(三)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款项后,申购申请方为有效;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定 1、申购金额的限制
场外申购时,代销网点每个账户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如果代销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1元,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基金
(包括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
额为单笔1元。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场内申购时,每笔申购金额最低为100元人民币,同时每笔申购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并且单笔申购最高不超过99,999,900元。
2、赎回份额的限制
场外赎回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 份基金份额,如果其他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单笔最低赎回份额高于1份,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场内赎回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0 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并且单笔赎回最多不超过99,999,999份基金份额。
3、最低保留余额的限制
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的金
额、赎回的份额以及最低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
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 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指示基金托管人在T+7日(包括该日)内从托管账户将赎回款项划出,经销售机构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4、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的份额注册登记
投资人申购基金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登记权益并办理份额注册登记手续,投资人自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人赎回基金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办理扣除权益的份额注册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份额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影响投资人实质的合法权益,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1、申购费用
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即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投资人申购B类基金份额收取后端申购费用,即在赎回时才支付相应的申购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投资人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目前场内交易只支持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A/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B类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A 类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 |
50 万元以下 | 0.8% |
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 | 0.6% |
100 万元(含)至 200 万元 | 0.5% |
2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 0.3% |
500 万元(含)以上 | 每笔交易 1000 元 |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 B 类基金份额后端申购费率 |
1 年以内(含) | 1.0% |
1 年至 3 年(含) | 0.6% |
3 年至 5 年(含) | 0.4% |
5 年以上 | 0.0% |
持有A/B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A/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自2013年4月11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如下表:
特定申购费率(A类基金份额) |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特定申购费率 |
50 万元以下 | 0.32% | |
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 | 0.18% | |
100 万元(含)至 200 万元 | 0.10% | |
2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 0.06% | |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 | 每笔交易 1000 元 |
有关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具体规定以及活动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人留意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交易享有如下费率优惠,有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费率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届时费率优惠相关事项以最新公告为准:
1)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申购业务的投资者,
享受申购费率一折优惠;对上述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而言,以其目前适用的特定申购费率和上述一般申购费率的一折优惠中孰低者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固定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个人投资者享受申购费率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赎回费率标准不变。具体优惠费率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费率 表、定期定额投资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及各银行卡交易金额限额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2、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A/B/C类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投资人赎回A/B/C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 A/B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
7 日以内 | 1.5% |
7 日(含)至 1 年(含) | 0.1% |
1 年至 2 年(含) | 0.05% |
2 年以上 | 0.0% |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
7 日以内 | 1.5% |
7 日以上(含) | 0 |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调整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七)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申购和赎回数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1)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场外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申请当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场内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申请当日 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保留到整数位,非整数份额部分对应金额返回投资人。
(2)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A/B/C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申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1+申购费率)申购费用=申购总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例一:某投资人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0.8%,假设申购当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40,000元
净申购金额=40,000/(1+0.8%)=39,682.54元申购费用=40,000-39,682.54=317.46元
申购份额=(40,000-317.46)/1.0400=38,156.29份
如果投资人是场内申购,申购份额为38,156份,其余0.29份对应金额返回给投资人。
(2)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申购份额=
当投资人提出赎回时,后端认购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例二:某投资人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的B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40,000/1.0400=38,461.54份
即:投资人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的B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则可得到38,461.54份B类基金份额,但其在赎回时需根据其持有时间按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交纳后端申购费用。
(3)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如果投资人选择申购C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三:某投资人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40,000/1.0400=38,461.54份
即:投资人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则其可得到38,461.54 份C类基金份额。
3、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如果投资人赎回A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四:某投资人赎回1万份A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10%,假设赎回当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 = 10,000×1.0160×0.10%=10.16元
赎回金额 = 10,000×1.0160-10.16=10,149.84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万份A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149.84元。
(2)B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如果投资人赎回B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份额×认(申)购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
(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例五:某投资人赎回1万份B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05%,假设赎回当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投资人对应的后端申购费是0.6%,申购时的 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0160=10,160元
后端申购费用=10,000×1.0100×0.6%=60.60元赎回费用=10,160×0.05%=5.80元
赎回金额=10,160-60.60-5.80=10,093.60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万份B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05%,假设赎回当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投资人对应的后端申购费是0.6%,申购时的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093.60元。
(3)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投资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六: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万份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25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1.2500=12,500 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 万份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2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2,500元。
4、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
A/B类基金份额净值=A/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发售在外的A/B类基金份额总数。
C类基金份额净值=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发售在外的C类基金份额总数。
本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分别计算,并在T+ 1日分别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3、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财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出现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上述申购申请全部或部分确认失败。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上述第1项至第3项以及第5项、第6项、第8项所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4、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 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延期支付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投资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暂停基金的赎回,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份额总数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
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如下措施:对于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
20%的赎回申请,可以对其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日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3)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转换中转出份额的申请的处理方式遵照相关的业务规则及届时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
(4)暂停赎回:连续2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通过邮 寄、传真、刊登公告或者通知代销机构代为告知等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二)转托管
本基金目前实行份额托管的交易制度。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包括在上证所场内不同会员营业部之间进行转指
定,也包括在上证所场内系统和场外系统之间进行跨市场转托管。
进行份额转托管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将其某个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托管。办理转托管业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需在转出方办理基金份额转出手续,在转入方办理基金账户注册手续。
(十三)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人可通过向相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的申购申请。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人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2008年5月7日刊登公告自2008年5月9日起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具体开通销售机构名单和业务规则参见相关公告。
(十四)定期定额赎回业务
投资人可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赎回业 务。定期定额赎回业务是指投资人可以委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每月固定时间从指定的基金账户代投资人赎回固定份额的基金。本基金2008年5月16日刊登公告自即日起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各代销网点开通定期定额赎回业务。
投资人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赎回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详情请咨询当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或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95599)。
(十五)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结算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
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 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结算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结算机构
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结算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六)基金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结算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
(十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部分的规定或相关公告。
九、基金的转换
(一)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二)转换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2008年5月22日刊登公告自2008年5月23日起开放日常转换业务。
办理基金间转换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其它原因,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投资人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该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各销售机构公告的时间为准。
本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开通销售机构名单、可转换旗下基金范围参见相关公告。
(三)基金转换的程序
1、申请方式:书面申请或销售机构公布的其他方式。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正常情况下,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人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转换的确认情况。
3、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投资人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四)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本基金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基于各基金关于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最低保留余额的规定,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某基金基金份额余额少于该基金的最低保留余额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该基金的基金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该基金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因此,如果某笔转换申请确认后转出基金的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转出基金的最低保留余额,则转出基金在该账户剩余的基金份额将被全部赎回。如果某笔转换申请确认后转入基金的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转入基金的最低保留余额且该账户当日有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减少类业务被确认,则转入基金在该账户剩余的基金份额(包括该部分转换入确认份额)将随即被强制赎回。
(五)基金转换费用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归入基金资产的比例按照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
3、前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从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不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原则上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入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若遇固定费用,则按实际产生补差费用收取。
4、后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后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后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不收取后端申购补差费用,但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需全额收取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从后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后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收取后端申购补差费用,且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需全额收取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后端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出份额持有时间对应分档的转出
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入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5、网上直销的申购补差费率优惠
为更好服务投资者,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业务,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其中部分转换业务可享受转换费率优惠,优惠费率只适用于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无优惠。可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的转换业务范围及转换费率优惠的具体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具体转换费率水平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列示的相关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进行调整,并应于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费率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公告。
(六)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1、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1+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补差费用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固定金额的申购补差费)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A为0)。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趋势前端收费模式的A类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半年,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趋势的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0元,交银成长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趋势前端A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成长前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成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100=101,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1,000×0.5%=505元转入确认金额=101,000-505=100,495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495×0/(1+0)=0元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495-0)/2.2700=44,270.93份
例二: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1,0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00元,交银趋势的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0份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趋势前端A类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趋势确认的A类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1.0200=1,02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20,000×0.05%=510元转入确认金额=1,020,000-510=1,019,49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19,490×0.5%/(1+0.5%)=5,072.09元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19,490-5,072.09)/1.0100=1,004,374.17份
例三: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精选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0=125,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5,000×1.5%/(1+1.5%)=1,847.29元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5,000-1,847.29)/2.2700=54,252.30份
例四: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100,000份,该100,000份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则转入确认的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0=10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8%/(1+0.8%)=793.65元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793.65+61.52)/1.2700=78,163.68份
2、后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A为0)。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五:某投资者持有交银主题后端收费模式的A类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主题的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稳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主题后端A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稳健后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稳健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元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0)/2.2700=54,955.95份
例六: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先锋后端收费模式的A类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先锋的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先锋后端A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币,则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元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1.2%=1497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1497)/1.00=123,253.00份
例七: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蓝筹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三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蓝筹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8500元,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蓝筹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8500=8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85,000×0=0元转入确认金额=85,000-0=85,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85,000×0.2%=17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85,000-170)/1.0500=80,790.48份
例八: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100,000份,该100,000份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则转入确认的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0=10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0+61.52)/1.2700=78,788.60份
(七)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投资人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进行基金转换。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后端收费模
式的其他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C类基金份额与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不受上述收费模式的限制。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固定价 1.00元)。
4、投资人申请转出其账户内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份额时,注册登记机构将自动结转该转出份额对应的待支付收益,该收益将一并计入转出金额并折算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但收益部分不收取转换费用。
5、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八)暂停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和公告的有关规定一般也适用于暂停基金转换,具体暂停或恢复基金转换的相关业务请详见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总份额后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 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但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部分的转出申请将自动予以撤销,不再视为下一开放日的基金转换申请。
十、基金的投资
(一) 投资理念
收益是源于对风险的合理预期和有效管理。本基金在坚持一贯的价值投资理念基础上,通过专业化的研究分析,追求和挖掘经过有效风险管理的持续投资收益。该理念至少包含以下三方面的含义:
1、风险与收益是匹配的;
2、风险又是可预期和管理的;
3、通过对风险进行有效预期和管理,追求风险调整后的稳健收益。
(二)投资目标
本基金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的运行趋势,自上而下进行宏观分 析,自下而上精选个券,在控制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前提下,主要通过投资承担一定信用风险、具有较高息票率的债券,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 长。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投资仅限于参与新股认购和可转债转股获得的股票,权证投资仅限于参与可分离转债申购而获得的权证,即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或权证。本基金通过新股认购策略所认购新发行股票,在其上市后持有时间不超60个交易日,所持可转换债券转股后的股票持有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通过可转债认购所获得的权证,在其上市后持有时间不超过20个交易日。本基金的投资对象重点为承载一定信用风险、具有较高息票率的债券,包括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含资产收益计划)、可转换债券等以企业为主体发行的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四)投资对象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等)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100%,其中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含资产收益计划)和可转换债
券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40%,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股票、权证等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20%,其中权证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在基金实际管理过程中,本基金具体配置比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情况和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做主动调整,以求基金资产在各类资产的投资中达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平衡,但比例不超出基金合同约定的限定范围。
表一:资产类别和配置比例
资产类别 | 资产配置比例 |
固定收益类资产 | 80-100% |
其中: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含资产 收益计划)、可转换债券 | 0-40% |
股票、权证 | 0-20% |
其中:权证 | 0-3% |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整体业绩比较基准采用:中债企业债总指数
本基金采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编制的中债企业债总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1、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编制的中债企业债总指数,虽然其编制的时间不长,但其很好地反映了我国企业债券市场整体状况、已经具有较高权威和市场代表性。
2、该指数科学地反应了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变化,投资人可以方便地从国债网、货币网等互联网中获取。
3、本基金的主要投资对象是承载一定信用风险的企业债券(含公司债、企业短期融资券),因此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编制的中债企业债总指数是衡量本基金投资业绩的理想基准。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则本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同意后调整本基金的业绩评价基准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六)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严谨、规范化的基本面研究分析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比例,自上而下决定债券组合久期、期限结构配置及债券类别配置;同时在对企业债券进行信用评级的基础上,综合考量企业债券
(含公司债、企业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以及包括其它券种在内的债券流动性、供求关系、收益率水平等因素,自下而上地配置债券类属和精选个券。通过综合运用骑乘操作、套利操作、新股认购等策略,提高投资组合收益。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多因素分析决策支持系统,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形成对不同类属市场的预测和判断,确定债权类证券、股权类证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配置比例,并随着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类属资产的投资比例,以规避或控制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
2、久期管理策略
久期管理策略是债券型基金最基本的投资策略。久期管理策略在本质上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策略,其目的在于通过合理的久期控制实现对利率风险的有效管理。
在全球经济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其引致的财政、货币政策变化做出判断,密切跟踪CPI、PPI、汇率、M2等利率敏感指标,运用数量化工具,对未来市场利率趋势进行分析与预测,并据此确定合理的债券组合久期。
具体而言,基金管理人通过以下几方面的分析来确定债券组合的目标久期:
(1)宏观经济环境分析:通过对宏观经济数据如月度、季度进出口增长率、消费增长率、投资增长率等的跟踪与分析,预测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合理预期当前经济运行在经济周期中所处的阶段;针对当前的经济运行存在的问题,合理预期中央政府的财政与货币政策取向以及当前利率在利率周期中所处的阶段。
(2)市场利率变动趋势分析:基于利率周期运行阶段的预期,密切关注月度 CPI、PPI等物价指数、准备金比率、货币供应量、信贷、汇率等金融运行数据、投资、贸易顺差、工业增加值等实体经济运行数据以及就业数据等等央行货币政策所监控的目标数据的变化,预测法定利率在时间与空间上的变动与趋势。根据法定利率的变化,分析投资人心理与市场供求关系以及流动性等的变化,合理预期市场利率、债券收益率在时间与空间上的可能变动。
(3)目标久期分析:根据法定利率与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所处利率周期的
阶段,结合当期的债券收益率水平,确定组合目标久期。原则上,在利率上行通道中,通过缩短目标久期规避利率风险;在利率下行通道中,通过延长目标久期分享债券价格上涨的收益。
3、企业债投资策略
企业债投资策略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利率风险管理与自下而上的信用风险管理相结合的策略,是本基金最主要的投资策略。本基金所指企业债券,包括公司债和企业短期融资券。
本基金通过宏观经济运行、企业发展前景、企业偿债能力、建设项目质量等多重因素的综合考量对企业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并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建立企业债债券池;然后基于既定的目标久期、信用利差精选个券进行投资。
具体而言,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步骤来对企业债券进行投资管理:
(1)信用评级分析:本基金首先将企业债划分成短期企业债券(含企业短期融资券)和中长期企业债券(含中长期公司债),分别建立短期企业债券和中长期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然后再利用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给发行主体和标的债券打分,给出企业债基于其综合得分的信用评级等级。
(2)筛选企业债券:本基金将企业债的信用评级分成五级(见下表),而仅将信用评级在3级以上的债券纳入备选债券池(其中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和银行担保的信用评级为AAA级或等同于AAA级的债券,自动纳入备选债券池)。本基金基金经理可直接按流程、按权限从备选债券池中选择债券进行投资。备选债券池外债券,信用评级为2级的企业债在信用评级没有改善迹象前限制投资,在投资评级出现改善趋势时,可以按流程、按权限少量投资;信用评级为1级的企业债禁止投资。
信用评级 | 综合得分 | 定义 | 投资建议 |
5 | [90,100) | 信用风险小 | 可投资 |
4 | [80,90) | 信用风险较小 | 可投资 |
3 | [60,80) | 信用风险中 | 可投资 |
2 | [40,60) | 信用风险大 | 限制投资 |
1 | [0,40) | 信用风险很大 | 禁止投资 |
3)信用利差分析:鉴于发达国家成熟市场“信用利差之谜”现象的广泛存 在,信用产品本金损失率对信用利差解释力不高。本基金将根据中国企业债市场处
于发展初级阶段,市场效率不高的现状,密切关注供求关系、税收、利率、投资人结构与行为以及市场的深度、广度和制度建设等因素对信用利差的影响,对个券进行有效的信用利差交易。
4、资产支持证券(含资产收益计划)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以及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结合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5、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是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的投资品种,兼具股性和债性的双重特征。一方面,本基金可转换债券股性的研究将完全依托于公司投研团队对标的股票的研究,在此基础上结合金融工程师的可转债定价模型,充分考虑转债发行后目标转债标的股票股价波动率可能出现的变化,对目标转债的股性进行合理定价。另一方 面,对于本基金可转换债券债性的研究,将通过引进公司企业债券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对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主体及标的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并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合理定价。通过对标的转债股性与债性的合理定价,力求选择被市场低估的品种,来构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组合。
6、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策略包括新股认购策略和可转换债券转股策略。
(1)新股认购策略
本基金认为股票一、二级市场之间存在一定的价差是暂时现象,因此,股票投资策略只是一种阶段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分析影响股票一级市场资金面的相关市场风险收益特征的变化、股票发行政策取向(如扩容节奏、发行市盈率与二级市场市盈率的差距),预测新股一级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并据此进一步预测认购新股中签率和新股的收益率变动趋势;同时,借助公司投资平台行业研究员的研究建议,预测拟认购新股的中签率和认购收益率,确定合理规模的资金、精选个股认购,实现新股认购收益率的最大化。
(2)可转换债券转股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可转换债券投资时,面对可能出现可转换债券与正股之间存在套利机会的现象或者出现可转换债券流动性暂时不足的现象,采用可转换债券转股策略,即将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期内转股抛售,以更好的保护基金投资人利益、实现基金可转换债券投资收益最大化。
本基金通过新股认购策略所认购新发行股票,在其上市后持有时间不超60个交易日,所持可转换债券转股后的股票持有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本基金累计持有股票余额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权证投资策略
与新股认购策略一样,本基金认为权证投资策略也是一种阶段性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
理估值水平,以主动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收益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当期稳定的基金资产收 益。
本基金通过可转债认购所获得的权证,在其上市后持有时间不超过20个交易日。
(七)投资程序
为了保证整个投资组合计划的顺利贯彻与实施,本基金遵循以下投资决策依据以及具体的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发展态势、证券市场运行环境和走势;
(3)投资对象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的匹配关系,本基金将在承担适度风险的前提下,选择风险和预期收益配比最佳的品种进行投资。
2、决策和交易机制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小组负责制,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经理是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执行代表。
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的主要职责是确定基金的资产配置政策,审批重大单项投资决定等。
基金经理的主要职责是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资产配置范围内,构建和调整
投资组合,并向中央交易室下达投资指令。
中央交易室负责交易执行和一线监控。通过严格的交易制度和实时的一线监控功能,保证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高效的执行。
3、投资流程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本基金的最高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就投资管理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
基金经理、研究员、交易员在投资管理过程中既密切合作,又责任明确,在各自职责内按照业务程序独立工作并合理地相互制衡。
具体的投资管理流程如下:
(1)投资决策委员会每月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决定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和股票、债券的投资重点等;
(2)研究部策略分析师、固定收益产品分析师、定量分析师各自独立完成相应的研究报告,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3)固定收益部总经理每周召集固定收益业务投资例会,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结合市场和公司基本面的变化,决定具体的投资策略;
(4)基金经理依据策略分析师的宏观经济分析和策略建议、固定收益产品分析师的债券市场研究和券种选择、定量分析师的定量投资策略研究,结合本基金产品定位及风险控制的要求,在权限范围内制定具体的投资组合方案;
(5)基金经理小组根据基金投资组合方案,向中央交易室下达交易指令;
(6)中央交易室执行基金经理小组的交易指令,对交易情况及时反馈;
(7)定量分析师负责完成有关投资风险监控报告及内部基金业绩评估报告。投资决策委员会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情况的需要,对上述投资管理程序做
出调整。
(八)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如下投资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企业发行的债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4、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6、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等)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100%,其中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含资产收益计划)和可转换债券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40%;股票、权证等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20%,其中权证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
7、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15、当本基金所持有的中签未卖出的新股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达到或超过18%时,本基金将暂停进行新股申购,当该比例降低到18%以下时方可继续进行新股申购;
16、当本基金所持有的因网下申购而有锁定期限的股票的未流通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达到或超过5%时,本基金将暂停申购任何有锁定期的新股,当该比例降低到5%以下时方可继续进行有锁定期的新股申购;
1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
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0、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除上述第7、12、18、19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除投资资产配置比例外,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九)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不受相关限制。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等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十一)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及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及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十二)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十三)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投资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部分的规定。
(十四)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1年10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为2021年07月01日起至09月30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 | - |
其中:股票 | - | - | |
2 | 基金投资 | - | - |
3 | 固定收益投资 | 3,450,939,056.44 | 96.78 |
其中:债券 | 3,381,017,056.44 | 94.82 | |
资产支持证券 | 69,922,000.00 | 1.96 | |
4 | 贵金属投资 | - | - |
5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 - | |
7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21,554,239.90 | 0.60 |
8 | 其他资产 | 93,182,703.99 | 2.61 |
9 | 合计 | 3,565,676,000.33 | 100.00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无。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无。
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无。
3.2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股票投资明细无。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158,878,000.80 | 5.03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20,516,000.00 | 0.65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4 | 企业债券 | 586,327,000.00 | 18.55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190,845,000.00 | 6.04 |
6 | 中期票据 | 1,879,829,000.00 | 59.48 |
7 | 可转债(可交换债) | 544,622,055.64 | 17.23 |
8 | 同业存单 | - | - |
9 | 其他 | - | - |
10 | 合计 | 3,381,017,056.44 | 106.99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 (元) |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 019649 | 21 国债 01 | 1,587,510 | 158,878,000.80 | 5.03 |
2 | 012101715 | 21 华发集团 SCP005 | 600,000 | 60,282,000.00 | 1.91 |
3 | 101901348 | 19 汉江国资 MTN001 | 500,000 | 51,710,000.00 | 1.64 |
4 | 101901641 | 19 蚌埠城投 MTN002 | 500,000 | 50,755,000.00 | 1.61 |
5 | 102001458 | 20 盐城城南 MTN002 | 500,000 | 50,580,000.00 | 1.60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序号 | 证券代码 | 证券名称 | 数量(份) | 公允价值 (元) |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 189668 | 缦云 01 优 | 500,000 | 49,910,000.00 | 1.58 |
2 | 179359 | 象屿 YF1A | 200,000 | 20,012,000.00 | 0.63 |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无。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无。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无。
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无。
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无。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44,062.23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50,035,100.49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38,523,208.85 |
5 | 应收申购款 | 4,580,332.42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93,182,703.99 |
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 132018 | G 三峡 EB1 | 33,823,448.40 | 1.07 |
2 | 113582 | 火炬转债 | 16,308,830.00 | 0.52 |
3 | 110053 | 苏银转债 | 16,292,690.40 | 0.52 |
4 | 127024 | 盈峰转债 | 13,093,528.92 | 0.41 |
5 | 110075 | 南航转债 | 12,190,240.00 | 0.39 |
6 | 132014 | 18 中化 EB | 11,836,855.80 | 0.37 |
7 | 113013 | 国君转债 | 11,729,791.20 | 0.37 |
8 | 110048 | 福能转债 | 10,929,311.60 | 0.35 |
9 | 123084 | 高澜转债 | 10,238,929.40 | 0.32 |
10 | 128095 | 恩捷转债 | 10,112,098.50 | 0.32 |
11 | 110077 | 洪城转债 | 9,286,742.60 | 0.29 |
12 | 127005 | 长证转债 | 8,850,415.20 | 0.28 |
13 | 128121 | 宏川转债 | 8,601,616.80 | 0.27 |
14 | 128144 | 利民转债 | 7,812,402.22 | 0.25 |
15 | 123096 | 思创转债 | 7,488,187.20 | 0.24 |
16 | 128129 | 青农转债 | 6,918,516.63 | 0.22 |
17 | 113599 | 嘉友转债 | 6,868,800.00 | 0.22 |
18 | 128138 | 侨银转债 | 6,325,056.40 | 0.20 |
19 | 123104 | 卫宁转债 | 6,068,746.40 | 0.19 |
20 | 113601 | 塞力转债 | 5,972,252.00 | 0.19 |
21 | 110064 | 建工转债 | 5,537,164.80 | 0.18 |
22 | 113026 | 核能转债 | 5,532,172.80 | 0.18 |
23 | 128128 | 齐翔转 2 | 5,210,377.60 | 0.16 |
24 | 113616 | 韦尔转债 | 4,956,150.00 | 0.16 |
25 | 123049 | 维尔转债 | 4,554,389.80 | 0.14 |
26 | 113046 | 金田转债 | 4,430,021.60 | 0.14 |
27 | 113588 | 润达转债 | 4,337,600.00 | 0.14 |
28 | 113591 | 胜达转债 | 4,336,081.20 | 0.14 |
29 | 128049 | 华源转债 | 4,278,412.50 | 0.14 |
30 | 113578 | 全筑转债 | 4,250,073.10 | 0.13 |
31 | 113567 | 君禾转债 | 4,145,869.00 | 0.13 |
32 | 128083 | 新北转债 | 4,116,403.50 | 0.13 |
33 | 110043 | 无锡转债 | 3,661,836.00 | 0.12 |
34 | 113033 | 利群转债 | 3,606,007.50 | 0.11 |
35 | 110061 | 川投转债 | 3,197,000.00 | 0.10 |
36 | 127022 | 恒逸转债 | 3,192,417.00 | 0.10 |
37 | 113536 | 三星转债 | 3,154,445.40 | 0.10 |
38 | 113603 | 东缆转债 | 3,108,095.90 | 0.10 |
39 | 123086 | 海兰转债 | 2,977,503.20 | 0.09 |
40 | 113618 | 美诺转债 | 2,931,724.80 | 0.09 |
41 | 127007 | 湖广转债 | 2,876,894.30 | 0.09 |
42 | 113605 | 大参转债 | 2,678,864.40 | 0.08 |
43 | 113505 | 杭电转债 | 2,571,256.80 | 0.08 |
44 | 113568 | 新春转债 | 2,570,524.00 | 0.08 |
45 | 110068 | 龙净转债 | 2,481,748.80 | 0.08 |
46 | 128066 | 亚泰转债 | 2,446,178.80 | 0.08 |
47 | 123103 | 震安转债 | 2,415,013.80 | 0.08 |
48 | 127016 | 鲁泰转债 | 2,375,442.60 | 0.08 |
49 | 113524 | 奇精转债 | 2,347,932.00 | 0.07 |
50 | 113548 | 石英转债 | 2,107,287.60 | 0.07 |
51 | 128123 | 国光转债 | 1,886,681.25 | 0.06 |
52 | 128042 | 凯中转债 | 1,730,256.13 | 0.05 |
53 | 113043 | 财通转债 | 1,693,800.00 | 0.05 |
54 | 113525 | 台华转债 | 1,584,900.00 | 0.05 |
55 | 113606 | 荣泰转债 | 1,438,164.00 | 0.05 |
56 | 113036 | 宁建转债 | 1,257,588.80 | 0.04 |
57 | 128127 | 文科转债 | 1,163,555.10 | 0.04 |
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无。
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一、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21年09月30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 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④ | ①-③ | ②-④ | |
过去三个 | 3.16% | 0.18% | 0.45% | 0.03% | 2.71% | 0.15% | |
月 | |||||||
2021 上半 | 2.95% | 0.15% | 0.22% | 0.03% | 2.73% | 0.12% | |
年 | |||||||
2020 年度 | 4.86% | 0.20% | -1.17% | 0.06% | 6.03% | 0.14% | |
2019 年度 | 6.90% | 0.11% | 1.13% | 0.04% | 5.77% | 0.07% | |
2018 年度 | 7.94% | 0.09% | 2.35% | 0.05% | 5.59% | 0.04% | |
2017 年度 | -0.26% | 0.06% | -9.85% | 0.09% | 9.59% | - | |
0.03% | |||||||
2016 年度 | -1.72% | 0.12% | -7.89% | 0.11% | 6.17% | 0.01% | |
2015 年度 | 9.60% | 0.22% | 1.57% | 0.08% | 8.03% | 0.14% | |
A/B 类 | 2014 年度 | 19.84% | 0.24% | 5.92% | 0.12% | 13.92% | 0.12% |
2013 年度 | 0.24% | 0.31% | -2.96% | 0.09% | 3.20% | 0.22% | |
2012 年度 | 10.74% | 0.21% | 2.90% | 0.08% | 7.84% | 0.13% | |
2011 年度 | -5.74% | 0.33% | -0.78% | 0.11% | -4.96% | 0.22% | |
2010 年度 | 5.57% | 0.35% | 0.51% | 0.10% | 5.06% | 0.25% | |
2009 年度 | 6.97% | 0.43% | -3.45% | 0.11% | 10.42% | 0.32% | |
2008 年度 | |||||||
(自基金 | |||||||
合同生效 日起至 | 13.04% | 0.20% | 9.84% | 0.30% | 3.20% | - 0.10% | |
2008 年 12 | |||||||
月 31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