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号:饶财购核字[2024]00221号招标编号:HLJGCYC2309010020241749255
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合同(试行)
采购单位(甲方):中共饶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供应商(乙方):饶河县卓越图文设计工作室 签订地点:▇▇▇▇▇▇▇▇▇
采购计划号:饶财购核字[2024]00221号招标编号:HLJGCYC2309010020241749255
签订时间:2024年07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文化宣传册印刷项目(招标编号:HLJGCYC2309010020241749255 )的采购文件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 应)文件等,确定乙方为甲方▇▇文化宣传册印刷项目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采购文件、澄清和答疑文件等;
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等;
3、乙方书面承诺等;
4、中标(成交)通知书。
二、合同标的
标的名称 | 采购需求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商务服务 | 宣传册印刷 | 400 | 50.0000 | 20000 | |
合计 | ¥20000元 (大写: 贰万元整) |
三、服务项目及要求
无
四、合同期限(任选其一)
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2024-07-10至2024-07-16,共6天。
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1+1方式,采购结果 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财政预算安排及对乙方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
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 。
五、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
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0。)
2、合同金额:本合同有效期内服务价款金额:20000元(大写 :贰万元整);
3、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4、付款期数: 一期
5、结算方式:
序号 | 项目阶段 | 具体内容及交付结果 | 付款金额(元) | 付款期限(天) | 计划支付时间 |
1 | 项目制作完成把并通过验收 | 支付项目合同总额 | 20000 | 6 | 2024-07-16 |
普通发票
6、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双方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
(一)甲方权利义务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
1、甲方有权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要求获取乙方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
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期支付服务费。
4、无。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
2、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
3、▇▇▇▇▇职业道德,充分利用其专业知识和业务资源保证完成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明的工作内容;
4、乙方必须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本次服务工作;
5、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为提供服务的员工按法律规定办理工伤、意外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乙方人员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
6、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7、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8、无。
八、保密条款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信息 ,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无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信息已经被公开或事实上一方违反本条款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 除合同,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0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合同履约、 验收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适用于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及 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
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参照本合同第十条承担违约责任 ;
3、无。
十、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 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保证金退还:
十二、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0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 ;
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0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 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十三、合同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饶河县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起诉十五、合同文件组成 1、政府采购采购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
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
4、投标(响应)承诺书:
5、评标记录;
6、中标(成交)通知书。
本甲乙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电子版)通过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上传至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纸质版合同根据甲乙双方需要自行签订留存)。
甲方(章) | 乙方(章) |
签订时间:2024年07月11日 | 签订时间:2024年07月11日 |
签订地点:▇▇▇▇▇▇▇▇▇ | 签订地点:▇▇▇▇▇▇▇▇▇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饶河镇迎春小区迎春街 |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付兵 |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饶河支行 | 开户银行:黑龙江饶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账号:908022909249065411 | 账号:799990122000075994 |
账号名称:中共饶河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 账号名称:饶河县卓越图文设计工作室 |
邮政编码:155700 | 邮政编码:155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