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于2015年3月收购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捷物流”)57%股权,后于2016年3月4日、 2016年7月22日与相关方签署《关于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终止协议》与《关于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终止协议之补充协议》,由深圳市佳 捷现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华智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回购公司持有的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出资,回购价款为公司收购价款和投资款,并按7%年利率加计利息,...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 2017-017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与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❹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合同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拟与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合同》,由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将对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合计 6,963.98 万元的应收账款转让给本公司,以抵偿深圳市佳捷
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借款。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加快应收债权回收,控制应收款项回收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促进上述股权转让终止协议与补充协议的履行,控制应收款项回收风险,经审慎研究并与各方协商,公司拟与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年汽车”)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合同》,由佳捷物流将对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合计 6,963.98 万元的应收账款转让给本公司,以抵偿佳捷物流对本公司的借款。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 ▇ ▇▇▇法定代表人:张伟进
注册资本:6536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 年 11 月 24 日
营业期限:2002 年 11 月 24 日至 2052 年 11 月 24 日
经营范围:网络技术、物流软件、物流设备、供应链解决方案、物流方案、物联网技术的开发;物流软件的销售;普通货物仓储代理;国际货运代理;经济信息咨询;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国内水路货运代理;食品流通;酒类批发;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
2、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工业园区 M-09 地块
法定代表人:庞青年
注册资本:21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 年 04 月 03 日
营业期限: 1996 年 04 月 03 日至 2043 年 12 月 18 日
经营范围:汽车制造(具体车型详见《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汽车配件制造;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仅限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且无需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压力容器安装(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
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主要车辆供应商之一。
三、交易标的
▇次交易标的为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对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金额总计为人民币 69,639,814.79 元。
四、拟签署的《应收账款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方名称
转让方: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受让方: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二)应收账款转让
1、转让方、受让方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应收账款转让。
2、转让方应于合同约定的转让日提前 5 个工作日向受让方提供转让的应收账款对应的全部权益证明凭证原件,包括转让方与债务人签署的原始合同、转让方已履行合同义务的凭证等由受让方进行审核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受让方对上述权益证明凭证审核后认为不符合转让条件,受让方有权将相应的应收账款从转让清单中剔除或终止受让应收账款。
4、转让方同意,受让方有权就应收账款转让事项在中国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公示系统办理登记,转让方承诺无条件予以配合。若无法办理登记,受让方有权将相应的应收账款从转让清单中剔除或终止受让应收账款。
5、协议生效日为应收账款转让日,于应收账款转让日,受让方对应收账款享有完全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收取应收账款的权利、利息权益、违约金权益、损害赔偿权益、担保权益以及再转让权等。
(三)应收账款清收金额抵偿借款
1、各方同意转让方将总计 69,639,814.79 元应收账款转让给受让方,以抵偿转让方对受让方的借款。
2、在受让方收回相应的应收账款并抵偿相应的借款前,相关借款并不消灭,借款合同及其担保合同仍然有效,受让方仍有权依据借款合同及其担保合同主张
权利。
3、转让方、受让方及其他方于 2016 年 3 月 4 日签署了《关于深圳市佳捷现
代物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终止协议》,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签署了《〈关于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终止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合称“股权转让终止相关协议”),对转让方、受让方及其他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安排进行约定。本合同与股权转让终止相关协议及供应链业务相关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未约定的,仍适用股权转让终止相关协议的约定。本合同不免除任何一方根据股权转让终止相关协议及供应链业务相关协议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四)合同成立与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在本合同及其附件上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时成立并生效。
2、本合同至应收账款按照合同约定完全清偿时终止。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与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合同》,是基于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主要车辆供应商之一,而佳捷物流未能按协议约定按期归还借款,公司充分考虑期后相关款项的回收风险,拟由佳捷物流将对青年汽车公司合计 6,963.98 万元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本公司,以抵偿佳捷物流对本公司的借款。
公司本次拟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合同》,有利于公司加快应收债权回收,降低应收款项占用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账龄分析法对应收佳捷物流的借款计提了坏账准备,本次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合同》不影响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对公司经营业绩无影响。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