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其他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 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 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