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LSZJD-ZB-202301
南
南通市崇川区三鲜街综合(运营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SZJD-ZB-202301
(资格后审)
采购人:南通狼山美食文化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招标文件备案表
编制人:薛康栖
日 期:2022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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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2年01月16日 |
目 录
项目概况
南通市崇川区三鲜街综合(运营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市崇川区政府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SZJD-ZB-202301
2、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三鲜街综合(运营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约90万元/年
4、最高限价:90万元/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5、采购需求:对三鲜街综合管理服务(运营管理和物业管理)进行采购,具体服务需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6、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首次合同签订一年,服务期内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的响应及采购人的管理规范和相关制度对中标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合格,采购人可以与中标单位续签合同,每次续签合同期为一年;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采购。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专业服务。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02月04日09时30分。
2、地点:在南通市崇川区政府网获知本项目招标信息。
3、方式:自行下载
4、售价:300元,随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投标响应文件。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办事处2楼212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401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现场投标模式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提出。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中标单位,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南通狼山美食文化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女士
联系方式:18912264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江海大道488号金贸国际25楼2501
联系人:薛康栖
联系电话:15335086200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组织的公开招标活动。
2、公开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代理机构。
4、投标供应商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内容或页码短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出现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应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未提出询问、质疑或是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询问、质疑的,视作供应商接受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不得在招标活动期间及招标结束后针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投诉。
5、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投标。
6、招标文件项目需求提供的可能涉及到的工艺、材料、设备、商标、样本、技术规范、参数规格、品牌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项目需求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修改、答疑
1、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
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形式发布,且以在南通市崇川区政府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3、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发布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公告,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5、除非代理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投标供应商对涉及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6、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修改,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
三、投标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
1、招标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相关数据仅做参考,根据自身需要,投标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递交之日前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己承担。
2、采购人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供应商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投标供应商应认真踏勘现场。在现场勘察时,熟悉供货及安装现场、现场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装订
1、投标文件由:①资格审查文件、②技术标、③商务标共三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
2、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的 “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各自装订成册。特别提示:“商务标”必须单独装订和封装,不得出现在“资格审查文件”和“技术标”之中。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
1、投标供应商应按标段准备 伍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分三册密封。第一册为 “资格审查文件”,第二册为“技术标”,第三册为“商务标”,投标文件的第一册、第二册、第三册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 “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及标段名称。
3、投标供应商可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4、投标文件正本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
六、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包的投标文件上明确标注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投标供应商全称及日期,同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七、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从投标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60个日历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
八、投标报价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币种。
3、报价表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4、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中内容明细不一致的,以报价表(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中涉及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5、投标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所涉及的税费、开办物资、设备、耗材、人工(包括工资、奖金、社保、加班费、夜班费等费用)、合理利润等。耗材包括但不限于垃圾袋、笤帚、垃圾桶、洗涤材料、煤油、消毒材料、手套、吸尘器等消耗性物品。同时,报价也应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6、一次报定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中标供应商的合同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人员最低工资可根据地方工资、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情况进行相应的政策性调整。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7、投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导致报价无效,按无效标处理。
九、投标费用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分摊)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独列出。(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人支付,招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服务类招标的收费标准下浮50%计算),不满2000元按2000元收取。
3、开标程序顺利进行后,除供应商的原件可退回外,其余所有的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4、无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投标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一、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
2、各标段的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签订合同前缴纳,中标供应商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疫情期间15日)内凭“中标通知书”及 履约保证金凭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中标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人凭中标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中标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十二、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单位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十三、未尽事宜
无。
第三章 项目需求
请投标人在网上报名前和制作投标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投标人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人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中标后供应商在同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技术商务条款响应正负偏离表》上明示,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
一、背景概述和实现功能要求
江海美食文化街区(俗名“三鲜街”)位于长江南路以南,跃龙南路以东,城山路以西,包家坝河以北,紧倚工农路、长江南路。项目分东西两段、八个建筑组团,总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管理区域为整个街区范围。
现拟对街区综合管理服务进行采购, 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运营管理、保安服务、卫生保洁服务、水电维修物业管理单位。在向街区提供综合管理服务的从业人员数不得少于16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专门负责街区运营和物业管理服务,不可与街区其他岗位兼岗),物业客服1人(不可与街区物业管理服务其他岗位兼岗),保安9人(领班1人,白班4人,夜班2人,消防监控室2人),卫生保洁人员4人,工程维修人员1人。
二、服务时间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首次合同签订一年,服务期内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的响应及采购人的管理规范和相关制度对中标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合格,采购人可以与中标单位续签合同,每次续签合同期为一年;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采购。
三、服务范围
本项目服务范围为江海美食文化街区(三鲜街)的整个街区范围的运营和物业服务管理两块。
四、服务标准、规范;
南通市江海美食文化街区的综合管理服务以《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标准》、《江苏省物业管理等级标准》、《南通市物业管理行业标准》为执行标准;安全护卫标准按 2010 年1月国务院公布实施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要求执行。紧紧围绕管理、服务的基本任务,按照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总体要求,以高起点、一流的服务水平、科学的管理手段,对街区实施专业化的管理,切实为街区商户提供一个整洁、安全、文明的运营环境。
五、服务要求;
1.本项目综合管理服务,执行国家对物业管理、保安服务、人员聘用、劳务薪酬等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同时满足街区的服务标准和要求。
2.投标单位应根据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合同要求、国家省市有关管理规范和强制性规定等要求以及投标单位自身的管理机制等进行人数配置,并报价。报价时请务必涵盖法律法规规定事项,包括物业服务所涉及的员工工资、社保、雇主责任险、公积金、税费、工具、设备、耗材、员工福利、合理利润、耗材等一切费用。
3.中标单位派出的物业人员与招标人不存在劳动雇佣关系。报价是必须确保所有员工劳务费用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社保、医保、工伤、意外伤害等)。所有劳动纠纷与招标人无关,由投标人负责,一旦出现上述问题,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赔偿责任。
4.所有物业工作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中发生工伤事故(含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和意外伤害,均由物业公司负责处理及赔偿。一旦出现上述问题,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赔偿责任。
5.合同期内,如果国家(南通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中标价格不予调整。
6.必须遵守街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日常突发性和临时性的工作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或街区重大活动时,必须无条件配合街区工作安排。
7.各投标单位可派人员实地了解勘察,特殊要求和说明可以实地勘察后书面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未有疑义视同全部认可。
六、人员配备
1.相关人员配备要求如下:
序号 |
岗位名称 |
要求 |
配置人数 |
1 |
项目经理 |
性别不限,专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有较为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沟通谈判能力强,对接各类商户需求,统筹解决运营问题。有较为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持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并为公司正式员工。负责管理、协调、考核各项物业服务,负责与采购人沟通对接。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不可与本项目其它岗位兼岗。 |
≥1人 |
2 |
客服 |
性别不限,专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持物业管理员证书并为公司正式员工。负责街区日常客户服务工作,有3年以上物业行业客服工作经验。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不可与本项目其它岗位兼岗。 |
≥1人 |
3 |
维修人员 |
从业人员资格要求:政治素质高,身体健康,男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高低压上岗证;有公共设施、消防设施及机电设备维护、维修经验和能力,水、电维修人员,能从事专业以外其它维修岗位的一般性工作。同时具有消防相关资格人员优先。 |
≥1人 |
4 |
保安人员 |
从业人员资格要求:政治素质高,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男身高1.70米以上,年龄在58周岁及以下,品貌端正,身体健康,必须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消防监控岗位须持消防员证上岗,政审合格,无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嗜好,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党员、退伍军人优先。 |
≥9人 |
5 |
保洁人员 |
从业人员资格要求:政治素质高,身体健康,年龄60周岁及以下;经过相关培训,熟悉卫生保洁知识,熟练运用常用清洁剂和消毒消杀用品,并能对常见各类污垢的清除方法和特殊场所的卫生清扫和消毒消杀准确运用。 |
≥4人 |
特别说明:
(1)投标方应按标书文件要求合理配置人员,向街区提供的从业人员数总数不得少于16人。
(2)相关岗位因离职、病假、产假等因素造成的岗位空缺,投标方应及时安排相关专业服务人员接替。接替衔接,包括但不限于临时替代、学习交接等状况存在。
特别提醒:报价时请务必涵盖法律法规规定事项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所涉及的税费、开办物资、设备、耗材、人工(包括工资、奖金、社保、加班费、夜班费等费用)、合理利润等。耗材包括但不限于垃圾袋、笤帚、垃圾桶、洗涤材料、煤油、消毒材料、手套、吸尘器等消耗性物品。同时,报价也应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报价时必须确保所有员工劳务费用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按规定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社保、雇主责任险及公众责任险等),以及提供服务所涉及的必须税费、设备、耗材、员工福利、合理利润等。
七、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供应商提供的综合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街区运营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需要达到但并不局限于以下服务标准。并根据上级部门对街区管理的需要对服务标准进行适时适当的调整。
(1)负责商业业态运营管理相关工作,对接各商户经营需求,统筹日常运营工作。
(2)结合街区经营需求,定期对接采购人拟定街区商业活动方案,在创文或其他迎查期间积极配合上级政府部门及社区工作,包括会务接待、参观讲解工作。
(3)按期收取江海美食文化街商户房租及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汇入甲方指定专项账户,各项费用收取率达到100%,并做好汇款款凭证的存档工作。
(4)做好区域内商户招商、进场、撤场、转租、退租的具体工作。
(5)明厨亮灶、食安南通、诚信示范街区、食品安全示范街区等的创建工作。
(6)微信公众号的更新维护工作。
街区物业管理工作。
共用部位的环境卫生的维护
共用部位楼道、楼梯扶手、指示牌、共用部位栏杆、窗台保持清洁。路灯等公共灯具每月除尘清洁。共用部位门、窗等玻璃,道路、明沟、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保持地面清洁。
垃圾收集:甲方、商业经营户自行投放至集中投放点。垃圾厢(房):每日消毒、清扫洗刷,保持垃圾厢(房)及其周围清洁;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可以堆放在公共区域。
(3)雨、雪天,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根据季节进行全街区的蚊虫消杀。
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
1、人员要求
(1)专职保安人员要求在5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安全防范能力,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
(2)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配备对讲装置或必要的安全护卫器械。
2、门岗要求
物业管理公司应根据管理需要结合项目设计要求,合理设置门岗,对进出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每班应有交接班记录保证有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
3、露天广场要求
负责对进出广场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证车辆停放有序、道路畅通,未经甲方许可禁止任何机构、人员利用场地进行商业宣传等活动,保证广场正常的秩序。
4、巡逻岗要求
(1)白天每小时巡逻一次,夜间每小时巡逻一次,重点部位有明确的巡逻要求,并有巡逻记录。
(2)在遇到异常情况、突发事件时,应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进行处理。
5、消防监控中心岗位要求
消防监控中心是物业管理的重要岗位。人员需持证上岗,值班人员应具备识别相关设备信息并进行操作的能力。值班人员注视各设备所传达的信息,在收到报警信号或发现异常情况后,及时通知其他相关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处理情况应记录在案。
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巡查、日常维修服务
1、共用部位的标准
(1)房屋结构:每年二次以上对房屋结构、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进行检查并有记录。门窗:每周一次巡视楼内公共部位门窗,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开闭正常。
(2)每月检查一次屋顶,共用雨、污水管道、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定期联系疏通单位及时检查并疏通和清掏。
(3)道路、场地等: 定期巡查道路、路面、侧石、井盖等,发现损坏及时告知并建议甲方修复,保持路面基本平整无积水,侧石平直无缺损。
(4)安全标志等: 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每月检查一次,保证标志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
2、供水系统标准
每周对供水设备检查一次,保证供水系统正常、泵房整洁,如有设备运行异常应及时通报甲方。
3、公共照明标准
(1)公共照明:及时巡查的灯座、灯泡、开关等,保持灯具完好,保证区内楼道灯、路灯亮灯率在98%以上。
(2)景观灯、广告灯箱等:保持灯具完好,亮灯率在98%以上。
(3)公共电气柜:定期巡查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每年一次电气安全检查,保证电气设备运行安全正常,并记录相关设备运行情况,如有故障应及时通报甲方。
4、消防系统标准
(1)消防泵每月启动(手动)一次并作记录,保证其运行正常,如有损坏应及时通报甲方.消防栓每月巡检一次,消防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
(2)每半年检查一次消防水带,阀杆处加注润滑油等,保持消防器材能随时有效使用。
(3)按需配备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临近失效立即更新或充压。
(4)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每年秋、冬季对暴露水管进行防冻保养。
5、弱电系统标准
监视系统:定期进行系统检查,保证各项监控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能清楚显示出入人员的面部特征和车辆的车牌号,录像功能正常,并记录相关情况。
6、档案资料管理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项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八、风险承担
1、采购方将对整个管理实行全过程监管和考核,中标单位日常工作不到位、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将作出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2、中标单位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方有权视情节严重性扣除100-1000元/次:
(1)未按投标承诺派足工作人员或未执行合同规定任务的;
(2)未达到服务要求的;
(3)发生盗窃等安保事件,经分析认定与中标单位工作失责或有明显失误的;
(4)发生其它有损采购人形象或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
(5)各类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补救或上报的;
(6)对单位指出的存在问题未能及时整改的。
3、中标单位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出现重大事故,采购方将追究中标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将由中标单位全额赔偿。必要时,将追究法律责任。
4、采购方每季度对物管质量征求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意见,综合满意率须达95%以上,满意率低于80%,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5、物管工作人员在岗履职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中标单位需自行筹备日常管理办公等开办物资及保洁、保卫所需的各种设备、工具和垃圾袋、清洁剂、光亮剂、消毒液(片)等材料。在疫情防控期间,还应根据疾控部门要求按规定开展环境消杀,增加消杀材料由采购方提供。
十、投标供应商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本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并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十一、合同履行
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本文件和物业合同的约定进行物业管理与服务。如中标单位发生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达到,影响了采购方业务开展或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采购方可提前终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十二、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每季度支付一次,每季度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
一、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1、成立评标委员会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计5人组成。
2、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
二、开标
1、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开标并记录,及时处理投标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相应处理方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十一条的规定。
三、资格审查
1、开标后,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评标。
3、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相应处理方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十一条的规定。
四、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以后。
2、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相关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核对评标结果,有下列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则予以书面记录并向本级相关部门报告:
①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②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③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④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1)独立履行审查、评价合格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并进行比较和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依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直接确定中标人。
(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其实质性内容。
(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4、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履行以下职责与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澄清;
(5)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6)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7)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5、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6、开标后直到公告项目中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等的相关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7、评审期间,合格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仍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判为无效投标。
8、在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可能的中标资格。
五、评审原则
1、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即指投标文件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经评审后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推荐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完整计划标的物的科学性、可行性、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保证及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评价。
4、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任何外来证明文件。
六、评审方法
1、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各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通过后方能进入技术标的开标。先开技术标,技术标打分结束后再开商务标。
2、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本招标文件载明的方法与规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审并进行评价和比较。
3、本次项目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总分值为100分。两部分评审因素比重如下:
技术标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70%(权重)(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商务标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30%(权重)(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
6、技术分按评委的算术平均值计算(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7、开启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报价标,现场唱标后由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名确认。
8、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标评审得分直接计算取得,并与其技术标得分相加为该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9、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七、关于投标价格评审
1、针对投标价格实质响应的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如未实质上响应 ,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针对投标价格合理性的评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评审评分项
(一)技术标评分:(70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细则 |
分值 |
|
1 |
综合实力 (9分) |
业绩(9分) |
投标供应商自2018年01月(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商业类物业管理业绩的,有一项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同一项目合同续签的不得重复计分(业绩证明需同时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缺一不可,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注:同一业主不同合同只能算1个业绩,以上业绩不重复累计。 |
9 |
2 |
人员配置(18分) |
人员配备方案(5分) |
根据项目的需求,有合理的人员配置方案,分工合理,权责清晰。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及人员整体配置的优劣:如人员整体的年龄层次、从业经验情况、岗位职责等综合条件进行评分,优秀5分,良好3分,一般2分,较差1分,差或没有则不得分。 |
5 |
人员培训和管理方案(5分) |
对配备的人员有明确的培训和管理方案、加强人员稳定性措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方案和办法优秀5分,良好3分,一般2分,较差1分,差或没有则不得分。 |
5 |
||
项目负责人实力(8分) |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 (2)拟派项目经理有五年及以上商业类物业项目物业管理工作经验(工作经验需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的工作经验证明和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记录)得3分;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的得3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人为其交纳的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的连续6月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
8 |
||
3 |
项目负责人答辩(20分) |
项目经理答辩(20分) |
3、拟派本项目经理答辩:投标人拟派本招标项目经理(必须是专职,中标后不得兼任其他单位工作,必须在本项目进行现场管理)进行现场答辩,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回答问题,由评委综合评价现场物业主管沟通能力、管理经验、专业胜任能力等综合素质。 (1)沟通能力 项目经理沟通能力强、思维敏捷、语言流畅的得5分; 项目经理沟通能力较强、思维较敏捷、语言较流畅的得3分; 项目经理沟通能力一般、思维敏捷一般、语言基本流畅的得2分; 项目经理沟通能力较差、思维敏捷较差、语言不流畅的得1分; (2)运营管理经验 项目经理运营管理经验丰富、处理突发应急事件的经验丰富、对商业运营管理业务非常熟悉的得5分; 项目经理运营管理经验较丰富、处理突发应急事件的经验较丰富、对商业运营管理业务较熟悉度的得3分; 项目经理运营管理经验一般、处理突发应急事件的经验一般、对商业运营管理业务熟悉度一般的得2分; 项目经理运营管理经验较差、处理突发应急事件的经验较差、对商业运营管理业务熟悉度较差的得1分; (3)物业管理经验 项目经理物业管理经验丰富、处理突发应急事件的经验丰富、对商业类物业管理业务非常熟悉的得5分; 项目经理物业管理经验较丰富、处理突发应急事件的经验较丰富、对商业类物业管理业务较熟悉度的得3分; 项目经理物业管理经验一般、处理突发应急事件的经验一般、对商业类物业管理业务熟悉度一般的得2分; 项目经理物业管理经验较差、处理突发应急事件的经验较差、对商业类物业管理业务熟悉度较差的得1分; (4)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经理专业能力强、熟练掌握运营和物业管理各项流程工作、能根据本项目需求提供专业的合理化的建议的得5分; 项目经理专业能力较强、较熟掌握运营和物业管理各项流程工作、基能根据本项目需求提供比较专业的合理化的建议的得3分; 项目经理专业能力一般、基本掌握运营和物业管理各项流程工作、基本能根据本项目需求提供合理化的建议的得2分; 项目经理专业能力较差、不能熟练掌握运营和物业管理各项流程工作、不能根据本项目需求提供合理化的建议的得1分; |
20 |
4 |
服务方案(23分) |
管理服务理念 (5分) |
根据本项目综合服务管理特点提出合理的管理服务解决方案,提出服务定位、目标,供应商的管理模式是否能够切合实际,且安全可行,保密性、安全性、文明服务的计划及承诺情况。优秀5分,良好3分,一般2分,较差1分,差或没有则不得分。 |
5 |
项目各项业务管理服务方案(5分) |
在安保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有明确的服务方案。评委对每项业务方案的合理性、全面性、可行性、针对性酌情给分,按项得分。优秀5分,良好3分,一般2分,较差1分,差或没有则不得分。 |
5 |
||
重大活动保障及应急事件处置(5分) |
结合业主实际,具备对重大活动的全程保障能力,以及对应急突发事件的迅速响应、妥善处理的机制及能力。由评委针对该处理方案合理性、可操作性、科学性等方面进行横向比较,综合打分。优秀5分,良好3分,一般2分,较差1分,差或没有则不得分。 |
5 |
||
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施综合商业运营建设和物业管理服务(5分) |
根据本项目综合管理特点提出合理的运营管理和物业管理服务解决方案,提出服务定位、目标,供应商的管理模式是否能够切合实际,且安全可行,保密性、安全性、文明服务的计划及承诺情况。优秀5分,良好3分,一般2分,较差1分,差或没有则不得分。 |
5 |
||
到期配合承诺(3) |
供应商提供《综合管理服务到期配合承诺函》(须加盖公章),内容符合本项目要求,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酌情打分:0-3分; |
3 |
||
合计 |
70 |
注:评委依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方法评分,评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商务标评分:(30分)
1、本次项目最高限价:90万元/年;超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商务标得分为满分。
3、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标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商务标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四)中标人的确定
评委会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各标段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各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五)评标争议
评标时评委对评标的细则若有争议,由评标委员会评委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
(六)落标原因
评标委员会不对落标的投标供应商做落标原因的解释。
九、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十一、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处理
依据相关政策的规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相关部门批准。
十二、中标通知
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期限结束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中标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南南通市崇川区三鲜街综合(运营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合同书
采购单位(或称甲方):
中标单位(或称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的采购结果、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需求中规定的各项内容(详细参照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二)乙方在采购响应文件和参加甲方评审过程中承诺的各项服务。
(三)甲方委托的其他服务事项。
(四)甲方权利义务
1、委派人员组织本项目的交接验收。
2、负责考察、监督、评价乙方的综合管理服务的服务质量。对乙方的工作成果给予质量评定,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考核得分,决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合同。
3、审定乙方拟订的综合管理规章制度及综合管理方案,监督本综合管理制度及方案的执行情况。
4、审定设施设备维修与更新改造建议,对设备零配件与服务耗材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5、监控服务成本和节能效益,监督乙方有关本物业的公共采购,并有权否决乙方的采购结果。
6、服务期内有权对乙方服务团队中所有人员的配备进行审核,有权对乙方派驻甲方的人员提出更换。
7、依据国家有关房屋交接验收的规定及甲、乙双方认定的标准向乙方交付本物业,并针对本物业实际情况,协助乙方完成接管过程。
8、向乙方提供本物业的工程图纸、项目档案和设施设备资料。提供必要的服务用房和办公条件。
9、监督、指导、检查乙方做好服务工作,配合乙方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10、根据本合同约定审定并支付服务费。
(五)乙方权利义务
1、负责本项目的日常服务工作,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2、负责乙方员工的岗位培训并保证派往甲方的工作人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无不良嗜好或不良档案记录。在本项目组建并保持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齐整的、勤奋、诚信、务实、精干、创新进取的服务团队,并对乙方员工的管理教育和人身安全负完全责任。
乙方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合同期内不得更换,不得兼任其他单位工作,必须在本项目进行现场管理。否则按当年综合管理服务费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应确保从事本合同项下服务的工作人员为乙方合法雇员,并办理了相关职业保险。乙方雇员在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过程中的一切行为视为乙方行为,非因甲方原因而受到的人身伤害或对第三方造成的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得因与雇员之间的纠纷影响为甲方提供服务。
负责本项目的乙方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和其他主要服务人员的配备,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并不得随意调换。乙方派驻甲方的人员若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的,应在提出更换要求的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合同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服务标准细则、各类服务方案以及各类应急处置预案等,经甲方审定后执行。
4、严格依法开展本项目的一切管理服务事项,接受甲方对管理服务活动的监管,维护甲方的权益。
5、确保项目安全,全力避免责任事故的发生,对渎职失职行为当事人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并报甲方备案。
6、正确使用各种设施设备,保持设施设备的安全、高效、有序运行。
7、本项目整体管理服务责任不得转让他人和单位,不得把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或其他单位。
8、告知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规章制度,对使用人的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并及时向甲方综合管理部门报告。
9、建立本项目的管理服务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依据有关法规办理本项目的公众责任险。
11、同时加强对消防设施的巡检,确保物业的消防安全。
12、甲方在本项目服务需求外安排的临时性零星维修工作及会议、保洁服务保障工作,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完成,甲方不再增加物业服务费。
13、第三方维保单位进场维修、施工过程中,乙方工程人员需全程跟踪监督。乙方若未履行到位造成甲方设施、设备损坏的,按修缮费用的70%进行赔偿。
14、乙方须不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先进服务理念,吸纳新知识,采用新技术,提升专业声誉。虚心听取甲方的意见,接受甲方的监督和质询,并根据甲方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乙方高层管理人员不定期对甲方进行回访,及时了解甲方需求,沟通信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15、本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时,乙方应向甲方移交本项目服务权,移交服务用房、设施设备及物业服务的全部档案、资料,10日内撤出本项目。同时,乙方应向新继任的管理服务企业交接设备运行记录,进行设备交接查验,并提供必要的培训。
16、乙方承接本项目过程中应承诺以下事项:
(1)按季定期向甲方书面报告项目的总体执行情况;
(2)及时通报本项目的突发性事件,具体为:发生停水、停电、停气,以及消防报警、电梯困人、水管爆管和盗窃斗殴等突发性事件,乙方须根据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或减小可能造成的损失,并立即向甲方汇报,事件处理完成后,并在两天之内形成情况报告报送甲方;
(3)配合甲方接受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权部门的检查;
(4)保障客户信息的安全性,当客户信息不安全或客户权利受到影响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本项目事项涉及直接接触甲方客户信息的,应落实保证金、保险等风险控制措施;
(5)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开展活动;
(6)根据本项目事项需要,应由其承诺的其他事项。
二、合同价格与支付
2.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所涉及的税费、开办物资、设备、耗材、人工(包括工资、奖金、社保、加班费、夜班费等费用)、合理利润等。耗材包括但不限于垃圾袋、笤帚、垃圾桶、洗涤材料、煤油、消毒材料、手套、吸尘器等消耗性物品。同时,合同价也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2.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每季度支付一次,每季度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
三、履约保证金
3.1本项目成交后乙方须向甲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5%,即人民币元。
3.2乙方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的服务内容,甲方凭乙方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3.3由于乙方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甲方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甲方亦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
四、服务期限
4.1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时间为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到期合同自行终止。服务期内甲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乙方投标文件的响应及甲方的管理规范和相关制度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甲方可以与乙方续签合同,每次续签合同期为一年;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重新组织招标采购。
4.2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乙方未达到合同要求,并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做出整改措施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以作补偿。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第3日,合同自动终止。
五、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六、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列入甲方采购禁入名单,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在合同期内,未能达到本合同或随后签订的细则约定的管理目标。
2、乙方在履行职责时存在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此种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物质损失、形象声誉损失等。
3、乙方收到甲方对其任何服务予以质询的书面通知后,半个月内未予答复或改正。
4、乙方内部重组或股权转让以及其他原因导致破产或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各项义务。
(二)乙方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乙方工作人员被物业使用人有三次投诉,经查证属实的,相应扣除物业服务费。
(三)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且甲方随时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管理不当或服务不到位等原因,给甲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此种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物质损失、形象声誉影响、办公秩序影响等。
2、乙方管理不善或违章操作或失职失误等原因,造成甲方设施设备损坏、资金财产损失、信息资料丢失、商务秘密泄露以及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
3、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责任事故,或发生刑事案件、治安事故的。
4、因乙方物业服务原始记录及档案管理不善,导致甲方因证据不足无法向第三方要求赔偿责任的,该部分赔偿责任视为甲方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该部分损失。
(四)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将应由乙方承担的物业服务成本调整为甲方承担的物业服务成本,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所调整费用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所调整费用的%计算)。
(五)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费用增加和损失,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合同剩余款项中直接扣除。如未支付的合同剩余款项不足以弥补甲方上述费用和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足部分款项。
(六)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或施工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或形成事故隐患或造成事故的,乙方应及时发现,并尽最大可能予以妥善处理,将损失控制到最小,同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处理善后事宜(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七)乙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按甲方当年综合管理服务费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另行给予经济赔偿。
(八)如果乙方向甲方开具虚假发票,甲方有权拒付订单款项、要求赔偿损失、终止订单和本合同,并将乙方列入甲方采购禁入名单。
(九)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费用增加和损失,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服务剩余款项中直接扣除。如未支付的服务剩余款项不足以弥补甲方上述费用和损失,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支付不足部分款项。
七、不可抗力
7.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7.2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八、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8.1 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8.2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8.2.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8.2.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8.2.3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8.3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8.4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按约定配合交接,逾期交接的甲方不需支付服务费,乙方应按当年综合管理服务费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提前交接不提供服务的,临时增加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交接资料不全,导致甲方设备设施维护成本增加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九、合同的生效及备案
本合同在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到崇川区行政审批局交易科进行合同备案。
十、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采购单位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1.1 合同份数: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供应商各贰份。
11.2 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11.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成交通知书、采购响应文件和采购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4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
采购单位(或甲方): 中标单位(或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非正式版以最终版为准。
廉洁协议
立协议单位: (甲方)
(乙方)
为了在服务全过程中保持廉洁自律的风气,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服务项目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订立并共同遵守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关于服务项目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第二条 甲方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物品、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健身和娱乐等活动。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要求和暗示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或暗示乙方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泄露应当保密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相关情况。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要求和暗示乙方和相关单位为其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家里接待乙方有关事宜的询访。
第三条 乙方责任
(一)乙方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审计等相关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审计等相关人员报销应由其个人或其单位负担的费用。
(二)乙方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审计等相关人员就服务项目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
(三)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审计等相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审计等相关人员和相关单位及其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审计等相关人员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纪委监察机关或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
(二)甲方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合同价的2%——10%作为廉政违约金(发现一次,至少扣除合同价2%的违约金),对有贿赂等不良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2—3年内不得参与甲方任何项目投标。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从合同款中扣除。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随合同保存一份,交纪委、监察部门备案一份。
第六条 本廉洁协议作为 合同(合同编号 )的附件,与 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盖章后 立即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委托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一、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疫情期间15日)内,中标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及 “履约保证金”凭证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供应商各贰份。所签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中标人履约,中标人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三、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中标供应商串通或要求中标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中标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中标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五、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投标文件无效,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六、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以上项目款的支付不计息。
一、质疑的提出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采购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4、对采购方式、采购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5、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5.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5.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5.3 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附件: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三部分组成。本次招标应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供应商须将资格审查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后一起递交。
(一)资格审查文件(单独装订密封)
1、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提供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
3、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参见第八章)。
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参见附件)。
注: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技术标(单独装订密封,不得出现商务报价)
1、投标响应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2、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需提供的所有资料。
3、招标文件中未涉及的事项,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为方便评委评审,请投标供应商按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所须提供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递交。
(三)商务标(单独装订密封)
1、投标响应报价表(格式参见第八章);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参见第八章);
附件:相关格式
南通市崇川区三鲜街综合(运营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对应投标文件填写:资格审查文件
对应投标文件填写:技术标
对应投标文件填写:商务标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LSZJD-ZB-202301
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A资格审查文件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单独密封)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出示此证明)
南通狼山美食文化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法定代表人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项目投标活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投标的有关事宜。
附: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2、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时,须出示此证明)
南通狼山美食文化管理有限公司:
兹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粘贴此处)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如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时,须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3、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南通狼山美食文化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 _(项目名称),_______ __________(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供应商: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诚信承诺书
南通狼山美食文化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我方无资质挂靠或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情形;
3、我方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
4、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
5、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供货期等内容组织实施;
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投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不良行为记录、限制其一定期限内投标资格等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投标供应商: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B技术标(单独密封)
1、投标响应函(格式不得变动)
南通狼山美食文化管理有限公司 :
依据贵单位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的邀请,我方授权 (姓名) (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工作,全权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我方的投标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所涉及的税费、开办物资、设备、耗材、人工(包括工资、奖金、社保、加班费、夜班费等费用)、合理利润等。耗材包括但不限于垃圾袋、笤帚、垃圾桶、洗涤材料、煤油、消毒材料、手套、吸尘器等消耗性物品。同时,报价也应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2、我方已经详细审查了全部招标文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3、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4、我方承诺在本次招标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5、我方尊重评标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也清楚理解到投标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投标供应商: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工具及易耗品清单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 |
生产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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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注:请各投标人按上述格式自制《清单表》投标
日期:
3、投标人情况表
投标人(公章):
1 |
企业法人 |
|
公司成立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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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总部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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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当地代表处地址 |
|
||||||||
4 |
电话 |
|
联系人 |
|
||||||
5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
6 |
注册地 |
|
注册年份 |
|
||||||
7 |
单位职工人数 |
人 |
单位2021年总营业收入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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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企业或社会团体办公场所的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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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主营范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10 |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
|
||||||||
11 |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
|
||||||||
12 |
备注 |
|
4、类似业绩一览表
投标人:(盖公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期 |
管理服务内容 |
管理面积(m2)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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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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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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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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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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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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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综合管理服务人员配备情况表
人员安排 |
姓名 |
性别 |
所学 专业 |
现任职务 及职称 |
拟管理范围 |
联系电话 |
项目经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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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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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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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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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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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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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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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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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人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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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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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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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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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商务标(单独密封)
1、投标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投标报价 |
大写: 元/年; 小写: 元/年。 |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
(1)本表为格式表,不得自行改动,必须提供。
(2)本表投标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所涉及的税费、开办物资、设备、耗材、人工(包括工资、奖金、社保、加班费、夜班费等费用)、合理利润等。耗材包括但不限于垃圾袋、笤帚、垃圾桶、洗涤材料、煤油、消毒材料、手套、吸尘器等消耗性物品。同时,报价也应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3)报价是必须确保所有员工劳务费用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社保、医保、工伤、意外伤害等)。所有劳动纠纷与招标人无关,由投标人负责,一旦出现上述问题,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赔偿责任。
2、投标报价明细表
(报价明细表中的内容与项目需求一致)
项目名称:
序号 |
费用名称 |
月均费用(元/年·人) |
备注 |
||||
项目经理 |
保安 |
保洁 |
水电维修 |
…… |
|||
1 |
工资(实发) |
|
|
|
|
|
|
2 |
岗位补贴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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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伙食补贴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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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服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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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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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其他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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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列明,可包含福利、防暑降温费等。 |
6 |
不可预见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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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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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小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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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总价(元/年) |
大写: 小写:¥ 元 |
注:供应商自行对服务费用作组成分析并提交明细表,格式可自定。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
日期:
注:
(1)投标人须自行分析项目组成后,详细报出响应报价总表内总报价的组成部分的报价,且本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总表内的投标总价相等。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如果按综合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综合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以不填报。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圆整(¥: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5、监狱企业证明函(如有)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_____________(填写供应商法定全称)为监狱企业。
特此声明。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盖章):
日期:
附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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