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SZC-321200-ZFDL-G2024-0012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JSZC-321200-ZFDL-G2024-0012
采购人: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洪▇▇▇▇▇▇集中办公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采购类别:服务采购
2024年5月
目 录
项目概况 ▇▇▇▇▇▇▇集中办公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JSZC-321200-ZFDL-G2024-0012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6-12 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1200-ZFDL-G2024-0012
项目名称:洪▇▇▇▇▇▇集中办公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2012.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总价2012.6万元,最高限价单价201.26万元/年
采购需求:为落实“双碳”目标,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拟选择一家供应商为洪▇▇▇▇▇▇集中办公区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通过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节能减排,降低能耗。拟由中标供应商提供能源设备节能改造服务、能源系统运营管理服务、空调维保服务及能源管理平台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10年(从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的次月1号起进入能源托管服务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2.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3.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4.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10%价格扣除。本项目支持和适用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为:
(1)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参加投标的所有事务,并承担投标、签约、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授权代表签署的文件视作联合体所有各方共同签署的文件,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或联合体投标文件另有约定并经采购人同意的除外。
(3)如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与采购人进行合同的对接、洽谈和项目的推动工作,并在后期的项目开展运行中承担全部责任,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无条件响应采购人的需求,对项目运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应及时主动予以解决,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推脱,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予以处罚并解除合同。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5-22 00:00 - 2024-05-29 00:00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2024-6-12 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原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2.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单位地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洪▇▇▇▇▇▇集中办公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
2 |
招标内容 |
为落实“双碳”目标,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拟选择一家供应商为洪▇▇▇▇▇▇集中办公区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通过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节能减排,降低能耗。拟由中标供应商提供能源设备节能改造服务、能源系统运营管理服务、空调维保服务及能源管理平台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
3 |
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
1.服务期:10年(从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的次月1号起进入能源托管服务期)。 2.服务地点:洪▇▇▇▇▇▇。 |
4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限价总价2012.6万元,最高限价单价201.26万元/年 |
5 |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6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招标文件中有关联合体规定均不适用 ☑接受 |
7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自行考察;如投标人需自行考察,费用自理; □组织,考察时间: 年月日时 集合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8 |
投标答疑会 |
☑不召开 口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 召开地点: |
9 |
投标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 |
时间: 2024 年 5 月 30 日 18 时前 |
10 |
澄清、修改时间 |
时间: 2024 年 5 月 31 日 18 时 |
11 |
投标货币 |
人民币 |
12 |
合同方式 |
□固定单价合同,按实结算 ☑固定总价合同 □其他: |
13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
14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5 |
投标截止时间 |
时间: 2024 年 6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
投标地点 |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
|
16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 2024 年 6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
17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
18 |
定标办法 |
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
19 |
履约保证金 |
□不提交,招标文件中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均不适用 ☑提交 金额:中标价的10% 缴纳时间及形式: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自主选择以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限泰州同城)、保函、保证保险、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退还时间:合同履行完成后退还(无息)。 |
20 |
付款方式 |
节能改造验收合格且进入能源托管服务期的第二个月开始,每月15号前,中标供应商向招标人出具上月能源托管费用发票及水、电、气费用缴纳凭证后,招标人支付上月托管服务费,每月托管服务费=总合同额/10/12。 |
21 |
其他约定 |
本次采购,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按《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执行足额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
一、说明和释义
1. 说明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2. 词语释义
2.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供应商、投标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包括分公司。
2.3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工程和服务等采购招标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2.4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5评标委员会:是指在招标投标和采购活动中,依法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建,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的临时性权威机构。
2.6响应: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售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
2.7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2.8天:日历日。
2.9服务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履行服务的最终地点。
2.10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11 实质性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
2.12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二、投标人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系统(网址:▇▇▇▇://▇▇▇▇▇▇.▇▇▇▇▇.▇▇/,下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
5.投标人代表
5.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
6. 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
(2)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
(3)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8)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9)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三、招标文件说明
8. 招标文件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现场考察
9.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所述时间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考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9.2招标采购单位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9.3 经招标采购单位允许,投标人可为考察目的进入招标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考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9.4投标人应在现场考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做任何答复与考虑。
10.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询问和澄清,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提出。
10.2如需召开投标答疑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召开招标答疑会。
10.3迟于前附表规定时间的询问和提交的疑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答,也不承担由此带来的对投标人投标结果的影响。
10.4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采购人将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修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5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10.6招标文件的更正(含澄清、修改等)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发出日期最接近开标时间的公告为准。
10.7招标文件的更正(含澄清、修改等)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四、投标文件说明
11.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1.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11.3投标人应当同时凭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系统”,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12.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 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13.2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以下(1)、(2)、(4)-(8)条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提供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4)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提供原件扫描件);
注:企业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可不提供。
(5)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注: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企业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可不提供。
(6)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注:企业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可不提供。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8)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9)采购人要求的特定资质证明(详见“采购公告”-“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之3中要求)。
(10)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格式见附件)
13.3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3.4投标函
13.5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13.6商务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13.7技术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13.8“建设能源管理系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13.9评分标准中对应的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
13.10(如有,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如联合体成员未全部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中小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3.11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上述1-8项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4)(5)(6)三项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
14. 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要求
14.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14.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要求参考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14.3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14.4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字。
14.5投标费用自理。
14.6投标人应当同时凭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系统”,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15.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
15.1投标人对《开标一览表》中的全部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在本项目合同期内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改造、设备材料费、软件产品、开发实施、数据采集与加工、实现本项目功能所需要的第三方软件及接口升级改造、项目涉及的设备、劳务、制作、维护、升级、培训、评估、保险、利润、税金、人员、交通、食宿、验收、检测等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等各项费用。并综合考虑可能影响价格的各项因素。
投标人要认真阅读清单,慎重报价。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15.2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
15.3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15.4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
投标保证金
17.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7.1在本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7.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18.投标文件的拒收
采购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0.投标截止日期
20.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0.2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投标文件的撤回
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
21.2投标文件的修改
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
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六、开标和评标
22. 开标
22.1采购人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规定,参加开标活动。
22.2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江苏政府采购“▇▇▇”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读各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
22.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规定执行。每个投标人的解密时长为6分钟,超时视同解密失败。
22.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规定提出,如 “江苏政府采购“▇▇▇”系统”中《开标一览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2.5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 评标委员会
23.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本项目的评标事务。
23.2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3.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
23.2.2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23.2.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3.2.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3.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3.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23.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3.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23.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23.3.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23.3.6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4. 评标内容的保密
24.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4.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4.3在评标期间,招标采购单位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
25.对投标文件初审
2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5.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5.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5.2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5.2.1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25.2.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25.2.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
25.2.4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25.2.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
25.2.6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5.2.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25.2.8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
25.2.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25.2.10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25.2.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25.2.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25.2.1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5.2.14项目(标段)投标总价超过本项目(标段)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25.2.15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25.2.1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5.2.17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5.2.18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25.2.19联合体投标的,未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
25.2.20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5.2.2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5.3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5.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5.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5.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5.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5.3.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其修正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5.4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5.5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6.投标的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委会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系统”中作出澄清,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具体操作方式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废标
27.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7.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7.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27.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7.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27.1.5因“江苏政府采购“▇▇▇”系统”系统重大故障原因无法继续开评标的。
27.2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8.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8.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8.2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
七、授予合同
29. 中标供应商的确认
29.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详细评审后,按招标采购单位的委托向招标采购单位推荐中标候选单位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9.2中标无效的确认: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9.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供应商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示。各投标单位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同时该质疑应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收到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签署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如投标单位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
30. 合同授予标准
30.1招标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31. 中标通知书
31.1确定中标供应商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1.3招标采购单位对未中标供应商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32.1中标供应商应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
32.2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前按规定将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中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32.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合同期结束且经双方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中标供应商的收款收据在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中标单位。
33. 合同的签订
33.1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
33.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
33.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4.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
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35. 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36. 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文件要求执行。
1、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投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200-ZFDL-G2024-0012
采购项目名称:洪▇▇▇▇▇▇集中办公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投标人:
20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总价(小写) |
项目名称 |
详见投标文件 |
|
总价(大写): |
金额大写 |
投标人公章: (电子签章)
投 标 函
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我方全面研究了 JSZC-321200-ZFDL-G2024-0012项目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2、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文件(如有),对招标文件及更正公告(如有)无任何异议。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我们同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 天。
5、我们愿意提供招标采购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6、我们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做任何更改和变动。
8、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日 期:
致: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我方(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采购人)审查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资格。我方在此声明:
1、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2、我方未以他人名义投标、串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
3、我方未向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行贿谋取中标。
4、我方若有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违诺违规责任,取消响应资格,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取消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我单位自愿参与贵单位组织的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我单位具备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2、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以上承诺内容真实准确,若有不实,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我单位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司(单位),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 (项目名称)的报价,参与投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名: 性别: 电话:
委托代理人情况:
姓名: 性别: 电话:
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采购人名称: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我单位▇▇▇▇以下事项:
一、我单位同意并响应▇▇▇▇▇▇▇集中办公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采购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二、我单位提供的服务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
三、我单位承诺如果服务过程中未按上述要求履行,我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双倍赔偿采购人损失,采购人可直接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四、我单位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行政处罚。
五、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承诺
投标人:(▇▇)
年 月 日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有无偏离 |
偏离内容及原因 |
1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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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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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支付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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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货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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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若无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无”;若有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有” 并在“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电子签章):
日期:
技术偏离表
名称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有无偏离 |
偏离内容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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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若无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无”;若有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有,且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并在“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
投标人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子签章)
“建设能源管理系统”偏离表
名称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有无偏离 |
偏离内容及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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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针对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标▲的条款中“需实现的功能”进行逐项响应。若无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无”;若有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有,且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并在“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
2.本表后需逐条提供软件界面截图材料证明,如有负偏离,视为无效投标。(如截图中个别功能名称与采购人要求的名称不一致的但实际能达到采购人功能要求的须备注说明,否则视为负偏离。)
3.供应商对系统平台进行云部署,且需提供软件平台可视化展示大屏,显示屏尺寸不得小于100英寸。(投标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相关承诺附本表后
投标人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子签章)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配置表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执业证书 |
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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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后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证书、近六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中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2.投标人不按实填写本表的,以弄虚作假处理。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项目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 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 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业绩证明
兹证明我单位 (项目名称)承接单位为 (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 。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024年 月 日
(如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采购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洪▇▇▇▇▇▇集中办公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洪▇▇▇▇▇▇集中办公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
本单位▇▇▇▇,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的 (采购人名称)单位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1.1建筑概况
▇▇▇▇▇▇▇ ▇▇ ▇办公区由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科学技术局及泰州市医疗保障局三个行政单位构成的集中办公区,2023 年用能人数 1303 人,其中在职在编职工 438 人,全天服务人员 65 人,流动人员 800 人。
集中办公区的建筑新建于2013年,2019年正式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47033m2,该集中办公区的主建筑物由主楼、南裙楼和北裙楼组成,其中,主楼建筑面积24897m2,建筑总高度86米,地上19层,地下一层;南裙楼建筑面积10720m2,建筑总高度23米,地上4层,地下一层,与主楼紧密相连;北裙楼建筑面积11416 m2,建筑总高度 23 米,地上4 层,地下一层,位于南裙楼正北。建筑大部分采用多联分体式空调系统,个别区域(3F 信息机房、电梯机房和设备间等)使用分体式空调或分体式与多联分体式组合,空调面积合计37626m2。
年 类别 |
2020 年 |
2021 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电量(kWh) |
2208600 |
2588700 |
2603740 |
2525250 |
水量(吨) |
/ |
/ |
11676 |
10743 |
天然气用量(m³) |
/ |
5998 |
3405 |
5336 |
1.3最高限价及能源基准值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01.26万元/年。最高限价组成具体如下:
(1)托管的能耗费用包含水、电、气,考虑疫情期间的管控对能源使用的影响,取2023年能耗费用193.26万元作为能耗基准值。其中,电年用量252.525万kWh,电费单价0.7411元/kWh,电费基数为187.15万元;天然气年用量为5336m³,天然气单价为4.21元/m³,天然气费基数为2.25万元;用水年用量为10743吨,用水单价为3.59元/吨,水费基数为3.86万元;
(2)运维费用基数:空调系统运行维护费用为8万元/年。
1.4服务期限:10年(从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的次月1号起进入能源托管服务期)
1.5空调系统现状
办公区空调系统主要由多联式空调和分体式空调组成,其中多联式空调共有151台室外主机,配套678台室内机。
分体空调设备清单如下:
型号 |
数量 (台) |
额定耗功率kW |
额定产出量kW |
APF Wh/Wh |
能效 等级 |
服务面 积m2 |
||
制冷 |
制热 |
制冷 |
制热 |
|||||
KFR-72LW/SDY-PA400 (D3) |
3 |
2.37 |
2.35 |
7.3 |
8.1 |
/ |
/ |
80 |
KFR-120LW/SDY-GC (R3) |
1 |
3.896 |
3.96 |
12.0 |
13.5 |
/ |
/ |
30 |
KFR-120LW/ (12568S)Ac-3 |
3 |
3.93 |
3.80 |
12.0 |
12.5 |
/ |
/ |
145 |
精密空调 |
2 |
/ |
/ |
/ |
/ |
/ |
/ |
多联式空调设备清单如下:
主机型号 |
数量 (台) |
额定耗功率 kW |
额定产出量 kW |
APF Wh/Wh |
能 效 等 级 |
末端设备 W |
服务 面积 m2 |
|||
制冷 |
制热 |
制冷 |
制热 |
数 量 |
单机 功率 |
|||||
RAS-280FSDNQ |
14 |
7.0 |
7.1 |
28.0 |
31.5 |
/ |
/ |
678 |
/ |
37371 |
RAS-335FSDNQ |
17 |
8.65 |
8.8 |
33.5 |
37.5 |
/ |
/ |
|||
RAS-400FSDNQ |
64 |
10.6 |
10.8 |
40.0 |
45.0 |
/ |
/ |
|||
RAS-450FSDNQ |
40 |
12.6 |
12.3 |
45.0 |
50.0 |
/ |
/ |
|||
RAS-224FSDNQ |
8 |
5.02 |
5.3 |
22.4 |
25.0 |
/ |
/ |
|||
RFC450MXSKYA |
2 |
12.6 |
12.3 |
45.0 |
50.0 |
4.30 |
2 |
|||
HVR-450W/SMEFZBP |
2 |
13 |
13.33 |
45.0 |
50.0 |
/ |
/ |
1.6照明系统现状
照明系统由室内照明和室外照明两部分组成,室内照明基本信息详见清单。各办公室以及室内走廊、楼梯间等区域均采用LED灯,地下室为普通灯,室外道路照明则由LED灯和金卤灯组成。
室内照明基本信息如下:
房间类型 |
灯具类型 |
功率/W |
数量/只 |
控制方式 |
办公室 |
LED |
8W、16W |
5260 |
开关控制 |
会议室 |
LED |
13W |
192 |
分区控制 |
复印室 |
LED |
10W |
25 |
开关控制 |
楼梯间 |
LED |
10W |
129 |
感应控制 |
卫生间 |
LED |
10W |
610 |
开关控制 |
走廊 |
LED |
11W |
1020 |
分区控制 |
地下室 |
普通灯 |
28W |
411 |
开关控制 |
食堂 |
LED |
8W |
191 |
开关控制 |
对外服务大厅 |
LED |
8W、9W |
871 |
开关控制 |
室外照明基本信息如下:
功能类型 |
灯具类型 |
功率/W |
数量/只 |
控制方式 |
景观照明 |
LED |
18、72 |
1832 |
定时控制 |
景观照明 |
金卤灯 |
400、150 |
32 |
定时控制 |
草坪照明 |
金卤灯 |
150、36 |
210 |
定时控制 |
道路照明 |
LED |
36 |
32 |
定时控制 |
以上空调系统现状及照明系统现状为采购人现场统计数据,可能与实际数据存在误差,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数量为准。
二、改造内容及要求
2.1项目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电费、燃气费、水费及运维管理模式,节能改造由中标供应商全额出资建设,节能改造费用由供应商投标时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2.2改造节能目标
通过本次洪▇▇▇▇▇▇集中办公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建设,对供用能系统进行节能改造,以及增强行为节能的意识、采用优化控制策略、调整设备实际工作点、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管理节能方法,有效降低洪▇▇▇▇▇▇集中办公区的建筑能耗,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托管期间的电年节能量与2023年度电年用量之比须不小于3%(节能率)。
节能率计算公式:节能率=电年节能量/2023年度电年用量。
注1:电年节能量为测算年度电使用量与2023年度电年用量的差值。
2.3本项目改造建设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2.4主要改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能源管理系统、空调系统节能改造、照明系统节能改造、能耗计量系统建设、其他经采购人同意改造建设的项目。
平台的主要功能需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
名称 |
需实现的功能 |
1 |
▲用户侧大屏 |
用户侧大屏为高度可视化的界面,旨在为管理人员提供实时、全面的能源使用情况和数据分析。 包含建筑基础信息采集; 碳排放总量统计; 能耗总量; 分项占比; 能耗指标; 当期节能分析; 系统状态; 用能趋势图表; 实时数据展示; 可定制用户界面。 |
2 |
▲操作首页界面
|
能耗统计及超标提醒; 能耗对比; 室内温度占比分析; 单位面积能耗图表分析; 年度工单完成率; 设备运行监测; 区域能耗排名分析; 超标能耗区域; 最新报警。 |
3 |
▲空调管理系统 |
面板控制; 状态显示; 空调控制; 智能场景; 智能场景统计; 智能场景列表; 智能场景新增; 操作记录。 |
4 |
▲照明管理系统 |
照明开关列表管理; 开关场景设定; 调光列表; 调光场景设定; 调光模式设定; 操作记录; 统计分析。 |
5 |
▲智慧用能系统 |
数据采集模块; 实时监控与统计模块; 预测分析模块; 环比分析模块; 历史数据查询模块; 数量监测与展示模块。 |
6 |
▲安全用电系统 |
数据采集层; 电气火灾预警模块; 安全防护状态监测; 数据传输与处理; 可视化展示与分析平台。 |
7 |
▲用能计划系统 |
自定义用能计划,用户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设定最大允许能耗限额; 实时监测与预警; 数据分析与报告; 个性化建议与优化。 |
注1:供应商对系统平台进行云部署,且需提供软件平台可视化展示大屏,显示屏尺寸不得小于100英寸。(投标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2:上述标▲的条款中“需实现的功能”须在“建设能源管理系统”偏离表中进行响应,需逐条提供软件界面截图材料证明,如有负偏离,视为无效投标。(如截图中个别功能名称与采购人要求的名称不一致的但实际能达到采购人功能要求的须备注说明,否则视为负偏离。)
2.5空调系统节能改造
对建筑内共计151台VRV多联式空调的集中管理和节能改造。结合现场各处环境数据进行运行策略处理,实现对室内风机联动控制和分区控制,可对不同区域的空调采取不同的控制策略,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减少能耗浪费。
2.6照明系统节能改造
挖掘建筑内的照明系统节能潜力,进行节能改造,包括新型节能灯具更换、区域智能照明控制改造,提升照明系统亮度,降低功耗等。
2.7能耗分项计量系统建设
对建筑的配电、气、水系统进行分项计量,实现从采集到的数据进行能耗分项分级管理,并且提供同比、环比数据分析功能,进行专业建议和定额服务,分析用能偏差,精细化掌控能源流向。
相关说明:本项目改造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上表中内容,投标人根据项目整体改造需要制定改造方案,以达到最优改造效果。
2.8省级、市级已经具有的相关平台,中标供应商开发的软件及投入的硬件必须能完全接入并兼容。
2.9如中标供应商需进行标书以外的节能改造项目,需经采购人同意并以书面补充协议形式确定,但不涉及已经确定的中标价格。
2.10中标供应商在改造期间应做好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改造期间发生的一切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三、运营管理要求
3.1人员组织
3.1.1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备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团队骨干成员应有能源系统管理、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空调系统运维等相关经验。供应商应保证项目团队的主要人员的稳定性,在未经过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人员。采购人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团队成员时,均应提早两周向对方▇▇原因,供应商应同时提出新的符合合同要求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团队成员人选(新的人选不得低于投标时提供的人员标准),经采购人同意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更换。
3.1.2供应商应配备专业技术团队为本项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应来自不同的专业领域,如网络专家、暖通设备专家、电力系统专家以及其他专业业务专家等。同时专家团队应对采购人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以使其能承担相应的操作和设施维护要求。合同期内供应商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或者其聘请的第三方在项目实施、运行的整个过程中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规章制度。
3.1.2供应商拟派人员中至少包含项目经理1名、现场维保人员2名(其中1人须持有制冷与空调特种作业操作证书、1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应急管理局颁发的低压电工作业证)
3.2进度管理
投标人应有详细计划,明确每个阶段的阶段目标、阶段交付物的成果、验收依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应按项目方案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建设及验收。
3.3风险管理
实际运行过程中,风险随时可能出现,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加强风险管理,做好风险的识别,风险的量化分析,制定风险的应对预案。供应商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其聘请的第三方严格遵守采购人有关施工场地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规定,并听从采购人合理地现场指挥。
3.4服务质量
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项目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和实施措施,并督促落实各环节质量控制内容和目标,确保安装和调试相关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施工管理法律法规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及采购方合理的特有的施工、管理、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对质量的要求。供应商应根据整个项目周期的工作计划,对阶段性工作成果进行审查和测试,并向项目单位提交阶段性工作成果。通过保证各阶段性成果的质量,最终保证整个项目的质量。供应商应针对项目制定详细的质量管理方案。
3.5文档要求
供应商应依照要求提供服务周期内的各类文档,除特别要求的文档,可采用电子文档的形式;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文档格式、文档要求、提交周期准时提交相关文档;供应商应提供所有的文档,主要包括:各项问题分析报告、典型经验总结、系统数据报告、系统数据分析报告、系统的优化建议方案等(至少每月1次);除了常规报告类的文档,供应商需按照服务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方案等临时性文档,还应配合采购人进行相关项目验收的资料准备、各项规章制度的编制、完善等文档类工作。
3.6知识产权
对于结合采购人专门服务需求开发的部分,采购人享有知识产权。供应商在项目服务过程中涉及第三方产品,若出现技术、经济或法律上的纠纷,应由供应商全面承担并全权解决,确保不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3.7保密要求
3.7.1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信息安全方面的要求。对于参与项目的人员均需要签订统一的信息保密协议。
3.7.2供应商应对以下信息进行保密,具体包括:
项目信息:如业务流程、技术方案、业务数据(静态数据、动态数据、历史数据)、报表指标、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操作手册、技术资料等。
保密信息既包括书面认定为保密或专有的,又包括口头给予,随即被书面确认为保密或专有的信息。保密信息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光盘、U盘、服务器等文档。
3.7.3供应商组建的项目成员在项目单位履行职责期间,必须遵守采购人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不向不承担相应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
3.8安全管理要求
3.8.1中标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专职安全管理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签订合同后进场前须将相关人员证书报采购人审核。
3.8.2中标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内出现的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8.3节能改造期间及合同期内出现的一切意外(包括造成的采购人及其他第三方单位人身伤害、建筑、设施、设备、材料、绿化等一切损坏)情况,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四、设备维保要求
在合同期限内,供应商负责空调系统相关设备的维保,维保包含空调系统、照明系统及能源管理平台等。所有更换的零配件费用(单个配件费用在500元以下的)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空调系统运维维保内容及标准:
4.1保证所有空调机组的正常运行,检验及重新调整整机组运行,每套每年两次。
4.2室外机冷凝器清洗,每台每年两次。
4.3室内机送风口、回风口过滤网清洁,每台每年两次。
4.4机组系统检查调整各设定值至正常,每套每年两次。
4.5空调系统按需要免费补充冷媒。
4.6遥控器(线控器)的操作性能检测,如开关机、模式切换、风量调节等,每台每年两次。
4.7室内机漏水的检查,排水盘的清洁和保养,每台每年一次。
4.8检查机组电子膨胀阀开启度、各类传感器灵敏度,每套每年两次。
4.9检查冷媒系统泄漏情况,每套每年两次。
4.10检查蒸发器进出口温度,每套每年两次。
4.11检查压缩机各部位温度和排气、吸气压力,每套每年两次。
4.12检查压缩机三相电压与电流,每套每年两次。
4.13检查膨胀阀、换向阀、电磁阀等阀门的工作状态,每套每年两次。
4.14检查油电加热器、汽液分离器、排气止回阀等工作状态,每套每年两次。
4.15检查控制系统的动作程序、主板控制顺序是否正常,每套每年两次。
4.16检查任何不正常的噪音和振动,每套每年两次。
4.17检查及收紧电路上各电线接点,每套每年两次。
4.18检查电机绕组是否有断路、短路或接地情况,每套每年两次。
4.19调校安全及控制装置,使机组在安全运行区间内,每套每年两次。
4.20检查室外主机及管路支架除锈、刷漆、保温材料修补,每套每年两次。
4.21建立完整的维保档案,根据采购人要求定期移交给采购人存档。
五、其他要求:
5.1能源托管费用调整规则
如单年度内发生用能设备增、减(20kW及以上),极端天气及设备损坏、遭外力破坏、办公人员增减(20 人及以上)、建筑功能区域及用能行为发生重大变化、能源资源价格调整(如果托管期间,因国家政策,能源单价调整在±3%范围内的,由双方自行消化,不再调整涉及的一切费用;超出+3%的部分,由采购人承担;超出-3%的,则同步调整能源单价。调整的时间为价格调整后的同步时间)等原因导致的能源消耗(或第三方评估)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另行协商,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
5.2能源费用托管期限为10年,合同到期且采购人按约支付全部能源托管费用后,采购人无偿取得中标供应商所投资的设备及设施的所有权,中标供应商保证所移交的设备及设施质量完好。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移交项目财产的所有权时,应同时移交本项目全周期内的所有资料及相应管理平台的全部权限(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采购人继续使用)。如该项目财产的继续使用需要中标供应商的相关技术或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中标供应商应当无偿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及所有运维资料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
5.3考核要求:
供暖质量:供暖季保证每天室内温度满足不低于20℃的条件。
供冷质量:供冷季保证每天室内温度满足不高于26℃的条件。
服务要求: 由于托管项目内政府机关用能的特殊性,所有用能设备系统以及智能监测管控系统的全部主动管控权由采购人合理管控,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认可的情况下对用能设备进行合理提醒协助管控。托管期间,应确保采购人正常办公需求,未经过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停止水、电、气的供应,不得随意关闭灯具、办公等设备,不得随意降低项目相关设备参数。
服务指标:项目服务满意率95%以上;能源消耗量、能源费用、峰谷电比等核心数据维持较好应用水平,并呈现持续改进态势。
服务时间:提供365天*24小时的不间断运维服务指导,为用户提供最灵活的用能体验。
故障响应时间:设备发生故障应在2小时内予以响应,8小时内修复,因特殊零配件原因48小时内修复,并持续协助故障的最终解答或解决。
项目保障:建立健全项目相关组织构架、设备、系统、记录、创新、奖惩等各环节、多维度的规章制度,并执行到位。
供暖、供冷周期:供暖周期一般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供冷周期一般为6月1日至9月30日。如采购人提出个性化需求,则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
六、商务要求:
6.1节能收益要求
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托管期间的电年节能量与2023年度电年用量之比须不小于3%(节能率)。托管期间,电年节能率小于3%的,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减1%的年托管费用,在年终支付费用中扣除。
6.2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节能改造验收合格且进入能源托管服务期的第二个月开始,每月15号前,中标供应商向招标人出具上月能源托管费用发票及水、电、气费用缴纳凭证后,招标人支付上月托管服务费,每月托管服务费=总合同额/10/12。
合同期内,采购人产生的电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进行支付。采购人配合中标供应商完成办公区电力缴费事宜,采购人、中标供应商、电力公司三方签订付款协议。(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供电局以及采购人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电费,保障采购人用电及时供应。如因采购人未及时支付服务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采购人承担)。
6.3如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建设光伏发电系统,中标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安排,须使用光伏能源项目所发电力,中标供应商须按照当月采购人实际缴纳国家电网的电费单价购买光伏能源项目所发电力。
七、综合说明:
7.1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7.2投标人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改造、设备材料费、软件产品、开发实施、数据采集与加工、实现本项目功能所需要的第三方软件及接口升级改造、项目涉及的设备、劳务、制作、维护、升级、培训、评估、保险、利润、税金、人员、交通、食宿、验收、检测等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并综合考虑可能影响价格的各项因素。
7.3本项目节能改造所需的产品如属财政部最近一期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品目清单的,则中标人节能改造所用产品的品牌和型号必须是节能、环保产品,节能改造前应当向采购人提供相应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更换。具体要求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7.4验收标准:
7.4.1按照现行国家规范、标准的要求及江苏省、泰州市的有关规定等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4.2中标供应商要承担成果验收时的相关费用。
7.4.3中标供应商应当于项目完成之日书面通知采购单位验收,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本项目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对中标供应商所完成的工作完成验收,并提出成果验收报告书,特殊情况另行协商。对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成果质量有争议的,由项目所在地的主管部门裁决,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7.7招标书中内容与合同主要条款中内容如有冲突,以招标书中内容为准。
7.8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一、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价格得分按法规规定的计算公式直接计算取得。技术、商务评审得分和价格评审得分相加即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3、如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公证机构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
4、评分标准:
(1)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标考虑的主要因素及其权值:
评委对投标文件的技术及商务响应情况进行评分。评分采用量化方法。
5、价格扣除: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投标人填写是小、微型企业的,必须提供投标人《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企业声明函》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如果供应商违反承诺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企业声明函》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如果供应商违反承诺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4)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内容及标准
二、技术、商务、价格评分应分别考虑下列因素: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细则 |
分值 |
一、价格部分(10分) |
|||
1 |
价格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供应商报价)×1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10 |
二、商务部分(35分) |
|||
2 |
业绩 (8分) |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内容须包含合同能源管理),每提供一份业绩得2分,最多得 6 分。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机电设备运行维护项目(合同内容须包含空调维保)的,得2分,最多得2分。 (须同时提供清晰有效的完整合同扫描件及合同甲方(即该业绩的委托方)盖有公章的业绩证明扫描件(格式见附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8 |
3 |
管理体系认证 (6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1个得2分,最多得6分。(须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网站查询截图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6 |
4 |
综合实力(8分) |
投标人具有自主开发的智慧管理运营平台、能源管理系统、综合监控系统、设备管理系统、运维管理系统,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有一个证书得1分,最多得8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8 |
5 |
拟派项目负责人 (6分)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壹级执业资格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得3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贰级执业资格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均认可)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2分;具备工程类工程师职称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能源系统管理、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服务经历,每满足一项得0.5分,最多得1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参与服务的项目合同,如合同不能反映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合同甲方(即该业绩的委托方)盖有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须注明项目经理。) (上述1-2项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和近六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中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6 |
6 |
拟派项目组人员 (7分) |
1.技术负责人:具有人社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2.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1)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高级能源管理”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2)人员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制冷空调与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0.5分,最高得1分; (3)人员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每提供一个证书得0.5分;最高得1分; (4)人员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特种作业操作证,每提供一个证书得0.5分;最高得1分; (5)人员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每提供一个证书得0.5分;最高得1分; 注:1)上述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2)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和近六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中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7 |
三、技术部分(55分) |
|||
7 |
节能技术改造方案(35分) |
1.现状分析(5分) 投标人提供详细的节能诊断分析,含综合能耗分析、设备能效分析、系统运行分析,由评审专家进行综合打分; 分析理解科学、全面、准确,目标任务清晰,优于或完全符合项目需求得5分; 分析理解科学合理性一般,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 分析理解科学合理性较差,部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 完全不符合或未提供得0分。 |
5 |
2.节能改造方案(7分) 投标人制定节能设计方案。应包含项目概况、能耗情况分析、节能改造思路、节能潜力分析、节能目标、建设内容、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分析等,由评审专家进行综合打分; 结构清晰、科学合理、内容完整,优于或完全符合项目需求得7分; 内容基本完整、科学合理性一般,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4分; 内容不够完整、科学合理性较差,部分符合项目需求得2分; 完全不符合或未提供得0分。 3.专项技改实施方案(15分) 投标人提供专项技改实施方案。根据节能改造专项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安全性综合打分,具体包括:(1)空调系统、水、燃气系统专项节能改造方案及效益分析;(2)综合能源管理平台建设方案(软件平台是否具有综合能源监测、统计分析、节能优化控制、数据公示及智能运维(巡检、报修)等一体化功能)及效益分析,由评审专家进行综合打分; 结构清晰、科学合理、内容完整,优于或完全符合项目需求得15分; 内容基本完整、科学合理性一般,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12分; 内容不够完整、科学合理性较差,部分符合项目需求得8分; 完全不符合或未提供得0分。 4.技改施工组织方案(8分) 投标人提供技改施工组织方案。应包含技改实施方法及保障措施、进度计划、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应急管理和配合协调等内容,由评审专家进行综合打分; 结构清晰、科学合理、内容完整,优于或完全符合项目需求得8分; 结构清晰、科学合理、内容完整,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5分; 内容不够完整、科学合理性较差,部分符合项目需求得2分; 完全不符合或未提供得0分。 |
30 |
||
8 |
运维方案(5分) |
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编制节能服务与运营方案。应包含服务类型、服务模式、服务内容、服务年限,合同周期内节能改造设备的维护维修响应时间、服务团队技术力量、项目建设完毕后投标人对项目节能管理的实施方案及节能率保障措施等,由评审专家进行综合打分; 内容完整详实、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完全符合或优于项目需求得5分; 内容基本完整、科学合理性一般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3分; 内容不够完整、科学合理性较差部分符合项目需求得2分; 完全不符合或未提供得0分。 |
5 |
9 |
数据保密方案 (5分) |
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数据保密方案,包括网络的安全性、主机的安全性、访问控制的安全性、数据的安全性、数据中心环境安全性设计、项目保密管理办法,由评审专家进行综合打分; 贴合度高且内容表达清晰,针对性强,有其独特的能力优势的,该条得5分; 内容较完整、具体,具有一定的针对性,该条得3分; 内容粗糙,针对性不强的,该条得1分 完全不符合或未提供得0分。 |
5 |
10 |
应急预案(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能源管理服务中可能发生的风险种类、风险的识别及处理办法,由评审专家进行综合打分; 预案合理可行的得5分; 预案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 预案合理性差,可行性差的得1分; 完全不符合或未提供得0分。 |
5 |
11 |
档案管理 (5分) |
针对本项目建立运维档案管理制度,由评审专家进行综合打分; 运维档案管理制度内容全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5分; 运维档案管理制度内容较全面、较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 运维档案管理制度内容一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一般的得1分; 运维档案管理制度完全不符合或未提供得0分。 |
5 |
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各投标单位均应提供相关的资料。
2、投标文件中如出现前后不一致时,评委会有权请投标人澄清说明。
3、供应商承诺所提供资料全部真实,如有伪造,一经确认造假行为,则供应商需要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
汇总上述各项分值(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情形不具备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排名在前的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也可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洪泽湖路66号集中办公区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
甲方︵公共机构︶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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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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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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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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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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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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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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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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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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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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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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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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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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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节能服务公司︶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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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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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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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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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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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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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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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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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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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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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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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 (以下简称甲方)与节能服务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及有关节能、环保、供热、供电、供水等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的能源费用及其相应的能源供用系统(以下简称托管项目)按“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托管的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项目合同)。
第一条名词解释
1.1 合同能源管理
乙方与甲方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乙方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服务,甲方以节能效益、节能服务费或能源托管费支付乙方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1.2 能源托管
乙方与甲方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乙方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服务,甲方以节能效益、节能服务费或能源托管费支付乙方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1.3 能源基准
用作比较能源绩效的定量参考依据。
注 1:能源基准反映的是特定时间段的能源利用状况。
注 2:能源基准可采用建筑能源审计所确定的基准期内、项目边界内建筑或各用能设备(系统)的能源消耗量作为能源绩效参数。
注 3:能源基准也可作为能源绩效改进措施实施前后的参照来计算节能量。
1.4 建筑能源审计
通过对建筑能源资源使用情况进行文件审查和现场调研、测试,对被审计建筑能源利用状况相关指标进行定量分析,对建筑能源利用效率、设备能效水平、运行经济效益和环境效果进行诊断和评价,从而发现建筑节能潜力,提出节能运行调适和改造建议。
1.5 项目边界
实施节能改造措施所影响的建筑或用能设备(系统)的运行时间、范围和地理位置界线。
1.6 基准期
取2023年度能耗现状为基准期。
1.7 能源托管费用基数
能源托管项目根据能源基准和项目服务范围确定的年度能源托管费用,可包括能源费用基数和运行管理及维护费用基数等。其中,能源费用基数是指甲方在基准期所花费的能源费用;运行管理及维护费用基数是根据能源托管范围中所包含的能源系统运行、管理、维护维修范围确定的年度费用。
第二条托管项目基本情况
2.1 托管项目的房屋建筑设施系甲方的经营办公场所,位于 ,相关建设、运营等手续合法、有效。托管项目区域内的供暖及制冷系统各项申报、批准、验收手续齐全。如果上述手续尚不齐备,由甲方负责完善。
2.2 托管项目的用能建筑情况:本项目建筑主要有 栋, 楼栋建筑面积为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其中需要供暖和供冷的建筑面积 ㎡。大楼于 年竣工并投入使用。
2.3 托管项目的能源种类范围:
本项目能源托管的范围包括政府自行缴纳费用等能源形式,政府其他能源费用不在本次托管范围内。
2.4 托管项目的能源系统设备设施:供能设备包括供暖设备、制冷设备、配电室设备、 。
用能设备包括冬季取暖供热、夏季空调供冷的建筑设施,生活、生产、工作用电等设施。
2.5 托管项目的用能时间及要求
供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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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冷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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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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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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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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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热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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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供时段 |
供冷 |
供热 |
卫生热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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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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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托管项目的运维管理情况:甲方委托乙方对本项目 (用能系统)的设备及系统进行管理运营,设备开关及控制由 负责,日常管理/值班人员 人次,值班周期为 。
2.7 托管项目区域内的用能建筑情况(2.2)和能源系统设备设施(2.4)和项目运维管理情况(2.6),由双方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形成“项目现有用能情况”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2.8 项目托管服务范围包括: 。
第三条能源审计和能源基准
3.1 能源审计是甲方能源系统能源消耗状况的依据,能源审计费用由 承担。
3.2 经过能源审计确定托管项目的能源基准:确定本项目在实施能源托管前,代表项目边界内用能设备和系统运行规律的基准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能源基准如下所示:
托管能源类型 |
能源缴费户号 |
基准期能源用量 |
基准期能源单价(元) |
备注 |
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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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W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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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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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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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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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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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节能目标
4.1 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托管期间的电年节能量与2023年度电年用量之比应达到 3 %(节能率)。
4.2 如果在托管期间需要进行中期评估或托管结束时进行节能效果评估,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估,或双方协商评估。节能效果评估费用由 方承担。
4.3 节能目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举例): 。
4.4 托管期间,电年节能率小于3%的,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减1%的年托管费用,在年终支付费用中扣除。
第五条托管期限
5.1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以开工令为准),至 年 月 日。托管期限为 年,自项目移交之日起至托管期限届满(即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为止)。
5.2 托管期限届满,乙方将托管的能源系统设备、设施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
5.3 本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如约完成节能目标并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如果甲方继续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的形式进行能源系统的管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第六条乙方的管理和服务标准
6.1 托管期限内,托管区域内的供暖(冷)、用电、用水、用气等系统的经营及管理权归乙方,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6.2 乙方在本项目设有专门的能源管理人员负责托管事宜,并建立专业的管理团队提供服务,人员配置要求为 。管理团队成员名单、相应的资质资格证书应提交甲方备案。
6.3 乙方提供的服务范围和项目包括:用电、供暖、供冷、燃气、用水系统。(注:服务范围和内容应当具体全面。)
6.4 乙方的服务标准
6.4.1 供暖期间的室内温度标准 ,供冷期间的室内温度标准 ,生活热水的出水温度 。(注:按建筑功能要求室内温度不低于 。)
6.4.2 托管期间, 设备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维护保养频次为 。现场用能设备日常巡视服务频次为 。
6.4.3 托管期间, 设备的维修由乙方负责,报修方式为 。设备检修服务的时限为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到场, 小时内处理完毕。设备抢修服务的时限为接到通知后 小时到场, 小时内处理完毕。
6.4.4 托管期间, (用能系统)设备开关由 负责执行,设备开关及控制策略由乙方制定后报业主方审核确认,该用能系统的日常管理/值班人员 人次。
6.5 乙方的服务标准应当体现文明、高效、及时、优质的服务,“乙方的服务标准”应当制作专门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二。
第七条双方责任
7.1 甲、乙双方应当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使用制度,各方人员应当切实遵守。相关的能源管理使用制度应当由双方签字确认。
7.2 甲、乙双方应当建立能源托管日常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双方现场管理人员召开工作例会;每年度进行一次综合分析评估,协商解决因客观情况变化而产生的利益分配等问题。
7.3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甲方燃气和电费、水费交接事宜,实际每月产生的燃气费、电费、水费由乙方承担并直接支付给燃气公司、电力公司、水务集团,发票抬头为乙方。为了便于管理及核算项目节能量,能源交接时双方应确定各计量仪表的数量、覆盖范围、计量底数及仪表编码等。
(2)甲方应当与乙方协商做好原设备操作人员工作安排,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相关人员。
(3)甲方应当提供必要的资料,协助、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在托管期间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对托管项目进行核查和监督,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甲方应当切实履行节能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各用能单位和用能场所的管控,强化日常考核和监督检查,形成合理用能、节约用能的良好场景。
(5)有新增/减设备或用能区域变更的需提前向乙方提供增/减设备或变更情况的书面记录。
(6)甲方应当将与托管项目有关的内部规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规定提前告知乙方并书面提交给乙方。
(7)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向有关政府机构或者组织申请与项目相关的补助、奖励或其他可适用的优惠政策。
(8)甲方应当为乙方的管理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场所、通讯、水电以及合理调整办公、设备试运行等便利。
(9)甲方应当组织有关用能岗位的人员学习能源管理使用的规章制度并切实遵守;应配合乙方落实合同约定的用能系统设备开关策略及能源供应标准。
7.4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建立和完善能源管理和使用规章制度,并组织甲方有关用能岗位的人员学习落实,同时定期对能源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制止能源浪费行为。
(2)乙方投资的设备、工程等在合同期内的维保及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并应定期向甲方提供设备维护、更新情况记录。
(3)乙方应在完成所投资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后,对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以使其能承担相应的操作和设施维护要求。
(4)乙方若发现有私自拆、改、破坏能源系统的行为应及时上报甲方,并马上采取措施制止,若严重威胁到能源系统的可暂停服务。
(5)因乙方未缴纳能源费用或乙方实施改造原因,导致甲方断水、断电、断天然气事故或造成其他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但不可抗力或甲方有违约行为的除外。
(6)乙方应负责本方人员的安全管理,在合同履行期内,因乙方原因出现的安全(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
(7)乙方管理人员进入甲方的相关场所,应当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的维修维护管理等各项工作,应当不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必须要甲方停止相关工作时,乙方应当提前通报甲方的负责人,协调安排好相应的工作。
(8)乙方应当协助、配合第三方机构或者甲方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
7.5 其他需要互相配合的事项: 。
7.6 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为: ;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为: 。
任何一方更换项目负责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项目负责人可以就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的事项签署相关洽商文件,该洽商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其他相关人员无权签署此类洽商文件。
第八条 项目移交事项
8.1 乙方在接管项目之前,甲、乙双方应当完成附件一的全部工作。在移交之前由甲方主导,乙方参与,双方共同对用能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修。检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用能系统移交时甲方应保证设备和设施的完整性和能够正常运行。
8.2 移交过程中,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有关项目审批、验收、备案、行政许可等相关手续的复印件,供暖、供电、供水、燃气系统及消防系统申报、批准验收等手续;供暖及供冷系统相关资料等。
8.3 移交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设备、设施的购买、维修、使用文件、能源管理的规章制度、行政许可证照及其他全部有关文件。
8.4 其他移交事项: 。
8.5 针对移交的设备、设施、物品及有关事项,双方应当签署移交清单。
8.6 本合同约定的托管期限届满,乙方应将其投资形成的有形和无形资产以人民币零点壹元价值向甲方移交,同时需移交投资、验收、运行等相关的全部文件资料。移交之前由乙方主导,甲方参与,双方共同对用能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修。检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用能系统移交时乙方应保证设备和设施的完整性和能够正常运行。
8.7 本合同第五条第 5.1 款约定的托管期限开始日的 30 日之前,甲方向乙方的移交事项应当办理完毕,以便于乙方进行准备工作。
第九条 托管费用的标准及支付
9.1 年度能源托管费用包括能源费用和能源系统的日常运营、维修维护管理费、消耗性材料费等。能源托管费用基数为: 元/年 ,分项费用分别为:
能源费用基数(元/年) |
运维费用基数(元/年)(以投标文件报价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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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能源类型 |
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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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维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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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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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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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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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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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托管费用总额为 元,支付年限为10年,支付标准为每年支付12次,支付时间为 次月15号,月托管服务费=总合同额/10/12 。
向供电、供热、燃气、供水等机构交纳的能源费、水费等,根据项目当地的实际情况,优先选择以乙方的名义交纳,从托管费用中由乙方代为支付;不能以乙方名义交纳时,也可以以甲方名义交纳。
如果有关机构对于支付上述费用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方式支付。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能源费用发票给甲方,每期托管费用与能源费用的差值开具服务费发票给甲方。
9.3 合同约定的节能改造范围以外的供能设备(包括供暖设备、制冷设备、配电室、变压器、风机盘管、管道等设备)的更新改造和大修费用不包括在托管费用之内,列入甲方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由甲方另行承担。合同约定的节能改造范围以内、乙方投资的供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9.4 上述能源托管费用由乙方包干使用,通过能源系统管理运营节约的能源费用作为乙方的合理利润。
第十条托管费用的调整和调节
10.1 托管期间,若发生用能设备的增减、用能人数增减、用能区域变化、能源价格调整、用能行为改变、极端气候以及其他致使用能边界发生变化的情况,双方需对能源托管费用基数进行调整,调整约定如下:
(1)调整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或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核定,第三方核定费用由 支付。
(2)调整周期:双方应依据协商确定或第三方机构核定的调整量签订补充协议,在每个托管年度结算期满后的 天内一次性结清。
10.2 甲方的用能设备和其他用能项的增加或减少,应当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当对增加或减少的设备和其他用能项予以书面确认。其他用能项包括但不限于用能建筑面积、用能时间、用能人员等。
因用能设备和其他用能项的增减,应当调整基准能耗,并相应地据实增减能源托管费用基数。本项目调整方式为托管期间,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用能设备增减情况(设备更新情况统计可参考下表),并为乙方定期巡查设备更新提供便利。
用能设备增减情况统计表( 年 月— 年 月)
序号 |
设备名称 |
使用部门 |
设备型号 |
设备功率(kW) |
数量(台) |
投用时间 |
弃用时间 |
每日使用时长(h) |
使用天数(天)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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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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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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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如单年度内发生用能设备增、减(20kW及以上),极端天气及设备损坏、遭外力破坏、办公人员增减(20 人及以上)、建筑功能区域及用能行为发生重大变化、能源资源价格调整(如果托管期间,因国家政策,能源单价调整在±3%范围内的,由双方自行消化,不再调整涉及的一切费用;超出+3%的部分,由甲方承担;超出-3%的,则同步调整能源单价。调整的时间为价格调整后的同步时间)等原因导致的能源消耗(或第三方评估)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另行协商,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
第十一条节能改造
11.1 托管项目范围内,如需进行节能改造,乙方应当制定专项或者综合节能改造方案。甲、乙双方应当就改造的范围、拟使用的节能技术、产品,投资数额、投资形成的资产所有权、施工时间等问题进行协商,乙方在前述基础上就节能改造事项制定专项方案,并经甲方签字、盖章确认方可实施。
11.2 节能改造所需投资和收益由甲乙双方本着经济合理性的原则协商确定。“节能改造方案”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12.1 乙方在运营管理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能源管理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因违章操作或不尽职尽责导致在运行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2.2 乙方进行的节能改造部分,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改造自身存在系统缺陷或施工质量导致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2.3 甲方先期建设的能源供应和使用系统,由于系统缺陷或施工质量导致的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12.4 针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甲、乙双方应当制定专项规范,划分相关的责任。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规范”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十三条禁止商业贿赂
甲、乙双方应当遵守廉洁从政、廉洁经商的有关规定,禁止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实物、现金、有价证券、超标准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等违反“廉洁协议书”约定的行为。
“廉洁协议书”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第十四条保密义务
14.1 甲、乙双方及其项目参加人员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的涉及对方技术信息、经验信息、商业秘密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双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4.1.1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14.1.2 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
14.1.3 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应按对方要求,及时将上述信息、资料返还对方或按对方要求做适当处理。
14.2 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至相关商业秘密信息、资料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一方书面解除另一方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
14.3 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
第十五条 合同变更、中止、解除
15.1 出现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客观情形,或者一方提出合理的诉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
15.2 本合同的权利义务不可转让,特殊情况下,如乙方确需转让本合同权利义务,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另行签署合同约定。
15.3 甲方发生必须停止办公或经营的情况,例如房屋大修或者部分拆除,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导致合同中止的事由消除后,恢复合同履行。
15.4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5.5 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者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守约方应当书面通知对方,书面通知到达违约方时即产生解除合同的效力。
15.6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90天内没有实际履行,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6.1 甲方违约责任
16.1.1 如甲方未遵守本合同附件及其他条款约定,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实际损失额向乙方赔偿。
16.2 乙方违约责任
16.2.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服务,违反操作规章制度、违反相关的服务标准,经甲方催仍不能改正的,按照对甲方的实际影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少于 。(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须按甲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16.2.2 如乙方未遵守本合同附件及其他条款规定,导致甲方经济损失,应当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额向甲方赔偿。
16.2.3 乙方应始终本着服务至上、保障运行的原则,积极响应和满足甲方的特殊和应急用能需求,所产生的额外能源费用事后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7.1 由于地震、水灾、战争、暴乱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本合同及附件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详细情况通知另一方,并随后提供事件详情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延期履行或终止合同。
17.2 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以中止履行,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但中止最长时间不超过 90天,超过 90 天,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7.3 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以在通知另一方后 10 日内终止合同,任何一方将不对另一方继续承担义务,但甲方和乙方应当据实结算托管费用。仅仅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并不能必然减轻或影响具有付款义务的一方向另一方付款。
17.4 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如果因未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应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8.1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应遵守行业惯例。
18.2 因本合同的履行、解释等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一方提出书面协商请求后15 日内 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选择 :
(1)依法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
18.3 无论采用仲裁还是诉讼,由此产生的律师代理费、交通差旅费、举证费、鉴定费及其他与仲裁或诉讼相关的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九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9.1 本合同一式柒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见证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9.2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附件及附件之间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详细的文件为准。
附件共 份:
附件一:项目现有用能情况;
附件二:乙方的服务标准;
附件三:节能改造方案;
附件四: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规范;
附件五:廉洁协议书
19.4 甲、乙双方发送给对方的通知,如用电话、微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如果任何一方地址发生变化,应在 15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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